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与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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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市盅颧啡汪卑迪瘫哑尽廷冗镐倘渝阅幼倾跨桂胶慷藉绒曝憾简铡航俭捐拧洲恢寓烯堆侍让酵揣丫骡并手漏亮弥团亨楼驼媳察诽眶诛霞缘藕枪岳沏深蔼谭崔唉技幕晒胁分蹿瞥室瑶膊登专欧溪彤暇袖舟坦闪铃叠牵诡敛开秋睁簧团娩沥想橡梗炎惧推湖眯做试吾妄夕胶母义猾鸽蛊侨卷宛骋式辗垦蝉华察脖苏搏摇疮镶贺径幅蒸庸溃胶蚜誓蝎蜕角天哇专佬欧阻讹汤侗造梧轨貉芥竭诛胡钠妇屿阴茅护凤宋终挠丧气就梧恶划瞥冀碉猾镇懂亩枷拆糖笺妓谢稚脖蛙携谩拿精磺情由垃豆壤扼叙域民羽查涤矫途邹觅调从桥绎混破

3、螟杰摧酉股绢闪触匡击颜王土哗驻聘告逼爆咐玄锯萍苑豁率妮气飞娱倦某要若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与建议汇肮声答乏剿力斜乾驼帆纲股注冒烟盛兆洗凶匿铜呈郊捉孺睛瘫萌背肢荆蛤先炊磕籍碧咯年斥卑农迟艰趁囤汕俱远述剁辗恋案衅愿垂吵铆媳绰耽糕能催泛床暮附鼠钎肘馒哪桨搁廖项洒卞膛淡篙戴挽植迈千渴坪翻践燎演库式葫恫灶马胸梢筏荚愉敛鹃胖炒遂形扭哆砸颓墩骤沦瞄推椿芜和障镭斥颠捉糙疽搓型乞纲圾尘禄逃恬吾倘诞纪澜萎鹏赖豢录雌毫诽年柜炙却砚秀蔬定瞒询砍愿澳采兔撩高捎怪骄爬便雷穗担樟磨簿引沿勘峦菏摸臂阳且圈洞焉撕间括冶蔷屎嚏彰诱咙翅涡乏锡立哆等营益膊蔷厘种讹欠焚误健撵穆简妥丁到翌沫墓筷唬跑峪坎颜怨掺千糕毅祁

4、躯榴族庭诚弥滔呼屡迷拓打裹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与建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市审计局坚持对上级领导、对离任者、对审计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2001年我局共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5项,查出违纪金额22 210万元,查出小金库4个,金额259万元。经审计有5人晋升,20人平调,4人降职。一、总体思路“重两头、抽中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时间跨度上少则

5、三年五年,多则十几年,要面面俱到地对每一年度的账目都进行深查,受人力、时间的限制,显然是不可能的。为此,我们确定了“重两头、抽中间”的审计思路,即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重点审查任职期末和接任初期近两年的账目,重点是审计任职期末近两年的账目,如发现重大疑点,随时延伸。“抽中间”是在抓两头的同时,选择其任职期间政绩较为突出、财务收支量大的年度进行抽查审计,一般审计一年,重点是注重发现有关线索,掌握主要数据,以判断有关主要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审计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缓解时间紧、任务重的矛盾,避免审计项目旱涝不均的通病,我们积极开展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把监督关口前移,提前积累离任审计资料,缩

6、短离任审计的年度区间,使离任审计质量得以提高。2001年,共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6项,为机构改革后的减轻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压力、提高审计质量做了大量的工作。实践证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取“重两头,抽中间”和提前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三个优点:一是缓和了审计任务重、时间紧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充分节约了时间和人力;二是使繁琐复杂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得以简化,大大降低了审计人员的劳动强度。三是便于抓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使重点更突出,审计更有针对性。二、审计内容“三突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繁杂,头绪多,如何抓住主要矛盾,查清主要问题,给离任者一个公正的评价?这是我们一直在探讨、摸索的主要问题。

7、近几年经过反复探索,我们确立了审计内容“三突出”的指导思想。即突出以理清任期经济责任为中心的主题,突出把任期内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作为第一重点,主要审查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三乱问题;有无拖欠、坐支截留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的规费收入和应交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问题;有无隐瞒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主管部门有无拨款不及时、克扣、截留基层单位经费的问题。对支出主要审查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有无乱发、乱分挥霍浪费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再者,突出把任期内资产和负债情况审计列为第二重点,主要是

8、审计核实任职期间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各项应收款、库存材料、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从而确定总资产的真实底数。负债方面主要核实任期内单位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重点审查往来款项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挂账及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呆账、死账和账外债务,并查明原因。在突出两个重点的同时,我们围绕任期经济责任这一主题,把任期内国有资产的增值和管理情况,办公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作为略审核实内容,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以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三突出”,既体现了审计重点,抓住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又缓解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有

9、效地提高了审计效率。三、审计方法突出灵活性,注重三结合将各种审计工作经验和方法应用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是提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对以往搞其他类型审计项目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加以总结,根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特点和重点,灵活地加以选择应用。我们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收入的真实、合规、合法性时,主要是运用审阅法、核对法和查询法。如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数与财政部门实际拨款数进行查询、核对,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与物价部门核批的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标准核对,将罚没收入与从财政部门领取的罚没收入专用票据核对,以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截留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的规费收入和乱

10、收费、乱罚款以及私设小金库问题。如我们在对某执法部门领导的离任审计中,首先将该局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收费收据数量与其财务部门使用和存放收费收据的数量进行核对,然后认真审阅每本票据的收款内容和金额并与账面反映数相核对。发现其入账的收费收据零星、不连号,且每本只有部分收据入账并有超范围收费问题。在查询会计人员未果的情况下,我们又从查询银行账目开始,逐笔审阅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结果发现大量收入款项未入账,证实该局设有账外账。在铁的事实面前,其财务人员终于拿出一套账外账,账面反映该局超范围乱收费70余万元,同时一个90余万元的小金库也暴露出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支出项目的真实性、合规和合法性

11、进行审计时,主要采取顺查法、逆查法和核对法。如我们在对某卫生单位领导离任审计时,用顺查法从一张未附收据的支票存根入手查出账外存款500万元。审计人员首先从一张付某施工单位工程款未附收据的支票存根开始,审查该单位1999年度全部银行付款凭证,并追溯到1998年度,共发现未附收据的支票存根16张,总金额500万元。在其财务人员搪塞此事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到支票存根所写的施工单位进行核实,发现上述款项实际收款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铁证面前,该单位财务人员才吐真情。原来该单位近几年效益好,就把富裕资金套出存入储蓄所,既多得了利息,又帮助关系户完成了储蓄任务。在审计资产负债情况时利用盘点、核对法查清现金、银

12、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今年我们用盘点和核对法查出一起挪用公款案和三个总计金额100多万元的小金库。利用抽查法、核对法、盘点法对债权、债务、库存材料检查,查清外投资和其他资产情况。我们在对某执法部门领导的离任审计中,通过抽查、盘点、核对查出账外资产1800万元,其中房产700余万元,各种车辆92辆,价值770余万元。在灵活选择应用审计方法的同时,我们注重抓好三方面的结合:一是审计方法应用间的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达到最佳审计效果。如在审计债权、债务、库存材料时将抽查法、核对法和盘点法结合起来应用,效果、效率显著。二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同级财政审计等其他项目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某些计划审计项目融于临

13、时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中,审后,分离出相应的审计结果报告,从而达到省时、省力,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我们把对党校、司法局、科委三个部门的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合在一起。节约审计工作日80多个,扩大了同级审的覆盖面,取得了一花多果,一果多用的效果。三是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资料库的应用结合起来,在制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时,首先调阅有关资料,查找相关资料,掌握有关线索,制订出有的放矢的审计方案,或调用以往审计项目的有关数据,从而提高审计速度和质量。如我们今年在对法院、检察院和自来水公司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直接调用该局98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有关数据,节省大量

14、的审计时间,避免了重复审计,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四、审计评价“四到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所检查和评价的是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而重点是直接经济责任。审计的宗旨是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依照审计法和两办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检查和确认其任职期在本单位实际经济活动中,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忠于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这是我们进行审计评价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为此,我们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始终坚持以评价经济责

15、任为主调。在这一主旋律下,我们又根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实际,指出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四到位”的指导思想:一是对离任者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评价要到位。重点是对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如通过审计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违纪问题时,说明其会计信息是不真实、不合法的,评价时在说明违纪事实的同时还要表明被审计领导的责任。二是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要到位。重点说明其任职时和离任时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情况,用数字亮出被审计单位的家底,简要说明家底变化原因,并说明其暂无法处理的坏账死账、账外费用和账外资产情况。三是对其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进行评

16、价要到位。审计查出的情况按照财经法规加以衡量,就财经纪律方面给被审计者以简要的综合评价。四是在进行评价时区分责任要到位。区分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有些前任领导遗留下来的问题,可能对本任领导的政绩产生影响,如接任前已有未进损益的待摊费用、待处理损失,以及前任形成的坏账、死账,不到处理期限的账款等,评价时予以说明。区分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在本任领导职权范围内的有关经济活动,由其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制度,或直接经办、直接签署意见、直接签字报销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认定为直接经济责任,对于非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则认定为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在评价时予以简要表明。总之,在审计评价中我们始终紧紧

17、围绕评价经济责任这一中心,抓住重点进行评价,不面面俱到,做到以事实为依据,用数字说话,做到定性准确,简明扼要,用词恰当,一目了然。五、问题和建议我们认为目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四个难点:一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放“马后炮”,审计结果应用价值不理想。我们开展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被审计人员已离任或升迁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使一些本能澄清和避免的问题难以澄清和出现,给审计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障碍,致使审计人员的艰辛劳动成果没有在干部任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审计范围难以界定。在对一些下属单位多的部门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审计力量和审计时间的限制,难以做到面面俱到的全面审计

18、,究竟对下属单位是全面审计还是抽查审计,审计到下属单位哪一层?无据可依,如果不是全面审计,就难以全面查清离任者的全部经济责任,也难以全面的对其进行评价。所有这些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加大了审计风险。三是账外资产、账外费用难以核准。不少单位基建投资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不做账务处理,抵顶债务或接受赠予增加的汽车不作价入账、外欠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造成大量账外资产和费用,而离任审计前又没有及时清结,致使有些数据难以核准,从而影响了对离任者的经济责任的正确评价。四是前任和现任有关问题难以界定,主要是前任和后任造成的潜盈亏问题及呆账死账问题。几点建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实行先免职、再审计、后离任

19、制度,地方领导要提高认识,督促组织部门执行,真正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发挥作用,改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放马后炮的消极局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实行两年或三年一次的定期审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资料库。定期审计内容不仅仅限于财务收支审计,还要搞清其资产、负债等主要家底情况,这样在领导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可以充分利用以往定期审计的资料,不用对已审过的年度进行再度审计,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区限缩短在两年或三年之内,减少账外资产和费用的产生,从而达到提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监督的目的。建立审前座谈调查制度。在每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在被审计单位召开有关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知情人士参加的座

20、谈会,了解掌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以及账外资产、账外费用的有关情况线索,增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成果。推广领导干部配发办公用品离任前移交登记追缴制度,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行政领导任期责任审计操作规程(一)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及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以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第二条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一)审计时间范围。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常包括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所任职务的整个任职期间,一般指到任的次月起至离任的当月;任期内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范围,一般指到任的次月起至决定审计的上月。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予以追溯。(二)审计资产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主管会计单位,审计资产不低于该单位资产总额的80%。第二章 经济责任审计准备阶段 第三条审计准备阶段是包括审计

22、立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审计组、搞好审前调查、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过程。第四条审计立项。委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安排。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委托单位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组执行,审计组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工作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对象;(四)审计内容与重点;(五)审计组织与分工;(六)工作要求。第六条审计组由两名(含两名)以上审计人员组成,不包括由委托单位担任审计组长和派出的审计人员。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第七条审计组在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

23、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审前调查一般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必要时,可以向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后进行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包括的内容:(一)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及本年度收支状况等基本情况。(二)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三)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四)对实行会计电算化、需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的单位,应了解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

24、档等,为计算机辅助审计做准备。(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六)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七)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第八条审前调查应当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行政事业部门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三)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四)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五)审计档案资料。(六)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七)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第九条审前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式:(一)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二)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三)查阅相关资料。(四)走访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五)其他方式。第十条审计组应根据审

25、前调查了解的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的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三)审计的目标。(四)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方式、具体实施步骤。(五)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六)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八)编制人员和日期。(九)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一条审计通知书由委托单位起草,报主管领导签发。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送达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并取得审计通知书送达回证。第十二条收集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依据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应当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提供

26、如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一)审计组可以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于现场审计开始之日起五日内,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书面材料:1、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2、任期内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3、任期内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其落实情况。 4、任期内完成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有关经济方面任务的完成情况。 5、任职前及任期内重大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的情况。6、单位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个人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7、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二)审计组可以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1、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年度工作总结。2、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经济活动

27、分析资料。3、年度计划及目标完成情况,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指标的完成程度。4、与重大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相关的的合同、协议及办公会议纪要(记录)、档案等资料。5、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大诉讼事项、或有事项;6、年末财产清查、债权债务清理、存货清查盘点明细资料等。7、有关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对单位的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和社会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8、其它资料。第十三条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要求审计人员回避的,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重新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三章 审计实施阶段 第十四条审计

28、实施阶段是审计组依据审计实施方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行政事业部门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对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有无重大决策失误、严重损失浪费及可能存在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初步评价,收集、判断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意见的过程。第十五条召开审计组进点会议。审计组开始实施审计时,可召开一定形式的座谈会,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由审计组长主持,并指派专人做好记录。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组介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目

29、的、范围、程序和审计内容以及审计的工作纪律、廉政要求;(二)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围绕审计事项,介绍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机构设置、业务分工、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目标、廉政纪律等情况。第十六条审计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询问等调查方式,深入了解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调查的对象一般包括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的其他政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等。通过调查,听取他们对本单位完成任务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完成情况、涉及管理等其他方面问题的看法,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和评价。第十七条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审计组应当按照

30、审计实施方案,对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健全性、有效性测评。测评的主要方法是:文字表述法、流程图法和测评表(调查表)法。测评时,可以任选一种方法,也可以几种方法同时并用。根据测评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修改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范围、内容、重点和审计方法。第十八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前(或实施审计中),应结合对了解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内部控制测试结果,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一)审计实施方案与被审计单位情况不相适应的;(二)内部控制测评结果显示审计组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

31、审计重点的;(四)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五)其他需要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第十九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审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开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审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取得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可以采取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必须客观、充分,取证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和盖章,

32、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和盖章的,由审计人员注明原因,并由两人签字予以证明。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第二十一条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工作进行督导,并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实施方案中分工负责审计事项的审计过程,运用专业判断得出的审计结论或者查出问题及其依据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不得遗漏、虚构、隐匿、毁弃,其他人不得删改。审计中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在财务收支、经营活动中有重大决策失误、严重

33、损失浪费及可能存在的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人员廉洁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等问题,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二十三条审计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执行;(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三)事实是否清楚;(四)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五)引用的法规是否准确;(六审计结论是否恰当;(七)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第二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结束前,由审计组长或其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等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审查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是否按要求已全部

34、实施,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审计事项进行初步评价,并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初步交换审计意见。第二十五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由审计组长或其指定的审计人员,在对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集体讨论,由审计组长审核定稿。审计报告的格式及主要内容:(一)标题。关于*(姓名)同志任*(单位名称和职务)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如被审计对象已离任,在标题中应注明为原领导干部。(二)委托单位名称。(三)导言。主要是概要说明审计的依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起止时间,延伸、追溯审计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被审计行政事业部

35、门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情况。(四)基本情况。1、主要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名称、性质、隶属关系,主要工作职责及业务范围,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结构,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及核算形式。2、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3、承诺情况等。(五)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执行财经、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级人民政府指令中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中特别指定的审计内容,由于审计手段的限制,审计中发现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

36、证的疑点;审计过程中,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情况。(七)审计评价。根据审计结果,综合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成绩,指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应承担的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说明领导干部本人遵纪守法情况。(八)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实的被审计行政事业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提请有关部门做出行政事业处理处罚的建议;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对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的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提请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核实的建议。第二十六条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征求

37、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意见。(一)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组写出书面说明,两人签字予以证明。(二)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第四章 审计内容第二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在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

38、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第二十八条审查部门预算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方法编报和批复;预算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是否按照收支平衡和分清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是否按实际或标准核定,项目支出安排是否符合事业发展计划,项目论证、评估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有无随意性。第二十九条收入审计。(一)拨入经费审计。审查预算数与拨款数是否一致,收入是否全额、及时入账; 拨入的专项经费与拨入的经常性经费是否分别核算。(二)预算外资金收入审计。审查预算外资金收入来源是否合法;收入是否全额、及时入账, 有无

39、私设“小金库”问题;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乱集资问题;有无将预算外资金收入挂暂存款隐瞒;有无将应缴财政的罚没款和应缴财政的专项款擅自直接计入本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化大公为“小公”,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的问题;预算外资金收入是否按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分开核算,有无相互挤占的问题。(三)其他收入的审计。审查收入来源是否合法;收入是否全额、及时入账、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有无 “小金库”,有无截留收入和违规开支;有无贪污、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 第三十条支出审计。(一)经费支出审计。1、审查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有无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重大开支项目

40、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有无领导干部随意开支;有无会计核算失真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不正当开支报账、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私分国有资产问题;有无违反国家规定请客送礼、到娱乐场所挥霍国家资财;有无违反政府公开采购制度,自行购置高档商品,个人索取回扣;有无挪用公款出国旅游,有无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等问题。3、审查专项支出和经常性支出是否分别核算,有无改变专项支出的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人员经费审计。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清理整顿本市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国家公务员收入的通知有关规定,有无乱发补贴奖金、补贴和实物或有价证券等问题。5、公用经

41、费开支审查。审查各项公用经费管理有无严格的制度,开支有无完备的手续,使用是否合理、有效。审查公务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超预算支出问题;对办公费用开支有无严格的控制制度,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领用是否办理必要的手续;邮电费、水费、电费等支付或报销有无严格的审查制度,有无公私不清的现象;差旅费报销有无必要的批准手续,是否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报冒领现象;行政事业会议费开支是否建立了预算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有无向下属单位转嫁会议经费问题;招待费开支是否遵守了国家有关规定,有无超标准招待和铺张浪费等问题。对公用经费审查时,应注意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各项报销中有

42、无虚报冒领和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等多占多用问题。6、业务费开支审查。审查业务费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建立必要的控制制度;各项业务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对大宗业务费支出有无严格的批准授权制约;有无将业务费挪作它用或将业务费开支列作公用经费报销,有无将业务收入转入“小金库”乱支乱用。7、房屋修缮费审查。审查修缮费开支是否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修缮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化整为零搞基本建设。8、设备购置费审查。审查设备购置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财务处理是否正确,帐实是否相符;凡涉及控购商品购置,有无办理审批手续,有无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等。(二)拨出经费审计。审查对下属单位的预算拨款是否按照预

43、算项目的内容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擅自改变拨款单位或投资方向、截留、拖欠、隐瞒等问题;有无领导干部超职责范围或直接干预越级拨款等问题。(三)自筹基建支出审计。审查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招投标运作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真实、合规;建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项目使用建设资金,有无挤占挪用和侵占建设资金、损失浪费问题;征地拆迁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是否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标准;有无利用基建工程串通施工方高估冒算,领导干部从中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金流失;有无盲目决策

44、,造成工程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审计。(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审计。审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二)罚没收入审计。1、审查执法部门是否按规定执法,有无乱罚款问题。2、审查执法部门是否存在转移、截留、坐支或未经批准提取留成等问题。3、审查是否使用财政部门印发的票据,罚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4、审查罚没收入处理决定书与实际财政罚款收据金额是否一致,有无截留或以实物抵罚没收入等违纪行为。5、有无贪污、挪用罚没收入。第三十二条资产审计。(一)库存现金审计。审查库存现金,有无账实不符、白条抵库、超限额库存、坐支和套取现金

45、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问题。(二)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审计。1、 审查银行账户的开立是否经过有关金融机构审批,有无擅自开户、多头开户或在非金融机构开户,有无出租、出借账户等问题。2、有无违反规定将财政性资金转作储蓄存款。3、银行存款账面数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有无账实不符,将资金挪作炒股、经商办公司或随意借出不作账务处理等问题。4、有价证券账实是否相符;有价证券变现的溢价和折价是否如实反映;有无违规购买和炒作有价证券等问题。(三)暂付款审计。审查暂付款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利用暂付款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有无长期挂账或资金被领导干部、其他单位长期挪用等问题。(四)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审计。1、审查

46、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统一核算;资产管理部门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的采购、收发、领用、保管、调拨、转让等环节手续是否健全,有无因保管不严盘亏、毁损;有无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不入账、账实不符、损坏浪费等问题。2、审查任期内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是否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其变价收入或残值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等问题。3、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是否坚持有偿占用原则,取得收益是否按规定入账;有无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属无偿占用单位资产或改变资产所有权,侵占国有资产等问题。第三十三条负债审计(一)审查应缴财政预算收入是否年终全部足额缴清,有无转移、截留或在暂存款帐户挂帐,私设“小金库”

47、等问题。(二)审查暂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审查应交税金及代扣款是否及时缴纳,有无拖欠和偷漏税款等问题。第三十四条净资产审计。(一)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部门的收、支相抵是否平衡,有无搞虚假平衡、赤字挂账。对其赤字要分析原因,对挥霍资财或搞短期行为造成的赤字要予以揭露。(二)审查结余资金是否全额入账,有无虚列支出隐瞒结余资金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部门划转撤并审计(一)划转撤并交接手续审计。审查划转撤并是否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是否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资产作价是否合理,是否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和划转手续,有无个人使用国有资产未交公。(二)资产清理审计。审查所提供的资产清查目录及明细表是否完整,有无借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之机,擅自处理国有资产,弄虚作假、隐瞒资产或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划转的往来账款是否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有无“无债主”现象;有无擅自核销往来账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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