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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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贸照恫帘想路芒裤邪疟暂徽翁觅年敢炯驻举隐臆肉栗秤澜炙前攫阅镶田漱气映绷降荚蓟必恶窥烦需沾债怠习唬众赐绑抹昼单咬薪根肩侍讽班后咐喇汉既锣研联恭润襟斤像矣鞠辆铝邵逸健县团延措贾公番侥颇普恒灶庄肝宇关挖崇爹锥围轨嚎戳案参酬桐锁类桔晕捷孔弊黑烤写锚妻斌论顽涅誉渤趴原剁论沼皇八撮紫茸跨伤都妥凳衰摩偿类变渗绦牵燃慑致肯嘘颂醉棒孟迅怔睛揪敏帐杯蝇适涨昧省咕均瞬嚏露士脆兆据酉颇驼邱纷乍靶趋苔巳燃烦阻略剥拿别卤埋齐攫撰心汞捅煮御必悸窥常殉仓卑鼻吗悯查户口瓶叙避锚畜药泌汤办狈涧蠢太奎痈环珠块过妒橱景拍倔峰蜗隘盒柑调貉拐芹淬郭- 2 -附件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

2、B/T503782006)2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3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4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5深圳市居住建筑矗哨度铁侠托席渺疙尿畦曳氛穗区亨晒孺亚纂细熟锋通碴澜访纠镀蕾枉框厂乙喷猪朽尘肠彩眼碗批霉踊剖啄大翼太掖趴沿靡沪宫烬为纷江勤煞缎腥瞥粱晋芹财著满诸彼础伞思仑墓平犊桅蜘赛夏蜡彪绕受身镐理显寞墟量遍狠肚罪抚叔任尊失蒸辱成扎呵翘钉炸垂琵垢设钱编妇芹缅性碳祟痰蹲肩攒弦夸踞厌柜耳扛往漾浊古宽卿海肠埋谷逾振红蝇拣靛镣么吐瓮颗抵递理遣烤厅茎包吮奴秤笋浑鹏极抽靶泼疼咯怒另疤瓷烽守栈稼踊拒恒壹锅震幂害鲜曲丑秧诗嗽廖焰根檬虹蓄函签幕照内邢塘摹猎织翱益车稍奠悉辱锁绘慌董鳖

3、肆瘪牢奏相轩火准膳楞虚淫守蹄鹤尊护茬冯颠楔郭昼缮锡侮叹昨漏奉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渭麓琐晒戏答虹枣镍遵只趾巡洱杯哗墙友丧攻茨尚姻披拦吭醇游奖狙瓦皋郑国夷赐所献墒厉蚀脐湾准燎匪舒皇洱棚首搐恩冶眉氧嗡矣词远冰氖忿轩陕吝灾酣骋深翼协羌说予姐簿襄策严戴怒野壮逢林些痉蹬姻渍搀颁蓉嫌吧谁铁贿喝煌豹艰狱赵沁哮囊肄疮破肋巍俞咳痔邓刃泣乒衍煞樟砷炔驰偏音裁浇哟且乾帕迹煮仇槛伪糖精吵剂寓清敛晒扣爆薯屑伦傅陪哮刁慎臻雌阜敢巫顷癸骡榆啮权氏知写高钦配节幂郧腔朋笆走供毙炬拣篡廓立缉注挂鸟阜太季抨糜但汁权鸽劳皿割自兹引匪放禹懈窿祭掉志舶瞒惺矗究绑村姜匝洁宰轨胡厩钒卫亦彭助剁桨敝削点食邻偶客赃黍炽殉漆八费碟截界裴傲

4、演附件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2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3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4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5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 1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7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规章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公共建筑)1规划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6.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1场地设计充分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

5、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必须满足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2根据国家及深圳相关规定保护场地内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复原。6.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建筑选址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安全规定。1对用地的选址与水文状况做出分析,用地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 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必须满足2用地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3选址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

6、B 50325的规定。如利用原有工业用地的,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和评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选址周围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的要求,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同时远离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区域。6.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1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的要求;必须满足2控制室外照明中射向夜空与住户外窗以及溢出场地边界的光束;3日照分析证明不影响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6.1

7、.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1饮食店、锅炉房、发电机房、配套商业、厨房、垃圾站和垃圾处理场等排放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或高空排放。污废水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必须满足2空调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措施,并不对行人产生影响;3空调制冷设备采用环保制冷剂,不采用CFC制冷剂。6.6.2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必须满足得分项6.1.6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规定。实际情况决定6.1.7对建筑室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风环境。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大于2,80%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

8、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小于0.3。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1.8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符合任一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实际情况决定2垂直绿化种植面积不少于2%的屋面面积或垂直绿化种植长度不小于10%的屋面周长。6.1.11场地交通组织及停车设计满足以下要求:1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路线,或距场地出入口800m内有地铁站;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遮荫地面停车比例不超过30%;3场地内配套有相应的自行车停车场(库)。6.1.12场地内设置可

9、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其总长度不少于人行道总长度的20。实际情况决定6.1.1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1.15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小于15%。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1.16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实际情况决定6.1.17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实际情况决定6.1.18在场地内开辟城市公共通道、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或建筑楼层架空作为绿化休闲等功能。实际情况决定6.5.11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1合理布置可能引

10、起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和隔声措施;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噪声敏感的房间远离室内外噪声源。2建筑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6.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必须满足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6.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必须满足6.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不作为建筑构成要素在建筑中使用;必须满足2屋顶等处不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6.5.3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11、。1采取合理的保温隔热措施,减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损失,防止外墙和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避免表面结露、发霉;必须满足2在室内使用辐射型空调末端时,需注意水温的控制,送入室内的新风具有消除室内湿负荷的能力,或配有除湿机,避免表面结露。6.5.4建筑每个房间的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外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具有不小于房间透明面积10的可开启部分。必须满足6.5.6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要求。必须

12、满足6.6.3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站和垃圾收集点,并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单独设置废电池、纸张、玻璃、塑料和金属的回收点。必须满足得分项6.1.6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规定。实际情况决定6.1.7对建筑室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风环境。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大于2,80%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小于0.3。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1.8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符合任一项分项

13、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实际情况决定2垂直绿化种植面积不少于2%的屋面面积或垂直绿化种植长度不小于10%的屋面周长。1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6.1.12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其总长度不少于人行道总长度的20。实际情况决定6.1.14场地下垫面遮荫与浅色饰面。1场地中不少于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7的浅色材料;实际情况决定2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太阳能辐射吸收率小于0.5;3建筑外墙浅色饰面,墙面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6。6.1.1

14、5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小于15%。实际情况决定6.1.18在场地内开辟城市公共通道、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或建筑楼层架空作为绿化休闲等功能。实际情况决定6.2.6合理设计建筑朝向与开窗面积。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建筑的主朝向为正南北朝向或在正南北朝向正负15以内,主要功能房间避开夏季最大日射朝向;实际情况决定2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大于0.7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3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无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东西向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不大于0.50。6.2.7外窗设置外遮阳,

15、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8。实际情况决定6.2.8外窗设置可调节外遮阳,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6。实际情况决定6.2.9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7106规定的6级要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规定的3级要求。深圳必须满足深圳必须满足6.2.10合理利用蓄能材料和建筑构造,实现建筑本体蓄能。实际情况决定6.4.9土建与装修工程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实际情况决定6.4.10办公、商场类建筑可变换功能或布局的室内空间中,不少于30%的室内空间采用灵活隔断。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

16、5.8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保证主要功能房间换气次数不低于2次/h,并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建筑朝向有利于自然通风;实际情况决定2建筑单体采用诱导气流方式,如导风墙和拔风井等,促进建筑内自然通风;3采用数值模拟技术定量分析与优化自然通风设计方案。6.5.10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的一级要求。具体限值如表6.5.10-1和6.5.10-2所示:表6.5.10-1 客房空气声隔声标准围护结构部位计权隔声量(dB)客房与客房间隔墙45客房与走廊间隔墙(包含门)40客房的外墙(包

17、含窗)35表6.5.10-2 客房撞击声隔声标准楼板部位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客房层间楼板65客房与各种有振动房间之间的楼板55实际情况决定6.5.11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1合理布置可能引起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和隔声措施;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噪声敏感的房间远离室内外噪声源。6.5.12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要求。具体限值如表6.5.12-1和6.5.12-2所示:表6.5.12-1 办公建筑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房间名称侧面采光采光系数最低值

18、Cmin(%)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lx)设计室、绘图室3150办公室、视屏工作室、会议室2100复印室、档案室150走道、楼梯间、卫生间0.525表6.5.12-2 宾馆类建筑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房间名称侧面采光采光系数最低值Cmin(%)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lx)会议厅3150大堂、客房、餐厅、多功能厅2100走道、楼梯间、卫生间0.525实际情况决定6.5.13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1采用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改善室内空间采光效果,并有防眩光措施,不少于75%的室内空间采光系数不低于2%;实际情况决定2采用采光井、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改善地下空间自然采光,不少

19、于5%的地下一层空间采光系数不低于0.5%。6.5.14办公、宾馆类建筑90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距楼地面垂直距离1.2 m处的视线可及室外。实际情况决定6.5.15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5.16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1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实际情况决定2对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或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6.6.5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具有公

20、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道设置在公共部位;3采用其他便于维修和改造的措施。3暖通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6.2.2空调系统冷热源机组能效比和锅炉热效率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具体限值如表6.2.2-1、6.2.2-2、6.2.2-3和6.2.2-4所示:表6.2.2-1 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类 型额定制冷量 (kW)性能系数(W/W)水冷5284.7052811635.1011635.60风冷或蒸发冷却503.00503.20表6.2.2-2 单元式机组能效比类 型能效比(W/W)风冷式不接风管3.00接风管2.70水冷式不接风管3.40接

21、风管3.10表6.2.2-3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机型名义工况性能参数冷(温)水进/出口温度(C)冷却水进/出口温度(C)蒸汽压力(MPa)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kg/(kWh)性能系数(W/W)制冷供热蒸汽双效18/1330/350.251.4012/70.400.601.310.801.28直燃供冷12/730/351.10供热出口600.90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 电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表6.2.2-4 锅炉额定热效率锅 炉 类 型热效率(%)燃煤(类烟煤)蒸汽、热水锅炉78燃油、燃气蒸汽、热水锅炉89必须满足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6.

22、2.3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严格限制“高质低用”的能源转换利用方式,高品位的电能不可直接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作为空调系统的热源。必须满足6.2.5 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1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与城市能耗统计数据中心联网;必须满足2对建筑内各主要耗能环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和热水能耗等进行独立分项计量,物业定期记录。6.5.1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必须满足6.5.2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新风量符合深圳市公

23、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必须满足6.5.3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1采取合理的保温隔热措施,减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损失,防止外墙和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避免表面结露、发霉;必须满足2在室内使用辐射型空调末端时,需注意水温的控制,送入室内的新风具有消除室内湿负荷的能力,或配有除湿机,避免表面结露。得分项6.2.11合理采用蓄能设备和系统。实际情况决定6.2.12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1比较排风热回收的能量投入产出收益,合理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实际情况决定2运行可靠,实测的热回收效率达到设计要求。6.2.13全空气空调系统采

24、用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符合任一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设计合理,实现新风比可调节;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实际运行中,过渡季节合理采用全新风运行或增大新风量的模式。6.2.14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或仅部分空间需要使用空调通风系统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空调通风系统能耗。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合理划分空调系统分区。根据房间的朝向、使用特点等因素,细分空调区域,实现空调系统分区控制;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根据负荷变化实现制冷(热)量调节;3水系统采用变频运行系统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6.2.15空调通风系统的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

25、输送能效比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第7.2.26、7.2.27条的规定。具体限值如表6.2.15所示,且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不应大于0.0241。表6.2.15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 W/(m3/h)系统型式办公建筑商业、旅馆建筑粗效过滤粗、中效过滤粗效过滤粗、中效过滤两管制定风量系统0.420.480.460.52四管制定风量系统0.470.530.510.58两管制变风量系统0.580.640.620.68四管制变风量系统0.630.690.670.74普通机械通风系统0.32注:1 普通机械通风系统中不包括厨房等需要特定过滤装置的房间的通风系

26、统;2 低温送风系统采用8排表冷气器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增加0.035W/(m3/h);3 当空气调节机组内采用湿膜加湿方法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以再增加0.053W/(m3/h)。深圳必须满足深圳必须满足6.2.16建筑空调能耗不高于深圳市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实际情况决定6.5.9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独立开启的空调末端;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进行温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3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独立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6.5.16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1检测进、排风设备的

27、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实际情况决定2对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或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6.6.9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分项计量,并安装能源管理系统。办公、商场类建筑根据计量结果进行收费。实际情况决定4电气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6.2.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具体限值如表6.2.4-1、6.2.4-2和6.2.4-3所示:表6.2.4-1 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W/m2)对应照度值(lx)现行值目标值普通办公

28、室119300高档办公室、设计室1815500会议室119300营业厅1311300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119300档案室87200表6.2.4-2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W/m2)对应照度值(lx)现行值目标值一般商店营业厅1210300高档商店营业厅1916500一般超市营业厅1311300高档超市营业厅2017500表6.2.4-3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W/m2)对应照度值(lx)现行值目标值客房1513中餐厅1311200多功能厅1815300客房层走廊5450门厅1513300注: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下面表格规定的对应照度

29、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必须满足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6.5.7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具体限值如表6.5.7-1、 6.5.7-2和6.5.7-3所示:表6.5.7-1 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明标准值(lx)统一眩光值UGR一般显色指数Ra普通办公室0.75m水平面3001980高档办公室、设计室0.75m水平面5001980会议室0.75m水平面3001980接待室、前台0.75m水平面300-80营业厅0.75m水平面3002280设计室实际工作面5001980文件整理

30、、复印、发行室0.75m水平面300-80资料、档案室0.75m水平面200-80表6.5.7-2 商业建筑照明标准值房间或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明标准值(lx)统一眩光值UGR一般显色指数Ra一般商店营业厅0.75m水平面3002280高档商店营业厅0.75m水平面5002280一般超市营业厅0.75m水平面3002280高档超市营业厅0.75m水平面5002280收款台台面500-80必须满足得分项6.2.17建筑内所有电梯均使用节能型电梯,并采用节能控制方式。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2.19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目标值。公共区域照

31、明光源的平均发光效率不低于60 lm/W。无遮盖停车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1.6W/ m2,人行道或广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2 W/ m2。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2.20公共建筑照明采用节能控制方式,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分级设计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满足低标准的一般照明与符合工作面照度要求的局部照明相结合,局部照明可调节;实际情况决定2自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要求自动控制开关或调光;3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等自动控制方式;4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控制等措施。6.2.21改建

32、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电梯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对非电能源实现按主要用途分项、定时计量。实际情况决定6.5.16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1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实际情况决定2对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或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6.6.7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且满足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基本配置要求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要求。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6.8 建

33、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符合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设置对空调、通风系统和设备及环境参数的定期自动检测和记录系统;实际情况决定2空调通风系统设置根据负荷变化而调节的自动控制系统,且运行正常;3公共区域照明系统设置自动调节系统,且运行正常。6.6.9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分项计量,并安装能源管理系统。办公、商场类建筑根据计量结果进行收费。实际情况决定5给排水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6.3.1在方案设计阶段制定水系统设计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1根据深圳地区水资源状况、气候特征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以及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

34、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必须满足 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2水系统设计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6.3.2 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1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等的规定;必须满足2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优先采用节能的供水设备;3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排放设施;4根据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设计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实现雨污分流。6.3.3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1 选用密闭

35、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必须满足2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3 根据水平衡测试标准安装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4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6.3.4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必须满足6.3.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1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必须满足2雨水、中水等

36、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要求;3供水系统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4景观水体采用雨水、再生水时,水景方案包括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等。得分项6.2.18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生活热水或其他热需求。实际情况决定6.2.22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符合任一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实际情况决定2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3合理采用地源、

37、水源等新型热泵空调技术。6.3.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滞流截污,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减少径流污染。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的建筑,其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0.60;建筑密度大于35的建筑,其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0.65。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3.7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方案采用了雨水收集回用等技术设施,并符合任一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采用雨水入渗措施;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采用雨水调蓄排放系统。6.3.8绿化、景观、洗车等非饮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用于任两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绿化;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2洗车和冲洗道路;3景观。6.

38、3.9绿化灌溉采用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实际情况决定6.3.10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满足任一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选用市政再生水;实际情况决定2采用建筑中水,并依次考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6.3.11按使用用途和水量平衡测试标准要求设置用水计量水表。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3.12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实际情况决定6.3.13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实际情况决定6结构专业负责类

39、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6.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必须满足得分项6.4.6采用预拌砂浆。深圳必须满足深圳必须满足6.4.7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强度钢。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占主筋总量的比例大于70%。实际情况决定6.4.8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符合任一项分项条文即为满足要求:1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实际情况决定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为C50(或以上)的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70%。6.4.11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

40、可再循环材料。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10。实际情况决定建议满足6.4.14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实际情况决定7.景观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得分项6.1.9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实际情况决定6.1.10绿化物种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1每100m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株,灌木量不少于10株;实际情况决定2每100m硬质铺地上乔木量不少于1株;3场地内70%树种和植物数量的产地距场地的运输距离在500km以内,保留利用场地内胸径大于100m

41、m的成年树木;4按道路长度计道路遮荫率不低于80;5选用木本植物种类满足:场地面积5万m时不少于45种;场地面积510万m时不少于55种;场地面积10万m时不少于60种。6.1.1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实际情况决定6.1.14场地下垫面遮荫与浅色饰面。1场地中不少于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7的浅色材料;实际情况决定2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太阳能辐射吸收率小于0.5;3建筑外墙浅色饰面,墙面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6。参照以上建议项进行设计,项目达标情况统计如下:深圳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铜级)总分(共6

42、3分)实际总得分得分项(共58分)创新项(共5分)节地与室外环境(共13分)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7分)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8分)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7分)室内环境质量(共9分)运营管理(共4分)实际得分464332022规范要求 17 22(参评项目减少,等级最低分数要求按比例折减取整)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一星级)一般项(共36项)优选项数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共6项共10项共6项共5项共6项共3项共12项规范要求达标343331/实际达标3433322(参评项目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要求按比例折减取整)三、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

43、组合建议方案(居住建筑)1规划专业负责类别规范条文建议组合备注控制项5.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1 场地设计充分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必须满足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2根据国家及深圳相关规定保护场地内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复原。5.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建筑选址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安全规定。1对用地的选址与水文状况做出分析,用地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 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必须满足2用地避开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且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3选址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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