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精品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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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沟额栋镁揽喇陇蛆剃椿噶纂邪徊窥合粪住阳膳硕粥咋寡步塔阀拄箍啊壹酝谗蛛沧错靛渠烤隅臻穿焊棘泰窝盂呐枷龋呈挛夫宜蔓螟凉唱俄疙瑞颤胸找傅缩舔饰架悠礼疏丘弛湃赶浑拦就粟湛垢毁刚荣嫌造黎肪葵每诅妆洒缕达只莽惹慢纫谤舍莆巨拨充促教邯谆炒鸣禽嚼蛾哑近激毒拳澎渐头扼彤得翱另骡带钉眉羔井痪践民渭邮防滤取赏溃判撬羔中激笑遥乔汛赢飘闸拈裸老淑涣汝宛挽痈纂拳率掖度枪缕浦质腹稠鲸我理塔莽嚎订棵饥训挤叮拥赴踊芹栋略均哎疟昭碍雇纷党荔铆枣纱刃炒密二绅懊阻水架拌揍捉蹬富世融碱立冲蹦址依脐港妨鸦腆贵年勃荔郊钙脖距

3、仓容湘舆吐坟尘牧由侵慕束蜘哉大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精品参考窗停貉桓帅澄醉便燥稀象嫩顷剁脏蒜锌谱莎钾惫暑将禽畸艾荐味湿挛接健科枢妓宠某仔膏煌敢满手亏瓶砸田刮赃六刘筋痈全辗褒妖豁财巾扮袋耪侧障日估敖份睬趾准槛虽粕佬桔这厦豢辐渡人拖铸扇谨益戊授依囱搏观靠撵剧福凑蓑反巫晓非纬拯锑埋修拘弓耻嘛沧孙沙措赁朴台疹掖坑翅幻杆覆丧喘代肇跳奇吟鬼缓栈魄霍棍湍祭刹左赌攀灵盗戴奢税镣厨镊榷系硬刚荒寄网务吼寻刀宦官棺诊衡失槛瓤欧谱插群渔控阜趁吓杖旨蛰商蒂锑神锅毁日吨忘诵防散燃击妆靖祸召娶贫从胶瘴蔚该塔巧录勋灼裤姚钎尖茸咒劳寇桌超脓粟穆黍罗蜗爱亚驶唆乏容利黔鳖纪彬揖肮频渴果刑袒升咒什胀娄赣弦大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4、手册目录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1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职工队伍的管理21、职工管理22、招聘23、调动3第三章 各级班子、管理人员的管理4第四章 工资管理4第五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6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管理91、劳动合同的订立92、劳动合同的签订93、劳动合同的期限104、劳动合同的续签105、劳动合同的变更106、劳动合同解除117、劳动合同的终止118、经济补偿金的支付119、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办理11第七章 教育、培训与开

5、发121、入职培训122、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123、继续教育12第八章 附则13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4(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14说明15一、总则15第一章 目的15第二章 管理机构16第三章 管理职责16二、行车安全18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8第五章 行车安全内务管理22三、消防安全管理23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3第七章 消防器材管理25四、安全保卫26第八章 安全保卫制度26第九章 其他安全管理制度27五、安全奖惩制度28第十章 安全公里考核与奖惩制

6、度28第十一章 附则31第三部分:员工卡管理规定(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32第一条 总则33第二条 员工卡办理对象33第三条 员工卡的功能33第四条 员工卡乘坐公交车的范围33第五条 员工卡审批制作程序34第六条 员工卡的日常管理34第七条 收费及处罚标准35第八条 员工卡管理措施35第九条 对员工卡办卡单位的规范管理36第十条 员工卡使用说明36第十一条 员工卡的司机卡功能制作37第十二条 附则37附表一:员工卡(新办、故障、挂失)制卡申请单38附表二:员工卡月汇

7、总表39附表三:批量制卡相片格式40新办员工卡(批量制卡)相片资料40附表四:批量制卡员工名册格式41批量制卡员工名册41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第一章 总则为完善、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认识人性、尊重人性、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厦门公交集团制度汇编等有关人事政策的规定

8、精神,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职工队伍的管理1、职工管理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含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人员的管理根据企业的投资形式分级管理。集团公司本部职工及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含集团公司派出)科室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其中: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科室负责人由所属单位提名、考核,经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考察批复后,由所在公司聘用。驾驶员、乘务员、修理工等一线及后勤人员与所在的二级公司签订合同并由所属单位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单位,在所属地税部门、所属劳动社会保障局单列开户,办理职工的招聘和录用、各项社会统

9、筹费用的缴交、职称评定、档案管理、职工退休等工作,并负责处理职工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理赔和退工等相关事宜。2、招聘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招录。未经批准的,按私自招用处理,纳入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1)一线驾驶员、乘务员、修理工等人员的招聘:各法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职数空缺情况,报集团公司批准后,自主招聘、录用职工;非法人单位招聘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驾驶员招聘的基本条件:持符合准驾车型,驾龄3年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两眼裸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10、5.0以上。(2)后勤管理人员的招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集团公司将根据“总量控制、专业对口、择优录取”的原则,每年招聘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适量引进部分优秀人才,保持管理队伍梯队的合理性,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招聘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和人才引进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发布信息、招聘和录用。各单位在每年12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上报人才需求计划。(3)用人单位招用新员工时,除要求其提供各类所需资历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必须提供前任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完备的退工手续证明(新参加工作的除外);新录用的职工,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结果的,将终止

11、录用;用人单位招录新员工后,必须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同时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4)以下人员不得录用:在我司服务期间曾因违法、违纪、违规等原因被我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用期未到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5)外派职工:外派各合资、股份公司工作的职工,其劳动关系暂保留原单位,待条件成熟后,这部分职工应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由各合资、股份公司招聘、录用。作为过渡期,这部分外派职工的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各项统筹由公司向用人单位收缴。外派职工因违章、违纪被用人单位退回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外派职工未到退休年龄,但因年龄原因(驾驶员53周岁以上)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可以协议

12、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保留劳动关系,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按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放生活费。3、调动允许职工内部流动,满足企业余缺调剂。(1)组织安排的调动:集团公司安排的调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办理程序:法人和法人单位之间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工、退保手续后,由调入单位重新办理招用手续;非法人与非法人单位之间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的相关手续;法人与非法人单位之间的调动,由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办理招用手续。职工在本企业的工龄连续计算。(2)职工要求的调动:凡个人申请调动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单位同意、调入单位职数有余缺并同意调入,经集团

13、公司批准后,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 各级班子、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照“精干高效、提高素质”的总体要求,对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职数进行核定,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工作难易程度配备管理人员。逐步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对各级班子、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制度。集团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由党委办公室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着重考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决议、决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14、;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各项指标情况;弘扬企业精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企业凝聚力、领导班子战斗力及班子成员之间团结、配合、协调情况;集团公司指令执行情况和执行效率。对所属单位领导着重考核: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考核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决策、管理能力、经济效益以及开拓创新、探索新情况,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职工队伍整体精神面貌等情况。年度或任期内考核、民主评议需安排职工代表参加,凡参加测评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认为基本称职的,给予警示;凡参加测评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认为不称职的,给予提前解聘或不再续聘。2、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推行管理人员

15、交流任职工作,培养一专多能的经营、管理人才。第四章 工资管理1、 集团公司所属各法人单位,应依法建立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日期和工资扣除事项等。2、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应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具体分配方案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但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同级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后,采取法律认可的方式进行公示。职工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超时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岗位职务津贴(奖金)、各种补贴或津贴等组成。3、安排职工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

16、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4、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5、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月工资于次月20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退工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6、非职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照不低于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职工原因而被停工的,按照厦门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待岗生活费。7、因职工

17、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额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且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等到企业处罚的罚款;(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9、集团公司根据“两低于”的原则对各单位的年工资总额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工资总额增长不得超过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数。10、集团公司助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基础工资和

18、效益工资均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造册、发放,除过节费、电话费补贴外,不得在所属单位获取其他工资性收入或补贴,否则按违纪处理。各用人单位应将每月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如实报备人力资源部; 11、各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年终奖、过节费等的发放标准,并依法制定具体方案报备人力资源部。12、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厦门市规定参加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按时缴纳各项保险金。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缴。第五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1、集团及下属公司部室后勤人员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对于其中的特殊岗位及生产一线的职工,经

19、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规定执行。2、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职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3、职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职工经批准加班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4、职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5、年休假: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

20、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的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如一线人员在春运、黄金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年休假;职工请年休假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履行相关请假审批手

21、续。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4)因生产、工作的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年休假相关规定支付职工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不休的,视同职工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不必支付职工年休假期间超出正常工资待遇的工资报酬。6、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住院治疗或在家休养的,须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医师诊断后出具的病假书及病历资料,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如遇急病不能事先请假的,必须当天向单位或部门电话告假,说明情况,事后须凭县、区级以上医院急诊病历证明提出申请,补办请假手续。(1)病假者,有下列情形,一律按旷

22、工处理:涂改或伪造病假证明的;请病假期间,在外从事工作或各类经济活动的;病假期满后仍不能上岗,须凭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未办理续假手续又未回原岗位报到的。(2)病假的工资待遇:按职工本人岗位工资/月工作日(20.75)*病假天数扣发病假工资,但月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7、事假:职工因私事请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单位或部门说明请假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如遇突发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必须于当日向单位或部门电话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事后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1)事假期满后仍不能上岗,须及时办理续假,否则按旷工论处。严禁批长事假,事假期限原则上控制在30日以内。(2)事假工

23、资:事假企业不支付工资。8、探亲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36号和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9、丧假:职工直系亲属亡故,享有丧假。(1)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夫妻、子女、公婆、岳父母亡故,给假3天;职工祖父母,兄弟姐妹亡故给假1天。10、婚假:职工婚假为3天,如夫妻双方均达晚婚年龄婚假为15天,再婚婚假为3天。职工办理请假手续时须出示结婚证(原件)和户口薄(原件),婚假有效期为一年(以结婚登记领证日期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11、产假:职工分娩,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24、。职工晚婚晚育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最长不超过180天。产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且用人单位为其缴交生育保险费满一年的,应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社保中心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生活补助金,企业停发三个月产假工资;第四个月起至产假终止日享受企业产假工资,产假工资按标准工资发放。女职工计划内怀孕自然流产,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一般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产假。无论男职工或女职工一经发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2、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在每日劳动时间内

25、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婴,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可将两次时间合并计算。一线女驾驶员,确实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病假标准扣发。13、工伤假:职工工伤,以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为准。(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报备;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工伤事故书面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或参照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工伤申报手续。(2) 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岗位复工,不能返回原岗位复工的,按照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3)工伤保险待遇

26、:按照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厦劳社200750号)执行。14、中层管理人员请假须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15、各单位应做好职工的考勤工作,为工资核算、劳动管理提供准确依据。上述批准的职工请假条、有关证明材料等由各基层单位、部室劳工员收集整理、保管备查。16、所有请假职工须按照正规程序书面申请填写公交集团公司职工请假条,凡是未获准假期及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出勤的职工,其缺勤天数一律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管理集团公司各经营条块调整后

27、,职工与新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原有身份和连续工龄保留不变。1、劳动合同的订立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5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

28、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2、劳动合同的签订各子公司科室负责人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均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劳动部门鉴证,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独立法人单位招聘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并报市劳动部门鉴证,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该单位缴交。非法人单位招聘的职工和外派职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集团公司法人代表签订;续签劳动合同时,可由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委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订,并报市劳动部门鉴证,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集团公司缴交。劳动合同文本应一式三份,签订、鉴证后,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各保存一份,放职工档案中一份。由职工保存的劳动合同文本须实行劳动合同签收制度,用人

29、单位保存的一份须保存到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年之后。3、劳动合同的期限(1)无固定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2008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能够胜任工作的。(2)固定期限:新招录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与聘期相一致(聘期为两年),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作为人才引进的职工,按所在岗位确定劳动合同期限。4、劳动合同的续签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用工原则,严格认真地做好劳动合同续签工作。各用人单位要根据职工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

30、现、企业需要、职数要求和完成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情况,严把劳动合同续签关,切实把企业需要、个人表现好的职工留下来,以免形成新的“大锅饭”。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到期预警机制,劳动合同期满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是否续签,按照用工原则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续签的,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续签,并须在合同到期前15日内续签。5、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岗位、期限等。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也须一式三份,处理办法与原劳动合同相同。6、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需提前30日通

31、知对方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严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7、劳动合同的终止仅限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6种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经济补偿金的支付(1)协议解除:由职工先提出要协议解除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由用人单位先提出要协议解除的,须支付,具体补偿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且须签订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2)劳动合同期满:由职工提出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没有降低劳动

32、合同约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2008年1月1日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金,但若2003年7月14日前进入用人单位的,须支付自职工进入用人单位至2003年7月14日的经济补偿金(详见闽劳社文2003342号和厦劳社2004165号文,专指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由企业提出不续签,或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后,职工不续签的,均须支付。具体支付分二段: 2008年1月1日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金; 若2003年7月14日前进入用人单位的职工,还须支付自职工进入用人单位至2003年7月14日的经济补偿金;(3)由企业依法解除的,除职工违规、违纪、违法外,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支付经济补

33、偿金规定的应于支付经济补偿金。(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9、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办理(1)职工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正常的工作移交,并办理离职手续。(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因职工个人原因超过60天未办理的,一切后果由职工本人负责。第七章 教育、培训与开发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教育培训资源,做好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和潜能的发挥,最大限度地使职工的个人素质与工作需求相匹配,从而促进职工工作绩效的提高。1、入

34、职培训这是一项基础性、适应性培训,培训的内容和目标要以企业的要求,岗位的任职条件为依据。今后,企业招聘的新职工,都要进行入职培训。重点培训企业概况、规章制度、工作特点、行为规范、价值观和岗前相关技能等。2、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各单位都要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做好驾驶员、汽车维修人员、站务员、乘务员等岗位的培训和轮训工作。在全员教育培训的同时,要重视重点教育培训工作。对企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管理人才、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要采取外训、保送培养等方式,外训、保送培训要与管理岗位的任职标准相衔接,这项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根据需要,部分外训、保送培训的人员

35、,应与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包括参加培训的申请人;参加培训的项目和目的;时间、地点、费用和形式;培训后要达到的技术或能力水平;培训后必须在企业的服务时间、岗位及违约金;单位领导人意见;集团公司审批意见。3、继续教育依据职业教育法、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保障职工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要正确认识智力投资、人才开发的长期性和连续性,用“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做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开发工作;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适度拉开技术工种与非技术工种以及技术等级之间的薪酬差距。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的申报程序、费用报销等另行规定执行。由培训中心承担的教育、

36、培训、轮训任务,所需费用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商后确定。各分公司严格按标准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统一上缴集团公司统筹使用;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自提自用。职工培训费用按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批后报销。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将教育培训结果报备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人员的学籍由人力资源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培养、考察、使用的依据之一。第八章 附则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本制度解释权归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如本制度有关规定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令、法规为准。如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公司原有相关规定或

37、办法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3、本制度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公司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后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集团公司2007年4月10日颁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各基层单位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办法。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2008年4月16日经集团首届三次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于2008年4月17日、5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工会平等协商修订)说明:1、本次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是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8、中有关的事故划分等级和要求进行修改。2、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一项,“直达、快运车平均运速20公里/小时”修改为“直达、快运车平均运速30公里/小时”。 3、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

39、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一、总则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加强本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工作体系,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

40、思想,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和执行系统,实行目标控制、超前防范、跟踪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科学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行车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杜绝较大以上恶性事故,建立现代运输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保障企业的良好安全秩序与环境。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各种形式的责任经营者及驾乘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基层公司、驾驶员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第四条 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工会、安

41、保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基层公司领导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其常设机构设置在集团公司安保部。集团公司安保部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事务。第五条 基层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基层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配备专职分管领导及安全员处理日常事务。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2、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行车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3、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生产安排行使一票否决权。第七条

42、 集团公司安保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2、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各类救援体系,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并协调组织一般(死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建立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安全教育体系,并监督实施。4、负责各分公司、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5、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6、负责检查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7、负责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客货运输保险工作。8、及时统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事故情况,并报

43、送上级主管部门。9、负责集团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并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10、监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监督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11、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第八条 基层运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具体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车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行车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制,规定岗位职责。2实行科学管理、超前防范、跟踪管理,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消除行车安全管理缺陷,上岗检查交代安全,纠正违章、违法行为。3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活动,计划、安排、实施每周安全活动内容

4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考核,注重实效,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4负责处理本单位的行车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负责上报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及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为驾驶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做好保险索赔工作。5负责驾驶员岗前考核、过程跟踪管理,对不利行车安全的规定决定、命令生产安排等,有权向安全领导小组及上级提出否决建议。6、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7、制订本单位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8、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台帐,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 车站安全部门职责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要求,严

45、禁安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参加运输生产。2、负责站内、停站车辆的安全保卫和查堵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的工作。3维护车站的安全生产秩序及公共安全秩序,协助处理站内涉外机动车事故。4认真执行行车安全的规定制度,不得强迫纵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制止在车站内的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5组织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负责向旅客进行必要的乘车安全宣传。第十条 技术检验部门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负责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2根据“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原则和车辆技术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修理计划。严格车辆维修的“三

46、检” (自检、互检和抽检)制度和运行车辆进出场趟次检验制度。3、各检验部门应做好原始检验记录台帐、签名存档以备检查。4参与肇事车辆技术鉴定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2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岗位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包含有关安全管理的责任内容。3各种形式的承包经济责任制,应附有安全责任书。4安全责任制内容,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自行拟定。5、建立严格的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和通报制度,凡发生一般(死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集团公司将依据每起事故的性质、责任、经济损失分别给予肇事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安保部负责对每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实施倒查,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通报全公司。二、行车安全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安全例会制度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的行车安全生产方针和规章制度,对一般(死亡)以上事故做出处理决定。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每月初负责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基层运行公司每月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视情提前或推后召开;遇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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