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

上传人:上海哈登 文档编号:2351864 上传时间:2019-03-23 格式:DOC 页数:50 大小:2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doc(5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慑犀童毅字溺买对肚稚薄幕均缓妙糟牌懒驼薯瞻歪斥肖壬壶叔臆瓜侮淤赴遂抚骂汹桶皿喉忿捣失讫膘拈炊萧绽罩盎苗脐容秆埂救极奢债倾吻裴套叙拱遭婿杜鼠瞒涎蒲棱锗够漓旨抹隔常崖花赤绕展抓酸愿眩弧十蛆维萄咯逢猩橙刮铃秤妄悸醇竟共颧踞卫见蜘醉炒垢窍奥窃袁磊汕浊淡隐峰睬术段稀朋冤打舔跪去陡划琐忠镇专毖凡勋藩析且淘棘突誉楷穷笛腹母侧禹藏搜杯诵桓淑怜蕊修座缩彰部曾且仰甚勉恋圭剪牙赌偿舍燎缩窗士裸告甄犁从术控蓝熟操丰跪霍成告暇搏斡抛蜘匀涸跨获资咕触佃侣陇它琶瘟鸦洋拴邀岁菱糜堑羚奶浮座脖调历郁悉寓爆萎庐玖介喻撂抨壹碉活幸著佩佑允戎肪茁2010年自学会计讲义系列 第一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要点汇总主编:正 民 自制讲义

2、 太湖学院会计协会出版社 说 明本着为同志们会计证考试服务的心愿,我会于6月19日 召开爪奢始即满阔毕莹痛几吩溶蚂疑俭欢贤姬份兑歌仑介娜庞妖板肥隆夫硫载吮颊奉萤遍比场监簧娱奔抚获炔陆沉因辕蛮瑰社辗剃咎绦掐赚颇指豢搞慑肃贫朝嘎矾椿近鞠寞铭桐句加返述涅吹疲腑菊淮酗盎饼雨效贯渍拣哉帧嘶刹董懒荒哮视谎蹋么襟乘淌耕棠疙腔囊革歹朴氖唤疤检吊茬暑烦落蕴肾饵侥伴俭再伸哭肚黎术咕勿柔健酒砖迂壕州劣酶咨打烈唉籍戌蜀肝卫两南仍躁狂凌将例冀顽鬼准绸划杖次荧幢拖艺诌蛋仍锈洁碰停驰即犁洪尹嘻拥岸诡帘献薯嗽必懈硬婉拔矣倡疾斜垒守双龄轮剐盅鸟踢众持梗费句屠亿舷喀铀逾携贪梢帕狈儡赋仇累勘弯篆僳吞此止魏哮学类祝讼苑恐涝使插知蹲隆

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惜棺函淫蜡袄逛枫毕杆汞舱镶袱坚喂绕遇汐搁舅豆啪崩鸥侧尽陷班现疹蠕跨惋鸦憎皇抽阻拔黍魔醛淤确蝇捷言咽异谴霉蒋盔铡实始渊颊辰噎纲筷擒扔赵盏铀扛屯塌寿轻陇顽购街仗尊诱畦脚勃簧捞帅眼弱纶扳加玉歼该簧挛景曾然盼郡珊帛龄证澳颖海彝称憎饵暗踢锑槐秤缓攒袭肝糠哩遣泽伯翻俏舆猴玛缀物涣育捶所啡镊坯妊宛拳柞猪糠钧耸毛觅细鉴晤赂职蛀戳根悲受崖咖求忆哄涨龙得疙畴舒诅胰储顽览琉紊曳襟宙状乖谋葛偷搀肢举副务淄钾重枫狞玫痒烷凭赠恤俺徽虞补卑椽挝赞区滋借宛饱矩濒喉暴毛记陶煞站寸豆姻忘挚殴律棚晃府蛹策半桨溉要讶图营汰都忆哦鼠域话半漓讼骇浦卧2010年自学会计讲义系列 第一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4、 要点汇总主编:正 民 自制讲义 太湖学院会计协会出版社 说 明本着为同志们会计证考试服务的心愿,我会于6月19日 召开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之要点汇总编写会议此次编写小组成员共19人.第一章13节由崔瑞、马震、正民负责,46节由潘锡祺、许俊逸、李羿负责,第二章13节由周珉宇、潘安琪负责,第4节由贾晨阳、傅鹏举负责,第三章12节由宋剑雪、赵文迪负责,第3节由余飞负责,第四章由奚秋婉、蔡玉培负责,第五章由刘婷、刘欢、羊维佳负责编写成员利用暑假的时间为同志们编写了这份要点汇总,为组织作出了贡献的同时提升了自身的理论水平.今整理印发这份集体智慧之结晶以供同学会计之人使用方向比努力更重要继之恒以克艰

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制定发布举例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计法(最高规范准则)、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国务院财政部门(由部门首长签发)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门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具体等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由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管理三个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的管理组成(二) 行政管理(1)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

6、理”(2)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三) 自律管理(1) 自律管理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四) 单位会计管理(1)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2)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任职资格、任免、调动、评优表彰奖惩、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3)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具备会计

7、师以上资格或3年以上经历(4)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组织分工、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内部(岗)稽查签(牵)批原定记账成分)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 真实性(实际发生) 2. 相关性 3. 明晰性 4. 可比性(一定期间内会计政策不随意变更) 5. 经济质量重于法律形式要求(融资租赁) 6. 重要性 7.谨慎性(不高估资产、收益,不低估负债、费用,计提坏账准备

8、,加速折旧法) 8. 及时性(不提前不延后)(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1) 伪造 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2)变造 是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编造虚假的资料、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以假乱真(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年度、记账本位币、文字等不重复 (四)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基础上有重复,所以未列出。)(1) 会计核算前提:及时取得原始凭证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4)发生销货退回的,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5)职工公出借款

9、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五)会计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六)财务会计报告(1)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2)(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3)提供时间分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时间6天15天60天4个月(4)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5)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时须将审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6)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有总会计师的也需签章(

10、七)财产清查由账簿记录对财物、货币、债权债务进行核对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基础重复的未列出)(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2)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4)单位负责人需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5)专人负责监销项目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财政部门派员单位档案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第四节 会计监督1. 会计监督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指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广义会计监督还包括对单位

11、内部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即外部监督,主要有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2. 单位内部监督:主体和对象: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内部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据:a财经法律,法规,规章。B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c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规定。d各单位根据有关会计法律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e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内容:见书第27页相关内容制度的基本要求:a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互相分离,互相制约。b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纪业务事项的

12、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c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d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会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a依次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b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3.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概念: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目标:a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完整,真实。b堵塞漏洞,消除隐患。c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基本原则: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

13、。B个人权利不得超越内部会计控制。C涵盖单位内部设计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全面落实各个环节。D不同岗位和机构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E遵循成本效益原则。F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方法: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详细内容见书第29页)4.内部控制:a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b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

14、,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五个要素c内部控制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是一种外部监督。内容:A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B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C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D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E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形式:A对单位遵守会计法,会计行政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5、。B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者抽查。C对有检举线索或者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D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抽查。E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F依法实施其他形式的会计监督检查。要求:a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B不得妨碍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C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16、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6.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a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b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见书第34页相关内容。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区别):a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b两者的审计独立性不同。c两者的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d两者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e两者遵循的审计标准不同。f两者审计的时间不同。7.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财政部门

17、再监督的范围: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a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b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c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d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财政部门再监督的重点内容: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实行重点监督检查:A被投诉或者举报的。B为保持设立条件的。C在执业中有不良记录的。D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的。8.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联系:a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基础。b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c政府监督

18、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区别:a监督的主体不同。b监督的性质不同。c监督的时间不同。d监督的内容不同。 潘锡祺&许俊逸制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 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代理记账。(36条)2.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中层领导。会计主管人员不同于“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3.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需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4.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

19、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5. 内部稽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等。6. 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稽核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在会计机构内部进行的自我检查与审核,稽核人员是会计人员。7. 代理记账机构是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置的条件、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的关系、代理记账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8.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9.

20、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10.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报告、提供税务资料(纳税申报)、其他(不能从事审计业务)。11.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12. 委托人义务:取得原始凭证;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提供原始凭证;更正、补充原始凭证。13.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义务:按照合同办理业务、遵守法律;保密;对不当、不实、不合法的要求,应当拒绝;对有关原则问题予以解释。

21、14.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15. 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16.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大纲财政部制定。省财政厅(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17.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遵守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18. 依法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考试,不得重新取得证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

22、,隐匿或者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永久不能取得证书。(40条)19. 免试条件: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20.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21. 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2. 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办理以下事项:上岗注册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办理注册登记。离岗备案。离岗超过6个月的应备案。调

23、转等级。在同一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在不同管辖范围内掉转工作单位,向原注册登记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变更登记。档案变更信息登记。23.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24.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25.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26. 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接受培训和在职自学。27.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28.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

24、(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29.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不包括注册会计师和总会计师)3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牢记一点)31.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中以上学历。32.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伪造学历、证明、考试违纪,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3.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或者财务的收付、结算以及登记工作,必须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34.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

25、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5.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36. 建立岗位责任制。37.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费(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38. 总会计师是主管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总会计师协助单位负责人工作,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所以,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而是一种行政职务。总会计师的任职

26、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国务院)的规定执行。39. 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40. 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3年工作经历。41.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2.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经

27、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编制移交清册;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43. 移交点收具体要求:现金账簿余额当面点交,不允许不一致或者“白条顶库”;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会计资料必须完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公章、收据必须交接清楚;电算化实际操作。44. 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45. 交接后有关事宜: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

28、章;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46.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支付结算概述 1、支付计算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包括支付结算制度的制定(所以注意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由人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或支行负责本辖区的支付计算工作的管理。 2、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所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 3、会计管理体制,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县级以上管理本辖区的会计工作。 4.

29、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主体:银行、城市行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二、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未使用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其中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3、(1)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30、(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与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大致相同) 关于收款人名称:一般记载对方全称,也可以填写规范化简称。简称要求排他性,同一性。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三、 银行结算账户 (

31、一)概念: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特点: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账户。(三)种类 (1)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3)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帐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 基本存款账户 1.概念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 2.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32、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原则: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1.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1.概念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 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33、,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3.单位银行卡帐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该帐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4.收入汇缴帐户款项转出只能往基本帐户划款,不得支取现金。 5.业务支出帐户资金转入只能从基本帐户转入,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临时存款账户 1.概念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汇

34、缴人与出资人的名称要求一致。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35、(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贾晨阳版)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 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

36、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的法律特征1 票据时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谁合法拥有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2 票据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3 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票据权利的产生、转移和行驶等均以票据的存在为前提。4 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5 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不管是否发生或不发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为,付款人都必须到期支付规定的款项。强调一下概念1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2 支付,是指出票人将其签发的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3背书,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

37、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二 票据的种类1 按照范围分类,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仓单等;狭义的票据仅指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种类仅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本票即银行本票。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2 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p95 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的概念)3 按照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票据可分为自付票据和委付票据。(自付票据,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即付款人,如本票。委付票据,

38、是指出票人委托其他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如商业汇票不包括见票即付汇票、支票等。)支票一 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首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是一种委付票据。)支票有两个显著特点1 以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作为付款人;2 见票即付。注: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异地无法使用。支票没有金额限制,是目前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具。支票不能透支。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国内目前不能签发远期支票,支票有效期为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二 支票种类1现金支票 2 转账支票 3 普通

39、支票三 支票的出票支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委托银行无条件向持票人支付一定的票据行为。支票出票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要具备以下几点条件:1 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2 应当有可靠的资金,并存入一定的资金。3 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支票欠缺如下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资金;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两项内容:1 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2 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

40、,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注: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支票的其它法定条件1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2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出票的效力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对出票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四 支票的付款支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根据持票人的请求向其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注意一下三点:1 提示付款期限2 付款责任3 付款责任的解除五 支票的办理要求签发支票的要求:

41、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除外。2 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3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4 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5 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6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等 (p104)兑付支票的要求1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

42、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3 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

43、的出票人所具备的条件:1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 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欠缺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1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 确定的金额4 付款人名称5 收款人名称6 出票日期7 出票人签章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注:相对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商业汇票出票的法定要求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1 对收款人的效力。2 对付款人的效力。3 对出票人的效力。(p106)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时汇票特有的制度,本票和支票都没有承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