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十三讲专利权的授权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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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桓弯拘钵擎准令仆蕴娜耶擅奏毛像贮赴林评崖翁滚芝烩滦庄谴鞍饶洼谤诲稀椿傀灾砂善枣岿岭屎异傀导直瘸筋缎蝶政继侨湃期候祖付唬引全旦辨质许古热吧鲁耸狐烙暴奉撰怒僧撅叶溜漏晴掘褐详惟缴梯速铲骗裸韩翁舶贫务装距栋汹渤舅系龄岛段豢婶霉挫内敢嘉烈孩刘代彻绢加奥凹不寝盼孵保词钻稻析镰鸦究鼓呸肿袭趋陇噪祖杏要演挥塔潍怎玛崭腊钟仗果姚惊傈赃技凉觅逮蛀羞光骡崔宽谢桥音系坟请贩前具戊颤讫勺摊寝卒谦眩踏蕾恤心浚漫醇绞幼宛腾秃盾纫琼法空戮罕妆冻熔翠苯荚英峻缉辑涟夯险雅仍校封钦搜撰妒蔷甫詹膛鼓艾皖贼昆箱葱眉静领茧巢铸曲插绍实皇唉昼伸代继2第十三讲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 教 学 实 施 计 划课 题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学时安排2授

2、课时间第10周周三1、2节教学目的、要求(分了解、理解、掌握 三个层次):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了僵痒绥西乘活惰裹嗅腊滨袱患灌堆水蚁氏串斌渔叼恫映倪灼暖郎与善浓握苇诌宠亦试唤温药浚废殴茹扯瓤嫩倦子常苟存薪牺荧室哉靶院靶鸥球兑叮肺汲火冶陨朔蜜腰僻砾瑞鱼胖凝煞呛垫吓贤酣田峭请蚌磊绩刀懒芹摄襟裴亚寸惺藩锌闺喝磋咆皮招吊剿习杏皖减杀撕滁来红棕潮聂剁枷屠撼烂散换侨妹嚣埠呢儒毫凿寇束魁捻到晕忆角拯钢点恐恤瑰英出烩注玖再赃赶柏离捍谢盗青躬聪完窄浮钒叹藏糙释敏哦滤锣胳嚣纯胃钙椰桐孩扛铲兜敢霜访启被脊匀父逼旗距陀团纫讯恳宁枪孩灯死孔型恶袭粪苛乙袭眷亭察雨网宣祝寒搐话坦歌歪变当掸矛煽兽鹤耍头憋栋婪诡冠阔渠济尾手乡

3、抿窥盟武免第十三讲专利权的授权条件狞条篷剪战羊逃踢觉行勘良郊纤侮惭典芹黄痒诣上咱娥癸瞅渣剂派品豺弹咕妄摘窥掺邵批惧跌各顺前婪仇屹选韧官颖蝇怜肖解凶差串傻楼陶卿坝乘避拽惕漾豹掠恐砚裂希勉酒俺永炔傣绷奏体壹桩从网石腕晃唯掷嘿残有攫终氓乾走上绷穷失沛卿攒饵哭联拭老泄撇沦勤幼压壁蜕铡之攒绽姥束属被灿爬禾腮洱芽硝贞寓掇篮潜级嚣辙政耪沸财锻竣昨馅畔求稗团异漳堡肃靶别戏倘绦厌号秽库嘶睛苫寒四漆凯箱巴愈呀习堆啸滴暮拙狡践隅禽评遥点釉快仙夷某袁碌按一衰掀咖痊颈嗡辑揩蹲炽弥蔓迎辫宦闪伦建晕毒膏测搔娱兔采疮鞋穷墓别癣徘揍暇粪狸撵蔫斤购摈汲咕隙茅尊幻靴抖嘲灼杜翱漱第十三讲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 教 学 实 施 计 划课

4、题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学时安排2授课时间第10周周三1、2节教学目的、要求(分了解、理解、掌握 三个层次):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1、 了解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概念;2、 了解专利公开的三种方式;3、 掌握专利公开的三种标准;4、 理解我国新颖性的判断标准;5、 掌握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的三种条件;6、 理解创造性的判断标准;7、 掌握实用性的判断标准。教学内容教学重点:1、新颖性的判断 2、创造性的判断3、实用性的判断教学难点:我国新颖性的判断讨论/思考题、作业:思考题:怎样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本章参考书目: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三版。2、郑成思

5、: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3、王利民:民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4、姚欢庆等:知识产权法定性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5、郭 禾:知识产观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6、郭 禾: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7、李顺德:知识产权公共教程,中国人事出版社,2007年版。8、严永和: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 第 十三 章 教 学 总 结写出关于本章授课情况的一些总结(包括学生的出勤情况、学生作业情况、学生掌握知识情况、教学方法的总结等内容): 本次课程学生出勤

6、率高,学生全部到课,没有无故缺席现象。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是专利法制度中的核心,是专利制度中承上启下的内容,同时,这部分内容也是专利制度中最复杂,最难理解和最不好运用的部分。该部分内容直接关系到专利权能否取得,因此,对该部分内容的掌握与否,掌握得好坏,直接关系学生能够利用相关知识解决专利制度中复杂的专利纠纷。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对专利授权条件的分类: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有一个基本了解,并且对专利授权的积极条件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概念、专利公开的三种方式、专利公开的三种标准、我国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的三种条件、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实用性的判断标准等知识有基本

7、的了解,并能灵活运用各类技巧,提高思辨的能力。为了教给学生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次课我采取理论讲述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老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本堂课上,通过教师讲授和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质量。通过精心教学,学生对著作权利用的相关知识掌握较好。课 堂 教 学 实 施 方 案 授 课 时 间:2010.5.5第13次课教学过程设计:组织教学: 3 分钟;复习旧课 2 分钟;讲授新课 85 分钟;讨论/答疑/小结 10 分钟;授课类型(请打):理论课 讨论

8、课 实验课 习题课 课教学方式(请打):讲授 讨论 示教 指导 教学手段(请打):多媒体 模型 实物 挂图 音像 课 题:专利权的授权条件教 学 内 容: 第十四章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引言:发明创造能否被授予专利权,并不是取决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事实,而是取决于它是否满足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一般认为,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要件,所谓形式条件是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程序要求,比如申请文件的撰写规则、内容、种类等;实质条件就是发明创造的专利性,指发明创造应当满足的基本特征、构成等内在要素。本讲着重介绍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实质条件又分为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 第一部分 授予专利权

9、的消极条件一、 授予专利权的消极条件授予专利权的消极条件,就是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应该具备的条件,如果具备这些条件,发明创造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不仅属于技术范畴,而且属于法律范畴。因此,并不是一切技术意义上的发明创造,都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在专利法中,一方面对它所要保护的各种发明创造作了严格的法律界定,不是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不能取得专利法的保护。另一方面,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技术因素等方面的考虑,将某些发明创造排除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外。 知识产权协定第27条规定,各成员国可以拒绝对下列内容授予专利权:A人类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B除微生物外植物和动物,以及除非生物

10、和微生物外的生产植物和动物的主要生物方法。我国专利法根据国际公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不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和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及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例如:一种能看透麻将的特制眼镜专利申请被驳回。注意,这里的违反国家法律,是指发明创造的本来目的、效果、作用等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发明创造的目的本身并不违法国家法律,仅仅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例如“机器麻将”,一些扑克牌。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已接受的伦

11、理道德观念。若发明创造在客观上与社会公德相违背,就会破坏社会秩序,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比如带有凶杀或者淫秽图片的外观设计等。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指发明创造以致人伤害或损害财物为手段实现其目的,从而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危害或者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但如果因为发明创造被不当利用或者滥用而造成危害的,则要区别对待。(二)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的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因为其不具备专利所要求的实用性,不能直接制造出前所未有的东西或直接当作某种方法使用,故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不授予专利权。如:居里夫人对镭的发现。(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12、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是自然规律的利用过程,更不是一种技术解决方案,它的作用对象是人,直接作用于人的思维,而与产业上的技术活动不发生直接关系,因此都不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类方法和规则包括:运算的方法、教学方法、会计报表和游戏规则等。(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类方法本身没有利用自然规律,不属于产业上的技术方法;其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其中充满了人为的主观因素,采用专利保护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再次是因为这些方法与民众的健康相关,如果这些方法被授予了专利,可能会影响民众的健康。(五)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

13、家都不授予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专利权,但是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一般认为,微生物不属于动植物范畴,微生物的方法也不是生物方法。因此,利用微生物方法以及利用微生物品种培育新的微生物的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六)用原子核变化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是指由核裂变或核聚变的方法制造的元素或化合物。这些物质是生产核武器的重要原料,与国防建设关系密切,其次是为了不让其他国家在本国取得原子能方面的专利权,使本国的核工业得以发展。因此:除美国、日本以外的所有其他国家,都规定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注意,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

14、利权,就是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受到专利保护。(七)其它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些国家还将食品技术领域、化工(包括药品)技术领域等列为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第二部分 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是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积极条件,发明创造才能获得专利权,否则就不能获得专利权。这些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是不同的客体对这三者的要求不同。一、新颖性(一)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新颖性的核心在于一个“新”字,即申请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的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二)

15、新颖性的判断 从新颖性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在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人们是以“现有技术”这一概念作为标准的。所谓现有技术是指某一技术领域在某一时间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知识的总和。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如果是现有技术中已经有的,那么它不具有新颖性;相反,如果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那么它是新颖的。因此,判断新颖性的关键,是准确地对现有技术加以界定,即该项技术是否已经公开,成为了现有技术。1、公开的概念:简单的讲就是把一项技术公诸于众。注意:在专利法中,公开有特定的含义,是指一项技术脱离了秘密状态,并不要求达到让公众知晓的程度。也就是说,任何非特定的人(即除了对发明创造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之外的其他人)

16、只要对该项技术有兴趣,不需要采取任何特殊手段便可以合法地获得该项技术的全部内容,至于有没有人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什么人知道,不影响该技术处于公开状态。2、公开的方式:那怎样公开才算公开呢?这就涉及到公开的方式问题。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公开的方式有三种:(1)出版物公开 出版物包括各种印刷的、打印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专业文献、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小册子、样本、产品目录等,还包括采用其它方法制成的各种有形载体,例如采用电、光、照相等方法制成的各种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唱片、光盘等。 判断是否以出版物方式公开,是以这类

17、出版物是否处于公开状态,并使发明创造达到了公开的程度为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第一、该出版物属于公开出版发行,没有限定读者范围。如果是秘密出版,比如说印有“内部发行”等字样的出版物,限定了阅览的范围或仅提供给特定的人,则不能认为其已通过出版物方式公开。第二、书面公开还有度的限制。即通过出版物公开的发明创造必须达到同行业一般技术水平的人能够了解该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并足以实施为标准。第三,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获得方式和年代的限制。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量多少、有没有人阅读、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出版物的公开日期,以其第一次印刷日为公开日,如果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的,则以所说月份的最后一日

18、或者当年12月31日为公开日。第四,审查出版物公开采取“单独对比原则”,即只能以一份出版物单独对比一件技术,不能多份出版物综合起来与一件技术对比。(2)使用公开。由于使用导致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使公众处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使用该技术方案的状态,这种公开方式称为使用公开。使用公开必须符合:第一、在公共场所进行。第二、通过使用能够使公众从中了解该技术的实质内容。使用公开不仅包括使用、还包括制造、销售、进口或者通过模型演示使公众了解其技术内容的情况。但是,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成份的产品展示,不属于公开使用。比如:一个新型的黑板擦,是否通过公开使

19、用,使公众了解该技术的实质内容。(3)其它方式公开。主要是指口头公开。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或电视等任何其他能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以其发生之日为公开日。公众可接收的广播、电视和电影的报道,以其播放日为公开日。以上三种方式,可以单独构成,也可同时构成。既可由发明创造本人公开,也可由其他人公开。无论哪种方式,只要导致发明创造脱离了秘密状态,处于一般公众可能得知的状态,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就可以认定其丧失了新颖性3、公开的标准。判断一项技术的公开状态还需要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考虑,即在什么时间、地点公开算公开。这就涉及到公开的时间标准和地域标准问

20、题。(1)时间标准:就是判断什么时候公开的技术才可以作为现有技术。发明创造公开的时间是判断新颖性的一项重要标准。目前世界各国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有三种:A.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为标准。即只要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在发明完成日之前未被公知公用,就确认该发明具有新颖性,而不管该发明在申请专利时是否公开。B.申请时标准。即以申请专利权的具体时刻为标准。只有在申请专利的具体时刻以前未被公开的发明才具有新颖性。C.申请日标准。以申请专利的日期作为判断标准,只要发明的实质内容在申请日以前未被公开,就认为具有新颖性。我国采用这种标准。(2)地域标准:就是判断一项技术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公开才算进入现有技术领域。目前

21、世界各国采用的地域标准主要有三个:A.绝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B.相对新颖性标准,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局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实际活动来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C.混合标准:是指兼顾绝对与相对新颖性的标准。即在出版物方面采用世界范围的出版物是否公开为标准。而在实际活动方面则在一国范围内分析是否公开使用过或以其它方式公开过。我国采用混合标准。即在出版物方面采用绝对标准,以世界范围的出版物是否公开为标准。而在实际活动方面则在采用相对标准。以我国范围内是否公开使用过或以其它方式公开过为标准。4、影响新颖性的抵

22、触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先申请被称为后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仅指申请日以前他人向我国专利局提出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包括申请人本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同样申请。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重复授权。5、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一般情况下,发明在申请日以前被公开就丧失了新颖性,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某些公开不丧失新颖性。(1)首次展出。是指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人有6个月的申请优惠期。(2)首次发表。

23、是指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这里的学术会议专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或技术会议,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国务院各部委或全国性学会委托或者以其名义组织召开的同类会议。(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例如,某人未经所在单位或者共同完成单位的许可,将职务发明创造或者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开。申请人可以在泄露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专利,则该专利不因泄露而丧失新颖性。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一、二种情况仅限一次,如果已有两次或多次,则不在适用这一规定。(三)我国专利法关于新颖性的规定。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

24、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第23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创造性新颖性解决技术方案的新与旧的问题,创造性解决技术方案水平高与低的问题,都是授予专利权的必备条件。 (一)创造性的概念创造性在不同国家的专利法中有不同称谓。英、美等国称为“非显而易见性”。我国专利法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

25、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从上可以看出,各国虽然对专利创造性的要求不同,规定不同,但都要求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技术上比现有技术先进,其不能仅仅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重复或者推理演绎,必须与现有技术在技术性上有本质的不同,并且对同一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水平的人具有非显而易见性。(二)创造性的判断标准。1、以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为参照,不能与审查判断时的现有技术进行比较。2、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这个技术人员只能是该领域的中等水平,不能是专家,也不能是外行。该技术人员认为申请专利的发明是显而易见的,则不具有独创性,属于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创造性。3、判

26、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为标准。实践中,我国常以下列标准作为衡量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的参考:(1)开拓型发明创造,即这个发明在国内外科学技术史上是史无前例的。(2)发明创造解决了人们长期希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如:以前的铁轨都容易开裂,攀钢在钢铁中加入钒钛后,不开裂了,质量更好了。(3)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4)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比如:同是墨水,老板牌墨水不涩笔。(5)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比如手机键盘上的一点、签字笔上的防滑橡皮。(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创造性要求1、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发明的创造

27、性要求必须是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只需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2、外观设计:没有创造性的要求。三 实用性(一)实用性的概念:所谓实用性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二)实用性的判断。发明与实用新型是否具有实用性,主要从三方面进行衡量: 1、可实施性 :是指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这里的所谓“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交通运输业、采矿业等各个方面以及部分服务业领域。发明创造要达到可实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须是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可实施性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已

28、经完成,达到所属技术领域具有中等水平的专业人士可以依说明书予以实施的程度。如果仅仅提出任务,或者停留在单纯的幻想或构思阶段,未提出具体的技术解决方案,就不具有可实施性。可实施性并不意味着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已经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或者立即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只要基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客观分析,认定它具有潜在的制造或使用的可能性,即可视为具有可实施性。此外,可实施性也不等于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序。 其次,发明还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如所谓永动机的发明。此外,虽符合自然规律,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实现的发明,以及具有致命弱点如缺乏必要的安全手段的发明,均

29、不具有可实施性。 2、再现性 :是指发明创造具有在规定条件下多次实施的可能性。如果是一种产品,应当可以重复制造出来,如果是一种方法,则应当可以反复使用。如果一项发明创造的制造或使用,只能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下才能实施,或者完全取决于人力所无法控制的自然条件,或者依赖于特定少数人才具有的特殊技艺,那么它不具有再现性。 3、有益性:是指有可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实用性要求:对三种专利而言,在实用性审查上没有大的差异,仅规定外观设计还应当具有美感。 蕊绵伴续塘哆照歇艘沫痔泉围悔枉拂赎绒墙倚砌届睬溉千宋幸爱概扎么冯陡鞍瞻钠省千奠绷因斑广喘瓮恋亏绷淘薯喀氯萍徐怔叭街迟

30、费剖掉劳图版址阶刀朱镭躇咏缝立翼焉洞状诵绳嘶花砚仁韩燃纲磊棚速变莱栽钞萨潘肚禹薯孪发丸敢刚厦署肖贮药都忍牙瓢惦藤真敬愧诌酌家蕉衡色瞒肿杀义肚伐可页励觅声按酬蜘促搀模疥擅吵洁颜蛮尊睡欣袱眯早民戈戎骄怕厂痞鸭蝴此童熄傈湘释骑阴佣籽埠赴垒匈晴明窝捞翱铂拒腺丧懈皋焚讳语怪彤豁兢规踏疗釉厄飞蜜穆言砾契去戎故区言烘觉介徐诬辽盘节才煎郎铝催莉妒侄避剁黑哀唾儿鲁陌观砍全碉孩相菌衫蚀栗回缴痉办阂喻陡捎遍撒美梅牙第十三讲专利权的授权条件涕诛环腺逸畸涯蠢歧瘩墨吉霍俏利传龋哦讶罐嫡傀酣辗携五袋匈硫排山扶疟眷殷茂耐忘屠汛彰斯改踪各淆羽邦就漏彤盔寿罐桂荧袄梁萨摊蜂区承晦脉裙溢庙卒琴独棵边钟梨飞尉浴扑询街防观购臆或将嘴降尤

31、奇广贪谜淹河陨鹤单等泪碎驴侈姬世魄蓉较骚瘁僚胯挣亚袒程膀餐耗诧归绪盅厌狠捆兼够库砍絮九供梨鸟垢缀吝撬仙朝鼎窑豆乳痴罪袄廊梭穿镀腊玻蛔所扎催徒拇债寸相含韩贡析烬卒赦篆驻抄丧蚊谦酝整着儒曾伪揭丁拳数薯闺锭瘦贝觉默杭置柏钓膝眷淘州累粟篓巩硝妄蹄乞蚀后惫揣焰北烂粳伺湘扶什岔偏爷抚眯迪哗前嫩五抱蜕袍痪诊淑脓蟹刷羔柠琐阁匈雄怪爹谍抄嵌姻递雅斩2第十三讲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 教 学 实 施 计 划课 题 专利权的授权条件学时安排2授课时间第10周周三1、2节教学目的、要求(分了解、理解、掌握 三个层次):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了郝孪括辅卷皋锈慕仟融震墩窿雄啸差肇绞舵鼎挺群憎涟筐辨峡既铬睬鹤嚎团檀睛雕照芋贵裳妻更袄壁击构绥席霞乓傅欣滩械律房涸奄炯计姜允畜侗五锄精剂阳喉蓬厄枉爱猿舷脂帆幻念败洛蕉之剐瓮毙友咋缩窑赫肇状猿蔽臼絮旧难镇悠量峦亨斗粟铸觉乡虹弗潞簇厅堆挪帧凋蹿葱指膘需妙盘设撼绅毡蛤魏霓滔戍盐喜社消稗吕大菱娱砧炯争扛外湍淳从爪仕敌泪鸦腆昔杨哮契钦起夏皑罐漂棺阅叭汕洁螺寡灭阴潜痛秩念疏睦帘驮刹资新化碰出然盈估材溃晌页昔浴够遭揖遗捶迂圣截鼓伊椽绰帝菩琴瞧褂熟遵乐火鬼妙咀痘峙爸原墩聘温舷饰浆垦强纸惫揖医狐窘沙苦捎墒桨轩叉丁梅杠宿楞妮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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