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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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建筑群和民用建筑物的35kV及以下室外电缆线路及室内(包括与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联的外部位)绝缘电线、电缆和封闭式母线等配电线路布线系统的选择和敷设。当本章条款无具体规定时,其适用电压范围为0.6/1kV及以下。8.1.2 选择和敷设布线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环境特征、使用要求、用电设备的分布、敷设条件及所选用电线或电缆的类型等因素确定。8.1.3 布线系统的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水、灰尘聚集及腐蚀性或污染物质存在对布线系统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并应防止在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冲击、振动、电线或电缆自重和建筑物的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

2、作用而带来的损害。8.1.4 金属导管、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金属线槽等布线,应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在同一根导管或线槽内有几个回路时,所有绝缘电线和电缆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8.1.5 布线用塑料导管、线槽及附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难燃产品,其氧指数不应低于32。8.1.6 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电线导管的最大外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8.1.7 布线系统中,所有金属套管、构架的接地规定及可用做接地保护线的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有关规定。8.1.8 布线用各种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防火分区楼板、墙体时,洞口等处应采

3、取防火封堵措施。8.2 瓷(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布线 8.2.1 瓷(塑料)线夹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布线宜用于室内、外场所。在建筑物顶棚内,严禁采用瓷(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布线。8.2.2 采用瓷(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在室内、外布线时,应采用绝缘电线。电线至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表8.2.2所列数值。表8.2.2 绝缘电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 布线方式 最小距离(m) 电线水平敷设:室内 室外 2.52.7电线垂直敷设:室内 室外 1.82.78.2.3 采用瓷(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在室内沿墙体、顶棚布线时,电

4、线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表8.2.3所列数值;跨越柱子、桁架布线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4款4)项所规定的机械强度要求。表8.2.3 室内沿墙及顶棚布线的绝缘电线固定点最大间距 布线方式 电线截面(mm2) 固定点最大间距(m)瓷(塑料)线夹布线 146100.60.8鼓形绝缘子布线 1461016251.52.03.08.2.4 采用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在室内、外布线时,绝缘电线的间距不应小于表8.2.4所列数值。表8.2.4 室内及室外布线的绝缘电线最小间距 固定点间距L(m) 电线最小间距(mm)室内布线 室外布线 L1.51.5L33L66L1050751001501001001

5、502008.2.5 绝缘电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有腐蚀的场所时,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不应小于表8.2.5所列数值。表8.2.5 高温或腐蚀场所绝缘电线及电线至建筑表面最小净距 电线固定点间距L(m) 最小净距(mm)L22L44L662mm刚性管 1.52.02.53.5壁厚2mm刚性管 1.01.52.0 8.4.7 电线管路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1 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上面时为0.3m,交叉时为0.1m;2 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交叉时

6、为0.3m。当不能符合上列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0.2m。电线管路与其他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交叉净距不应小于50m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8.4.8 金属导管布线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箱)。两个拉线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1 对无弯的管路,不超过30m;2 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20m;3 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15m;4 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8m。当加装拉线盒(箱)有困难时,也可适当加大管径。8.4.9 暗敷于地下的管路不

7、宜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保护管保护;在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8.5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8.5.1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宜用于室内、外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建筑物顶棚内,可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8.5.2 明敷或暗敷于建筑物顶棚内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可采用双层金属层的基本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明敷于潮湿场所或暗敷于墙体、混凝土地面、楼板垫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或直埋地下时,应采用双层金属层外覆聚氯乙烯护套的防水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8.5.3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管内配线应符合本章8.4.3、8.4.4和8.4.

8、5条的规定。8.5.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沿建筑物表面明敷时,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表8.5.4所列数值。表8.5.4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明敷时固定点最大间距 敷 设 条 件 固定点最大间距(m) 建筑物侧面或下面水平敷设 1.0人可能触及的部位 1.0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互接与接线箱或器具连接 固定点距连接处0.38.5.5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管路与热水管、蒸汽管或其他管路的敷设要求与平行、交叉距离,应符合本章8.4.7条的规定。8.5.6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当线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应符合本章8.4.8条的规定。8.5.7 暗敷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的可

9、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其表面混凝土覆盖层不应小于15mm。8.5.8 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取保护措施。8.5.9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套管的金属外壳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不得利用套管金属外壳作接地线。8.5.10 暗敷于地下的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的管路不应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保护管保护。8.5.11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之间及其与盒、箱或钢制电线保护导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附件。8.6 金属线槽布线 8.6.1 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明敷,但对金属线槽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建筑顶棚

10、内敷设。8.6.2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有中性线时),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内。8.6.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控制、信号或与其相类似的线路,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有防干扰要求的线路与其他线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时,应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电缆。注:1 控制、信号等线路可视为非载流导线。 2 三根以上载流电线或电缆在线槽内敷设,当乘以本规范第7章所规定的载流量校正系数时,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但其在线槽内的总截面仍不应超过

11、线槽内截面的20%。 8.6.4 电线或电缆在金属线槽内不宜有接头。但在易于检查的场所,可允许在线槽内有分支接头,电线、电缆和分支接头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该点线槽内截面的75%。8.6.5 金属线槽布线,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的附件。8.6.6 金属线槽不宜敷设在腐蚀性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当有困难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8.6.7 金属线槽布线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本章表8.12.10所列数值。8.6.8 金属线槽垂直或大于45倾斜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线或电缆在线槽内移动。8.6.9 金属线槽敷设时,吊点及支持点的

12、距离,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确定,一般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架或支架:1 直线段不大于2 m或线槽接头处;2 线槽首端、终端及进出接线盒0.5m处;3 线槽转角处。8.6.10 金属线槽布线,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体等处进行连接。8.6.11 电线在金属线槽内应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8.6.12 由金属线槽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可挠性塑料及金属导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电线或电缆在引出部分不得遭受损伤。8.6.13 敷设在金属线槽内的线路,每回路应在首端、末端和分支处设有编号、型号及起、止点等标记。8.6.14 金属线槽及其支架应可靠接地,且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

13、干线(PE)相连。8.7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8.7.1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宜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但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建筑物顶棚内,可采用难燃型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8.7.2 暗敷于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应选用中型以上管材。8.7.3 在采用刚性塑料导管布线时,绝缘电线在管内的填充率应符合本章8.4.3条的规定。8.7.4 同一路径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根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及根数应符合本章8.6.3条的规定。8.7.5 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刚性塑料套管内,但符合本章8.4.5条14款的规定时,可以

14、除外。8.7.6 电线、电缆在塑料导管(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8.7.7 刚性塑料导管明敷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表8.7.7所列数值。 表8.7.7 刚性塑料导管明敷时固定点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20及以下 254050及以上 最大间距(m) 1.01.52.08.7.8 塑料线槽敷设时槽底固定点间距应根据线槽规格而定,一般不应大于表8.5.8所列数值。表8.7.8塑料线槽明敷时固定点最大间距 固定点型式 线槽宽度(mm) 20406080120固定点最大间距 L? (m)0.8 1.0 0.88.7.9 刚性塑料导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不低于0.3m

15、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8.7.10 刚性塑料导管布线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箱)或加大管径,拉线点的距离应符合本章8.4.8条的规定。8.7.11 沿建筑的表面或支架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槽),宜在线路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加装伸缩接头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8.7.12 刚性塑料导管(槽)在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装设补偿装置。8.7.13 塑料线导管(槽)布线,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附件。8.8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 8.8.1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下大空间且隔断变化多、用电设备移动性大或敷有多种功能线路的场所,暗敷于现浇混凝土

16、地面、楼板或楼板垫层内。8.8.2 应将同一交流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敷设在同一线槽内。 8.8.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40%。 8.8.4 强、弱电线路应分槽敷设,两类线路在交叉处应设置具有屏蔽隔板的分线盒。 8.8.5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内,电线或电缆不得有接头,接头应在分线盒或线槽出线盒内进行。 8.8.6 线槽在交叉或分支处应设置分线盒。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6m时,宜加装分线盒。 8.8.7 由配电箱、电话分线箱及各类信息接线箱等设备引至线槽的线路,宜采用金属导管、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或刚性塑料导管等

17、布线方式直接引入线槽分线盒,或利用变径接头直接引入线槽。 8.8.8 线槽出线口和分线盒不得突出地面,且应做好防水密封处理。 8.8.9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本体、附件及支持件应可靠接地。 8.8.10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在设计时应与土建专业密切配合,以便根据不同的结构型式和建筑布局,合理确定线路路径和设备选型。 8.9 电力电缆布线 8.9.1 电力电缆布线,应符合以下规定:1 选择电缆路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使电缆不易受到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2)便于敷设、维护;3)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4)满足安全条件下,使电缆路径最短。2 电缆在室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

18、电气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易延燃的外护层。3 电缆不宜在有热力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需要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4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的任何弯曲部位,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表8.9.1所列数值。表8.9.1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 缆 种 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无铅包、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控制电缆 10D注:D为电缆外径 5 支承电缆的构架,采用钢制材料时,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在有严重腐蚀的环境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6 电力电缆

19、宜在进户处、接头、电缆终端头或地沟及隧道中留有一定裕量。7 铠装电缆或铅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8.9.2 电缆埋地敷设 1 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根数为8根及以下且场地有条件时,宜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电缆直埋敷设。2 埋地敷设的电缆,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无机械损伤可能的场所,也可采用塑料护套电缆或带外护层的铅(铝)包电缆。3 在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如沼泽地、流砂、大型建筑物附近)埋地敷设电缆时,应采用钢丝铠装电缆,或采取措施(如预留电缆长度,用板桩或排桩加固土壤等)消除因电缆位移作用在电缆上的应力。4 在有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

20、腐蚀的土壤中,不宜采用埋地敷设电缆。5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当位于车行道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100 mm厚的细砂或软土,然后覆盖混凝土保护板或类似的保护层,覆盖的保护层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在寒冷地区,电缆宜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受到损坏。6 电缆通过有振动和承受压力的下列各地段应穿管保护,保护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1)电缆引入和引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2)电缆通过道路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等地段;3)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的一段和人容易接触使电缆可能受到机械

21、损伤的地方。7 埋地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下方。电缆与电缆及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净距离,不应小于表8.9.2所列数值。表8.9.2 电缆与电缆或其他设施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m) 电缆直埋敷设时的配置情况 平行 交叉 控制电缆之间 0.50(0.25) 电力电缆之间或与控制电缆之间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 0.100.50(0.25) 10kV以上电力电缆 0.25(0.10) 0.50(0.25)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 0.50(0.10) 0.50(0.25) 电缆与地下管沟 热力管沟 2.000.50(0.25) 油管或易燃气管道 1.000.50(0.25) 其他管道 0.

22、500.50(0.25) 电缆与建筑物基础 0.60(0.30) 电缆与公路边 1.00(0.50) 电缆与排水沟 1.00(0.50) 电缆与树木的主干 0.70 电缆与1kV以下架空线电杆 1.00(0.50) 电缆与1kV以上架空线杆塔基础 4.00(2.00) 注:1 表中所列净距,应自各种设施(包括防护外层)的外缘算起; 2 路灯电缆与道路灌木丛平行距离不限; 3 表中括号内数字是指局部地段电缆穿管,加隔板保护或加隔热层保护后允许的最小净距。 8 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进出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 9 电缆与热力管沟交叉时

23、,如电缆穿隔热保护管保护,其长度应伸出热力管沟两侧各2m;用隔热保护层时应超过热力管沟和电缆两侧各1m。 10 电缆与道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应伸出路基1m。 11 埋地敷设的电缆长度,应比电缆沟长约1.5%2%,并做波状敷设。 12 埋地敷设的电缆,接头盒下面必须垫混凝土基础板,其长度应伸出接头保护盒两侧0.60.7m。 13 电缆中间接头盒外面应设有铸铁或混凝土保护盒,或者用铁管保护。当周围介质对电缆有腐蚀作用或地下经常有水,冬季会造成冰冻时保护盒应注沥青。 14 电缆沿坡度敷设时,中间接头应保持水平。多根电缆并列敷设时,中间接头的位置应互相错开,其净距不应小于0.5m。 15 电缆

24、在拐弯、接头、终端和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位标志。直线段上应适当增设标桩,桩露出地面一般为150mm。8.9.3 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 1 当电缆与地下管网交叉不多,地下水位较低,且无化学腐蚀液体和熔化金属液体流入可能的地段,当同一路径的电缆根数为18根及以下或道路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时,宜采用电缆沟布线。当电缆多于18根时,宜采用电缆隧道布线。受地下通道条件限制,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2 电力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时,其水平净距为35 mm,但不应小于电缆外径。3 电缆在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内敷设时,其支架

25、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表8.9.3-1及8.9.3-2所列数值。表8.9.3-1 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的允许最小值(mm) 电缆电压级和类型,敷设特征 普通支架、吊架 桥 架 控制电缆明敷 120200电力电缆明敷 10kV及以下,但6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除外 150200250610kV交联聚乙烯 200250300kV单芯 250300kV三芯 300350电缆敷设在槽盒中 h+80h+100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表8.9.3-2 电缆沟、隧道中通道净宽允许最小值(mm) 电缆支架配置及其通道特征 电缆沟沟深 电缆隧道 60060010001000两侧支架间净通道 300500

26、7001000单列支架与壁间通道 3004506009004 电缆水平敷设,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按表8.9.3-1所列数再加80150 mm的和值。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装置的净距,不应小于300 mm,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护隔板。5 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8.9.3-3列数值。表8.9.3-3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距离(mm) 电缆特征 敷 设 方 式 水 平 垂 直 未含金属套、铠装的全塑小截面电缆 400 1000除上述情况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150035kV高

27、压电缆 15003000控制电缆 8001000注:能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6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0.35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0.50m。在盐雾地区或化学气体腐蚀地区,电缆支架应涂防腐漆、热镀锌或采用耐腐蚀刚性材料制作的支架。7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应做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集水坑(井)。积水可直接接入排水管道或经集水坑(井)用泵排出。8 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但1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可并列敷设。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侧支架上。9 电缆沟在进

28、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此门为甲级防火门并应装锁。10 隧道内采用电缆桥架、托盘敷设时,应符合本章第8.12节的有关规定。11 电缆沟盖板其材质构成,应满足可能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且经久耐用的要求,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可开启的地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12 电缆隧道的净高不应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一般为自然通风。13 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两端应设出口(包括人孔),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的直径不应小于0.7m。14 电缆隧道内应有照明,

29、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15 与电缆隧道无关的其他管线不得横穿电缆隧道。电缆隧道和其他地下管线交叉时,宜避免隧道局部下降。8.9.4 电缆在排管内敷设 1 电缆排管敷设方式,适用于电缆数量不多(一般不超过12根),而道路交叉较多,路径拥挤,又不宜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段。 2 电缆排管可采用混凝土管、混凝土管块、钢管或塑料管。 3 敷设在排管内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也可采用裸铠装电缆。 4 电缆排管应一次留足必要的备用管孔数,当无法预计发展情况时,除考虑散热孔外可留10%的备用孔,但不少于12孔。 5 当地面上均匀荷载超过100kN/m2或排管通过

30、铁路及遇有类似情况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排管受到机械损伤。 6 排管孔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但电力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90mm,控制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75mm。 7 电缆排管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管安装时,应有倾向人孔井侧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并在人孔井内设集水坑,以便集中排水; 2)排管顶部距地面不宜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的排管可不小于0.5m; 3)排管沟底部应垫平夯实,并应铺设不少于80mm厚的混凝土垫层。 8 在线路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改为直埋或电缆沟敷设时,应设电缆人孔井,在直线段上,为便于拉引电缆也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孔井,人孔井间的距离

31、不宜大于100m。 9 电缆人孔井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m,其上部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0.7m。 8.9.5 电缆在室内敷设 1 室内电缆敷设,包括电缆在室内沿墙及建筑构件明敷设、电缆穿金属管埋地暗敷设。 2 无铠装的电缆在室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但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如电气竖井、配电室、发电机室、电缆夹层等)内时除外。 3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设时,其净距不

32、应小于150mm。 4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应符合本章第8.9.3条5款的规定。 5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其净距小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接近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6 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敷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 7 电缆水平悬挂在钢索上时,电力电缆吊钩的间距不应大于750mm,控制电缆吊钩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m。 8 电缆在室内埋地敷设或电缆通过墙、楼板时,应穿钢管保护,保护管

33、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8.10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8.10.1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宜用于高层、多层及大型公共建筑物室内低压树干式配电系统和建筑群的室外低压树干式配电系统的干线布线,也适用于建筑群道路和庭院的室外照明线路布线。8.10.2 预制分支电缆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特征及功能要求可分别选用具有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或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普通、阻燃或耐火型的聚氯乙烯护套或钢带铠装单芯或多芯预制分支电缆。8.10.3 在敷设环境和安装条件允许时,宜选用单芯预制分支电缆。 8.10.4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可在室内及电气竖井内沿建筑物表面以支架或电缆桥架(梯架)等构件明敷设,在室

34、内、外电缆沟内明敷设或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8.10.5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分支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3m,如不能满足要求应在不超过3m处装设过电流保护装置。8.10.6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应根据预制分支电缆布线所采取的不同敷设方法,分别符合本章第8.9节第8.9.1条及第8.9.2条第8.9.5条中相同敷设方法的相关规定。 8.10.7 当预制分支电缆的主电缆采用单芯电缆时,电缆的固定用夹具应选用专用附件,防止夹具产生涡流。严禁使用封闭导磁金属夹具。 单芯主电缆的钢质保护管(槽),应采取分隔磁路措施。 8.10.8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应防止在电缆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电缆自重和敷设

35、过程中的附加外力等机械应力作用而带来的损害。 8.10.9 预制分支电缆订货,应提供设计要求及使用环境状况,如建筑物剖面、分支接头距楼层地面高度及分支电缆规格长度等。 8.11 矿物绝缘(MI)电缆布线 8.11.1 矿物绝缘(MI)电缆布线,宜用于民用建筑中下列场合:1 特级和一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的有耐火要求的消防系统(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送排风(烟)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救生系统等。 2 必需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场合。 8.11.2 矿物绝缘电缆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敷设条件,选择以下的相应敷设方式:电缆沿电缆桥架敷设;电缆在电缆或隧道内敷设;电缆沿支架卡设或电缆穿

36、管敷设。 8.11.3 下列情况应采用带塑料护套的矿物绝缘电缆: 1 电缆明敷在有美观要求的场所; 2 穿金属管敷设的多芯电缆; 3 对铜有强腐蚀作用的化学环境; 4 电缆最高温度超过70但低于90,同其他塑料护套电缆敷设在同一桥架、电缆沟、电缆隧道时,或人可能触及的场所。 8.11.4 矿物绝缘电缆应根据电缆敷设场所确定电缆最高使用温度,合理选择相应的电缆规格。 8.11.5 确定矿物绝缘电缆规格时,尚应根据线路长度及电缆交货长度合理确定,宜避免中间接头。 8.11.6 电缆敷设时,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表8.11.6所列数值。表8.11.6 矿物绝缘(MI)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

37、缆外径D(mm) D77D1212D15D15电缆内侧最小允许弯曲半径R2D3D4D6D8.11.7 电缆敷设在室外、引入振动源(电动机、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或通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将电缆敷设成“S”或“”形弯,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8.11.8 电缆敷设时,其固定点之间的距离,除支架敷设在支架处固定外其余应不大于表8.11.8所列数值。 表8.11.8 矿物绝缘(MI)电缆固定点或支架间的最大距离(mm) 电缆外径(mm) D99D1515D20D20固定点间的最大距离 水平 60090015002000垂直 8001200200025008.11.9 单芯矿物绝缘电缆进出柜(

38、箱)及支承电缆的桥架、支架及固定卡具,均应采取分隔磁路的措施,防止涡流产生。8.11.10 单芯电缆不得单根穿金属管道敷设。 8.11.11 多根单芯电缆敷设时,应选择合适的排列方式,以减少涡流影响。 8.11.12 电缆在穿过墙、楼板时,应防止电缆遭受机械损伤,单芯电缆的钢质保护套管、槽,应采取分隔磁路措施。 8.11.13 电缆敷设时,其终端、中间联结器(接头)、敷设配件应选用厂家配套产品。 8.11.14 矿物绝缘电缆的铜外套及金属配件应可靠接地。当满足接地保护线规格要求时,可作为线路接地线(PE)。 8.12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布线 8.12.1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布线适用于电

39、缆数量较多或较集中的场所。 8.12.2 在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宜选用塑料护套电缆。8.12.3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气竖井、技术层等)内时除外。8.12.4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8.12.5 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一般为: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0.2m;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0.3m;弱电电缆与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

40、0.5m,如有屏蔽盖板可减少到0.3m;桥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m。 8.12.6 几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各相邻电缆桥架间应考虑维护、检修距离。 8.12.7 在电缆托盘上可以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在托盘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8.12.8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 1kV以上和1kV以下的电缆; 2 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 3 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 4 强电和弱电电缆。 如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 8.12.9 电缆桥架不宜敷设在腐蚀性气体管道

41、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8.12.10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8.12.10的规定。 表8.12.10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 管 道 类 别 平行净距(m) 交叉净距(m) 一般工艺管道 0.40.3具有腐蚀性气体管道 0.50.5热 力 管 道 有保温层 0.50.3无保温层 1.00.58.12.11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值。各种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本章表8.9.1的规定。 8.12.12 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固定: 1 垂直

42、敷设时,电缆的上端及每隔1.01.5m处; 2 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 3 大于45倾斜敷设时,电缆的上端及每隔2m处。 8.12.13 电缆桥架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进行连接。 8.12.14 钢制电缆桥架直线段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15m时,宜设置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8.12.15 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首端、末端、分支处及每隔50m处,设有编号、型号及起、止点等标记。 8.12.16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电缆的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PE)相连。 8.13 封闭式母线布线 8.13.1 封闭式母线布线适用于干燥和无腐蚀气体的室内场所。 8.13.2 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时,底边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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