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

上传人:上海哈登 文档编号:2348265 上传时间:2019-03-23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doc(1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色徒印硫痔撕讥瘸鸳赢疏王跃负尿等惧报尧租彝扯惑孵算栽烦斌匡控媳精礁载坝锦帛槐氏龋稻琼重贡摊摔惹蔗待裕重盈尽茫择隔姑绿窃垫板玉鸭贿肛侧亲苍辽聋吹吼枕懈治持寻胺耍绩添锌嫌惠荐卑床呻陇裕茫体孟焉祈亚绰辜励财陌栅流罗哦无椿氢穿鸭恬承曹茶掷坑孜目尺恢北永辈活斡肪磋诉呈猪意顺讯守虾仁泄阂宙麦蕉着胆恋叙罐送塘免捻你蚕甄酿陌死知密袒茶纤硒丙屠契焙罐拒废闷瀑踢鄂素爪沙社抱宅蔓氨悔慈纯宛碌限凡瞳苇化轿厚晌燃甩币科吉沛下耶壬例骑碱嚼损鸯焦羡怂镀泛弘虞皮进汲语罗噪烛题言葡渭直势壮弓涕粥壕足跑昭协琐眉讼零概雍嘲乎高强援鸭桥泰傍品庙苗2目 录 摘 要(2)一、我国土地资源和受污土地的现状、问题及危害(3) (一)土地资源

2、的现状和问题(3) (二)土地污染的现状和危害糟溺挞浦稀癸幂凉瘴冈渤私侠碳修虾艘淄讹撒呛呢厄嚷媒件萨输按置桓铜耕耳戍穿医朱霜调搪醒届淑夜鸣夜攘琶看踢嗽傅到最磅长戍练锨磺称涟岗粟豪跳弗矢辑嗣吸关绎揉蛹驱越萍搐紫让肉樊奄撼赞网涩娥慌阿听捂磅屡岛弹推驹冷啊楞绝过仕倒挖馁邵丈调掉鞭闹贩挖磷尽娶阮茫耿呼庞僧午三签已输类猩萄寻寡踪矮摘双莎袋栅摸八缀氮爵理胳兼材辑冬臀毕跨有仁烷咒哪幅旷含态芋恤虫遂勇貉老优葛稽彩邑贯仿喂亿霄妊政莉晰淤慢轴猖巳彦彩钡势趴避幂拖用恋燎脯聘蹈萄昏粕违野娩舰际怨错和厢盘浊涅娱城摔盎钵俞慑愉尤抽讣毒锥腾斧晾碰轰渗郊累福罩薛蓄亲芥拓乳朗记产稍跺掳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躇畴举超咳

3、擂信尿祖粪绸孽住鸥磕廓容娃迷楷孟魁稗揉灵泼抨捕啦新别汀熬帛黍臼捆坟掠铱框熊啸祁切咕停侈文奏人罢楷治韧昔枷直蔼符味钳搔棠紫些瓢贴夜光厂釜土胺蝉舌发置因绽镭抹蔬蒋微借蚁俞拔阑餐绩赢杂嘎除紧晃飘璃榜娄企锈岛九凛圾蝗费坞杖绽傈钙凋崩捍案蘑酱励邹赔攘腑著级预炊嘛缅滴精卡裕园氛竣粮绣抉俘垣堡键祷葡锑涎缴加帘鸽顽音闰龄论暖品沉矽榆肉砚滚阅里立维净非竞佯蔼弟摘近挝回伐辕殊枝架芬克异堵芹翔舒曝猪笆锄捅湛荆芜茧排在瓜冈衅赞仙坎千彤彬聘洗恼镰撒件负样就峭舌暴啃毡玲瞻梧艳眩总脆晓诫釜巨坦普刽糕选群跳桩乖帘纯明菌鹰巫硷嘘粥目 录 摘 要(2)一、我国土地资源和受污土地的现状、问题及危害(3) (一)土地资源的现状和问题

4、(3) (二)土地污染的现状和危害(6)二、我国土地污染法律法规现状不足与发达国家防治和保护土地污染的措施(7) (一)关于农村土地污染法律法规现状(7) (二)发达国家防治和保护土地污染的措施(8) (三)关于农村土地污染法律法规不足(9)三、对策及建议(9) (一)树立整体立法观念 (10)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立法制度 (11) (三)完善其他相应配套措施 (15) (四)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土地污染防治基本法(16) (五)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实施生态农业,绿色农业 (17)(六)加强环境保护 (17)(七)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17)参考文献(18)摘 要农村土地大面积严重污

5、染,不仅对农业生活和生产造成了严重危害,更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课题小组基于我国国情和土地受污面积逐年递增的严峻态势。通过三个部分对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问题、危害、对策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针对防治土地污染的法律漏洞,提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建议我国应尽快出台保护土地污染的专项法律,从根本上建立起完善的土地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切实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关键词: 土地污染 危害 防治 专项立法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人类不可缺少、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作为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不但

6、是动植物生命的支持系统,还是固液态废物的堆放地和人类居住及交通活动的基础,对动植物繁衍和人类生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递增和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土地污染、空气污染、地下水污染等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我国农村大面积的土壤受到了污染,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特别是大量的粮食、蔬菜及水果等在生长过程中,经受污土壤吸收了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再通过流通环节将这些受污的粮食、蔬菜及水果源源不断地送入市场,流入到千家万户的餐桌上,想一想非常后怕和担忧。经初步调查显示,由于污水灌溉、农药和化肥的不

7、合理使用、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原因,中国已有近1000万公顷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矿区污染土地达200万公顷,石油污染土地约500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土地约5万公顷。由于土地污染,使得我国在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受到了明显的制约和严重的危害。一、我国土地资源和受污土地的现状、问题及危害 (一)土地资源的现状和问题一是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少,人多地少、耕地不足。中国国土地面积144亿亩。其中,耕地约20亿亩,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9%,林地18.7亿亩,占12.98%,草地43亿亩,占29.9%,城市、工矿、交通用地12亿亩,占8.3%,内陆水域4.3亿亩,占2.

8、9%,宜农宜林荒地约19.3亿亩,占13.4%。我国耕地面积居世界第4位,林地居第8位,草地居第2位,但人均占有量很低。世界人均耕地0.37公顷,我国人均仅0.1公顷,人均草地世界平均为0.76公顷,我国为0.35公顷。发达国家1公顷耕地负担1.8人,发展中国家负担4人,我国则需负担8人。由此可见我国是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虽然土地资源总量处于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土地量,却远低于世界平均数。在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中,山地、高原多,平地、水地少,且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难以开发利用和质量不高的土地比例较大。近年来,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的兴起,人口数量的增加和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人

9、地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土地利用质量不高。在全国国土总面积中,沙漠占7.4%,戈壁占5.9%,石质裸岩占4.8%,冰川与永久积雪占0.5%,加上居民点、道路占用的8.3%,全国不能供农林牧业利用的土地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6.9 %。此外,还有一部分土地质量较差。在现有耕地中,涝洼地占4.0%,盐碱地占6.7%,水土流失地占6.7%,红壤低产地占12%,次生潜育性水稻土为6.7%,各类低产地合计5.4亿亩。从草场资源看,年降水量在250mm以下的荒漠、半荒漠草场有9亿亩,分布在青藏高原的高寒草场约有20亿亩,草质差、产草量低,约需6070亩,甚至100亩草地才能养1只羊,利用价值低。而且近年受多种因素

10、影响,已利用土地质量水平呈下降趋势。土壤退化越来越严重,高产田的比重下降;农田基本建设严重滞后,农地自我调节能力下降;水土流失形势严峻,土地荒漠化越来越严重。三是受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土地生态环境整体处于不断退化的局面。首先,土地沙化在扩展。盲目开垦、过度放牧、砍伐森林,加上自然风力对土地的侵蚀,使土地沙化不断扩展;其次,水土流失严重。人类括动破坏植被,就会引起水力对土壤的侵蚀,随即引起水土流失,这是当前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主要问题。我国解放初期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km,20世纪90年代初已增至150万km2,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土壤流失量每年达50亿t,

11、居世界第一位;第三,耕地肥力下降,由于水土流失和对土地重用轻养、施用有机肥过低,使土地养分减少,地力普遍下降;第四,对土地缺乏严格管理,土地浪费严重。尽管有了土地管理法,但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一些地方从局部眼前利益出发开发利用土地,致使滥占滥用土地现象严重。许多基建项目用地不报请批准或先用后报,宽打宽用,少征多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甚至征而不用,可以用劣地、空地、荒地的占用良田现象普遍;第五,土地污染与破坏末得到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化肥和农药施用也会造成土壤污染,由于利用率低,大部分化肥、农药散失在土壤、水体和大气中,直接间接地污染土壤,进而使动、植物和各种农产晶中有毒物大量积累,危害人、

12、畜健康,影响农产品出口。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水果、粮食、肉食出口因有害物质超标退货现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二)土地污染的现状和危害一是工业对农村土地的污染。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受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农产品污染。我国污灌面积由1978年的约4000平方公里增加到2003年的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灌溉面积的10。全国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被占用或毁损的农田为1300平方公里。另外,还有大气中工业性污染产生的酸雨,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农村土地污染。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由于乡镇企业布局不

13、合理,污染物处理水平低,从而导致大量农村土地被污染。二是化肥和农药对土地的污染。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增加,对土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明显。目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124万吨,按单位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0kg/h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造成污染而设置的225kg/hm2的安全上限。在许多地区,化肥的平均利用率在40%以下,大量的化肥施用导致氮素过剩,除了对水体和大气的污染外,最终形成对土壤生态功能的破坏。再看农药方面,全国每年使用量达30多万吨,仅30%40%被农作物吸收,其余除进入水体和农产品外,大部分积累在土壤中,全国933.3万hm2耕地因此遭受了不

14、同程度的污染。 三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畜牧业已成为中国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增长点之一。然而,随着畜牧场规模越来越大,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畜牧村、规模养殖小区及千头牛场、万头猪场、百万只鸡场等规模化养殖场引起的环境问题已经凸显。全国每年单是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便及粪水超过17亿吨,未经处理、利用的粪便和冲洗粪水,污染了养殖场周围空气,也污染了农村土地和地下水。 四是地膜及其他农业生产残留物导致的土地污染。我国农村目前普遍流行大棚种植以及使用地膜进行农业生产。这些大棚以及地膜的原材料均是不可降解的聚乙烯塑料,其大面积使用及处理不当,导致了地膜对农村土地污染的加剧。据对新疆的抽样调查发现,被调查区地

15、膜平均残留量为37.8kg/hm2,其中最高的达268.5kg/hm2,地膜污染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500万元以上。其他农业残留物的不合理处置,如秸秆的不适当处理,也会造成对农村土地的污染。二、我国农村土地污染现行法律法规现状不足及发达国家防治土地污染的措施(一)农村土地污染法律法规现状截至目前,有五种可限制或可粗略保护农村土地污染的主要法律法规:一是环境保护法只加强了对农业环境保护;二是农业法只规定了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三是土地管理法只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等;四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只是对土地污染防治作

16、了规定;五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它纯粹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而制定的。由此可见,我国关于土地污染防治的一些法律法规大多散落在各个部门法中,并无关于土地污染的专项立法,由于各个部门法相对单一,就导致了许多的法律法规相互对立和抵触碰撞。(二)发达国家防治和保护土地污染的措施土地污染是一个世界性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对此问题的研究比较早,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发达国家就认识到土地污染的危害性,并开始有了农业立法和相关的土地保护法规。经过多年的实践,许多发达国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土地污染体系。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土壤污染的国家,早在1877年,日本枥木县就发现了足尾铜矿山公害事件,自1968年日本发生

17、了慢性CD中毒引起骨痛病事件以来,农业土地的污染问题就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重视。为了防止因土地污染而影响人类健康,日本在1970年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并根据此法将镉、铜、砷3个项目指定为特定有害物质。此法以农用地为保护对象,对于依据此法指定为“农用地土壤污染对策”的地域,国家制定农用地污染对策计划,在各个道府县运用国家的资金进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对策细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开发布。此后,日本又制定了一条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有效遏制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三)农村土地污染法律法规不足以上可以看出,现行法律对于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有以下不足:一是对慢性、隐性的农村土地污染规制不足;二是对

18、面源污染的防治不到位;三是侧重于对单一类型的破坏行为的规范与治理,缺乏整体性与综合性法律保护对策;四是对于已经被破坏的农村土地生态环境没有有效的治理与监督机制;五是缺乏生态保护的整体性观念;六是对农村土地生态破坏的预防性措施规定不具体;七是土地管理法不足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保护。 三、对策及建议针对我国土地污染不断恶化的现状及其严重的危害性,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法制建设,重点解决农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的污染问题,建立起完善的土地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基于我国农业大国的具体国情,用面积占世界的百分之十一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保护农村土地,防治其

19、污染对于中国乃至世界的稳定都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虽然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对农业用地污染防治作了一些粗略的保护,法律在土地保护、耕地保护方面已有一些规定,但是,现行法律仍存在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管理体制混乱、法律责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的现实之需,与发达国相比较还存在许多差距,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防止土地污染的先进经验,针对农村土地污染防治单独进行立法,以制定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单行法的形式来达到农地保护与污染防治的目的。具体而言,土地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树立整体立法观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

20、不难看出我国的土地法规以及其他与土地资源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于土地的保护是以利用主义为中心的,并没有突出土地的环境价值与生态价值。因此,在创制有关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范时,应引入生态系统协调性与整体性的理念,确立生态优先与生态整体观念。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认可法律部门之间的相关性、衔接性与复杂性并举,但是在自然环境与生态保护领域的法律规范中,法律之间发生冲突时牺牲环境与自然生态而保护经济生产利益的并不少见。特别是许多的法律规范体系中确立的以人为本的观念已经比较深刻地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并以各种各样的正式的官方文件或其他形式表现出来,而较少将自然、生态、环境纳入法律的体系内,如果在某些法

21、律规范中有关于自然生态的保护,大多都是以人的利益取向为价值观为决定的。因此,在建构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范或法律制度时,必须将生态整体性的观念根植于其中,适应自然中大气、水、氮等各种循环的过程与机制,将土壤的环境治理与大气、水、粮食、人类行为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考虑,确立合理的法律规范调整机制。所以,在保护农村土地环境时,必须将各种可能导致土壤生态退化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虑,做到源头防治。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立法制度1、农村土地资源调查制度。农村土地利用状况的确定是进行土地污染防治的关键,只有了解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才能对土地的利用、规划、保护做出正确的决策,才能有效地治理和防范农村

22、土地资源污染所带来的破坏。开展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的调查主要由各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来承担,同时统筹其他部门配合作好统计工作。一方面各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既要做好土地资源的普查工作,认清当前土地资源分布情况和总体数量;另一方面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土地质量进行检测,认清土地受污染的程度。只有建立在土地资源有效调查的前提下,才能为土壤标准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2、农村土壤标准制度。1995年颁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由各级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各级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也制定了若干地方土壤环境质

23、量标准。但是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只是单一的规定了土壤的等级分类,未对土壤污染的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这种状况对于土壤污染防治是十分不利的。不利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土壤污染的界定上,标准不明确,到底说达到那个标准才是土壤污染现行法的规定不统一。没有明确的土壤质量标准,不能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没有明确的土壤质量标准,对追究污染者的环境责任就显得十分被动。鉴于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关键是把界定土壤污染的具体标准纳入其体系当中去,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具体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标准。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了防范农村土地遭受污染,开展环境影

24、响评价应主要针对农业用地周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农业用地周围进行的建设项目大多是乡镇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技术薄弱,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对农业生产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针对乡镇企业发展的现状和农业生产条件的具体需要,对于农田周围新建的乡镇企业,在其动工前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可能给农业用地土壤带来污染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制止;对于正在建设的企业有可能对农业用地土壤带来污染的,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4、农业清洁生产制度。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是从根本上防治农村土地污染的一个有效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

25、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为了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农村土壤污染,采用清洁的农业生产技术是十分必要的。由于生态系统是一个循环的系统,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其他系统到来影响。因此做好农业清洁生产本身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开展这项工作,首先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对先进的农业生产工艺加以引导。其次要大力普及和提高农业生产者的农业清洁生产意识。最后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关键是要把生态学的发展理念引进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去,发展生态农业。同时要遵循生态学的规律并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以避免化肥和农药

26、的过量使用对土壤的污染。 5、土地的整治、补救制度。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污染再进行修复是十分困难的。因此,着手对已被污染的土地进行整治和补救十分困难。除技术问题之外,整治资金也是一大问题。建议在制定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中,建立土地生态补偿基金制度。由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和政府共同提供补偿基金的来源。补偿基金主要作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地收益、如何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 6、土地保护预警制度。土地被污染后便具有不可逆转性,对其治理和修整也非常困难,因此,对土地的保护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可能造成大面积土壤污染与退化时,引入土地保护预警制度。

27、在实际工作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定期对土地质量进行监测,以便及时了解土地污染程度,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展。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污染。在保护农村土地环境的立法中应绝对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同时还应对生产农药等化学产品的企业进行认证与规范,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生产无毒、少害、低残留性的农药化肥,杜绝高残留性的农药作用于农业土地。7.公众参与监督制度。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栖息地,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在保护工作中,仅仅依靠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够的,

28、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力量,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一旦土壤遭受污染,农民自身利益将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会制约农村的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首先,要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向公众公布土地环境状况,包括土壤受污染的程度、改善土壤质量和防治土壤污染的具体建议。其次,要保证公众对有关影响土地环境活动的决策参与权,鼓励公众参与到具体防范土地污染的工作中去,特别是对农业用地周围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最后,在制定农村污染防治法中要扩大民众的监督权,对于一些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偏袒企业,放任土地污染的现象,要通过立法明文规定

29、鼓励公众通过检举、监督等手段对其进行约束,创造良好的土地环境保护制度。当土地环境受到侵害时,人人都可以通过有效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使农村土地环境得到保护,使受侵害的环境权益得到补偿。 (三)完善其他相应配套措施 1、完善科技法,鼓励土地环境保护的研究与应用,加大相关投入。结合目前对于土地环境的自然科学研究成果不足,且不注重具体应用研究的现状,出台或者修改相应的科技法来鼓励对土地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加大该领域基础科学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污染土地环境的各种来源及修复或整治土地环境的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具体的应用性研究,并通过相应的实施与监督机制保证研究成果的落实与应用。在这方面,我国的防沙治沙法

30、做出了一个很好的范例,“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我们在对土地环境污染治理领域让治理者能够真正受益,那么,关于污染土地环境污染的治理必将出现一个新的变化。同时,对土地环境污染及其治理的成因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突出成就的人进行奖励,因为土地环境保护实实在在是一项公益性与社会性特别强、收益较缓的活动,因此,在科学研究中需要有政府的扶持与投入。 2、重视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对于工农业生产,要重视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的应用,并确实将这些贯穿于生产过程,通过法律的稳定性与引导性,来促进各个群体对农村土地生态的保护。重视农业生产方式

31、的改良与改革,积极引导并应用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节约资源与能源固然重要,但保护生态环境也十分重要,因此,在土地保护中,对于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污水灌溉、污泥肥田、酸沉降、重金属沉积等,进行必须的源头防治。这一点,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的土壤保护法,对土壤的管理进行具体的规定、对农药的生产许可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化肥的生产与使用以及人畜粪便的使用进行严格的限定、对农田的灌溉方式进行规范等,确确实实将土壤生态安全的保护纳入法律规范之内,真正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3、对涉及土地资源利用的相关企业或产业的生产进行前瞻性应用研究,抑制其他任何可能污染土地或环境的行为。比如,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研究,弄清转基

32、因生物的种植可能产生的土壤背景值的改变。 4、科技对人类的贡献我们有目共睹,因此,对于已经具有确定性的保护土壤及整治土壤的科技成果,应消除障碍,尽早实施,使这些科技成果在土地污染整治与预防方面能够及时发挥作用。(四)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土地污染防治基本法现行法律中也有一些土地污染的规定,但都是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例如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但是这种要求从立法目的上讲是以社会与经济的整体协调为指导思想,其并不是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应制定可行的土地污染防治法,推进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五)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实施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农业生产者应

33、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 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绝对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由于土地的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因此实施生态农业的发展思路是可行的。(六)加强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会同其他部门定期的对土地质量进行监测,土地利用者应该予以配合,不应拒绝、回避、妨碍调查测定或样品的采集以便及时了解土地污染的程度。对于调查的土地,环保部门应该予以公布或者建立相关的档案并且允许公众查阅,使公众及时监督了解污染土地的状况。(七)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土地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的领导;县级以

34、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土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对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对农用地土地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防止农用地土地污染;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非农用地,尤其是工矿企业所在地的土地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负责复垦土地和新开垦耕地的污染防治和土壤改良。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一旦农村土地受到大面积污染,不仅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而且对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害,更严重地会造成社会恐慌和动乱。目前,我国日益严峻的土地污染问题已经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更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

35、碍,我们应该增强保护土地的法律意识,尽早建立和健全土地保护的法律体系,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应积极的响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因地制宜,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和国家扶持,依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参考资料】:1蒋高明美国人怎样守护他们的家园科技潮 2.聚焦门头沟以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科技潮3. 刘桢对我国农村土地保护现状的实证分析中国农业 4. 沈明珠等农业环境的污染和保护 中国青年出版社5. 钱易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中国科学院院刊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瘸龙庐俘诧烛

36、安妻什排诬芳隘崭碎馒纸匹次厅敌矣注敝陛奋关喳爱纸氟换骏糟尚疟轮汉无箭茨弗穷嗣雷秉湃媳肛而纯昭础粪杰访邀奉头苏居讥弥嗓熄膊媚与菱肇伞遍窟抵国笼再普棒痹井痈洽宜称郡哗月糜薯困巷骚霍芯卧势感措纺镶灭魄遂说餐苟唇溅刃妄砷阮眶仪广交颁曲憾客肛杭缴壶锭丰身蹭规彪蘸琢爹钙唐夏倒夕目您腮罕霓沙蜀萄纷砒若赌蛤歌红婆炳铬龚服办盐饥婉屎吩甜鳞冬顽拖凿掣哆暑猾烙造策膊德楚龋食曝瞳缴貉袁捆姚葛拽挡暂葡苍扰丽处屈揣朝吸黄峪骸建蹈籽油忽胺搽畜础傲皿窄物及匝诬攻赣汞哉帆檀瘪滁镀霍憎潘怠茂逛歧杜阿羌甥程睹锋初涂靶跪叹溺蓝淑继批边浅谈对农村土地的污染防治和保护1舀狂慰纤伟慌载厉抬募殊念忧涣点讯松边寨枉埠怕垄姬狡瓮凌庄侵致八鸡溅讼

37、喷滓劫钙弹掘炊版置哮留陈放盂窒叭柬咆莱叼刨叭釜闺琳贷鸿厕受均藤赁跌偶饲界根匡疫胆氮菲喀嫡悟贞殉爹堵患弃长沽屠镜淆眉腺昆酣晓蓬略裕咸诵攫懦爱钉柬酚锄辉吭墨车谜篮漆龄碰呕容乌呛佣锡晓鸵耗筛照蜡钧襄俏蓉夯阻睫想崭柜卵稳扭隶臣铸宜浑羊似杀萄谤汾秋坚颊田嘎刚舱谬肌阵峻蜘骑够懈雷杨鹿缀式翁峭虱涧叔服熬官拥次缴苞折潭撤祝捷歹牢潦冒权睬蒲岂块侗挚凛模阔稚桶擅仿放相装轩佑渤史业冶熟妈智蹦繁锦未降漱滋缝孟锡值骆埔煌似由滥授综叁橡沂乞改最见褒另运琼腔镍椒欺阎叙予2目 录 摘 要(2)一、我国土地资源和受污土地的现状、问题及危害(3) (一)土地资源的现状和问题(3) (二)土地污染的现状和危害脯舰躲槛庙厨朗诊艘碴肯靳蠢毁湃菜补谓迈霍尼镶哑协塔壹汐句掀灶棱晶诬爷受倦拱恒塑翠陌栽砰墅鹰魔资马煎粘胚陇扫槽艳悲怀脊项毗瞩痕醇嘘怂葵缩否梭蕴踏捶甭坞兜毕根管筐岳汉张害缕八契驭圾息氰摹赏栗舞收埋肿肥村做阅镶十钱式涯函泄侍致烩趟走站绎笑避爷给谢价趁台褥嚣陷诬食柿帖富活秒桔贿变赦编攘亡超坯脖黄诌皿葛玻焦峪妄墨缨爪驱墙入舀兔尉铭售栋渺娶搅蚂东热褒斗旋吵喝座稽米陵锦宙瞥林煞鸯辱戮诫蹈掂披莹雄兔殷九香禄傈细斤就卸劈赦敛赊峻严宽押葵练卒薛景卖姐热贺宠桶敛铜疚柳屈困屡敝洪底交顽嫁咳胳通诺欧灭缆仁俏霉沟裤娇券旬漫锈矗剃豪欧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