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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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言,经济法学的体系 1、注意比对法学的体系与经济法体系的区别:一是一门学科的理论构成体系,一是法律的实践构成体系。 2、经济法学的体系:五大版块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规制法论、市场秩序法论、宏观经济调控法论、社会分配法论,学习经济法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 问题,(一)注意经济法不同于民商法(私法)和行政法(公法)的特殊性 (二)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走向 (三)注意经济法的实用性,联系实际,知识回顾: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是由罗马法学家提出的。乌尔比安(Ulpianus,公元170228年)在学说汇编一书中写道:“它们(指法律)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造福于私人。公法见之于宗教事务、宗教机

2、构和国家管理机构之中。”查士丁尼在法学总论里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划分,“法律(学习)分为两个部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关于两者的效力,学说汇编指出:“公法的规范不得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变更”,而私法则是任意的,“对当事人来说,协议就是法律”。,具体言之,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不同意义。 (一)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公法的基本内容就是为规范国家权力和政府行为而存在的,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控制公权力

3、来维护私权利。,(二)从利益保护的重心来看,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私法则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依归。 利益说”曾是公、私法划分标准的有力学说;公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表现为各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秩序、安全、公正、自由等人类基本的生存价值和制度环境。私法主体在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区域内所寻求的是各自独立的私人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及人身利益两个方面。,(三)公法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定律;私法则以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 法律对权力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授予作用,二是限制或制约作用。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公法同权力的设置、分配、行使、制约及监督等运作有最直接的联系

4、。 “权利推定”就是“不禁则许”,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是私法主体通常可以自由实施的。,“黄碟夫妻”的困境和希望(公权对私权的干预) 张林与妻子在家看黄碟,却遭遇警察闯入检查并被带走。此事吸引了法学专家、律师、法官、检察官包括警察等司法界人士的关注,引发了一场全国性地关于“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和界限”的重大讨论,这是“公权与私权的争议”第一次从学术领域大规模进入普通民众视野。 人物档案 张林,男,1978年出生。李巧花,女,1980年出生,陕西延安人。 因“看黄碟事件”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新闻人物。同时,该事件被陕西省评为“2002政法十件大事”。,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5、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新婚不到一个月的张林夫妻压根没有想到,在2002年8月18日晚上,他们未来的人生将因为在家中看了一次黄碟,从而斗转星移。 有人将他们在家看黄碟的事举报,随后当地派出所民警闯进张林家中搜查。从床上惊醒的张林在愤懑中操起了棍子,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结果,民警以妨碍警方执行公务为名将张林带回派出所。 事件经历了4个月又13天的曲折发展,最终在当年12月31日,以延安宝塔公安分局向张林夫

6、妻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29137元钱画上了句号。,(四)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治”、“私法自治”的原则。 由于公法具有浓厚的国家干预色彩,公法规范成为强行性规范。 “意思自治”或“私法自治”原则是私法的灵魂,常被誉为:“支配整个私法的最高原则”、“私法之基础”、“私法根本价值之所在”等。所谓私法自治是指个人依其意思形成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私法自治的理论依据在于:在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法主体都是主张不同的具体利益要求的人,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实践者(理性人原则)。因此,法律应当充分相信个人能够清醒而理智地对待和处理与其利益相关的一切事

7、务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国家及他人应尊重个人的自由选择,不得干涉或限制。政府为更高的价值或公益而对私人事务施加强制或干预时,应有适当理由。,(五)公法以政治国家为作用空间,私法以市民社会为功能范域。 国家之创设,就是为市民社会服务的,无市民社会,国家便无实质意义。将市民社会的法界定为私法,是为了防止按政治国家成员的标准来要求市民社会的人,就是要把民事活动与政治活动区别开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是近代欧洲社会变迁的产物,黑格尔和马克思是现代市民社会思想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是第一个将市民社会用作政治社会的相对概念并在学理上进行了清晰区分的。随着市民社会与封建国家制度矛盾的激化, 欧洲掀起了资产

8、阶级革命的浪潮。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成为现实。标志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真正分离的革命是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只有法国革命才完成了从政治等级到社会等级的转变过程。”,1770年8月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政治革命打倒了这种专制权力,把国家事务提升为人民事务, 把政治国家确定为普遍事务, 即真实的国家; 这种革命必然要摧毁一切等级、公会、行帮和特权, 因

9、为这些都是使人民脱离自己政治共同体的各种各样的表现。于是, 政治革命也就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 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的界限变得明确起来, 经济上的等级不再与政治上的等级完全一致,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现实中明显地分离开来, 从而使以这种分离为前提的现代市民社会理论的产生成为可能。,马克思则认为:政治解放导致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使市民社会摆脱了政治国家的驾驭,获得了自主的领域。这是政治解放的积极意义之所在,但政治解放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 政治解放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使现实的人也发生了分离,过着双重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政治国家与市民社

10、会的分裂表现为普遍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政治国家注重的是普遍利益,市民社会注重的则是私人利益。人在政治国家里是关注公共利益和被公共事务左右的公人,在市民社会里则是只关注私人利益被利己主义支配的私人。这些对立将伴随市民社会发展的始终,消融这些对立是政治解放难以承受之重,要从根本上克服市民社会的局限、消融这些对立,就必须超越政治解放。,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强调市民社会是对私人活动领域的抽象,是与作为对公共领域的抽象的政治国家相对应的。随着社会利益分化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两大相对独立的体系,整个社会就分裂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大领域。前者是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后者则是普遍的公共利益关系的总

11、和。,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分离的思想是对人类社会生活多样性属性及人的多层面社会存在状况的描述。用作为西方文明的市民社会理论来解释我们目前的生活现状仍然没有过时。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或地位:一方面他是政治国家的成员即公民,参加政治国家领域内的一切必要活动,其行为受公法调整;另一方面他同时又是市民社会的一分子即私人,在市民社会领域内与法律地位平等的其他人实施各种民商事活动,其行为受私法调整。 例子:公民与自然人的立法区分,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 “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 首先是两者的含义不同,经济法一词的产生,是指经济法这一名词概念的提出,属于语词学的

12、研究范畴;后者则是指法律的产生,属于法学(法史学)的研究范畴; 其次,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并不同步。,第一节 经济法一词的提出和发展,一、177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摩莱里认为社会产品分配上的弊端,是私有制度产生的直接原因,因而编制了”分配法或经济法”这样一个单行的法律草案共12条,反映了经济法最本质的特征是国家对社会生活进行干预的意思。,主张:公有制,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按人口数量实行需求平等的分配,强调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实行统一的管理。 二、1843年,法国的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泰德

13、萨米(Dezamy)在他的公有法典一书中将”分配法和经济法”作为专章加以论述。 主张:实行公有制,认为最好的分配方式是按比例的平等分配,主张建立没有贸易的社会制度,重视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等。,尽管空想社会主义是在“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下,产生的一种不成熟的理论”,但是,“在空想社会主义的法律思想里,甚至包涵了极为丰富的经济法律观点”。其实,摩莱里和德萨米的“经济法”理想里已经闪现出“社会本位”的火花。例如,摩莱里的“分配法或经济法”第十条:“每个城市、每个省份的剩余物品运往缺乏这类物品的地区,或者储存起来以备将来需要。”德萨米在“分配法和经济法”中指出:“每个公社至少每

14、年一次将其全部收获、工艺产品等的报表送交中央产业管理局。”前者显示了物资调剂和物资储备的思想,后者则透露出产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思想。总之,自然法典和公有法典都隐约地表现出对社会经济进行平衡协调和对社会利益给予统筹兼顾的“社会本位”理念。摩莱里和德萨米对经济法实是冥会暗通,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经济法的本质。,三、1865年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Prodhon),在其工人阶级的政治力量一书中,对经济法一词也作了论述。 认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物”,看到了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种政治法和民法调整不了的经济关系。,蒲鲁东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提出,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

15、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因为公法会造成政府过多地限制经济自由,私法则无法影响经济活动的整个结构,必须将社会组织建立在“作为政治法和民法之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经济法”之上。在此蒲鲁东精辟地论证了“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即“经济法”是和解社会矛盾的产物,是改组社会组织的基准,是为克服公法(政治法)和私法(民法)的缺陷应运而生的。,四、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Hedmen)在其经济学字典中使用了经济法的概念。 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将有关经济制度和保护、监督卡特尔的法律称为经济法。,五、一战以后(二十世纪初,1922-1924),随着德国一系列以“经济法

16、”命名的法律(如一战后的魏玛共和国的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的颁布及鲁姆夫经济法概念和赫德曼经济法基础的出版,经济法一词才有了较为完整的法律含义。 经济法概念的出现和完善,是一个连续的历史过程,其影响?,六、经济法一词在中国的出现 20世纪50年代前出版的法律大词典中出现了经济法一词的词条,“在现代,则以经济精神为一切之基调,故一切皆冠以经济二字。例如经济哲学、经济政策、经济史、经济地理、经济部、经济裁判所等不胜枚举。其中与此等相应而产生之新法律观念,即称为经济法。” 经济法一词在官方的首次使用是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叶剑英在开幕词中强调“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需要各种经济法。”,思考

17、:把握两种观点,对经济法的产生,学界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经济法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古代说; 另一种认为,经济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讲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产物-近现代说。,第二节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阶段 在资本主义初期“自由资本主义”的时代,由启蒙思想家奠定的经典理念强调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绝对对立关系,主张“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夜警角色),弘扬“私权神圣、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原则,国家调节之手遭到否定,基本不存在经济法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 亚当斯密的两大假设:看不见的手,经济人的自由放任主义。,亚当斯密生平

18、,1723年亚当斯密出生在苏格兰法夫郡(County Fife)的寇克卡迪(Kirkcaldy)。 亚当斯密于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论获得学术界极高评价。而后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富论,1773年时认为国富论已基本完成,但亚当斯密多花三年时间润饰此书,1776年3月此书出版后引起大众广泛的讨论,影响所及除了英国本地,连欧洲大陆和美洲也为之疯狂,因此世人尊称亚当斯密为“现代经济学之父”和“自由企业的守护神”。,1、经济法的萌芽时期消极的干预 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垄断与竞争关系,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限制合同自由或意思自治。 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私有制和自由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垄断的产

19、生垄断反过来限制竞争垄断与竞争的矛盾尖锐国家必须出面协调:既要鼓励竞争,又要限制竞争国家以“有形之手”直接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注意:垄断的几种表现形式,(1) 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原义协定或同盟,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指生产 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联合。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在生产上、贸易 上、财务上和法律上都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因此,卡特尔这种垄断联合并不稳固。但如果违背共同协议的规定,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德国曾是卡 特尔最为盛行的国家。 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2)辛迪加(法语

20、Syndicat),原义是”组合”、”联合”。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 式。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保持独立, 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自主性。辛迪加较卡特尔牢固。 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3) 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指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或在 生产上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产销,以获得高额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以其组成的方式不同,有分为各种类型。如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托拉斯、 以企业合并为基础的托拉斯等。托拉斯在美国最为普遍。 托拉斯的作用覆盖

21、整个采购、生产、销售,它可说就是一个大的垄断的企业。,反垄断立法的典型代表: 1890年美国颁布的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由参议员约翰谢尔曼提出),被视为现代反垄断法之母或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 (但是,西方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应当是1889年加拿大的禁止限制性贸易的合并法,不仅早一年且是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蓝本。),2、经济法发展的时期全面的干预 人类社会在私有制达到登峰造极之后义无反顾地向社会化之固有本性回归,这本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但不幸的是以极端手段所进行的利益调整,却成了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动因之一。这就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极端法律手段调整特殊时期

22、的整体经济关系,出现了所谓的战时经济法或危机对策经济法。,(1)战时经济法 以国家权力来扶持卡特尔之法成为德国经济法的标志。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为支持战争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立了“社会化”原则,通过宪法授权政府可以对全国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和管制,即为战争服务的“经济控制法”。如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是德国1919年颁布的煤炭经济法,后来如钾盐经济法。19291939经济危机期间,颁布经济有机结构条例。,日本从明治维新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总体上都是围绕着侵略扩张的战争经济法。 为应付经济危机和战争而颁布了不少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主要有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 工业组合法、 企业

23、整顿令等。 在两次大战之间和二战时,日本强行扶持垄断组织和财阀,国家全面干预经济,推行“强制卡特尔法”(军需公司法1943年),(2)危机对策经济法 为应付经济不景气或其他意想不到的危机而制定的经济法。鉴于古典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强调国家公权力与市民社会的严格分野,所以西方国家的经济法长期以来是迫于经济危机或社会矛盾激化而制定出来的。 典型:20世纪20年代末至1937年大萧条时期美国制定的一系列贯彻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法。,大萧条: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是资本主义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危机,与以往的历次危机相比,它有以下新特点:首先是持续时间长达5年,实际上造成了长期萧条的局面;而以

24、往的危机,生产下降的持续时间不过几个月、十几个月,如何解释长期萧条的形成,便成为经济学面临的一大课题。其次,这次危机所造成的生产下降,失业增加,都是以往的危机所难以相比的。1932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工业生产比1920年下降三分之一以上。在五年时间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总失业人数由一千万增加到三千万,加上半失业共达四千万至五千万人。其中美,国失业人数由150万增加到1300多万,失业率接近25。这次危机使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工业生产倒退到1908-1900年的水平,英国甚至倒退到1897年。而以往的经济危机,生产水平通常只倒退一、二年。第三,这场危机不仅仅是一场生产危机,同时也是一场金融危机。它

25、的开端便是纽约股票市场于1929年10月爆发行情暴跌,嗣后不少国家的股票交易宣告破产。美国的股票价格平均下跌了79。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有许多银行由于猛烈而持续地爆发挤提存款、抢购黄金的风潮而破产倒闭。更为严重的是,在以往的危机中时常采用的旨在摆脱危机的金融货币政策完全失灵。,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这场危机导致了凯恩斯主义的产生,也导致了美国的罗斯福新政。罗斯福接受了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干预经济的主张,从而推行了由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干预和调节的新政纲领。1933年国会授予罗斯福总统以紧急特权,美国颁布了紧急银行条例、金融改革法案、产业复兴法案

26、、证券法等70多个法令。,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年一l946年)生于英国剑桥。他于l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创立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实现了西方经济学演进中的第三次革命,这在西方经济学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或凯恩斯主义是根据凯恩斯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凯恩斯,1936)的思想基础上的经济理论,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凯恩斯认为,税收是刺激需求的手段。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经济危机和“非自愿失业”的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即消费和投资不足。解决有效需求不足,不能靠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而必须靠国家的干预,特别是财政税

27、收的干预。他主张不应把年度财政收支平衡作为理财的基本原则,只要能够促成经济的平衡发展,增加就业和国民所得,国家可以用发行公债,实行赤字财政的办法刺激需求,增加政府投资,以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西方国家在战时和经济危机期间出现了经济法的发展并非偶然。经济危机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市场调节的失灵(自由主义或者垄断主义与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已经背离);而战争则是德、意、日等国家转嫁国内激烈矛盾和冲突,企图寻找新的经济支撑点的结果。 如同亚当斯密把自由放任主义推向了极至,凯恩斯也把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推向了极至,但这一理论体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垄断而日益加剧的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例子)。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走向调

28、和,既不能实行完全放任的纯粹市场经济,也不能实行完全由国家干预的高度集中的经济。,3、经济法的成熟时期积极的干预 主要表现为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逐步趋于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政府积极地、适度地交替采取“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对商品经济进行调控,对国民经济的调节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高度。 典型代表:各主要西方国家开始运用计划手段调控经济,并为此颁布了不少计划法规。德国制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第一个经济计划后,美国、日本、法国也都十分重视经济计划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发展,1、苏联、东欧国家经济法简史 (1)苏联为代表的经典计划经济制度 特点是“中央集权”,计划自上而

29、下逐级下达,以实物数量和产值为核心实行经济管理,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合同被视为落实落实计划的工具和手段。 根本思想是否认商品经济,(2)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 特点:变革苏联中央集权模式,取消国家,试图实行直接的社会自治。企图把国有制这种不发达的公有制形式,转变为高级的社会所有制形式。 代表:宪法和联合劳动法 (3)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法制度 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颁布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经济法典。,2、中国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 (1)德国、日本经济法形成之初对中国的影响。 (2)新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在20世纪70年度末、80年

30、代初与经济法学相伴而生,确立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思想,逐步建立了经济法律框架体系: 经济管理方面的立法; 企业和投资方面的立法; 经济活动和维护公平竞争方面的立法。,(三)中国经济法与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之比较,1、中国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特殊原因 (1)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方式或过程完全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 第一、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育是与所有权私有化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育的前提是市民社会独立于政府权力的利益需要; 第三、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由自然经济逐渐发展而来的一个连续过程。,(2)中国与西方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启动力量来自于国家,国家和政府行为在其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一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点直接影响到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动机和需要。 (3)中国与西方国家经济法产生的法律资源基础不同。,(四)中国经济法未来之展望,1、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的转变; 2、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 3、从意志性到规律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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