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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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 (第12标段)招标编号:GSGLSFZYQ2017(3)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二月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目录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1第六章 图纸72第七章 技术规范7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473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

2、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已计划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包括各收费站院区地源热泵、多联机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及业主指定的其它工作。本次招标的各项工程施工地点均为天津市辖区内多条高速公路,施工点位多且较为分散(每个标段平均施工区域总里程150km,各施工点位平均相距20km),同时工程的实施为日常保养类,工期涵盖全年12个月。2.2本次招

3、标范围:第1标段:包括荣乌高速、长深高速、滨石高速、津晋高速、津港高速、京沪高速所属21座收费站院区。第2标段:包括津蓟高速、蓟平高速、津宁高速、滨保高速、塘承高速所属29座收费站院区。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2.4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一类

4、型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且在同一类型项目中只允许中1个标。选取每个标段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一个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不同类型项目可兼投兼中,项目类型分为房建、绿化、空调系统、消防系统。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5、、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

6、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3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7、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8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路延长线津静收费站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邮 编:300384邮 编:300040联系人:臧宏禄电 话:022-23210356、58076065电 话:022-23790986传 真:022-27122218联 系 人:张齐、郝文杰2016年12月2日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招

8、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路延长线津静收费站联系人:臧宏禄电 话: 022-2379098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联系人:张齐、郝文杰电 话:23210356、580760651.1.4项目名称2017年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1.1.5建设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自筹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

9、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1.11分 包不允许 本工程所有均项目不允许分包允许

10、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9时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

11、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17时之前(1)如采用电汇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账 号:142001517010003042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注明“收费站空调第X标段”,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

12、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 如采用银行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3)如采用转账支票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至

13、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4.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5年3.4.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年2016年3.4.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2016年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3.6.5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_投标人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14、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_招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_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投标人地址:_投标人名称:_投标人联系人:_投标人联系电话: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_招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_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

15、桥旁)】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或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 随机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其中技术、经济专

16、家不小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保函由银行出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保函、或支票、或现金(中标人自主选择)保函+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电 话:022-608189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补充第1.3.

17、4项 安全目标三类人员持证率100%,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1.4.3补充第1.4.3(16)目(16)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有行贿犯罪纪录。2.2、2.3补充第2.2.4、2.3.3项2.2.4、2.3.3招标人将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专项专栏 招投标信息(http:/ 专项专栏 招投标信息(http:/ 资格审查文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无附录3 资格审

18、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在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一项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项目。完工时间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验收质量合格。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担任过至少一项中央空调系统工程(完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今)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项目经理备选人1项目总工1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9、(B级)项目总工备选人1 注: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给排水、暖通、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

20、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21、,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

22、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

23、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

24、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

2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偏离

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

27、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l.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

28、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

29、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

30、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项施工组

31、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放入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6) 项目管理机构;(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 资格审查资料;(9) 承诺函;(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 投标函;(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 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4) 合同用款估算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

32、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33、,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标段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

34、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

35、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

36、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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