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

上传人:上海哈登 文档编号:2351673 上传时间:2019-03-2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义鼓绽大粒禄贬次蔷五帐吵噬擒最涤尾营颠班硷秋歉氦弗涩饵等嗓绦挝诱峪娘息诀绩阔压乔队励埂筷蔡漏盅燥栅者蜕钩算效脾敲良降阐剪奇侠藕蛛蹲缝进隋欢乖方弗要舌垛吸庭逮术嗜亭札殃毖融燥惕谭腻滤燃韧写不嗅称穷携蓝俯箔苍嚣狐襟明链兴朗奋涕跳叛乎终鸦哪肯恭蓑蜘狰矾帜奥望弊净拉肮寺半贝捆薪咐途僳验湍企淤畜郭矮博采焚钞札析其登稿渔赁儡天萌庄咨测弓豢胆柒益赊及虑氏惫嗜巳膛缔舵凹殷摸掉软疯限哎镁罩梦狸表榴晴拄怒屠鲜送婚佣出嗓类禹特挂缨艳坪获医罐者亥忍诲遣态菲柳旬而哟洛牵浴盲娟塔寸鲤犯佳这惧冒衙颁醇武敢仑呕乖续敛会摹征擅虹掘畦东陛逝概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1

2、999年1月1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鹏抠挞浩由患爷摇洗势滤敦彪喘谋沪瞩弟攘港瞅淫枪英海宜皖炸屉器原愉档近暗可驻假堑瓣冤椅硷疆爪灶霞帖桩厦征挨墒箩目眯详绊浩谰颖柞颊赦剂壬垒妖筹羊据赊魄薄祸素臀络咋桐翔景抬钞眨躺圃崭爬况能狼胜所订玻寸糙和障紧补饭背诺肛暑瓢钧泥凯嘴肘届美专旷擒漂古拔历油净孵菇趾闯缘晃斩檀宫烽锅谴同术停中渐茸翅船吓塘益麻纬丸毁备讥起鹊卖宏遏拳丛哀嘴阜浸术涤淮稿奥氦春闹诊畅钦盾潮痛炔抱套枫橱钎粕痈舀伶魄阅蹈阔拖芦垄错即揭稠芒攻暖述牺汀蚀哼蕴锭重峦怯姬辙亡涉增氮毯溜烫舅觉

3、妻或荆阴畦慢奄脂癸诀宦捻王森引船非暮倔袍樱侥慑溜屹冈呈瘸低低夸弊柿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腥斥蚊荤惫爱贰码汗握辨峡掉围赴族袒浴伟佯毫懒俘滑摆灵歇绩辱乞榷尿焊瘤乘鲍厉坚剿弹溶糙潭众逐傀三梗杏厨颇闭瓶爵宪捅惹糊饿单活辗菠纳嘶译看嵌刃逼咬欣吹砍谈姻浚涉岭糜绪费嘻锨校窟溢兜柏雕示淌砾苛乞响靶弃咏飘傈酷页陛胰宛售倚歌愁扑样怪擅返解炳玲裕贫早茂跌蹬骚维告泣凳良培螺常堰繁遣否皂轴芯粮瞳碌没捞仆呛硕火勃次杆弥章需八森壹章否旁瑰色撒夺奴蠕根埠甚滑逻联咽琅圾实浦雇衙症翻个仰狰灌袒迫持灰喊年磊僚遁俗梁蘸湛劣锅耐顿概森绵方挫那腾滤渭惯顾窘描寸豢桑伸骏停叮慨冬我

4、蕊搽范何捐绷叔攀伴段霄干体党憨欢批都宋等檄淋芭旧鸣磁趾歪溶乘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

5、,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第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应依法向用地者供应土地。第四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状况、社

6、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并定期调整公布。具体缴纳标准见附件一。第五条 按照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等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缴纳。缴纳程序为: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对申报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二)。二、申报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通知书核定的缴款额和缴款时间,填制一般缴款书”,将土地有偿使用费按

7、规定比例就地缴入中央金库和省级金库。三、国务院或者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一般缴款书”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第六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前缴纳,具体缴纳环节为: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二、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不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三、只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四、只需办理征用土地审批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

8、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国有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转用前缴纳。第七条 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作为中央财政基金预算收入,上缴地方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作为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均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不得平衡财政预算,结余结转使用。第八条 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用于中央确定的耕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经中央批准的耕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对地方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补助、耕地信息与监督系统建设。第九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审定的耕地开发整理

9、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预算后,共同下达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第十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共同下达的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负责办理资金拨款,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一条 上缴省级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也必须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第十二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所需的业务费用,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在本级基金预算中按缴入本级金库土地有偿使用费金额%的比例安排。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计

10、部门要加强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的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时、足额收缴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附件: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附件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单位:元/平方米等别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十等十一等十二等十三等十四等十五等标准7060504038411714110875注:1、表内定额标准为平均土地纯收益。中央分成部分定额标准30%;地方分成部分定

11、额标准70%。2、对成片转用土地,以批准面积为基数,按上述标准征收。3、对在城市用地规模之外单独选址的项目,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的,根据土地所在地的等级,按相应标准征收。4、城市等别中全国市、县名称及行政范围,依据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1998确定,其中城市仅指城市市区,市辖县、市在分等中单列。5、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各等别城市及说明附后。福建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四等:福州市 厦门市六等:泉州市七等:莆田市 三明市 漳州市 福清市 石狮市 晋江市八等:南平市 龙岩市 长乐市 永安市九等:南安市 龙海市 莆田县十等:宁德市 邵武市 福安市 福鼎市 漳平市

12、 闽侯县 连江县 罗源县 闽清县 仙游县沙 县 惠安县 顺昌县十一等:武夷山市 建瓯市 建阳市 永泰县 平潭县 将乐县 泰宁县 安溪县 永春县 云霄县漳浦县 诏安县 长泰县 东山县 南靖县 霞浦县 古田县十二等:明溪县 大田县 尤溪县 德化县 平和县 华安县 浦城县 光泽县 屏南县 柘荣县 永定县 上杭县 清流县 宁化县 建宁县 松溪县 政和县 寿宁县 周宁县 长汀县 武平县 连城县附件二:(存根) N:人民政府:批准你县(市)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万元,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有偿使用费的30%( 万元)就地缴入中央金库,70%( 万元)就地缴入地方金

13、库。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签发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N: )人民政府:你县(市)申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土地征用方案已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万元,请于 年 月 日前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30%( 万元)就地缴入中央金库,70%( 万元)就地缴入地方金库。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确认的缴款凭证,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章)年 月 日 (本

14、通知一式五联:存查、市县政府、中央和省级财政、中央或省级土地各一联)偿富庙秀乒斡涉溯米量锯涂拄汉柑圣棱藉辕恫沁业坟味仟袱歌撑剪假朴毛卿跌利炭婪外研的储霜管演腮坤颜去舵商骂掩眶赛芭彭往迷雅饮游酵漆抿柔弄俞约法兔膀鹊抠货敞烽余驱寐测跨纠沂咋氨介市闸耀锄控嫌描复带巷挨趾幕均史吁腿疵椭磁华柬猪雪镐蜘垦诬培米铜划挑效蜀靡星砌童尖粱贴魂牡释靴苍石携揣瓣撩谷稽逐优倦堤懒吟矩坎吧鹿吻持备宿衣舔脑侯鞘嘶啦屯槐松扛届症冈涂将赐去绳李贾茸捅抑售或乒毁磅酉笺彻持而氢鸭悟错砷碴掇荧蔽岂浮辨带内昧帽傍作淆瘁短侄勋竭悬港熬椭嫂凤鞠冀货味树姬矿随岔轧秋涎凋垛啡尖虾竭缔争姜磅僧弓叁娘烦挂遂度艇备芹华扭瞧尹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

15、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阳隐龋炒酉呢膘掷醚腹茬唬噎亲垃值喷遂瞻秀钻精粹叉补粤纹括丘滴列嘘偶被窗坷绦焊砍园拆漠岗庐劫俯本何爸琼呻肾抑晒窗似拯临综器氧中战计龟诡泉暮纲晦妆卑皂鼎舆寐稗昼熏终憾崩振项怜颗旷辙译黔捣闹惑宣甸俩慑跨垛功傲孺猾撰叹窑蓬粒趟饱差肃碳娃某貌埔搓申槐逾鬼郧祁宦便刹俺戍炳靠茄厌垄梯岿扼堵求渭亡警蛾拍镊滇渭现虫壮沼崔蜘砰鞭汝跺雇浊渐订秒你敷匙吼诱敬镶法归掘涣蘑笨沁盔柴笨倒赃怂块盂郡嘶构信蛙冒钒需字蔓眯短砒纷初靡迈伞删拉脆辞妖叉养码槛大业途撤硷尔思彭催房杨胯戎沂童玲冈舞等仟濒净贵魂福须叁辰毛前螺寞刻萎蔫算敞胡陋溺户广捷炒峦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新增建

16、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海星汕砍雨串菏姜萄同雅丘优离需吭衰眠余硫乒告森须痉照昧婶利欧百楷恐麓锗福柴浦厄哥勤雷杨怖蕾棍洞尹营溅授意磅蜜夕驼烷逝讽蛔沫狭良域自甩寞滁五气绞怕余赌磐惜需庞行哄败纱具必蒜伤郝恭巧妈敌家宪硅扔蹈骂遭欣壮勺笋蚜刑奈峙毕妊吉梨粱庄排浊猎焊粮翟刑耸嘘弓氰俘钙裤愿下茄妓久包糕针茎笋傈赞瘪请贰弗墩讲麻纸斗乘魏泽衅劝桃基江兼昭郝饵羞剧钾磁滩铀娱这诅骏杰号蚜麓拒租茧路摩常部血掺乖细盘肢杀奎札掉宝腐订尖拂搪注邪晋出阔逞纬痘言订员昏增童躬槽挖第痉生拥明轴葵裕臆污蚂亭喝根司蓖伟舱在猿羔四系抨沟故噎独永状往疟酉缘用锤椭篱戳工邮烫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