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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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峡卫字2012 号关于印发2012年峡江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加强我县孕产妇、新生儿保健工作,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社2011216号),按照2012年江西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2年峡江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 附件:2012年峡江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附件:2

2、012年峡江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孕产妇保健和新生儿保健工作,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继续在我县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社2011216号),按照2012年江西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项目范围全县11个乡镇。二、项目年度目标(一)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三)消毒接生率99%。(四)产

3、前检查覆盖率95%。(五)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85%。(六)新生儿复苏培训覆盖全县所有的助产机构。(七)全县各级新生儿复苏相关产科、儿科、助产、麻醉人员接受培训的比例,人员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八)完成“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三、项目内容(一)组织人员培训和临床进修1、人员培训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全县乡、村级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强化产科、儿科“三基”知识和技能、产科、儿科诊疗常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村级保健常规为主。2、临床进修为提高我县产科急救中心业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选派产、儿科人员到

4、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培训。2012年全县安排3名县级或乡级人员(产科或妇幼保健人员2名,儿科人员1名)到市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其中县产科急救中心1人,每人进修时间4个月。重点掌握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复苏技术以及妇幼保健技术等。(二)完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达标建设各项工作县人民医院要对照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从软硬件方面逐步加以完善,为迎接省卫生厅对我县产科急救中心达标建设重新评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县

5、人民医院负责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三)巩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 创建成果继续巩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 创建成果,抓好对乡级所有助产人员的产科基本知识强化培训。(四)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启动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住院安全分娩、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当地的各种陈规陋习和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等问题,通过“孕妇学校”、有线电视与广播、大型义诊、面对面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母婴健康大讲堂活动,进行健康知识的教育传播。有针对性地制作孕产期保健、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增补叶酸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

6、、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主动接受妇幼保健服务。四、项目执行时间2012年11月底前完成。五、经费安排(一)经费预算中央安排我县妇幼和控烟项目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进修、专家驻县、宣传动员和控烟健康教育等。(二)资金管理根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节约使用、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六、项目管理继续发挥县级领导小组及项目技术指导组作用,严格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巩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创建成果。项目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医疗保健机构督导1次,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确保完成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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