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土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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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201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和法治国土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较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几年来,我局分别荣获了国土资源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成效显著单位、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市市级“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多个荣誉称号。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印发全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标准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六五”普法纲领(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保“六五”

2、普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2月,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六五”普法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六五”普法和“法治国土”创建等日常工作。2015年5月,由于局领导班子调整,我局对国土资源法治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制定普法规划。一是制订五年发展规划。为使“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先后制定了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襄土资发20129号)、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

3、15年)。二是完善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自2012年起,我局相继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国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路图、法治国土建设工作推进方案、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城市建设路线图、2014年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15年法治国土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建立保障机制。为确保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局每年将普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普法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

4、经费保障。二、强化学习教育,夯实“六五”普法基础(一)强化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我局把法律法规培训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内容。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共组织集体学法20余场次,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15年4月,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与法治建设集中教育培训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文慧就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作了专题讲座。(二)强化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我局坚持把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运用多种载体和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习培训。一是通过举

5、办和参加培训班、干部大讲坛等活动,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几年来,我局共邀请市委党校、社会各界专家及法律顾问进行法制讲座、学术报告30余场次,举办机关夜校、干部大讲坛等培训班60余场次。为有效规范依法行政行为,2015年4月,我局举办了新行政诉讼法视频讲座,邀请法律顾问蔡巍律师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授课,全系统60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搭建网络平台开展自学统考。自2013年以来,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通知要求,我局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学习、考试,参学率、学完率、应考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100%。(三)强化执法人员普法学习。我局高度重视国

6、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除每年开展常规执法培训外,2013年和2015年分别开展了全市执法系统持证上岗培训,共计460多人参加了执法监察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核发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证。通过组织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拓展宣传形式,提升“六五”普法效果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局始终坚持把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引导群众学法用法的切入点,依托各种平台,拓展宣传形式,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一)开展常态化宣传。坚持利用每年“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日)等特定时段,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情国策。几年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

7、共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活动55场次,制作宣传展版千余块,开展街头宣传活动近百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万余份,进一步推动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二)开展主题化宣传。近几年,我局每年开展一次特色主题宣传活动。2011年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2012年开展送法进单位,2013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14年6月,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走进襄州区古驿镇开展了“6.25全国土地日送法律进乡村”法治汇演。整台演出通过歌舞、快板、法制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2015年4月22日,我局走进襄城教工幼儿园,组织开展“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受众特点,我局精心制作了P

8、PT,通过多媒体演示,让小朋友在寓教于乐中对地球科学知识有所认知,增强了小朋友们热爱地球、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意识。(三)开展多渠道宣传。一是搭建网络平台。我局充分利用国土系统网站、商务信息平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范围。2012年以来,我局局领导共参加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近31次,现场解答群众热线咨询90余次,受理群众投诉37余次,收到政风行风信件203封。通过这一系列普法宣传网络平台的搭建,有效地畅通了维护群众利益的诉求渠道。二是搭建法治文化平台。2014年10月,我局紧紧围绕土地过户、征收补偿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文化阵地的渗透作用,在市人民广场制作法治文化宣

9、传橱窗,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等手法,使群众对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四、开展依法治理,检验“六五”普法实效(一)力推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公民、法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依法行政的突破口。2012年11月,我局被列为全市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试点单位,共清理规范并发布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10大类,75项,确保了国土资源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2013年4月,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襄土资发201337号),并严格按照公开程序依法对需公开的内容,如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三

10、公经费”等政务信息在国土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开。(二)健全长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我局相继制订了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例会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中会审会。对于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经过集体会审后,每年选取一批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很好地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三)化解征地纠纷,试点工作见实效。为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征地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11、成立市土地征收补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土地征收补偿争议人民调解衔接协调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我局将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申报为全市国土系统涉地纠纷人民调解的试点单位,组建了以国土系统专业人员为主,基层组织以及社会人员为辅的人民调解机构队伍,将法制宣传教育融于人民调解的全过程,积极引导了村民依法化解矛盾,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四)创新案评方式,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为规范我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检验和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我局每年均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了提高案卷评查工作的质量,真正达到“以评查促规范”的目的,2015年,我局一改以往由各地选送案卷和巡回评

12、查的方式,为随机抽查和集中交叉的方式进行评查,最后将评查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此举能够真正查找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更加客观公正地评查出案卷的质量。在2015年全市案卷质量评比中,有3个县(市、区)案卷被评为优秀。(五)注重案件调查,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13年,我局制定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暂行规定,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承办主体、办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2011年-2014年8月(自2014年9月1日起,市级行政复议审理权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起。经审理,责令履行6起,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起,撤销行政处罚

13、决定3起,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2起,调解1起,驳回1起,其他3起。在行政诉讼中,自2011年以来,我局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经法院审理,胜诉4件,驳回起诉1件,原告主动撤诉1件。(六)加强公众监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机制。公众参与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通过多种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充分体现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如我市在启动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时,为保持市基准地价的科学、合理性,更准确、快捷地反映土地市场的现势性,市区及各县(市、区)分别召开了辖区范围内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经过半年时间的专家论证,2013年7月全面完成并

14、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验收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公布。(七)完善律师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本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方面的作用,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咨询、办案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2014年12月,我局印发市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及代理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对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法律顾问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虽然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手段创新不够;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不理想,执法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普法工作受众面有限,主动学法意识不够强烈等问题,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努力整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的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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