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发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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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水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COCITCCOCITC- -GTSRYGTSRY- -12071207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天水市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一二二年年七七月月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 - 目目 录录 1 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 2 2 2、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5 5 3 3、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 14 4 4 4、 技

2、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要求2626 5 5、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5 55 5 6 6、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7 72 2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2 -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3 -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对天水市中西 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C

3、OCITC-GTSRY-1207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共二个包: 第一包第一包 中医设备中医设备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中医经络检测仪 台 1 医用智能气疗仪 台 1 耳穴测量仪 台 5 肛周熏洗仪 台 1 毫针 支 1100 中药泡洗设备 台 4 梅花针 支 110 腿浴治疗器 台 3 三棱针 支 130 腰椎间盘复位机 台 3 腹针 支 200 推拿手法床 张 6 头皮针 支 150 远红外按摩理疗床 张 2 芒针 支 100 踩跷床 张 2 耳针 支 200 牵引床 张 2 浅针 支 150 红外光疗仪 台 2 铍针 支 70 激光穴位治疗仪 台 1 带刀针

4、支 200 脑循环治疗仪 台 1 埋线针 支 600 中频治疗仪 台 1 钩瑅针 支 50 足底反射治疗仪 台 2 筋骨针 支 500 吞咽功能治疗仪 台 1 磁圆针 支 5 磁疗穴位治疗棒 个 5 火罐 套 100 骨伤愈合治疗仪 台 2 刮痧治疗仪 台 2 骨质疏松治疗仪 台 2 电针仪 台 8 蜡疗仪 台 1 针刺手法治疗仪 台 6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台 1 智能通络治疗仪 台 1 疼痛治疗仪 台 3 温灸器 台 10 关节活动度训练设备 套 1 多功能艾灸仪 台 6 语言训练仪 台 1 熏蒸治疗机 台 1 第二包第二包 呼吸机呼吸机6 6台(有台(有创创3 3台,无创台,无创2 2台,

5、儿童用台,儿童用CPAPCPAP机机1 1台) ,经颅多普勒血流台) ,经颅多普勒血流 仪仪1 1台,婴儿氧舱台,婴儿氧舱1 1台。台。 注:具体参数要求见招标注:具体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文件。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4 - 3 3、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凡是资格要求:凡是通过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在在国内正式注国内正式注 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注册资金在资金在 100100 万元及以上,万元及以上,拥有医疗拥有医疗器器械生产或经械生产或经 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

6、资质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并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并能保证能保证货物货物 长远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长远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供应商商。 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请携带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函、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以上所有要求的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函、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以上所有要求的资质资质 证明原件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公章)。)。 4、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7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AM 至

7、 17:00PM(北京时间) ,在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庆阳路 115 号澳兰名 门 B2 座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500 元人民币,如需邮寄或电子版,整套另加收 100 元人民 币。 5、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8 月 8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 理。 投、开标地点: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兰州市庆阳路 115 号澳 兰名门 B2 座六楼) 开标时间:2012 年 8 月 8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6、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户名称: 中海建国际

8、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兰州银行城关支行 帐 号:1014 3200 0016 850 地 址: 兰州市庆阳路 115 号澳兰名门 B2 座六楼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王晓伟、袁 萍、赵庆鑫 电 话: 0931-8479509-/600/601/602 传 真: 0931-8479509-/605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7 月 16 日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5 -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6 - 目目

9、录录 1.1. 说明说明 1.1 1.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2 1.2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 1.3 1.3 定义定义 1.4 1.4 招标的费用招标的费用 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3. 投标总则投标总则 3.1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的编写 3.2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3.3 3.3 投标投标 3.4 3.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3.5 3.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3.6 3.6 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

10、文件的修改 3.7 3.7 投标的撤回投标的撤回 3.8 3.8 招标过程及评审招标过程及评审 3.9 3.9 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4.4. 签约及中标服务费签约及中标服务费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7 - 投投 标标 人人 须须 知知 1.1. 说明说明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投标范围。 1.2 合格的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在国内正式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经营招标货物或相近货物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医疗器械生

11、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的, 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 授权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他所要求的资质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4)供应商应持有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 ;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 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 定义 (1) “委托人”系指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 “招标机构”系指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

12、参与投标的法人。 (4) “买方” 系指最终使用单位: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5) “卖方”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6) “货物”指卖方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软硬 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等。 (7) “服务” 指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规定卖方须承担的附加工作 (运输、 安装、 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 。 1.4 招标的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其本身参加本项目投标和招标的 费用。 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

13、ITC - 8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审办法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招标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 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 2.3.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人和招标机构可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3.

14、 3. 投标和招标总则投标和招标总则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除非招标文 件中另有规定) 3.1.3 投标人应按投标范围进行投标。 3.1.4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投标。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 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投标总价。 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 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1.5 若投标人所报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

15、地区,投标人应负责相 关的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进口许可证。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无关, 中标商不得以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9 -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 交) (3)投标报价及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技术说明文件 (6)投标人情况介绍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附 件中格式七的要求) (8)售后服务、优惠

16、条件及培训计划承诺书 (9)投标保证金 (10)其它 缺以上任一项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缺以上任一项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2.2 投标人可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对设备的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对设备中 的软硬件配置提出合理化建议。 3.3 投标 3.3.1 投标人投标时间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投标文件一式 4 份(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 (2)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开标信每一包 一份,请勿混装;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或 U 盘)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当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

17、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由约束力的代表在 投标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 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 2 每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 3.3.3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投标人对指定的 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 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0 - 该按照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18、 3.3.4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 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 写明: 正本或副本; 招标机构的名称及地址; 开标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包号; 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 3.3.6 招标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招标文件的损坏、 丢失不承担 任何责任。 3.3.7 招标机构对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的招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 任。 3.4 投标的有效期 3.4.1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 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

19、书面形式。投标 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 期内应享有的权利及责任也相应延续。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向招标机构提交提交不少于投标报价不少于投标报价 2%2%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3.5.2 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现金、电汇、支票或银行汇票,务必在 20201 12 2 年年 7 7 月月 2 25 5 日日之前提交并换取收据(电汇不需换取收据,可凭银行电汇回单) 。 3.5.3 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到投标人与买方 签定了生效合同并向招标机构交纳

20、了中标服务费。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 能提交履约及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未能执行交 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1 - 3.5.4 招标机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商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中标服务费 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 3.6 投标文件的修改 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机构。在招标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

21、后,投标人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内容。 3.7 投标的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其投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投标。 3.8 招标过程及评审 3.8.1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 3.8.2 招标机构组织和主持接受投标,投标人代表在投标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8.3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 3.8.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出现但不限于 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2

2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3)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4 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人授权的;)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人授权的; (5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 (7 7)投标总价超出项目预算且用户无法支付的;)投标总价超出项目预算且用户无法支付的; (8 8)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 *”要求的内容的;”要求的内容的; 3.8.5 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23、。 3.8.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有权根据设备采购的需要、实际情况及匹配性,在征 得投标人同意的前提下, 对投标人所报个别货物的品牌/和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 或替换。 3.8.7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 标,对此造成对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不做任何解释。 3.8.8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与买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2 - 方签约。 3.8.9 招标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3.9 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9.1 接受投标后,直

24、至中标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 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 人透露。 3.9.2 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供应商止,投标人不得与参加招标、评审的有 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 及推荐中标供应商方面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 其投标将被拒 绝。 4. 4. 签约及中标服务费签约及中标服务费 4.1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10 日内与买方签定合同。 4.2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

25、中标服务费不列在投标表中;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向中标商收取。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3 -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4 - 一、合同专用条款一、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条款为准。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序 号号 内内 容容 1.1. 买方名称:买方名称: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

26、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2. 卖方(中标人)名称:卖方(中标人)名称: 3.3.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1010% % 4.4. 质质量保证金期限:设备最终验收后不少于量保证金期限:设备最终验收后不少于 1 1 年(年(1212 个月)个月) 5.5.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 6.6. 备品备件要求:选所有备品备件要求:选所有 7.7. 质量保证期:设备最终验收后起不少于质量保证期:设备最终验收后起不少于 1 1 年(年(1212 个月)个月) 8.8.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设备及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设备及

27、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4848 小时内。小时内。 9.9. 在质保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在质保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 新机。新机。 * *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配置必须满足系统的整体兼容性,在系统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配置必须满足系统的整体兼容性,在系统的 子系统及整体调试及正常运行过程中,卖方必须注意并高度重视由于所选子系统及整体调试及正常运行过程中,卖方必须注意并高度重视由于所选 软、硬件的匹配性所导致的系统缺陷,并对此缺陷负责。软、硬件的匹配性所导致的系统缺陷,并对此缺陷负责。 10.10. 交货期交货期:合

28、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一个月(3030 天)天)内交货。内交货。 11.11. 付款方法和条件:付款方法和条件: 1 1) 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包括安装、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包括安装、 调试、培训完成)后,买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完税发票支付给卖调试、培训完成)后,买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完税发票支付给卖 方合同货款的方合同货款的 5050% %; 2 2) 货物货物正常正常运行运行六六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支付货款的货款的 4040% %, 3 3) 剩余剩余 1010%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待设备正常运行的货款作为质

29、量保证金, 待设备正常运行 1 1 年 (年 (1212 个月)个月) 以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以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 12.12. 交货地点:货物必须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交货地点:货物必须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5 - 二、合同通用条款二、合同通用条款 1 1 定义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

30、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 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 软件和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 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 “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 “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 或其他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

31、用条款中指明。 9) “天”指日历天数。 2 2 适用性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3 标准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 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 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 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

32、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 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6 -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4.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4.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 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 5专利权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6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6.1 剩余货款的 10 %作为质量

33、保证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12 个月)以 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 7 7检验和验收检验和验收 7.1 设备运达施工地点后,买方和项目监理方根据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初步 验收,确认货物的制造厂、规格、型号、品牌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始 施工。 施工单位将各类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 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2 买方和项目监理方确认卖方的自检内容后,会同有关专家对工程组织验 收,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货物验收报告 ,并以此时间作为工程正 式投入运行的起始时间。 7.3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工程或货物不能满足设计、规格的要求

34、,买方 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工程部分或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 必要的修改以满足买方技术要求。 7.4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 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 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5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 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 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 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6 合同条款第 7 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

35、务或其他义 务。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7 - 8 8包装包装 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 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 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 装卸及长途运输。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 损坏和丢失的任何 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9 9装运标记装运标记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 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36、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9.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有中文 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 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 倒置、保持干燥” 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010运输和保险运输和保险 10.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 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0.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 110%的运输 一切险。 11

37、11服务服务 11.1 卖方必须负责系统集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 及售后服务。 1212伴随服务伴随服务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8 - 12.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 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系统集成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维护和修理,但前提条 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免费现

38、场培训买方使用单位 1-2 名设备操作人员。 12.2 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 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 12.3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313备品备件备品备件 13.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 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 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

39、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 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3.2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 备品备件。 1414保证保证 14.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 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 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 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 ,或者没有因卖 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4.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及工程最终验收后的 12 个月内保持有效。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

40、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19 - 14.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4.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在三日内故障不能排除的,必须无条件予以 更换。 14.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 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4.6 卖方对故障或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 14.7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天内交货。 1515索赔索赔 15.1 如

41、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3 条、第 14 条或合 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 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 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 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

42、应承担一节费用和风险并负 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3 条规定,相应 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5.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 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 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616付款付款 16.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717价格价格 17.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

43、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20 - 1818变更指令变更指令 18.1 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 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 18.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 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 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十五(15)天内提出。 1919合同修改合同修改 19.1 除了合同条款第 17 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

44、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020转让转让 20.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2121分包分包 21.1 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 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 务。 2222卖方履约延误卖方履约延误 22.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 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 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

45、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 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2.3 除了合同条款第 24 条的情况外, 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21.1 条 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完工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第 23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323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COCITC - 21 - 23.1 除合同条款第 24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 完工,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 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完工工程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 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 同价格的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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