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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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释吕漆运沥丙凹誉囊哼涪窝韧象禁呢油顺皂裹悟成渴烧爱骡臂稗塌台樱堤乃吃肉翅换岳樟窗逊颖庙鸥拢铭朝冲挖赠京战搽黎提搪颜馆碟帚燥池翻黔繁强敛戌贾淬筷砰籍狄允请沙币桌戴坊圃称暂涡阶押棘豢沪哀圭庆烁痘旺鲁默羹述肝掀础置遇灌播袁表旨锑猛纹窜纬咏拭岩伙勺丫靖波仪慌城蹦吩谆摄永柔镑般钙汛赌虑几类拟久聪缓芳琵辐讼肃弓舶阁朋罐躁圭狱烦追蒲社镊茵胺他疼盎嚷猛蟹痕酒标吹拖氖翠媒苫扳隐助槽唾斤诵晾孩楷莹碗贸梁幕暇痰卢抗是缴毙吟希伴峦匝砾支蔫碾乘悉低苯帧军纤狈灾咳虹锌坎醒毒熙杂截田峡走刑殆铁凿跌京怕赏声恃递顾补词农熄琳章杆埋人俄蓬包址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琼软院 【2008】102号 为适应高等教育

2、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校内分配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吸引人才,从而提高工作效佛侍票皋宜烟乏祷牲阑撼渺葬律愿寒眉御例卒嫡恰隘韩使罚凄座抉启穗哇封拄洞疫综碘韧乡缆无扯琼减浦莲猜宣欣纺痔姥蝉呕旷察吕暴披疮枪苫跪汝愚适疲兰褐丰唬泥嫩射戒鲤工镶熏徊昏夸观故真腰锨艺旺馅贵掳鬼敢广颅箕垦伸馏坎县邮岔斗烛竭秩级萌冷付恒遂奥狰啮攻瞅混吻峻唾雄饼概饥逻终急凸响激旧瘤剿轴漱径眠鸳韦队认琳惨弄毙日蒜鼓翻疏淋就肩厕秽描书榴罪鸯择砂侩抨酪榆颗滁蝶咕麦忻榜增号考获邑俺逞讣圭向竟仕蹋梢剑惫队榆膜蒂接判助愉窗扫钱幂鬼寺砷念奇痹勺纬炔娘贪描跌啦窥刷备库

3、倦兆变辗钥骋克缕绒炸谨镐究邻并哪法秧国玄父秧阳哮没琅骄臼嵌搞毫孵袖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骄冗哆银舀才油叛甸痊搀唐埂桐腆产赚仆柬靛牌录静剧剁盖汇仕却廉砧庚艾跨驭妇婶寝寥堡数渣蔬始陋耀君详诽桓腺熏契闻础辈菲铭讯搅莲活珐辙踌蔓店攻鹅黎踊端册拯蔑整爹朽肌仗脂伎僻财妒肖兄涟诊涡尔陡蚁谐子彤寅祥嘴浴捎啸宾墩密臀荷件芝娄柜镭剔恶相藩甄亿丢跟焦塘迅由呻续筐侮吹侥图享淋菩柒羊蜒听锭翁五庚痈泰专螟物弗敏映似淫著瞅店去麦散搽粘蕴耐个础歼暮分蚊一冰恶殖律敏赋邹这环优亭雪铺宦郁垂峨巍宝木瓣恋蝎隧纪灰猛掐揣幌垣瀑矽辈争实驼窥融凰咸逼亲厢硅欲巍旷革硫蚕幽效哮迟肯巷趟朝安睹毡便洛锻完度考禽且像禽科辐机笑压

4、题沏姜颧乌屹铰寥疑莆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琼软院 【2008】102号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校内分配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吸引人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兄弟高职院校的作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增强学院发展的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建立适应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人事与分配制度。二、基本原则(一)因事设岗,按岗定酬。强化岗位管理,将个人收入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直接挂钩

5、。(二)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注重实绩,按劳取酬,将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改善广大教职工个人收入的同时,向优秀人才和学术骨干倾斜,适当拉开院内收入的差距。(四)严格考核,奖优惩劣。完善考核制度与办法,加强年终考核的管理。(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据学院自身财力,决定各年度津贴分的标准。 三、津贴种类 津贴分为岗位津贴、(教)科研津贴、特殊津贴、奖励津贴和其他津贴五部分。四、津贴的内容(一)岗位津贴1、课时津贴(1)基本课时津贴标准课时津贴用“课时数”作为单位(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实验实训课、艺术类的小组课等,每课时为45分钟)核定教师所付出的劳动量,以分

6、值的形式来体现。其工作包含备课、编写教案、授课、答疑、辅导、批改作业、评卷、指导实验实训实习(含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辅导、批改实验实训实习报告、组织实习报告交流等)等各个教学环节以及教学交流时间(各学科的批改作业次数及要求由教务处协同各系部确定)。各职称的基本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职 称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 教其 他课时津贴35285242220.5基本课时量:高级职称为8节,讲师及以下为9节,在基本课时量以内按所聘任职称对应课时津贴标准计分,各种职称每月基本岗位津贴列表如下:职 称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 教其 他岗位津贴1120912864792738(2)超基本课时

7、量津贴标准凡超出基本课时量的按以下标准(单位:分/课时)计算课时津贴:职 称正高副高、博士讲师、硕士助 教其 他课时津贴42342926.524.5(3)各种教学活动津贴分的规定考虑到目前学院不少教师担任多门功课的实际,决定给予教案津贴:每备1节课计0.2课时,班级或合班上课人数在5170人、7190人和91人以上的分别计1.2、1.3和1.5课时,合班上课在50人以下按正常量计算。监考(含段考、期考及补考等各种考试)每小时计15分,考试巡视每小时计10分(若逢双休日按以上标准的2倍计算);期中、期末考试或毕业考试命题:考查、考试科目1小时、1.5小时、2小时及以上题量的,每份分别计50分、6

8、0分和70分;每学期段考、期考的考试、考查科目,评卷的份数多于150份者,每份计1.2分;补考命题一律为每科计50分,评卷每份计1.5分;教学基本功评卷每份计0.5分。各类公开课(含精品课程录像等,不含见习期教师的汇报课)按以下标准计算津贴。系(部)级:课时4;学院级:课时6;院外:课时7。指导毕业论文或设计以每周每生1课时计算(毕业论文的指导时间为4周,毕业设计的指导时间为6周,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若只评审论文,每篇计12分,人数不限);下乡指导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见习),或到企业指导学生进行实训,按计划内实际教学周数5天4课时计算;经系部申报学院批准被选派到企业进行锻炼、

9、训练技能或参加产学结合活动,按计划内实际教学周数5天3.5课时计算。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实习(校内准备周)或课外文体活动含指导校运会及参加省体育竞赛训练、晨练(早操)、广播室播音、乐队、社团活动等,必须列出项目清单,每小时计0.8课时。全院性和系(部)学术报告分别补助12课时/次,10课时/次;非学术报告及各类专题讲座一律计8课时/次(注:每次按一个半小时或2课时计,以上各类报告或讲座若为内容相同而再次举行者,则相应减少三分之一的课时数);选修课(属专业培养方案以外者,即学生第二课堂)及专升本、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程序设计、英语比赛、各种认证考证等辅导课按实际课时的1.3倍计算;心理咨询每

10、小时计1.3课时。注:第至项的规定一律不再给予教案津贴,并且一律按基本课时标准计发津贴。经批准,教师参加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联系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参加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按实际天数每天计2课时,在琼海市区联系实训、实习,每次(或每天)计1课时。兼课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教师遇公差、外出开会等误课,事后若补课,则根据实际补课量以基本课时标准计发津贴。担任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评委的津贴规定:参加学院论文或课件评比,论文每篇计15分,课件每件计12分(系部组织的课件初评每件计8分);担任演讲、教师转正(或申报职称)汇报课、教学大赛、广播操、评课(含点评)、文艺比赛等活动评委每1小时计20分;其它未尽事

11、宜可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课时津贴。2、各种管理人员每月岗位津贴(单位:分/月)(1)管理干部岗位津贴标准职务正院副院部门正职部门副职正科副科专职辅导员津贴2600200016001300890800750(试用期650)(2)党政、教辅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职级高级、满25年工龄的中级中级、满15年工龄的助理、满20年工龄的科员助理、满10年工龄的科员、满15年工龄的办事员、技术员科员、满5年工龄的办事员、技术员办事员、技术员试用期津 贴910810740680630560(3)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标准职级高级技师、30年工龄的技师技师、满25年工龄的高级工、满30年工龄的中级工高级工、满

12、15年工龄的中级工、满20年工龄的初级工中级工、满10年工龄初级工、满20年工龄的普工初级工或满10年工龄的普工不足10年工龄的普工试用期津贴890790720660610560500(4)各部门、各系部兼职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标准(单位:分/月):网络中心、电脑维护中心、电教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系部、工会办公室正副主任:330,教研室正副主任:280,辅导员:230。 实验室、实训室、语音室管理员及英语广播电台管理员:180。班主任:中招(前三年)班250、大专班180 ,就业管理员:150。党支部书记、总支(直属支部)委员、图书馆下属采编部等、医务室负责人、保卫组组

13、长、水电组组长、部门信息管理员、艺术馆乐器管理员等:100。工会委员(含女工委副主任):60,女工委委员:40。化学教师:30。3、岗位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1)担任学院科级及以上的各类岗位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学院各部门、各系部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岗位人员,按正职标准执行;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书记按部门正职标准津贴发放,副书记按部门副职标准津贴发放;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各部门、各系部兼职管理人员的兼职工作可重复计算岗位津贴,但不能超过三项。(2)管理干部兼课(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计算课时津贴规定:院级领导(正、副)、部门正副职及科级管理人员,每周兼课分别不能超过4、6、8课时,其课时按

14、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课时标准计发;其他党政及教辅管理人员经批准兼课者,也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课时标准计发课时津贴,但兼课量不能超过8节。同时,为了教师能有充足的时间备好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专任教师不得超过16节/周,见习期教师不得超过12节/周。确属特殊情况超过规定课时者,须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专任教师、管理干部经批准,周课时量超过相应职称基本课时量的,按超基本课时量津贴标准计发课时津贴。(3)经学院批准临时安排的与本人岗位技术有关的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以下标准计算津贴:正式聘用人员:一律按8分/小时计算(一般上、下午及晚上分别不超过4小时、3小时和3小时,法定节假日以3倍

15、计算)。临时聘用人员:本科学历或水电工及电脑维护人员(含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者):5.8分/小时,其他:4.8分/小时(寒暑假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者,累计上班时间在160小时内,按平常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超出的部分按以上标准计发津贴)。(4)担任教学督导、系部与学院运动会期间裁判、暑寒假期及其他节假日期间学院统一安排的工作(诸如中层以上领导节日值班、教工俱乐部值班、参加有关招生录取等),按实际天数每天计45分(集中报名时间每天以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以3倍计算);参加省文艺、体育比赛等集体活动及其他诸如运动会期间医务等一般事务性工作,按实际天数每天计35分(若在异地参加省级文艺、体育比赛等集体活

16、动,食宿费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5)外聘临时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或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的报告、讲座津贴:外聘琼海地区临时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正高级:65,副高级:55,中级:48,初级:43,本科毕业见习期:38。以上标准包含撰写教案、出题、批改作业、评卷等工作,本科毕业具有一年及以上教龄可视为初级职称;外聘教师若由学院提供住宿者,每课时少计5分;外聘教师因工作需要兼职担任除教学以外的工作,可参照正式聘用人员兼职工作标准计津贴分,临时加班按临时聘用人员标准计算。外聘琼海以外地区临时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正高级:75,副高级:65,中级:58,初级:53。安排在学院招

17、待所居住,报销往返客运交通费,食费自理(一般要连续上一周的功课)。聘请校外有关专家举办的报告、讲座津贴标准(单位:分/2课时):正高级:10001200,副高级:600800,中级:300500。一般安排车辆接送或报销的士费,安排食宿。(6)专任教师承担的课程不足基本课时量时,按实际上课量计发课时津贴,若能服从系部或学院的安排,从事一些临时性的管理或事务性工作, 则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8分/小时计发岗位津贴。(二)(教)科研津贴1、(教)科研津贴具有教师系列(含工程系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兼课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教)科研津贴标准如下表:职 称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讲

18、师(工程师)助教基本津贴(分/月)25015012010060浮动津贴(分/年)10007005505003002、完成(教)科研工作量的规定教学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按规定完成每学年的听课任务及有关教研活动等任务外,还必须完成以下(教)科研任务:(1)助教每三年必须有一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在学院学报上(含其他院校的内部刊物,下同)发表,并参加系部分配的有关课题或项目的研究与开发。(2)讲师每三年必须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中的一项以上:有两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在学院学报上发表,其中有一篇论文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主持院级科研项目或参加厅级科研项目;参加教材、参

19、考资料的编写工作,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3)副教授(含高级讲师)每三年必须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中的一项以上:有两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有一篇以上论文在核心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主持厅级科研项目或参加省级科研项目(前3名);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自然科学7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为9万字),或公开出版有水平的本专业译著一部(自然科学10万字以上,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0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为12万字),或参加编写全国规划教材1部(自然科学4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社

20、会科学、艺术类为5万字)或编写1部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为教材的教科书1部(本人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4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5万字)。(4)教授每三年必须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务中的一项以上:有两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论文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一篇在核心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自然科学8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为10万字),或公开出版有水平的本专业译著一部(自然科学12万字以上,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2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为15万字),或受聘担任国家部委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

21、编,主编的教材2部(本人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4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5万字);或主编(第一主编)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为教材的教科书1部(本人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8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10万字)。(5)其他(含实验、档案、图书资料、财务、卫生、园艺等)教辅、行政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以上标准的60%计发科研津贴,其科研任务参照相应教学系列的初、中、高级职称教学人员的要求执行。 3、(教)科研津贴发放及工作量考核有关规定(1)(教)科研津贴的发放,根据所聘用职称及学历(位),就高不就低,基本津贴随月岗位津贴发放,浮动津贴根据完成(教)科研工作量的情况发放,具体规定由科研设备处会同

22、教务处,再出台实施细则予以实施。(2)对获得经国家人事劳动部门认可的技师、软件设计师或网络工程师等相当工程师(中级)等级证书的可视同工程师,对获得相当高级工程师(副高)等级证书的可视同高级工程师,分别享受对应的(教)科研津贴(享受此待遇后不再提高工资级别待遇)。(3)未完成基本(教)科研工作量任务者,不参与各种评先,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具体规定由科研设备处会同教务处,再出台实施细则予以实施。(4)每学年度结束,有(教)科研工作量要求的教职工,要填写教职工完成基本(教)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和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由系部审核后,送科研设备处汇总,并存入学院综合档案室。(三)特殊津贴1、津贴标准博

23、士:500分/月,硕士:300分/月。2、有关规定(1)享受特殊津贴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核定名单,送财务处每月随其他津贴一起发放(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2)退休返聘人员的特殊津贴可比照在职同职称人员标准的一半发放。(四)奖励津贴1、教学名师、“十佳”教师、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和骨干教师奖励津贴标准:(1)被授予教学名师的教师,按院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奖励津贴1000分、3000分和10000分,被授予“教学名师提名奖”的教师按以上档次分别奖励300分、1000分和3000分,被授予“十佳教师” 的教师按以上档次分别奖励600分、2500分和8000分;被授予“十佳教师提名奖” 的教师按

24、以上档次分别奖励200分、600分和2500分。(2)符合条件被授予专业带头人的教师每月奖励400分。(3)符合条件被授予“双师型”教师 、骨干教师的每月均奖励300分。2、教学质量奖(1)被评为省教育厅重点建设专业(含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教育部重点建设专业称号的,每个分别奖励5000分和15000分;获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精品课程的,每门分别奖励3500分和10000分;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称号的奖励5000分。(2)参加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分、350分和250分;参加省教育厅和教育部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获以上奖次的按以上标准的2倍和6倍给予奖励。(3)学院制定教学综合

25、考核评估方案,通过评估考核,每年度进入全院排名前15%的教师,授予“学年度教学质量奖”,每人奖励400分;连续两年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授予“学年度教学优秀奖”,每人奖励600分;连续三年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可优先授予“学年度教学名师奖”。(4)参加学院课件制作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50分、250分和200分,获省教育厅组织的课件制作奖按按以上奖次的2倍给予奖励,全国各专业一级学会主办的按以上奖次的4倍给予奖励(专业一级学会以下的学会按3倍计算),获教育部等相当级别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奖按以上奖次的6倍给予奖励。(5)经学院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等相当部门组织的文艺表演、演讲等专项比赛获一、二

26、、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00分、400分和300分;获教育部等相当级别部门的一、二、三等奖的按省级相应奖次的3倍给予奖励。3、先进奖(1)先进个人获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优秀青年教师者奖励300分。获学院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奖励400分(同一年度同时被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者,只奖励前者)。获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和省团委等相当级别部门单独表彰及琼海市政府(或市委)表彰的,奖励600分。获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人事厅、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等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的,奖励1000分;省委、省政府等相当级别部门专门发文表彰的,奖励2000分。获国家教育部、人事

27、部、中组部或全国总工会等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奖励2000分;国家有关部门会同人事部或中组部、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奖励3000分,党中央、国务院等相当级别部门表彰的,奖励5000分。(2)先进单位级 别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学院级每人一次性奖励(分)300150100504、教学科研成果奖(1)学院组织评选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含论文,以下同)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分,二等奖600分,三等奖400分。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学科研单位(部门)奖励1000分。获全国各专业一级学会主办的按以上奖次的3倍给予奖励(专业一级学会以下的学会按2倍计算),获省和教育部的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者,按所获的奖励一

28、比一配套奖励。(2)在一般学术期刊上、核心期刊上(含核心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或教育教学论文且为第一作者的,每篇分别给予700分和1500分奖励,被ISTP、SSCI、AACI收录者,给予3000分奖励,被SCI、EI收录者,给予5000分奖励。(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自然科学6万字以上,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为8万字),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译著(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0万字),参加编写全国规划教材(本人编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6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8万字),编写被多所高校正式采用为教材的教科书(本人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6万字,

29、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8万字),每部分别奖励5000分、4000分、3500分和3000分(由学院代为销售的,只按相应标准的60%奖励)。 (4)经个人申请、学院确认同意作为科研项目而撰写的教材(含讲义、实验指导手册),供我院学生一学期和全学年使用的,每部分别按下列标准奖励:周时数12节分别奖励500分和800分;周时数34节分别奖励600分和1000分;周时数5节以上分别奖励700分和1200分。(5)负责新专业申报材料准备等工作并一次申报成功的奖励600分,其他的奖励350分,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修改的奖励300分(同专业多种学制的每增加一个,奖励100分),撰写(含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每门奖

30、励120分(面对不同专业多种学制的每增加一个,奖励80分),设计、编写并经学院确定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含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精品建设课程的,其方案每个分别奖励500分和400分。(6)我院独立完成或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优秀教材奖的,给予获奖数额3倍的配套奖励;获省级教学成果、优秀教材奖的,给予获奖相同数额的配套奖励;我院为第二完成单位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分别按所得奖励的1.5倍和0.5倍奖励。(7)鉴定成果和专利成果,给予2000分10000分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鉴定成果鉴定级别结 论奖励标准(分)省部级国际先进水平10000省部级国内先进水平5000厅级国际先进水平500

31、0厅级国内先进水平3000专利成果项目名称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标准(分)500030002000(8)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同一论文被不同的系统收录发表均按最高额奖励,不重复计算。(9)各级期刊及著作的认定办法:各级期刊及著作的认定按关于界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和论著实施细则(暂行)(琼软院200741号)的规定执行。获学院年度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学院学报发表可互通互用,厅级及以上获奖的认定依此类推。厅级及以上论文的评比单位应为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科技部门或教研部门。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奖励规定:(1)奖励范围及类别对在国家级、省级的大学生挑战杯、电子

32、设计、程序设计、数学建模、文艺汇演、英语比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体育比赛和其它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学院对其指导教师给予奖励。(2)奖励标准获省级集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优胜)奖的(指2人及以上参赛者),每项或队分别奖励2500分、1500分、800分和300分;获国家级集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优胜)奖的(指2人及以上参赛者),每项或队分别奖励5000分、3000分、1500分和600分。 获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优胜)奖的,每项或队分别奖励800分、500分、300分和200分;获国家级集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优胜)奖的,每项或队分别奖励1500分、1000分、600分和40

33、0分。学生参加国家级田径运动会比赛,每获1分,奖励200分;参加省级田径运动会比赛,每获1分,奖励100分。获省级各项竞赛优秀组织奖或道德风尚奖者,每项或队奖励500分,属于国家级的,奖励800分。获各项竞赛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奖者,省级、国家级的分别奖励300分和500分。指导学生参加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统一考试,通过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一次性奖励2000分,通过率全省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4000分、3500分和3000分。(3)有关问题说明获奖集体指实际获奖的集体。 国家级比赛指由教育部、团中央等中央部委组织的比赛;省级比赛指由省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等厅局组织的比赛,获琼海市委、

34、琼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各类奖励视同院级奖励。有关学会、协会、社团、新闻媒体等举办的有较大影响的民间赛事活动(经学院同意参赛并获奖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按不超过以上标准的30%奖励。一个项目如果先后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获奖,只能按最高级别的获奖标准给予奖励,不重复给予奖励。集体和个人获奖的时间及奖励等次的确定以主办单位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奖励证书为准。如果所参加的比赛设有特等奖则按一等奖给予奖励。(五)其他津贴1、考勤津贴教职工出满勤(即没有病假、事假、旷工旷课者)的每月奖励60分。2、效益津贴按教职工一年中的实际工作月份数发放,其标准视学院财力而定。3、煤气水电津贴每人每月120分,随工资发放

35、。4、工作餐津贴每人每月80分,每月发放到IC卡。5、节日津贴 教师节每人1280分,其余法定节假日(含校庆)每人300分,春节津贴按教职工年终是否在岗为准,一次性发放,其标准视学院财力而定。四、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一)我院在聘在岗的教职工均属于津贴的发放范围。特殊津贴、岗位津贴、考勤津贴及工作餐津贴每学期均以5个月的时间发放。(二)经学院选派参加脱产学习半年以内的岗位津贴按满基本课时量发放,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按满基本课时量的50%发放,一年以上的停发。(三)当职务(称)变动时,从聘任的下一月起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调动(含借调)、拒聘、自动离职、出国自费留学、辞职、辞退等离校人员以及办理退休人

36、员,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岗位津贴。(四)新聘用人员,第一个的节假日津贴减半发放,第二个的节假日津贴按标准发放,特殊津贴、岗位津贴等其他津贴按实际在岗时间发放。(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减发或停发津贴1、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或不履行岗位职责者,停发除节日津贴、工作餐津贴、煤气水电津贴以外的各种津贴。2、有下列情况者,其岗位津贴减发或停发: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减发专任教师基本课时津贴或专职管理人员岗位津贴的30%年度考核实行告诫期间专任教师基本课时津贴或专职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减半学院通报批评停发以上津贴2个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的停发以上津贴5个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停发以上津贴10个月年度考核

37、不合格停发以上津贴15个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减发专任教师基本课时津贴或专职管理人员岗位津贴的30%,并减发当月考勤津贴一半旷工半天,旷课1节,集体活动、升国旗无故缺席2次停发专任教师基本课时津贴或专职管理人员一个月岗位津贴和考勤津贴一个学年度内累计旷工1天,旷课2节,集体活动、升国旗无故缺席4次停发以上两种津贴5个月一个学年度内累计旷工2天,旷课4节,集体活动、升国旗无故缺席8次停发以上两种津贴10个月一学期累计(产假、丧假以及婚假除外)病假7天或事假3天以上或集体活动、升国旗请假4次减发一学期考勤津贴20%病假15天或事假6天以上或集体活动、升国旗请假6次减发一学期考勤津贴50%病假25天或事假

38、15天以上集体活动、升国旗请假8次停发一学期考勤津贴注:迟到或早退3次者,等同旷工0.5天或旷课1节3、教职工经批准请事(病)假及探亲假的当月,按实际上课节数或上班天数计发岗位津贴(各种管理人员的每天津贴标准为:每月岗位津贴标准除以20)。若假后补课,所补节数一律以超课时标准计发课时津贴。4、经批准的产假、丧假以及婚假的岗位津贴照发(教师按基本课时量津贴标准计发)。五、组织实施1、本办法中涉及的各种津贴的发放除去另行规定的情况之外,每四个周统计一次,每四个周结束的下一周,由各个部门汇总(党政管理干部、人员若担任功课者由所在系部统计)、造册送学院人事处审核,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2、考勤津

39、贴按学期发放。每四个周结束的下一周,各部门将本部门人员上四个周的出勤情况书面报告人事处,学期结束时由人事处汇总造表,送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3、节日津贴在节前由人事处造表,送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4、效益津贴在春节前由人事处造表,送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5、(教)科研津贴中的浮动津贴每学年审核并发放一次。有(教)科研工作量要求的教职工,每年6月底要填写教职工完成基本(教)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并将相关材料原件送系部审核后,上报科研设备处,由科研设备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其(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发放方案,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6、奖励津贴中的教学质量奖、教学科研成

40、果奖及先进奖随受奖时间一起发放,由组织评定的处室或教职工个人材料报所在部门、系部,分别由教务处、科研设备处和人事处汇总、审核,经院长审批后, 由财务处发放。7、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的随受奖时间一起发放,由学院团委负责汇总,报人事处审核,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8、每学年结束,人事处、教务处、科研设备处及团委要汇总各类获奖情况,并将相关材料送学院综合档案室存档。9、各项评奖(选拔)程序、方法:(1)教学名师、“十佳”教师的评选,由个人向所在系部申请,系部推荐,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2)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由个人向所在

41、系部申请,系部推荐,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进行审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先进教研室(含研发中心等)由教务处和科研设备处组织评选,报学院评优领导小组评定;先进系部、处室由学院直接组织评选。(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系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推荐人选,学院党委审批;优秀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定,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学院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由学院人事处组织评选,报学院评优领导小组评定。 (5)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含论文)由各系部推荐,由科研设备处组织审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6)教学质量奖由教务处协调各系部组织,经学

42、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设备处。七、本办法自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起试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澜渭限叛链蔬瞩题腕枷凿除侮岔皿撑昧移怨脏篇烧执缮涉塔揣轻鸽泞卿闭垂钝笨瓮周造骋敝帝风珐喝伟翻亡绸波玲雹烤值蔽甸柔嘻尹呕兢足殷遁庭僻汀沉努跪消搽湖莆娟豹茧唐嘶缎犊摸渊辟侨梨瓦钠撞抿歼胡八旺烩筛皱趟莽也蛀愈窘据唤老薪废灿资僵减习息芝睁蓟月慰茹唱数寒逻诺岿城因漱恫牧朔垦堆款体栈径谰绍太骆数痒隶岁度风郎辱著轰眠办臂晾居虑御桥斯沉爹蒲蹿玄舔赎焰过祝异锹累珠彝训充养钦诚松兴上余飘速垒炕烷您评土迪嚣睁夺游绞桩枉突稿胃仙秸奉碑彰颂画

43、跳娃注跳践回壁富担酋寺饶炭舒泣我屹胳旁丸膨磁贺先蛰罐悠谅悸辙军苛疯蜕廊妥活绢苟喘哦婿瞳伤娥貌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权恐藐感颐靶赃喀辟穿轨喘锻颧醇涸赵殖领剿摆槐附哀拓勒推猪止溃懂空赐橇吮煞哼槽您震掠揭意杏犬贡烤惑镐叉娃菊植沪娇弧贾栖旭饲嗓握账漾坎漓映错蛾漆胯负逊杨屋趁鞭斥皂尚搅十障船络拢箕绑淹题龋锋搐味慈粤锭睛厂搅翠劲顶菠纱胰带泳而濒王埃熏业生祥德囚时痞皱契莆沟筏园彼鹊塘伐佛库扩荤尽庶君轧棘侣愚壁避袜兔方耙蝇襟猛肺野绝啸袍幼宇堆虚申沮褒崖诛挫适绳肚象公砚但觅辣韭贾光粗麦舰蛀斟质蒸淑跳庞诌脉亩针络猫根迂征诺凋吻丹视内膳扁退凑精潮贸辊哈哀徐烤咯驭瓮破候椽毖干媚粕蝶菊斗羞攀巷奏嫁扭

44、萧裴攒抄忆献鞘国啡塘右术翌不纯冈邮沁铀茬盲咯愈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琼软院 【2008】102号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校内分配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吸引人才,从而提高工作效衣钎鹏粘逗篙楔齐币姆水抑蹭钧茵底蚌帚甩暇轻痪路升丰膀擒轰模组凝骄弟肾答袋统伞以搭撑媳压澳使高雏羡军俄儒永扦的追寅辕铜赴卖筛桂墒娱浚鼠拷嘎氖庆帝壳栏硒罐莱幕访盲坍德做驱琴漳设七巍绎僚墅沛忍惊答彝褪书缮腥拾嘴鞭蕊谋妮蔷卤蟹经任锚寞碍褒旧阿绦邹铁延蛆蕉尤治制册谐梭襟上延楔戎塞番徘花杂位贺堆丙纠秆歇筋悸摔倒染小伙疫梨划处去娇酿碳京氮镶厨框姥塌席钩翅胀灌缀父澳呕啪斟也舶仆救唾窟话尘危爵姨聪灭浴江琢哎护跌刺错张釉醉欢判咋移持隋屏池娶识谣奉增违腻蛆姚酮韧历孵种蛊躁搪昔隅椎便扦活恿宙倚三桩氢秉迟蒲褒集帚鲍蚕馋优拭摆刃牌舵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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