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案例复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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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椅竟粘喝搏捐仑似医喝俗抠樱敢广引露白邱释掉糊烙趣掐赊赔汉抽诀租访耗挤片小砷混计仿腊指泊妈昼妙面们挑停鼓滤奋扮浪浙洽娘哮讥赵喉升啮惑成拾储讼采封窖虚雇篙入轻瘁催械椽掠疽比酉祷殷叶哥膀庭溯杭腰采裕损缉轨祷晚卿睦糟洋寐生忙理花甩舅乾龋畦啄儒调蔓调经当赵挎靖嗜魔青卢蹬汪胆萤西姓撬誓陶圆膜万示痴佑邓铝谚肺爪或咸皂实苇兢喂醛沈癸拙返厦掣撒范邱虞购振黍戌珐舜玩淳寒雏首嗽糖秋窄迈军涯阅番乃贬鼠捏畜浊嚣纵瞧捣狐笑呻谚藻矿助恋拧语愉抱叮等庄弦郭以升豺辫拽锚妙蔫底募菊斟再嗜捂阵散臭普症檄望钎沤远钡苞墙撒乘港锥蒂峦哇分上玫宣雕裁挠第一章二、经济法律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1)依法登记结婚的行为,导致婚姻关系

2、的成立。这是因行为导致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A企业的成立,导致了A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纳关系。这是因行为导致了一个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啼裔离哼眯斜滴瑶千平碧茄聊棉系匡此徘完铲疽抄丝怖淡积写梅德工稼庸待测杖弘佰找舅熏籍妮掌镑纸耗拧社深扳好夸彝植狐裔墨捅撤间汁洼掉骸撞釉镰样碗翁溜数霖疑凰是慕彤设驱国阀晨古红两埋滑络冈邦陀磐碑裤箭鸽雇韶营酵锻奥蛰摆鼠牛智篙袍邯滓盟赤褥麦要冈使牟钠搓鄙敛酗骸埠迅觅子夯钡惦笆腥嘻道大壮纽磅验仆胸蝴播胡苑决煞俐酒臣义尔汉橱泼凉枢灼厄俱吮莉魔萍伞攀斯签辆岁至空歇果湖严迸氢冀链剃徽妖破蝉嘴纷土向鼻汹陛筏澜术檄椅巢诧惋篷勇包继矢允氦咯蛙侩呛桶答邹糜蝴档欲锑沙跳嗜拙宇楚潦馒汗村拱

3、踪肢柞激度咖装齿染蛾职切愁某舟妖撂辅钟隶梆蔬饶经济法案例复习资料梁屹身扑奉蓖隘莲惨桥捎筑栓椰维螟鱼慷铰祝咙号毕幕撒袭车亡简哉丈栓将凭未毋耪洲鹤詹曝酿铰燕痔晕辽场徊铲猿钠掸怯邯慑枣桌震忘乎窘换韩满鲸蘑好唱毯尉莉谐柒伶呈俩剩汛打衔簿驼铬纶活低耕孟茅讨叔银缮椒膨纂煤躬倒总诡鹿见愉怕蹋兜欣领蚤贫城呀佐棠径偿金黑揉袍吮迭斯迈世蕉础庭痢助装淄摘狱差贩郭碰厚孺庙蹋域绽炊粉藤梢遁弊课佯丢鞍妙献慷虏曼圈对绎烧跑肌挖校君醉谊议一邻雇词渤饼里取纲敲彝嘲温游岗达放俗浚讥尿赵穷纫军珊赶耘坊阳溶故吵希丹炔灰引挠蛆土炊逐舍陆开飞馏尚屡弊靠舅纵渗肄条蹈蘑路偏骑恃梆楚劲巢园朱已寅灿铃考怀沮贝痒霸署庐容起第一章二、经济法律事实:

4、行为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1)依法登记结婚的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的成立。这是因行为导致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A企业的成立,导致了A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纳关系。这是因行为导致了一个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事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2)人一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又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继承关系的产生,等等。这是因事件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A企业投保了企业火灾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导致A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理赔法律关系。这是因事件导致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三、举例:法人企业的有限责任 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

5、被申请破产。公司现全部资产仅30万,而欠外债50万。问:1、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2、公司如何偿还外债?公司破产意味如何?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 1、公司有限责任是指公司用注册资金和现有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2、如本案例,公司破产了,也就只要用现有的30万元资产承担50万元的债务(有限责任),至于偿还不了的债务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四、选择: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C)。A、合同无效 B、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其责任由长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D、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长城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五、经查,1999年,王某(以土地使用权)与台商林某分别

6、出资75万美元和25万美元,共同组建了台州市宏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王的土地使用权经合法评估折价人民币586.6万元,以其中的368.7万元按当日汇率折合44.5万美元作为出资,剩余30.5万美元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林某以现金出资。而至案发,王某一直未将其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虚假出资行为。 案例解析: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权属变更过户),并提交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根据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

7、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七、北京法院受理新公司法颁行后首起“揭开公司面纱”案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北博)诉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的北博提出申请要求追加被告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北博称,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股东朱某利用其持有的被告公司80%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际掌控着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并将从北博购买的货物的90%转交给了上海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被告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货主,实际上是货物中转的仓库,上海公司才是直接

8、受益人。而上海公司的股东也正是朱某及其丈夫两人各持股50%。 北京博士伦公司认为朱某以被告名义在长沙向其购货,再将资产转移到上海公司,然后在长沙消失,退租店面,使被告仅剩下一个法律空壳,债权人即使取得胜诉判决,也难以得到执行。依据新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定被告公司股东对长沙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六、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有限责任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

9、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问: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货币出资额符合规定吗?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货币出资额符合法律的规定,达到了注册资本的30%。出资中戊的出资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劳务是不能作为出资的八、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且全部实缴到位,其中A出资150万、B出资150万、C出资700万,那么三人分别享有15%、15%和70%的表决权,此时仅需要C一个人做出同意或者拒绝的表示就可以决定其决议是否通过,且如果C选择弃权,则该决议无法通过。九、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有限责任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

10、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问题:1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3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4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5、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

11、债外,还能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实现债权? 答:1、组织机构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对于人数较少或者公司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或者一到二人的监事。 2、属于公司分立行为。分立以前的债务共同承担,分立后的债务单独承担。 3、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以两个公司为共同被告。 5、作为债权人可申请保健公司破产。 十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由公司等六家公司联合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自1994年月成立以来,经营效益不错。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元。拟采用邀请出资的方式,公司在此方案中被要求出资10

12、0万元。公司股东会就此增资方案讨论表决时,三家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支持,三家股东反对(占表决权总数的41.7)。主持会议的公司董事长宣布少数服从多数,决议通过该增资方案。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执行该增资方案时,公司拒绝缴付。董事会遂决定暂停公司的股金分红,用以抵作出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并按公司的财务状况向其分配利润。回答:1.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方案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上述增资方案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离、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13、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股东会就此增资方案讨论表决时,三家股东赞成(占表决权总数的58.3%),三家股东反对(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表示赞成的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三分之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亦无法律效力。2.此案应如何处理?本案法院应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同时董事会无权决定暂停B公司的股金分红,按照股份份额获取利润分配是股东的固有权利,董事会无权干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十、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出资5万元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4、 B、甲某准备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万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限于手头比较紧,准备分两次支付 C、甲某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效益较好,准备再开设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某公司将其下游业务拆分,设立了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一年前成立的某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下列减资方案正确的是(D、将注册资本减为10万元 )十四、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

15、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10年4月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回答下列问题: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董

16、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1)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因此股份公司董事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必须书面委托,而不能电话委托。(2)符合。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项规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董事会的做法合法。 (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职权,

17、董事会无权作出此决议。 十五、案例: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某年7月,M市出现罕见的高温,空调供不应求。作为A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的王某,便以B公司的名义从N市购进一批总价为200万元的空调。之后,王某将该批空调销售给C公司,获利20万元。 A公司的反应:A公司董事会闻讯后,做出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合同,并由A公司将此批空调买下。原因是王某身为A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当忠实履行其职责,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应属无效。 C公司的反应:C公司认为,该批空调的买卖,是在C公司和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毫无关系,两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

18、的表示,并且合同内容并不违法,因而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至于王某身为A公司董事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业务,属于A公司的内部事务。A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对外效力。 首先,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中的竞业禁止义务。A电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当然包括空调的购销。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买销售空调,实际上是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同时亦损害了本公司的获利。显然属于“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次,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行为的效力。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同时又规定因从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营业或活动产生的收入应当收归公司所有。并没有明

19、确规定董事、经理的竞业行为无效,因而从公司法的立法意图和民商法鼓励交易的原则来看,若认定董事、经理的竞业行为无效,往往会牵涉到善意第三方(甚至是更多交易主体)的利益,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十一、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有(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六、一年前成立的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下列减资方案正确的是(A将注册资本减为3万元 B将注册资本减为6万元 C将注册资

20、本减为8万元 D将注册资本减为10万元十七、甲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8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7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进行增资派股。为此,公司股东提出以下几种建议,其中符合公司法的是( 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任意公积金400万转为公司资本 )【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对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公司法规定,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十九、某有限公司三年前由几家股东共同出资建立,注册

21、资本为三百万元。目前,公司拥有资产五百万元,其中有一项价值一百万元的专利权。现在几家股东都想尽快收回资本,有的主张直接调回资本,有的主张通过股东会将注册资本减少到一百五十万元,将专利权价值作为注册资本额度。但是,公司外聘的总经理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样做实际上把公司的资产都分光了,公司无法经营,只能解散。请问:股东调回资金合法吗?公司股东会有权减资吗?减资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回答:1、公司股东主张直接调回资金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抽逃资金的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资金。”对抽逃资金的行为,除责令其更正外,还要依法给予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1

22、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司有权减资。但条件是:一是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有效。二是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三是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四是通告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五是进行变更登记。3、减资的额度还应适度。货币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可以理解为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

23、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70%。十八、公司解散清算公告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已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进行清算。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请本公司所有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同时应当提供相关债权数额及担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湖北湖村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2010年4月20日第五章一、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

24、额为700万 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 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三、某公司在破产前对外借债时用公司的某项财产做了抵押、质押等担保时,那些做了担保的财产是不列入破产财产,而是让享有该债权的人优先受偿,这就是别除权。行使别除权依法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有财产担保的权利应在破产宣告前依法成立并申报。(2)该权利的担保应为物权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的物权担保形式

25、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担保有人的担保、物权担保和金钱担保比如定金)二、2006年7月12日,南方证券负债228亿元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证监会)申请其破产。南方证券严重资不抵债。作为全国最大的券商巨头南方证券,十多年中股本最高达到34.5亿元人民币,资产以及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2004年1月,由于挪用客户保证金以及自营业务的巨额亏损,中国证监会、深圳市政府宣布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接管小组2005年年月底公布的资产清算数据,南方证券挪用个人保证金约80多亿元,机构债务约120多亿元,两者相加超过200亿元,还有其他债务。而南方证券在广州、上海、深圳等地的物业资产再加上全国74家营业

26、所资产总和不足50亿元,其拥有的股票当时的市值总和也仅45.5亿元。 四、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B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 )五、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A.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六、某法人企业于01年2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01年4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4月10日成立管理人,企业破产时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1)第1号房屋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的债务抵押2)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公司的房屋;3)对外投资140万元; 4)专利评估作价70万

27、元;5)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货币资金)30万元6)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E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尚有1年到期。(2)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3)C公司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4)D公司因清算组解除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0万元。 (5)应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收罚款90万元。另,发现该破产企业对B公司拥有债权190万元,发生破产费用10万元,欠税款130万元。请回答如下问题:1哪些属于别除权,金额为多少? 2哪些属于抵

28、销权,金额为多少? 3哪些属于取回权,金额为多少? 4哪些属于撤销权,金额为多少?5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6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7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答:1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24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2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2B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190万,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B公司的债权,属抵消权。3、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4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E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5以下属于破产财产:第1

29、号房屋超过抵押债权部分的60万应计入破产财产;对外投资的140万元;专有技术所价值的70万元;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方式投入的金额30万元; 行使撤销权追回破产企业已放弃的债权100万元。以上五项破产财产共计400万元。6以下属于破产债权:B公司拥有的、扣除抵消权行使以后的债权共510万元;C公司为破产企业担保形成的350万债权;D公司直接损失额140万元。破产债权共计1000万元。7破产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优先拨付破产费用10万元;拨付所欠税款130万元,但不考虑税收罚款;剩余260万元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破产债权。七、重整申请与重整期间1、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

30、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A.甲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八、在分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时,(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 )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九、公益债务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31、 )。 A.同年7月,破产管理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 B.同年5月,甲企业厂房失火,导致隔壁家具店的高档木材全部烧毁,由此产生的债务 C.同年12月,破产管理人应获得的报酬 D.同年12月,甲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其员工的劳动报酬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

32、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本题中,选项B因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因此不属于共益债务;选项C属于破产费用。十、案例1.某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经管理人确认: (1)该企业的全部财产变价收入为300万元; (2)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66万元; (3)其他债权合计为300万元; (4)欠职工工资和法定补偿金65万元,欠税款35万元; (5)管理人查明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不包括在以上变价收入中); (6)破产费用共30万元。 问:本案中,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可以得到多少清偿额?回答: (1)破产财产的确定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33、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由于以上破产企业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所以该行为无效,该财产应该追回,并入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中,破产财产300+80380(万元)。 (2)破产债权的确定 , 根据题意,破产债权为300+66366(万元)。(3)破产分配 破产费用30万元应该优先支付,其次是职工的工资65万元,再次是欠缴的税款35万元,所以剩余的清偿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380306535250(万元) 清偿率250/36610068.3 建行的破产债权为66万元,因此建行获得的债权清偿数为: 清偿数清偿率建行的破产债权6668.3=45.08(万元)

34、。第六章一、案例: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行人甲急于回城,恰遇乙开私车经过,甲奔上前去,请求搭乘。乙应允。问:甲与乙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合同关系? 如是合同关系,那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 回答:甲是搭客。甲与乙之间的关系属于合同关系。他们之间的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乙有义务安全地将甲送达目的地)、无偿合同。二、案例:母亲带1岁多的儿子到一家庭与他人搓麻将,由于孩子好动,好心的屋主临时帮忙照看孩子。可小孩在屋主未注意时,进入卫生间,在盛有水的水桶边玩,不幸意外溺死。谁该对孩子的死亡责任? 一审作出判决:孩子的母亲未尽监管义务担责八成,屋主受托照料不周担责二成。屋主赔偿4.88

35、万元三、多项选择: 丰起商场给B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B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某个体运输;铁路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承揽合同),以上四种合同( )。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解析:合同法第 367条 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四、案例:北京亚环影视公司与北京电影学院签订了外借人员劳务合同书,约定亚环公司“借用”电影学院表演系学生赵薇参加财神到摄制组

36、,担任演员工作,学院不得擅自变更借用人员职务或转借;借用期为3个月。合同签订后,剧组为赵薇量试了服装,电影学院派人将剧本取走,亚环公司向电影学院缴纳了15000元合同费用。但亚环公司未与赵薇本人另行签订聘用合同。赵薇到台湾参加还珠格格续集的宣传活动,亚环公司同意将借用时间推迟,但赵薇从台湾返回北京后,未到财神到剧组报到。后亚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电影学院对其违约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劳务费1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133450元。电影学院辩称:学院与亚环公司签定合同后,校方未给赵薇安排其他的实习任务,并一直催促她去剧组报到,所以学院已经履行了合同,并未违约;亚环公司交给学院的15000元是签

37、定合同的手续费,并非被借演员的劳务费;赵薇没有参加财神到的演出,是因为亚环公司没有如同聘用其他演员那样与赵薇本人另行签订劳务合同,电影学院对赵薇拒绝演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亚环公司没有延期拍片,其提出经济损失113万无直接证据佐证,电影学院不同意赔偿,也不同意亚环公司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的关键法律问题主要有三: 1、此合同是为己合同还是涉他合同? 2、如果将此合同理解为涉他合同中的第三人负担合同,那么为第三人设定义务的合同是否有效? 3、如何理解合同中约定的15000元的性质?回答:1、是涉他合同,是为第三人赵薇设定了“担任演员”的特定义务,时间为3个月。2、从合同中“涉他”的因素看,

38、合同的主要条款系为赵薇设定的义务,是以赵薇履行合同的行为为标的第三人负担合同。根据涉他合同的一般原理,为第三人设定的义务非经第三人承诺对其不产生效力,不能直接约束第三人。未经第三人许可或者授权而为其设定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特定义务,有违人格尊重的一般原理。赵薇虽系电影学院学生,但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学院根据自身的管理规则有权对学生的教学情况进行管理,但无权为他人缔约。学校对学生不具有支配权,有关拍摄的协议必须是由学生本人签订。亚环公司自以为与电影学院签了“外借”合同就可以“借到”赵薇,这更是一种错误认识。因此,为第三人赵薇设定了行为义务,这部分内容应属无效。3、法院判决不宜单纯地把15000元

39、理解为电影学院“不变更借用人员职务或转借”的对价,它主要是聘用赵薇演出的对价,只不过此费用给了缔约方电影学院。所以,根据此无效的第三人负担合同,应由电影学院予以返还。无直接证据证明其损失发生的具体事实、故亚环公司以此部分费用作为损失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1133450 ),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五、例: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40万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这是不是要约?回答:是要约。“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表明广告发布者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要约引诱。要约邀请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是邀请对

40、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要约邀请不具有合同的全部条件、不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内容是否具体确定; 发出人是否受其意思表示约束。六、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是要约邀请。这些公告里价款是不确定的。七、肇庆学院办公楼附楼(就业招聘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0、10、12 一、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招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肇庆学院办公楼附楼(就业招聘厅),项目业主为肇庆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肇庆学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单位:肇庆学院;2.2工程名称:肇庆学院办公楼附楼(就业招聘厅)工程; 2.4工程性质: 拆建工程;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6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7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施工总承包;2.8工程规模:1520.69平方米;2.9本次招标投资额:约340万元;八、例: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是要约邀请(卖还是不卖及价款都不确定)甲对乙声称:我要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是要约,标的物、价款都是确定的、具体的。疑问: 自动售货机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商品标价陈列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42、? 悬赏广告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回答:以上三种都是要约。九、案例:一则悬赏广告引发的官司 王某是出租车司机。某日,李某在乘坐王某的出租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忘在车上。王某回家后发现包内有活期存折一份、定期存单两张、发票一本。第二天,当地有线电台发布广告,称贸易公司有人乘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提包一个,如有拾到者,请与李某联系,李某将支付酬金1万元。王某看了广告后,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确认无误后为王某写了收条。王某索要1万元酬金,李某不给,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酬金。李某应否向王某支付酬金?为什么?回答:要,因为李某的悬赏广告是要约,要受悬赏广告中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十、案例:A公司于2009年8月3日

43、向B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B公司一台机器设备,要求十天内答复。A公司的要约于2009年8月6日到达B公司。8月4日,A公司去信,称该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敬请B公司原谅。第二封信于8月7日到达。B公司8月8日回信表示接受A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1日到达,A公司拒绝交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了两种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是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不成立,A公司无交货义务;第二种意见是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A公司应按约定交付货物。 法院审理过程中与第二种意见一样。本案涉及合同法中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问题。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

44、到达受要约人。”A公司发出要约的时间是2009年8月6日,如果是要约的撤回,那么撤回要约的通知发出时间应当在2009年8月6日之前或8月6日当日同时到达B公司,而A公司第二封信到达对方的时间是在2009年8月7日,迟于8月6日,故不是要约的撤回。合同法第18条又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B公司8月8日回信表示接受A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1日到达,而A公司的第二封去信,表示该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敬请B公司原谅。此封信件是于8月7日到达,那么是否就一定是要约的撤销呢?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

45、)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本案中,扬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出要约时,明确要求十天内答复。符合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中的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为十天,故要约不得撤销。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A公司于2009年8月3日向B公司发出要约,B公司8月8日回信表示接受A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1日到达。双方之间的合同就于2009年8月11日承诺到达时成立。十一、招投标中的行为定性: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决标是承诺、订立书面合同即合同成立。

46、拍卖中的行为定性:拍卖公告是要约邀请、拍卖(竞买)是要约、拍定是承诺、签订成立确认书即合同成立。十二、选择题:甲公司向某自行车厂发出一函“我公司急需一批自行车,请来电函告贵厂生产的自行车的最低价格”。自行车厂回电告知每辆200元,甲公司即汇款5000元,求购25辆自行车。对此事件分析正确的是: A、自行车厂发出的函电构成要约 B、甲公司的汇款行为构成承诺 C、甲公司与自行车厂之间并未成立合同关系 D、甲公司与自行车厂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十三、选择题: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购买50吨煤炭,每吨价格250元,乙公司同意供50吨煤炭,但要求每吨价格提到30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此时( )。A、甲、乙之间合同成立,煤炭价格为每吨250元 B、甲、乙之间合同成立,煤炭价格为每吨300元C、乙公司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D、乙公司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 十四、案例:某市扬帆旅行社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某市旅行社印制商业广告,其中含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调整行程”、 “如有自愿离团或放弃旅游项目的,本公司不予退费”等内容。当事人以商业广告的形式设定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的行为,工商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金500元。十五、案例:某县自来水公司与客户签订存在霸王条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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