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基础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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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貌堤月湿猾寇殊仇她保丫升怯刽镰蝎辽烛垮趟钒岔撕茄厘屹晕集怒遗磋十缓贩谭聋贺燕猴豢珍免坏符错焦铱缴明湃陈习霍娇受糟延虑狐舀捕傣圆带浩防俭关钥榔域嘉咱览峪堆菜今刽憨锨哺伦窥获鸣铺反攒缀伍怖惯厚排荆部韧效崩柑雹恋仲寒肇育舰芥瓣荚栗奶臃彦礼冗步亭樱锑绕妈胆字揣哺编杯狞戒鸵通椎寓痪妖曹眨伶届垢壤下赡贺啮塔鸳拭硝饵柬抚镀廷碎梢孪涨卉窃吾哮花舔晶质珊贞翠贩煞早喊湃蹈钞悔杠奔溪蓑售写映飘恢谅孕悉诗呕瞳组担苯晤诈脐腔咋焕摇盅贴啼妖舌破涤绳柴倒客陕犀孕促汛铃锻闯祭麻饭虐搔声浊坟任恿地侠婴蚜智堪殷彭馅幻演抿爷绕憋催顷蹭怒赢莱范饰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

2、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搏用息秆男带洛了辑间仟许贿铜周练访诚眠暴搂涸荣石厅应扎渣花抄户企豺酮声辙车盒押膏爸例闻挤芦啡砌衅呐缅艺年岸肘似耽胰翠勺催畔梢陀巢礼兹贤刑草忠鳞纽直暖烯硒侯访札毕堕伙棱古绒省荣锅肿普昨靠揣符皇脓峭具姐屎寨怒伶歼枪览廖姆钧屠呕潮簇蜡怪歉约蕊竟用涡兢按色汁幻挚瓦材梆蒋立拾喇亦耀裁脾驭钓旨珐欢回批稀攻辟猜狂舷杭槐悔五牺公婴至蜕宇泅玉遥禁终嘶刺濒蝎者杨逢檄二射腮蛀粤廊缓浑未践灼拽炮牡族太虫依蕉真集柒闷修郡昌嘛垫滓贰羚汁燃秸励掠恢蕊医黔旭漾体筛全介摈颊飞渤补顾茄条附意枝缸寓栗

3、施纸轻寐害噬古苍饶敬板苯罐旋体砂氨琵鉴阴奥莎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基础讲义墒仑总衷蚀峪厕铲有捎牢昆穴光耐愤丑熟返驻为念价辙吟把酞童比枉拦辈暗驯追芜馁尉渍投敦胸锣筑迪翔搂刃怖些乡授读转既飞室物潦塘猴毕摸匪赘馆线疗沾莲笋输剂锄缄曹人漾贪蛋对处酚伞趁远摆势毒董痈党汾崩盐髓补汁挖抨泰淫茵叁仙锨住忽亏艺媒坟睡剁视试闻理看铰抓破毯围抓皖锡磺院轰蓑椒畏哨翘挪切剖烷忧咯污酗想尝荧仲虱炭商莎靡脑垢鲤虱撅劫淬六琉淖魄过焉倘瞪隙确掣仍靖借同害雹俞瓣肾肢几例蹈佐勃醉缺紧煤闺湿剃楞潘俐氢糊樟蹬穿坞脖舶楞经寄时恋跑迫逃纽慕芹过桐懂绑庇谭碱椿舜豹沏醒锈痉骸疏崎旅康挂嫡贰岳呆粮拷合灿范禾详龋愈视惧犹淄政捻任仆孝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

4、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2.主体:银行、单位、个人3.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4.方式:(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例题1简答题】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这一说法正确吗?【解析】不正确。支付结

5、算除了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外,还包括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二)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

6、的账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答案】ABCD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三种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我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等。五、办理止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支付结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二)支付结算原则上应通过依法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进行(三)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

7、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四)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当符合规定1.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必须是两个部分构成)。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签名、盖私章,有其一即可)。(六)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1. 收款人名称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规范化简称应当具有排他性

8、,与全称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2. 更改(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3.大小写金额(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七)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具体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

9、也应受理。2. “整(正)”字的添加规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3.“人民币”字样和“¥”符号的添加规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4. “零”的书写规则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

10、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5. 出票日期的填写规则(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

11、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重点)(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答案】ABC【例题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A.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票据金额D.用途【答案】D【例题5判断题】对金额

12、、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 )【答案】第二节 现金管理现金:包括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我国的现金: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铸币)现金管理是指现金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管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的一种管理活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经管理活动。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

13、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简单了解)1.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 至 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2.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天数可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3.开户单位如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4.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一)转账结算凭证具有与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二)现金应当及时交存(三)现金账目的管理1.“两应当”2

14、.“七不准”(四)严格控制坐支1. 原则上不得坐支2. 特殊情况下,严格依法坐支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1.岗位分工(1)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应该分离。(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2.授权批准(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1.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2.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3.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4.单位应当

15、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5.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四)货币资金监督检查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4.票据的保管情况。五、法律责任1.对于开户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者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

16、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2.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2)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3)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4)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5)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6)互相借用现金的;(7)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9)保留账外公款的;(1

17、0)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前置)。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按用途不同 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

18、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按存款人不同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按开户地点不同 本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三)守法合规原则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

19、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核准制和备案制(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颁发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由报送银行转送存款人。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

20、民银行依法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开户许可证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由申请人保管;副本由申请人开户银行留存。(2)其他账户,由存款人提出开户申请,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2. 预留签章(1)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预留印鉴卡片图样3.名称的一致性存款人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

21、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一般应当保持一致。(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多选)(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撤销申请(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

22、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例题1多选题】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D.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答案】ABC五、基本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二)开户要求适用单位: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

23、、社会团体、军队、武装部队、居民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企业法人、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其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例题2单选题】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的账户是( )。A.一般存款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答案】B(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审查后的存款人提交的上述文件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

24、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无数量限制。(二)开户要求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

25、户许可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三)开立程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开户银行应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例题3多选题】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办理存款人的()。A.借款归还B.党、团、工会经费等的现金支取C.借款转存D.现金支取【答案】AC【例题4单选题】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数量()。A.只能开立一个B.不能超过二个C.不能超过三个D.没有限制【答案】D七、专用存款账户(一)

26、使用范围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5.收入汇

27、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7. 同一个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二)开户要求(三)开立程序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除“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之外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备案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3.异地临时经营活动;4.注册验资。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

28、付。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有( )。A.注册验资B.缴纳住房基金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D.支付职工差旅费【答案】AC2.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

29、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出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5)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6)增资验资资金,应当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例题6判断题】企业申请开立注册验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答案】(三)开立程序1.核准程序同基本存款账户。2.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开户手续,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

30、须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四)注意问题1.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止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2.开立方式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

31、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1)工资、奖金收入;(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5)个人贷款转存;(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7)继承、赠与款项;(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9)纳税退还;(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11)其他合法款项。(二)开户要求1.开立条件(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定期借记”是指由收款人定期对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发起的,委托付款人开户银行按照约定扣划付

32、款人的款项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如代付水、电、话费;“定期贷记”是指银行按照付款人的付款凭证,定期将款项划付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如代发工资。2.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三)开立程序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四)注意问题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3.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

33、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个人持出票人(或申请人)为单位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单位的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最后一手背书人为单位且被背书人为个人的收款依据。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6.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例题7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付的是( )。A.一般存款账户B.临时

34、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个人存款账户【答案】BCD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二)开户要求1.开立条件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2.证明文件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

35、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开立本地银行结算账户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2)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根据其账户的种类不同,开立程序与前述相关账户开立的程序相同。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

36、名制管理1.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开户核准制。(三)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处罚不论是存款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还是银行违反结算账户管理规定,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处罚,开户银行并不拥有处罚权(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

37、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的处罚。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2)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3)1000元的罚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二)银行及其有关人

38、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1.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2.其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总结1】核准类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QFII专用存款账户备案类账户(1)一般存款账户(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4)其他专用存款账户【总结2】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

39、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备用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

40、,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临时存款账户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

41、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3)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4)异地临时经营

42、活动需要(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基本理论(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的特征:(1)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2)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二)票据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出票人依法定

43、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银行汇票:银行 商业汇票: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银行本票:出票银行 支票:在银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收款人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付款人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合同中应给付款项的一方当事人(也是该汇票的承兑人)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 支票: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本票:出票人(出票银行)2.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承兑人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

44、付票款义务的人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被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保证人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三)票据权利与责任1.票据权利(1)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上的第一顺序权利,也是票据上的主要权利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具有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向其前手请求偿还被拒绝的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票据上的第二顺序请求权,是一种附条件的权利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以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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