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会学第四章 学校失范行为的理论与实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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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学校失范行为的理论与实践,学校秩序的建立和维持依赖于学校生活的两种机制, 一是学校的组织管理 二是对失范行为的教育控制 换言之,就是通过使学校生活结构化、使学校成员的行为规范化,来达到学校秩序的建立和维持。 什么是“失范行为”呢?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丧失规范”的行为。“丧失规范”显然还有程度之分:从越轨行为、违法行为到犯罪行为,它们之间又如何作出区别呢?在实际生活中,要明确哪些人是有问题行为者,事实上更为复杂。,第一节 教育规范与失范行为,“教育规范”由“社会规范”一词派生而来。社会规范的原意是社会群体中共同遵守、认同的期望、思想和行为标准,这种标准能导致个人之间思想和行为的趋同和协

2、调,有利于增强群体团结。 规范既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正式规范通常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对违反者有特定的惩罚。非正式规范是不成文的,但能被群体成员普遍理解和接受。,一、教育规范的含义与特点,(一)教育规范的形成 教育规范首先源于社会规范的形成与发展(见表41,P103)。大概在奴隶社会时期,许多社会生活规范进而成为学生的基本教学内容。早期主要是通过口耳相传、相沿成习。 例如,孔子、孟子等人就是通过其言论、著述影响弟子的。论语学而中“入则学,出则弟,谨则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即表述了早期的教育规范。,真正将这些社会规范要求具体化、通俗化,以教材形式出现,则是从西汉

3、元帝时的史游编急就篇开始的。此后有南北朝的千字文,南宋的三字经等。将规范转化为蒙学教材,不仅保证了规范要求能很好地落实到实处,而且易于为蒙童所接受,也成为处于规范学习最佳期的蒙童阶段最重要的学习与教学要求之一。,“学规”,从一般的思想、品德修养走向行为训练,成为学生基本的、必须遵循的要求。此期出现的行为规范,比之于过去笼统地说“吾日三省吾身”之类的要求更为具体、明确。这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推移,教育规范也在随之变更、发展,更切近学生生活的实际。显然,教育规范是在发展中调整的。,(二)教育规范的含义 “教育规范”是学校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标准,是控制和约束学校成员行为合理性的基本机制。 教

4、育规范包含三层内容:教育习俗、教育规章和教育法律。 三者之间存在共同点: 他们作为学校的行为标准对学校成员起着标定、导向、约束的作用;对学校组织的运行、学校成员的学校生活起着协调、维持的作用。,三者的不同点表现在: 1.适用范围的差别 教育习俗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当然也包括在学校生活中)无处不在,而教育规章只适用于学校组织。教育法律尽管对全社会起着制约作用,但真正需要运用法律来约束的只是扰乱或危害学校工作或学校秩序的那一部分。,2.约束力的差别 教育规章、教育法律的约束力要大于教育习俗。教育规章、教育法律主要依靠制度、权力、组织的力量来强制人们执行,教育习俗则主要依靠学校成员自觉认同,缺乏强制性

5、与约束力。 但是,正因为教育习俗是借助心理力量来维持的,一旦学校成员形成心理定势,往往就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因而其约束力也十分强大。只是在影响机制上,教育习俗不同于教育规章与教育法律,后者属于显性约束,而教育习俗则属于隐性控制。,一般来说,凡是不合法的,一定不合规章与规范;而法律可以容忍的,也不一定为规章所容忍,更不一定为教育习俗所容忍。所以,在学校中存在着大量的“合法不合情”、“合情不合法”的现象。例如,目无师长,是不合教育习俗的,但不违犯教育规章与法律;学生上课迟到,既不合教育习俗,又违背教育规章,但并不违法。,3.强调重点的差别 教育习俗是一种非正式规范,是约定俗成的,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制

6、约性”。它依靠个体对群体的认同与自觉遵从,并且通过群体的意志舆论力量对个体行为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当教育习俗已经不能控制、协调个体行为或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时,这就意味着个体脱离群体,甚至出现群体解体的可能(例如,学校缺乏凝聚力,班级缺乏归属感,教育、教学秩序的散漫、混乱现象增加等)。,教育规章是一种正式规范,主要由学校组织及其部门制订并督促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借助学校组织的权力来施行,通过奖励、惩罚等手段来评价组织履行规章的状况。一般来说,学校成员对教育规章主要是遵守、履行而较少认同、协商,因而规章具有某种非自觉性。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颁布、明文规定的,需要有专门机构或部门来执行,具有极大的

7、强制性。,(三)教育规范的类型 1从作用对象上分为个体规范、群体规范 个体规范是涉及个人修身养性或自律性的规范。例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不抽烟”、“不喝酒”。我国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修养目标也是个体规范。 群体规范则用于协调群体活动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教师公约、学生守则之类。,2.从涉及内容上分为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 行为规范是就个体、群体的行为方式所提出的要求,它使群体行为、个体行为有可以依循的准则,保证了活动开展的秩序与成效。 道德规范是就对道德关系、品德等提出的要求,如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道德规范其实也是行为规范,是涉及道德方面的行为要求。,3.从适用范围上

8、可分为公共场所规范、班级规范等 公共场所规范是面向大众的、公共活动范围的规范。 班级规范是适用于学校班级的、维持其正常秩序活动、保证学生健康发展的规范。班级有规范而无规章,这是因为班级没有相应的组织权力,班级规范往往表现为值日制度、作息制度、学习制度等。,教师职业规范一方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外在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学生形成自身行为规范及班级规范最直接的榜样。因此,各国历来就有对教师职业规范的阐述,有的则在师德规范中列有行为规范的条目,也有的国家则是单独颁布行为要求(见表4-2)。,(四)教育规范的作用与特点 教育规范是维系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失去了规范,也就失去了群体。学生遵从教育规范,表明学

9、生归属于这所学校或班级并被认同;学生不遵从学校的教育规范,说明缺乏归属这一群体的心理需要。,教育规范的作用或功能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即自律与协调。 自律是规范中有关个体要求的内容,教育规范中的自律内容,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认知发展水平,确立可以为其接受或认同的有关要求; 协调是规范中有关人际关系方面的内容,教育规范中的协调内容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活动特点作出某些约定。无论自律与协调,都着眼于人的总体发展,通过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与能力,实现社会文化的期望。,教育规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下述几方面: 1.规范的历史性 教育规范的形成有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教育规范有过去社会、时代的印迹,也有

10、现时代的适应性变化。那些有关人的道德、行为等的基础内容,是各个社会、时代共同的财富,是人类的优秀文化遗产。,2.规范的民族性 教育规范的抽象概括在各民族间大体近似,而具体表现往往差异较大。同样表现“爱的有序性”这一教育规范,国外用吻不同部位,如唇、颊、额、手背等,表示人与人之间亲近的不同关系与层次。而中国则没有公开的吻,只用点头、握手、拥抱等来表达彼此之间的距离。这些都与民族的习性与风尚紧密相关,具有相当的稳定性。,3.规范的群体性 教育规范是群体形成、维护所必不可少的。群体规范适合于一定群体的特点,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规范。,4.规范的控制性 教育规范具有心理约束力,能引起一系列心理反应活动

11、,形成有关规范的心理反应机制,例如“应答一遵从一定势”等等。这一机制的核心是群体对个体的控制。缺乏控制性的规范说明并未获得个体和群体的认同。,二、规范行为与失范行为,教育规范是制约和控制学校成员个人行为合理性的重要途径,那么凡与教育规范不相一致、不协调甚至是冲突的行为,都是失范行为,它包括越轨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几种。 越轨行为是可能引起非议或轻微惩罚的行为 违法行为则是违反了国家明文公布的各种教育法律、教育法规的行为,这种行为必然遭到执法机构的轻度处罚 而犯罪行为是所有失范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它是一种触犯刑律并受到刑罚处置的行为。 三种失范行为从数量上看是依次减少的,从对社会产生影响上看

12、是越趋严重的,从惩罚手段上看,则是愈来愈严厉的。,规范行为和失范行为的关系可分别对应于文化与反文化的关系。规范行为正是以正统、普遍认可和遵守的面目出现,而失范行为是以规范行为的对立面存在,是对规范行为的背离或否定,两者是一对矛盾。 尽管学校不断调动各种制约机制来反对失范行为,但一部分学生或教师却通过创造秘密语言、建立新的规范、组建团伙与学校相抗争。 总体而言,失范行为对教育规范起冲击作用,有时会引发学校秩序的混乱,但也有些失范行为包含着进步的成分,在社会变迁中它可能会转化为新的规范行为。,第二节 学校中的失范行为,学校中的失范行为涉及教师、学生两大群体。学生失范行为主要指称越轨、违法和未成年人

13、犯罪(常常用“青少年犯罪”来概括)三类;教师失范行为主要是指在教师职业规范范畴内的“非正常行为”,未包括教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后者属于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范畴。,一、学校失范行为的类型研究,(一)失范行为的类型学解释 对失范行为最早的、在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一种解释是“神鬼驱使说”。这就是说,越轨者、犯罪者是让魔鬼给缠住了,或者“中邪”了,或者说是老天(上帝)对他的惩罚。而此后的解释更多地增加了科学的成分。,1.失范的生物学解释 19世纪,生物学的迅速发展导致了“体质变态说”的出现。意大利犯罪学家西塞朗姆布罗索是这一解释的创始人。他认为犯罪、越轨是因遗传而在生物学上变态的结果,会在面部特征上有所显露。

14、,2.失范的心理学解释 一种是“心理缺陷说”。即把越轨、犯罪解释为“心理缺陷”的结果,认为正常人知道限制自己的越轨冲动,“心理缺陷者”不知道限制自己的越轨冲动。而“心理缺陷”主要是童年的社会化失调造成的。在童年时代,孩子如果遭到双亲的遗弃,就会中断正常的社会化过程,在心理和情感上受到严重的挫折,难以发展出健全的人格和自我,将来难以适应社会环境,容易产生越轨和犯罪行为。,一种是“挫折一侵犯说”。认为越轨是一种由挫折产生的针对他人和社会的侵犯形式,而挫折的程度是以需要的强度或者受阻的程度为基础的,因此,侵犯的强度与挫折的强度有关。心理学解释在分析一个具体个人为何会产生越轨或犯罪行为时富有成效,但它

15、难以解释越轨或犯罪的社会现象。,3.失范的社会学解释 社会学把重点放在导致越轨行为产生的社会环境上。社会学的解释主要有两类研究取向:一种是“结构模式”,主要从社会结构和文化的角度去探讨;另一种是“过程模式”,主要从越轨的过程进行分析。,“差异交往说” ,也称“文化传递理论”。美国犯罪学家萨塞兰德提出基本假设:所有的人都要经历社会化过程,但他们如何社会化取决于他们与谁交往。一个孩子通过与越轨群体的交往学到了对越轨行为的理解、态度和技能。与越轨群体的交往越密切,这个孩子学到的犯罪手段就会越高明,犯罪的动机越高,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控制缺乏说”。这一理论是由沃尔特雷克里

16、斯提出的。他认为,群体的成员资格和社会生活环境决定个人的行为,但他特别强调社会环境的社会控制对个人的效用,认为越轨和犯罪是由于社会内外部的控制削弱和受到破坏引起的。,“失范说” “失范” 一词,源于希腊文,在16世纪的神学中是指不守法,尤其是亵渎神。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用它来说明“与道德规范不一致的社会现象”。在他看来,道德规范是维持人与人以及社会团结的基础。由于社会剧变,尤其是法国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大转变时期,控制个人行为的道德规范越来越松弛,个人之间的道德制约丧失了,这就是失范现象。他在其名著自杀论中,以自杀为例说明了导致失范行为的原因。,“手段一目标说” 是由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提

17、出。认为社会手段和目标不统一造成了越轨的发生。社会在文化上为每一个人都规定了合法的正确目标,但社会并没有在结构上为每一个人提供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这些目标,这样就会使人产生挫折和紧张,在没有合法的手段时就会用非法的手段来实现这些目标,从而出现越轨行为。但是,默顿并不认为,在这种情形下越轨是唯一的选择。,他提出,在个人面对上述矛盾时,有五种可能的适应方式: (1)改革者 (2)墨守成规者 (3)逃跑主义者 (4)造反者 (5)顺从者,“亚文化群理论” 该理论以美国社会学家科恩为代表。他提出,犯罪者亚文化群所具有和维护的价值观及行为倾向,与主流文化的价值观及行为倾向相抵触、相背离,这是犯罪的真正根源,

18、而亚文化的产生是社会化过程不完善、不适当引起的,并且通常是在社会下层阶级居住区形成的。这种观点从文化角度分析失范行为,体现了社会学的洞察力。但是,这种理论的适应面较窄,它难以解释“白领犯罪”、高科技犯罪,以及犯罪率的起伏、差异等。,过程模式主要是以“标签论”为代表。标签论盛行于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为代表。其要点为:第一,失范是一种政治现象,权力常常是决定谁去贴“失范者”这个标签,以及谁被贴这个标签的关键因素; 第二,必须改造的是社会关系,而不是失范者; 第三,认为失范与控制失范是同一社会现象的两个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因此这种理论特别强调了犯罪的过程,分解了从“初级越轨者”

19、到“次级越轨者”的变化过程。,(二)学校失范行为的类型 无论是学生的失范行为或教师的失范行为,均可以被分解为“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两大类。 韦伯所提出了一切社会行为都可以区分为四种“理想类型”:目的取向的理性行为、价值取向的理性行为、情感行为、传统行为。,二、学生失范行为的诸表现,学生的失范行为表可分为越轨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类。 学生的越轨行为是指违背教育习俗、教育规章的行为,即违规、违纪行为。具体而言,大致包括不诚实行为、逃学行为、欺骗行为、不守纪行为等。,学生的违法行为是指违背教育法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即普通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除刑典规定的各类犯罪行为外,其余触犯法律的行为

20、都属于普通违法行为。犯罪是违法的一种表现,故而违法不等于犯罪,而犯罪必违法。最常见的违法行为是小偷小摸、打架、流氓行为、赌博、违反交通规则等。,普通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最主要的区别是,前者的社会危害性还不足以用刑罚来惩罚。普通违法行为与越轨行为的区别是,前者的危害性显然比后者严重,因而遭到的惩罚执行力度也截然不同。,(一)校园暴力触日惊心,欺侮现象日渐增多 校园暴力或称校内暴力,日本法学家解释为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教师的暴力事件(殴打教师); 二是以集团或集团的威力为背景而发生的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如学生之间打架、欺辱弱小同学); 三是毁坏学校设备等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辞职医生郑民生捅

21、死小学生8人并捅伤5人。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之后,4月28日上午,郑民生就被从快执行死刑。 4月12日,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发生一起校园凶案。一个精神病人在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追砍放学小学生,造成2死5伤。 4月28日,广东雷州雷城第一小学:病退教师陈康炳持刀闯入教学楼,当场砍伤16名师生。 4月29日,无业人员徐玉元持刀闯入泰兴镇(即泰兴市区所在地)中心幼儿园,砍伤幼儿29名、教师2名以及保安1名。 4月30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又发惨案:45岁的村民王永来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二)青少年色情犯罪严重 (三)青少年以侵犯财产为日的的越轨犯罪比例

22、最高 (四)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新倾向,三、学生示范行为的归因分析 出现上述种种青少年违法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道德失范、文化市场的失控、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学校教育的失误等。,(一)社会原因 1.社会规范失控 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导向的模糊和新的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对软弱,造成整个社会的道德失范。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计划经济下的许多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被推翻了,而新的观念则还没有建立起来,法制建设也没能及时跟上改革步伐。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的东西更容易侵蚀青少年的心灵。,2.文化的商品化 文化市场的社会管理控制系统失调,导致反主流文化的泛滥

23、和失控。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如少年宫、少科站、少年之家等,因受经济冲击,而使其教育功能难以正常发挥(见案例44)。社会上武侠小说、色情和暴力影片、不良文化传播物品等禁而不止,在社会上泛滥,毒害青少年,而真正激人奋进、陶冶情操、健康向上的高雅文化太少,不能满足需要,使得整个文化娱乐市场畸形化发展。,3.城市化的影响 城市化为世界范围内失范行为猛增提供了空间,引起社会解组力量的扩大,即原有社会控制力削弱,疏远的人际关系取代亲密的人际关系,社会规范及道德出现迷失状态。另外,也引起了影响个人行为的空间结构(或区位结构)以及社会心理的变化。城市中大量“空间死角”的存在,使得个人行为越趋隐蔽,不受干涉,且自由

24、化,人际之间的相互监督的锐减,这都是城市失范行为增加的影响因素。,4.人口流动问题 人口快速流动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在我国,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以人口少流动甚至不流动来建立社会控制机制的,当遇到突如其来的大量人口流动,社会控制就显得脆弱,反社会行为更为猖獗。流动人口中犯罪、流浪、小偷小摸等失范行为,给流入地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5.价值观多元化 社会变迁必然带来人生观、婚姻观、金钱财产观等一系列价值观的巨大变化。价值观变化的显著特征是,较之物质形态的变化更复杂多元,对失范行为的产生更具深刻影响。,(二)学校教育的失误 由于广大青少年是学校教育的对象,面对日益严重的青

25、少年越轨犯罪趋势,学校教育更应反思。下面我们就青少年越轨犯罪在学校德育层面作些归因分析。,1.学校教育指导思想的偏差 学校教育一直切实地把德育放在首位,教育和造就了一代青少年,出现了雷锋等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楷模。改革开放以后,面对市场经济大潮,在多元文化与观念的矛盾与冲突中,在青少年一代最需要学校德育的时候,学校德育却也陷入了适应困难:或者以不变应万变,但遭到新时期青少年的反感;或者干脆把德育拱手相让于社会;或者只追求升学率,德育只是软任务,丧失了应有的作用。,2.个别教师素质差 个别教师素质差导致师生间的人际关系紧张,是青少年越轨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第一是客观层面,即教师为追求升学率,只重视优

26、秀学生而忽视差生,导致差生流入社会,走上犯罪道路;第二是主观层面,因教师自身素质差甚至品质恶劣而导致学生厌学、恐学,最终走上越轨犯罪道路。,(三)家庭教育原因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场所。影响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家庭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家庭关系变量 家庭成员的行为变量 家庭结构变量。,四、教师的非正常行为 教师非正常行为几乎是每个学校都存在的现象。在学校实际工作中,教师的非正常行为不仅困惑着教育管理者,导致教师集体的许多矛盾与问题,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心理与行为表现,甚至侵蚀着学校的组织健康。但是,教师非正常行为常常未引起重视。,教师的非正常行为的表现形态: (一)教师人际间的非正常行为

27、(二)教师的失职行为 (三)教师的挫折行为 (四)教师的焦虑行为,第三节 失范行为与教育控制,一、社会控制与教育控制 (一)社会控制的概念 凡利用任何社会或文化的工具,对于个人或集体行为进行约束,使其依附于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以促进社会或群体的调适和发展的,都可以称为社会控制。,社会控制最基本的形式建立在个人对社会规范和角色期待的认同之上,大部分社会控制可以通过社会化,把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内化而变成人们自觉行为的结果。,(二)教育控制的概念 教育控制的概念是从作为社会约束手段的社会控制引申出来的。广义上说,教育本身就是社会控制的一种重要制度和形式,即通过教育的社会化和选择功能进而实现社会控制;狭

28、义上说,教育控制是依据教育规范实现的对学校成员行为的制约,使之符合教育规范所认定的行为模式。,教育控制主要表现为形式化的和不完至形式化的两类。所谓形式化的教育控制,包括那些为了处理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威系统、法律、条例、规程等。不完全形式化的教育控制表现的往往是人们不自觉、不定型的行为。例如,学校中往往以表扬、嘲笑等方式对某事进行传播。,教师的不良行为主要有: (1)教师的体罚行为。 (2)教师的侵权行为。 (3)教师的虐待行为。 教师低水平的教育技巧甚至反教育的方法,是导致青少年学生越轨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教育控制主要表现为形式化的和不完至形式化的两类。所谓形式化的教育控制,包括那些

29、为了处理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威系统、法律、条例、规程等。不完全形式化的教育控制表现的往往是人们不自觉、不定型的行为。例如,学校中往往以表扬、嘲笑等方式对某事进行传播。,教育控制的方式主要表现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类。积极的教育控制建立在积极的个人顺从的动机之上,以物质刺激和精神鼓励进行,大多数的行为是通过社会化的内化作用形成的。人们相信这样做是对的,学校中大多数人也都认为是对的。消极的教育控制建立在惩罚或对某些惩罚的一种畏惧心之上。人们知道,不守法就要受到各种惩罚。,二、对失范行为的教育控制 学生的失范行为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行为,单一的教育控制模式往往难以奏效。对学生失范行为的教育控制涉及

30、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从理论层面看,是要解决两个问题:对实际失范行为的惩处和改造;预防和阻止失范行为的发生。从实践层面看,是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力量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控制。,(一)对失范行为的教育控制 对实际失范行为的惩处和改造,主要可以采用“提高失范行为的成本”的方法,即提高失范行为的难度,以使失范者“知难而退”。失范行为成本主要由行为性成本、物质性成本、心理惩处成本三项因子构成。,所谓“行为性成本” 即失范者在实施失范行为时所付出的行为代价。以偷盗行为为例,如果偷盗极为方便,则偷盗行为性成本就低。通常行为性成本越低,该类失范行为的发生率就越高。 所谓“物质性成本” 是

31、将失范者的失范行为看成一种特殊的市场交易行为,失范行为的出现是因为其收益要高于“规范行为”,因此提高失范行为的物质性成本也就减少了失范行为。 所谓“心理惩处成本” 是指失范行为总是要受到主导价值观念的拒斥,所以提高心理惩处(如“恐惧处罚”、“良心惩罚”等)的力度,就可以减少失范行为的发生。,(二)对预期失范行为的教育控制 预期失范行为成本的教育控制是指使失范行为成为一种不合算的社会行为,通过增加预期失范行为成本,使失范行为的发生率降低。预期失范行为成本由法律惩处、社会惩处和定罪概率三项因子构成。,所谓“法律惩处”: 主要是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惩罚,它往往由国家教育法律、民法、刑法等法律体系组

32、成。但是,提高法律惩处力度存在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对象的限制(绝大多数学生为未成年人);二是加强法律惩处力度会使社会整体成本大幅增加,因而未必是最经济的方法。 所谓“社会惩处”: 是指运用各种社会评价(家庭、同伴等的评价)的手段对失范行为进行的心理惩罚,使失范者丧失各种机会、心理上承受巨大的压力等。由于学生的大部分失范行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加强“社会惩处”的力度就有利于减少学生的失范行为。 所谓“定罪概率”: 是指对失范行为者查处的比例,由于法律惩处仅仅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总是存在失范行为(特别是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被发现的现象,即不可能做到使定罪概率达到100。换言之,在学生的失范行为中,总是

33、存在着一部分“隐案”,即失范行为已经发生但未被查获的事件。,综合治理是解决许多教育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对学生失范行为进行教育控制,同样需要采取这一行之有效的方法。 1.更新德育观念,思想上认识到位 2.重建学校德育工作,行动上落实到位 3.整合各种德育资源,方法上“善假于物” 4.构建教育“功能共同体”,编织立体德育网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通过班级规范进行控制。班级规范是对学生失范行为进行控制的最直接的方式。但是,班级规范的确立与具体内容的拟定,必须讲究策略、方法和技术。,思考题 1.简析教育习俗、教育规章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2.述评失范行为的理论解释。 3.试运用失范行为的理想类型观,分析学校生活的某些失范行为。 4.选择学生失范行为中的一例,分析其形成原因。 5.讨论:如何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教育控制。 6.讨论:教师非正常行为的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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