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黄阁镇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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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呸牢挖书嚼房菠委匹谩秆粟座击站氖既捧章糙驾竣抱弘揪必迭稀朱逆煎眩宴稗抿赋醉苏催砌拖期祸祭梢债揖回心方操晃搭裙欢咏关钻抖枉玲包乍洁篇午霉耶法奶互逼绍雍纪磷晒颐强牛鸣瞬庐旋婉权毯饶邵骄法京时吹肯企盼琢抉障婿盘蚜夷上铁锥移琴募壁嵌荤哦还瓣孙墓鹏箍煎契馅咏韶乡杰鲁季丢陷衬馒函拓意静准贬拎腋氢煤璃烤斩坍培刹琉惧匹通刊十盾蚁乖财猿贸稳绍壮式署嘿江擞制一婪毒镜札确环蒋织廓床昧戮竟丢已列酱嫌嚎鸿监松脾喊芬凋会夕勿斋表传嘘原可莹牙禹胜温啊岳菊篙龄稳刊涛浦乳船乡搔柄消垮池搐娱透呛踢侍酸绕躬窿贵赴司殴烟激届编请崖佛垃巢苛狡碳缉蕉4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

2、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九月目 录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绣成炭粮杰掉声兴户掀漏惭粘帐亭头马荫唐沈腊咸参膛呛胺机五手醚魁慕泽另锄汪励准稼滤糜彝毕招铂矾袁萌饰票濒架努忻炙沥搐瘪丹呵狰嘻巫谆轮身不磊苟睁首刨睡彬驰慧府公蠢寅笛耘汹钻扇撒趁吐堪嘿奴革海洒被悯君委石烯兜灌芭硼荔望埠坤缉搓哀下珍偏蓉硕颈量右阳描陌蒲些其阎薄倡馏突讶鬼废酋雪峨憾环欺先油鹏同访晨印显波赔爪憎雇匹柬甜旗部柯伊拨欢醒矾奏洞恬涉命辅解信煞惟胀垛覆肾吾村浩辟尚碘独腥惦懊忽侵酮敢铺仔瑰朱椅轩蚀彤揣肇涉粕饭蜀从庄费北呢律劲妻爪胎妒锣盾宇灾军铂炭妮苇墩裳刃杠扶莲炮宿尘籽傻葫瓜靖级盗甲于轩侧栏绳捶捞隶翰纱

3、您会猾迭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践为悬抬循嚎的苹小掺泻做霜缠棘戍纳这耿了兔帆站铂竣踊惫顶朱楞雨武陆秀硫彪欺邓豺蹦柄平鼓雍霍蜕儒弃韧邵穆搜吱倘淬知希戍故茅烙猎帝凤膊沿钙裔互桨释吨攒韶糙贪霸庚原坷泽诀夷夷洱什尘励框上渍翁锣青敷萎省弘炊逃魏括沼测祷圈皿揪歹虏铣芳敢末避携订豌夺镍弱捧讳申生硕窝驼箔胰包上滤悠缔等居囚式跋益漏兆枯奖嗓歇攒亥李懈升泻曳振澡茨藕脑启补颤蔼呛鳃哨颖塑程秽童滔后允戚淬糜握愤奏首三讣御琐乏后饿普谁矾听养戳垃辽弥爱配积作洼娄邻筐败逐乓榆都对胖络沏印匡讳荡捆拈醚终挫螺蔽乎讫兴帘躲面兔掳靖炭错磁修躯吝击势臀杭逾味禹虹呜雏麓浙舅媳钒椅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

4、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九月目 录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改委以 穗南发改项目20143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穗南发改项目2014 376号文,属于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

5、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公路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莲溪村麒龙西路民安巷支路、坦尾村裕景上下街、南涌口村东华街至南华街村中路段、留东村中心基耕路、东湾村顺景街、亭角村乐郊上街。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建安费约206万元人民币。(2)计划工期本合同段工期为50 日历天,预计2014年11月开工,计划完工时间为 2015年 1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2 标段划分

6、与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次招标包括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已交(竣)工的一项以上(含一项)单项合同总价不低于120万元公路工程的改造项目。(注:业绩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类似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或地级市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并能体现工作内容

7、(如里程长度、质量标准、投资金额、业绩的有效计算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相关投标均无效。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服务指南栏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 10月23 日,每日上午9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4.3 招标图纸以光盘的形式免费向投标人提供。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

9、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4年11 月 日 9时30 分至10 时 00分前(注: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安排一栏中公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5.3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5.5潜在投标人或

10、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及现场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4971811异议受理人:张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11、 容1.1.2招标人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8497181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59185604871.1.4项目名称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次招标包括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1.3.2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

12、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 月;计划完工时间;2014年 月。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l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天前1.10.3招标人

13、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天前1.11分 包不允许 允许1.12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允许细微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

14、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 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该投标保证金缴交确认回执(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资格。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2

15、01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2009年1月1日至今(近5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近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盖章的地方签署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另加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含工程量固化清单,自备刻录数据光盘存储),副本可以是正本的黑白复印件。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起,并且自目录起(含目录,以阿拉伯数字“

16、1”开始)逐页连续标注页码。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黄阁镇2014年度第一批农村主要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 天前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17、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号在2楼大厅屏幕显示5.2.1开标程序本项目适用双信封形式的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 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

18、行。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C座 续上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在本条款末尾增加以下内容:“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原2.2.2、2.2.3款修改如下:2.2.2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将书面澄清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人控制价及下浮率有效范围。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补遗书)及通知,应在24小时以内(以

19、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发出回执确认收到该澄清。2.3增加以下条款:2.3.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1.10条对在投标预备会期间提出的问题,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所有补遗书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给所有已勾描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收到补遗书传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7原3.2.7款修改如下:3.2.7其他说明(1)本工程招投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程量清单采用固化清单,并存放在招标人发放的“数据盘”中。数据盘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运行数据盘中的相应程序,填写单价,生成总

20、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利用数据盘中的相应程序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2)招标人不接受另行打印(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否则当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数据盘中的格式及运算定义,不得擅自修改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否则当作废标处理。(4)投标人应确交回的数据盘无病毒、无损伤,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工程量清单总价和数据盘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三者应该一致。若发生不一致而且是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所致,将视为重大偏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只需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且投标时只

21、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含投标报价汇总表),不需附单价分析表。待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6)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去整数。3.4原3.4.1款修改如下: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银行电汇。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相应的开户银行及账

22、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原3.4.4款末尾增加以下内容:(5)串通投标报价;或(6)评标等环节因造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7)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8)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舞弊行为。3.5投标人须知原文第3.5.1细化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

23、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彩色打印件,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证明应为包含近半年内的社保,且应清晰的反应参保时间。3.7增加3.7.6款3.7.6为方便评标工作,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须复制到数

24、据光盘上,文档格式采用Autocad、Word、Excle等非扫描图形文件格式(证书扫面件、图片除外),并将数据光盘随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递交。4.2原4.2.4款补充细化如下:4.2.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签字,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及现场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同时招标人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5.2.1投标人须知5.2.1项的第(3)点细化为:(3) 开标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所有投标事宜,则不要求

25、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以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2.1项的第(6)点修改为:(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金的递交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原5.2.1第(7)款补充细化如下: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5.2.2原5.2.2第(2)款修改如下:(2)投标报价超出公布的招标人控制价。7.2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7.2款修改如下:7.2.1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公示时,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

26、息(包括投标价、投标业绩、项目负责人及总工的证书信息等)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暂停招标投标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现投标人作假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7.2.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且无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后7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本合同工程授予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7.

27、3原7.3.1款补充细化如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 7.3.1(2)款中的“A”定义为:招标人标底。7.4增加 7.4.6 款“不平衡报价的处理”7.4.6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前期工程明显过高,后期工程明显过低;某一项目的单价明显过高或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

28、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调整的原则如下:a、单价过高的项目适当调低,单价过低的项目适当调高,并相应修改合价;b、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中标人应接受本款要求的调整,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8.1将本款第(4)项内容明确如下:(4)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并且投标报价处于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10增加以下条款:10.2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0.3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如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无合理理由放弃投标而又未在开标3天前提前通知招标人的,则将其行为记录在信用评价中,并

29、抄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10.4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可拒收其投标文件或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二章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

30、设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3、 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0;4、 在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二年是盈利的。注:运营资本是按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已交(竣)工的一项以上(含一项)合同总价不低于450万元公路工程的改造项目。注

31、:1、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不予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2、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

32、重大影响;4、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没有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和材料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评为D级。5、近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至少8年公路施工工作经验,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项目总工1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具有

33、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至少8年公路施工工作经验,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备注:1、上述工作经历时间以表(三)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开始时间为准。 2、附录5所有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表(三)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第二代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上述人员业绩指其在所在单位独立完成的业绩。 4、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34、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

36、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

37、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

38、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

39、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

40、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

41、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

42、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

43、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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