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GB500102002差别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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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GB50010-2002)差别对照表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昌分院结构室2011年8月新、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GB50010-2002)差别对照表由南昌分院结构室整理完成。第一章 总则,修改2项,新增1项。第二章 术语、符号,修改2项,新增11项,删除12项。第三章 基本设计规定,修改14项,新增19项,删除4项。第四章 材料,修改10项,新增6项,删除1项。第五章 结构分析,修改15项,新增10项。第六章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修改16项,新增8项。第七章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修改7项,新增1项。第八章 构

2、造规定,修改15项,新增4项。第九章 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修改25项,新增21项。第十章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修改15项,新增8项,删除3项。第十一章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修改35项,新增19项,删除2项。共计修改156项,新增108项,删除22项。1、总则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对比1.0.1 为了在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保证质量,制定本规范。1.0.1 为了在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对比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

3、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新增1.0.3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构设计提出的基本要求。2术语、符号2.1术语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对比2.1 术语本规范删节、简化了其他标准已经定义了 的常用术语,补充了各类钢筋、钢筋性能、各类型混凝土构件及构造等混凝土结构特有的

4、常用术语,如“配筋率”、“混凝土保护层”、“锚固长度”等。原规范有关可靠度及荷载等方面的术语,在相关标准中已 有表述,故不再列出。新增2.1.10 叠合构件 superposed member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既有混凝土结构构件)和后浇混凝 土组成,以两阶段成型的整体受力结构构件。 新增2.1.1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unbonded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re 配置与混凝土之间可保持相对滑动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后 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新增2.1.16 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unbonded prestressed concrete structu

5、re 通过灌浆或与混凝土直接接触使预应力筋与混凝土之间相 互粘结的预应力的混凝土结构。新增2.1.17 结构缝 structural joint 根据结构功能需求而采取的分割混凝土结构间隔的总称。 新增2.1.18 混凝土保护层 concrete cover 结构构件中钢筋外边缘至构件表面范围用于保护钢筋的混凝土,简称保护层。 新增2.1.19 锚固长度 anchorage length 受力钢筋依靠其表面与混凝土的粘结作用或端部构造的挤 压作用而达到设计承受应力所需的长度。 新增2.1.20 钢筋连接 splice of reinforcement 通过绑扎搭接、机械连接、焊接等方法实现钢筋

6、之间内力 传递的构造形式。 新增2.1.21 配筋率 ratio of reinforcement 混凝土构件中配置的钢筋面积(或体积)与规定的 混凝土截面面积(或体积)的比值。新增2.1.22 剪跨比 ratio of shear span to effective depth 截面弯矩与剪力和有效高度乘积的比值。 新增2.1.23 横向钢筋 transverse reinforcement 垂直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箍筋或间接钢筋。 删除2.1.10 框架结构 frame structure 由梁和柱以刚接或铰接相连接而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 删除2.1.11 剪力墙结构 shearwall st

7、ructure 由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删除2.1.12 框架-剪力墙结构 frame-shearwall structure 由剪力墙和框架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删除2.1.18 安全等级 safety class 根据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等级。 删除2.1.19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 的使用的时期。 删除2.1.20 荷载效应 load effect 由荷载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删除2.1.21 荷载效应组合 load effect

8、 combination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 各种荷载效应设计值规定的组合。 删除2.1.22 基本组合 fundamental combination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组合。 删除2.1.23 标准组合 characteristic combination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标准值,组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删除2.1.24 准永久组合 quasi-permanent combination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2.2符号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

9、新增2.2.1材料性能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钢筋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也称均匀伸长率。 HRB500强度级别500MPa的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HRBF400强度级别为400MPa的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 RRB400强度级别为400MPa的余热处理带肋钢筋; HPB300强度级别为300MPa的热轧光圆钢筋; HRB400E强度级别为400MPa且有较高抗震性能的普通热 轧带肋钢筋; 删除 2.2.1材料性能混凝土疲劳变形模量; 边长为150mm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边长为150mm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对比2.2.1材料性能C30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30N/mm2的混

10、凝土强度等级;2.2.1材料性能C20表示立方体强度标准值为20N/mm2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对比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Np0-预应力构件混凝土法向预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加力;max 按荷载准永久组合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计算最大裂缝宽度。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Np0-混凝土法向预应力等于零时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max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的最大裂缝宽度。 删除 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Np-后张法构件预应力钢筋及非预应力钢筋的合力; Vcs构件斜截面上混凝土和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ck、cq-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准永

11、久组合下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pc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tp、cp混凝土中的主拉应力,主压应力; 、疲劳验算时受拉区或受压区边缘纤维混凝土的最大应力,最小应力;sk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应力或等效应力; con预应力钢筋张拉控制应力; p0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钢筋应力; 3基本设计规定3.1一般规定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新增3.1.1混凝土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构件布置和传力途径; 2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3 结构的极限状态设计; 4 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 5 耐

12、久性及施工的要求; 6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对比3.1.3混凝土结构的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出现疲劳破坏、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因结构的局部破坏而引发的连续倒塌;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状态。 3.1.2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 定状态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极限状态可分为下列两类: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疲劳破坏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

13、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对比3.1.4 结构上的直接作用(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及相关标准确定;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确定。间接作用和偶然作用应根据有关的标准或具体条件确定。 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结构构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时应考虑相应的动力系数。对现浇结构,必要时应考虑施工阶段的荷载。3.1.4 结构及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和倾覆、滑移及漂浮验算,均应采用荷载设计值;疲劳、变形、抗裂及裂缝宽度验算,均应采用相应的荷载代表值;直接承受吊车的结构构件,在计算承载力

14、及验算疲劳、抗裂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尚应按制作、运输及安装时相应的荷载值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预制构件吊装的验算,应将构件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可取1.5,但可根据构件吊装时的受力情况适当增减。 对现浇结构,必要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当结构构件进行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及其他荷载值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 对比3.1.5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

15、当调整。对于结构中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3.1.7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结构和结构构件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应能保持其使用功能,而不需进行大修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确定。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3.2.2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使用阶段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新增3.1.6混凝土结构设计应考虑施工技术水平以及实际工程条件的可行性。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提出相应的施工要求。 删除 3.1.5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

16、混凝土结构构件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第10 章有关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素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3.1.6 结构应具有整体稳定性,结构的局部破坏不应导致大范围倒塌。 对比 3.1.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3.2结构方案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新增3.2.1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型式和布置; 2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规则,各部分的质量和刚度宜均匀、连续; 3结构传

17、力途径应简捷、明确,竖向构件宜连续贯通、对齐; 4 宜采用超静定结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应增加冗余约束或有多条传力途径; 5 宜采取减小偶然作用影响的措施。新增3.2.2 混凝土结构中结构缝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结构受力特点及建筑尺度、形状、使用功能要求,合理确定结构缝的位置和构造形式; 2 宜控制结构缝的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设缝对使用功能的不利影响; 3 可根据需要设置施工阶段的临时性结构缝。 新增3.2.3 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部位的承载力应保证被连接构件之间的传力性能; 2 当混凝土构件与其他材料构件连接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3 应考虑构件变形

18、对连接节点及相邻结构或构件造成的影响。新增3.2.4 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节省材料、方便施工、降低能耗与保护环境的要求 3.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对比3.3.1 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 2 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应进行疲劳验算; 3 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应进行抗震承载力计算; 4 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漂浮验算; 5 对于可能遭受偶然作用,且倒塌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重要结构,宜进行防连续倒塌设计。3.1.3 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

19、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一、承载力及稳定: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在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 的倾覆,滑移及漂浮验算;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尚应进行结构构件抗震的承载力验算; 二、疲劳:直接承受吊车的构件应进行疲劳验算;但直接承受安装或检修用吊车的构件,根据使用情况和设计经验可不作疲劳验算;对比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式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

20、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不应小于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对静力设计,一般结构构件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对抗震设计,采用承载力调整系数rRE代替rRd的表达式;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式中: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 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

21、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及以下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在抗震设计中,不考虑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进行计算;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在抗震设计时,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 新增3.3.3 对二维、三维混凝土结构构件,当按弹性或弹塑性方法分析并以应力形式表达时,可将混凝土应力按区域等代成内力设计值,按本规范第3.3.2条进行计算;也可直接采用多轴强度准则进行设计验算。 新增删除3.2.1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

22、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3.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建筑物 二级 严重 一般的建筑物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建筑物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新增新增3.4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对比3.4.1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及外观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1 对需要控制变形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 2 对不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 3 对允许

23、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受力裂缝宽度验算; 4 对舒适度有要求的楼盖结构,应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3.1.3 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三、变形:对使用上需控制变形值的结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 四、抗裂及裂缝宽度:对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对使用上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对叠合式受弯构件,尚应进行钢筋拉应力验算。 对比3.4.2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分别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验

24、算:S C (3.4.2) 3.3.1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分别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S C (3.4.2) 对比3.4.3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的标准组合,并均应考虑荷载长期作用的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表 3.4.3规定的挠度限值。注:1 表中 l0为构件的计算跨度;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计算跨度 l0按实际悬臂长度的 2倍取用; 2 表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使用上对挠度有较高要求的构件; 3 如果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且使用上也

25、允许,则在验算挠度时,可将计算所得的挠度值减去起拱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可减去预加力所产生的反拱值; 4 构件制作时的起拱值和预加力所产生的反拱值,不宜超过构件在相应荷载组合作用下的计算挠度值。 3.3.2 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表3.3.2规定的挠度限值。 注:1 表中l0为构件的计算跨度; 2 表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使用上对挠度有较高要求的构件; 3 如果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且使用上也允许,则在验算挠度时,可将计算所得的挠度值减去起拱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可减去预加力所产生的反拱值; 4 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

26、计算跨度l0按实际悬臂长度的2倍取用。对比3.4.4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标准值。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表 3.4.5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第 3.4.5条规定的

27、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二 a类环境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按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计算,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的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3.3.3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宜产生拉应力,当有可靠经验时可适当放松;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

28、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表3.3.4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比注: 3 在一类环境下,对预应力混凝土屋架、托架及双向板体系,应按二级裂缝控制等级进行验算;对一类环境下的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梁、托梁、单向板,按表中二 a级环境的要求进行验算;在一类和二a类环境下的需作疲劳验算的预应力混凝土吊车梁,应按裂缝控制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构件进行验算;注: 4 在一类环境下,对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梁,托梁,屋架,托架,屋面板和楼板,应按二级裂缝控制等级进行验算;在一类和二类环境下,对需作疲劳验算的预应力混凝土吊车梁, 应按一级裂缝控制等级进行验算;删除3.4.5 注 1 表中的规定适用于采用热轧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采

29、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及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当采用其他类别的钢丝或钢筋时,其裂缝控制要求可按专门标准确定;新增3.4.6 对大跨度混凝土楼盖结构应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其自振频率宜 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和公寓不宜低于 5Hz;2 办公楼和旅馆不宜低于 4Hz; 3 大跨度公共建筑不宜 3Hz; 4 工业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提出要求。 新增3.5.1混凝土结构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耐久性设计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 2 提出对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基本要求; 3 确定构件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4 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耐久性技术措施

30、; 5 提出结构使用阶段检测与维护的要求。 注:对临时性的混凝土结构,可不考虑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3.5耐久性设计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新增3.5.1混凝土结构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耐久性设计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 2 提出对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基本要求; 3 确定构件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4 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耐久性技术措施; 5 提出结构使用阶段检测与维护的要求。 注:对临时性的混凝土结构,可不考虑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对比3.5.2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划分应符合表 3.5.2的要求。表 3.5.2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注:

31、1 室内潮湿环境是指构件表面经常处于结露或湿润状态的环境; 2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规定; 3 海岸环境和海风环境宜根据当地情况,考虑主导风向及结构所处迎风、背风部位等因素的影响,由调查研究和工程经验确定; 4 受除冰盐影响环境为受到除冰盐盐雾影响的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指被除冰盐溶液溅射的环境以及使用除冰盐地区的洗车房、停车楼等建筑。 5 暴露的环境是指混凝土结构表面所处的环境。 3.4.1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表3.4.1的环境类别和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24的规

32、定。对比3.5.3 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材料宜符合表 3.5.3的规定。 表 3.5.3 结构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基本要求注:1 氯离子含量系指其占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 2 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06;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表中的规定提高两个等级; 3 素混凝土构件的水胶比及最低强度等级的要求可适当放松; 4 有可靠工程经验时,二类环境中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5 处于严寒和寒冷地区二 b、三 a类环境中的混凝土应使用引气剂,并可采用括号中的有关参数; 6 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不作限制。 3.4.2 一类,二类和三

33、类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混凝土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注: 1氯离子含量系指其占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2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表中规定提高两个等级; 3素混凝土构件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表中数值减25kg/m3; 4当混凝土中加入活性掺合料或能提高耐久性的外加剂时,可适当降低最小水泥用量; 5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处于一类和二类环境中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6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不作限制。对比3.5.4 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尚应采取

34、下列耐久性技术措施: 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应力筋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表面防护、孔道灌浆、加大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措施,外露的锚固端应采取封锚和混凝土表面处理等有效措施; 2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潮湿环境中,结构混凝土应满足抗冻要求,混凝土抗冻等级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构件宜采用悬臂梁-板的结构形式,或在其上表面增设防护层; 5 处于二、三环境中的结构构件,其表面的预埋件、吊钩、连接件等金属部件应采取可靠的防锈措施,对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外露金属锚具,其防护要求见本规范第10.3.13条; 6 处在三类

35、环境中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可采用阻锈剂、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或其他具有耐腐蚀性能的钢筋、采取阴极保护措施或采用可更换的构件等措施。3.4.5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潮湿环境中,结构混凝土应满足抗冻要求,混凝土抗冻等级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4.6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4.7 三类环境中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对预应力钢筋,锚具及连接器,应采取专门防护措施。新增3.5.8 混凝土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建立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2 设计中的可更换的混凝土构件应按规定更换; 3 构件表面的防护层,应按规定维护或更

36、换; 4 结构出现可见的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处理。3.6防连续倒塌设计原则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新增3.6.1混凝土结构的防连续倒塌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减小偶然作用效应的措施; 2 采取使重要构件及关键传力部位避免直接遭受偶然作用的措施; 3 在结构容易遭受偶然作用影响的区域增加冗余约束,布置备用的传力途径; 4 增强疏散通道、避难空间等重要结构及关键传力部位的承载力和变形性能; 5 配置贯通水平、竖向构件的钢筋,并与周边构件可靠地锚固; 6 设置结构缝,控制可能发生连续倒塌的范围。新增3.6.2 结构的防连续倒塌设计可采用下列方法: 1 局部加强法:提高可

37、能遭受偶然作用而发生局部破坏的竖向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的安全储备,也可直接考虑偶然作用进行设计。 2 拉结构件法:在结构局部竖向构件失效的条件下,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梁-拉结模型、悬索-拉结模型和悬臂-拉结模型进行承载力验算,维持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3 拆除构件法:按一定规则拆除主要受力构件,验算剩余结构体系中的极限承载力; 也可以采用倒塌全过程分析进行设计。新增3.6.3 当进行偶然作用下结构防连续倒塌的验算时, 作用宜考虑结构相应部位倒塌冲击引起的动力系数。在抗力函数计算中,混凝土强度取强度标准值fck;普通钢筋强度取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预应力筋强度取极限强度标准值fptk并考虑锚具的影

38、响。宜考虑偶然作用下结构倒塌对结构几何参数的影响。必要时尚应考虑材料性能在动力作用下的强化和脆性,并取相应的强度特征值。 3.7既有结构设计的原则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新增3.7.1 既有结构延长使用年限、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或需要进行加固、修复等,均应对其进行评定、验算或重新设计。新增3.7.2 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进行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原则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评定结果、使用要求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既有结构的设计方案; 2 既有结构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限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宜

39、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3 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 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及构造要求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 必要时可对使用功能作相应的调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新增3.7.3 既有结构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化结构方案,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2 荷载可按现行规范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使用功能作适当的调整; 3 结构既有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强度的实测值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4 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构件实际的几何尺寸、截面配筋、连接构造和已有

40、缺陷的影响;当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5 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及施工状态的影响;对二阶段成形的叠合构件,可按本规范第9.5节的规定进行设计。4 材料4.1混凝土备注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对比4.1.2 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1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强度级别400MPa及以上的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 于C30。 承受重复荷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1.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当

41、采用HRB335级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当采用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以及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当采用钢绞线,钢丝,热处理钢筋作预应力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 注:当采用山砂混凝土及高炉矿渣混凝土时,尚应符合专门标准的规定。 删除4.1.4 注: 1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如混凝土成型,截面和轴线尺寸等)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42、对比4.1.5 混凝土受压和受拉的弹性模量 Ec 应按表4.1.5 采用。 混凝土的剪切变形模量Gc 可按相应弹性模量值的40%采用。 混凝土泊松比vc 可按0.2采用。 4.1.5 混凝土受压或受拉的弹性模量Ec应按表4.1.5采用。 4.1.8 当温度在0到100范围内时,混凝土线膨胀系数c可采用110-5/。混凝土泊松比vc可采用0.2。混凝土剪变模量Gc可按表4.1.5中混凝土弹性模量的0.4倍采用 。新增表4.1.5 注: 1.当有可靠试验依据时,弹性模量值也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2.当混凝土中掺有大量矿物掺合料时,弹性模量可按规定龄期根据实测值确定。 对比对比对比对比4.2钢筋备注

43、2011混凝土新规范2002混凝土旧规范对比4.2.1 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 钢筋,也可采用HPB300、 HRB335、HRBF335、RRB400 钢筋; 2 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 3 箍筋宜采用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 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 钢筋; 4 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4.2.1 钢筋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钢

44、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 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级和HRB335级钢筋,也可采用HPB235级和RRB400级钢筋; 2 预应力钢筋宜采用预应力钢绞线、钢丝,也可采用热处理钢筋。 注:1 普通钢筋系指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非预应力钢筋; 2 HRB400级和HRB335级钢筋系指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中的HRB400和HRB335钢筋;HPB235级钢筋系指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中的Q235钢筋;RRB400级钢筋系指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中的KL400钢筋; 3 预应力钢丝系指现

45、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中的光面、螺旋肋和三面刻痕的消除应力的钢丝; 4 当采用本条未列出但符合强度和伸长率要求的冷加工钢筋及其他钢筋时,应符合专门标准的规定。 对比对比对比新增对比对比对比新增4.2.7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 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 新增4.2.8 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新增4.2.9 当构件中采用预制的钢筋焊接网片或钢筋骨架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新增4.2.10 各种公称直径的普通钢筋、预应力筋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按附录A 采用。5 结构分析51 基本原则备注2011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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