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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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2010-04-15 10:37:07|分类: 默认分类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提取操作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总房地字2006242号关于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定。一、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合并与分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与注销、新增职工开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住房公积金转移、个人账户封存与启封、住房公积金缴存

2、及补缴。按照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各单位工资、财务、公积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工资核算部门于每月发放工资时,根据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见附表)和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见附表),将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提供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的依据。将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提供给财务部门,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依据。每年一月份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工资核算部门还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见附表)及电子文档提供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3、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1、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 (1)单位账户设立登记统一由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办理(以下简称房地产部)。新增单位开户时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职工花名册等资料向房地产部提出开户申请,并填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表4),盖章后上报房地产部。(2)房地产部对单位开户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填入单位编码并盖章,其中房地产部留存一份,返回单位一份,然后为其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登记手续。(3)单位编码由房地产部统一设定,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单位编码。各单位开户后根据需要自行

4、设定单位内部的部门编码。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 (1)新设立的单位在房地产部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资料及“人员花名册”为每个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的情况。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坚持唯一性原则。即职工个人账号实行全集团公司大排序,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账号。(二)账户的合并、分立1、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缴存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调整为一个公积金账户。账户合并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合并单位和被合并单位共同持集团公司合并的文件到房地产部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被合并单位账户同时被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合

5、并的操作程序如下: (1)被合并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办理批量转出,并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见附表5)一式三份,盖章后,房地产部一份,合并单位、被合并单位各一份。(2)合并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和被合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作批量转入业务,同时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见附表6)一式二份,与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认真核对一致后,加盖公章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2、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分立:指将原缴存单位公积金账户,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公积金账户。单位分立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和新分立单位共同持集团公司相关的文件到房地产部办理账户分立手续

6、。单位公积金账户分立的操作程序如下:(1)单位分立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和新分立的单位共同持集团公司相关的文件到房地产部办理账户分立手续。新分立的单位应办理开户登记,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房地产部审核同意后为其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单位编码。(2)原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一式三份,盖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各一份。(3)新分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一式二份,与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认真核对一致后,加盖公章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3、职工个人账户的合并。各单

7、位原则上不得出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重号,如出现重号,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见附件7)到房地产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手续。 (三)个人账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是指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无住房公积金余额,且单位和职工不再该账户上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将该账户取消的行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办理完外部转移或按有关规定已全部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以后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随职工最后一次办理提取业务时随机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四)变更业务1、新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登记已在房地产部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新参加工作或从集团公司系统外部调入职工时,公积

8、金管理部门依据工资部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对新增职工办理职工个人账户的设立手续。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号坚持唯一性原则。2、缴存基数变更(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变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各单位工资核算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于每年1月份发放工资以前,为本单位职工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计算职工个人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提供给本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其中工资核算部门为职工计算月平均工资时,按职工本人上年实际开工资月数计算,计算月平均工资时四舍五入到元,计算职工及单位月公积金缴存额时精确到分。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扣缴明

9、细表及数据的文档资料提供给本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3)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对工资核算部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进行核对,无误后将其导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程序,同时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核对表(见附表8)并与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3、缴存比例变更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变更,由房地产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定。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时,需向房地产部上报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的文件进行备案后,由房地产部设定。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内部转移指住房公积金在开滦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职工调动

10、的转移,转移时只改变单位编码,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不变;外部转移指调出集团公司系统外或从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职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分别由调出、调入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工资核算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变更表作内部转移业务。内部转移时,职工调出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将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职工调入单位。职工调入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对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核实后确认转入。职工调出集团系统时,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外部转出,办理外部转出时,调出职工需持有关工作调动的证明,以及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

11、知书”的内容包括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情况,到职工调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调出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调出职工提供的资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调出职工身份是否属实、转出金额是否正确、转出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等。(1)内部转移操作程序如下: 职工调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业务时,根据工资部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对转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然后办理转移手续并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职工调入单位收到转出单位的信息后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无误后,对该职

12、工调入信息进行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发生内部转移业务时,必须先办转出再办转入,转出单位与转入单位之间要及时联系,同步办理转出转入业务。(2)调出集团公司系统外操作程序如下: 职工持有关工作调动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打印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申请书(见附表9)、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见附表10)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同时将有关证明资料上报到房地产部。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3、,原工作单位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封存户暂时封存。 房地产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及有关证明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一式四份,盖章后返回单位及职工各一份,房地产部两份,通过银行将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调入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将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3)由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操作程序如下: 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调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集团公司时,职工需将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到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资料为

14、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职工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交房地产部。 集团公司外部调入职工,其转入的住房公积金一律汇入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 房地产部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通知调入单位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及时将转入资金计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5、封存和启封(1)封存:指职工因故停止缴存公积金,将其公积金账户由正常汇缴状态调整为停缴状态。职工发生转移、销户提取业务时,必须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当月依据相关证明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职工本人及单位因故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与单位中

15、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职工因单位撤消、解散、破产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2)启封:指职工公积金账户由停缴状态调整为正常汇缴状态。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的,待恢复职工工资时,单位和职工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也随之恢复并启封。(3)操作程序如下: 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工资部门每月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对职工个人账户作“封存”或“启封”业务,同时打印出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明细表(见附表11)、住房公积金启封办理明细表(见附表12)、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汇总表(见附表13)各一份由单位留存备查,并与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核对一致。 因

16、单位撤消、解散或破产而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从停缴住房公积金之月起,各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封存明细表,房地产部依据各单位填报的住房公积金封存明细表将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统一封存在原单位名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符合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条件的职工,各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转移或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分别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

17、以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集团公司系统以外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分别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职工,调动当年其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标准缴存。目前集团公司规定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为6,单位缴存比例为15,其中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集团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集团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9%。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由各单位工资、财务、公积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其中,工资核算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住

18、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工作。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工资核算部门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并于扣缴的第一个月连同单位缴存部分填写“公积金扣缴明细表”和“公积金扣缴汇总表”,于每月发放工资后及时提供给本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从第二个月起,“公积金扣缴明细表”改为“公积金扣缴变更表”。财务部门根据工资核算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汇总表”负责将职工个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上交房地产部。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工资核算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明细表”、“公积金扣缴变更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

19、公积金账户的增加、转移、封存、启封等业务,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月缴存情况并与财务部门上交的住房公积金核对一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办法。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凭当月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作职工个人账户的新增、封存、启封等变更业务,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见附表14)一份,由单位留存。然后将职工扣缴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一并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后,作当月公积金汇缴业务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见附件15)并与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账,核对无误后将本单位汇缴的住房公积金在每月28日前上交到房地产部。(1)汇缴程序如下: 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当月工资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变更表作公积金变更业

20、务,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并与工资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变更表核对无误后单位留存。 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完公积金变更业务后,办理公积金汇缴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四份,与本单位财务部门上缴的资金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在28日前上报房地产部两份,本单位财务、公积金管理部门各一份。 房地产部依据单位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汇缴金额、以及财务进账单进行核对,无误后确认分配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房地产部以银行实际收款日作为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的入账日期,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若单位汇缴款少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的汇缴金额,则不予分配,并通知单位及时补缴。、住房

21、公积金的补缴补缴指缴存单位对职工以前漏缴、少缴或欠缴的公积金进行一次性的缴存。(1)补缴程序如下: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责成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住房公积金补缴汇总表。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办理补缴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见附件16)、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见附表17)。其中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各一式四份,与本单位财务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房地产部二份,本单位财务一份,公积金管理部门一份,并将补缴的公积金上交到房地产部。 房地产部依据单位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汇缴金额、以及财务进账单进行核对,房地产部以

22、银行实际收到日确认为职工个人账户的入账日期,无误后确认分配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要求,然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开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的证明,职工持单位开据的证明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的原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向本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申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金。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对提取职工,提供的所在单位证明及有关提取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单位审核的内容包括:职工身份是否属实、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职工账户与本人是否相符、提取金额是否正确、提供的证明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原件与复

23、印件的内容是否一致等。对审核合格的,由各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将提取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上报房地产部。由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员将有关资料上报房地产部。房地产部接到单位上报的提取申请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对职工的提取条件、证明资料、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复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提取金额是否正确等。房地产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复核、批准的工作,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并将资金拨付到各单位的财务部门。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及时与本单位财务部门核对下拨款情况,并负责及时将款项发放给职工本人。不符合提取条件的

24、,应告知不准提取的原因。房地产部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将资金划拨到各单位财务部门,由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时通知职工本人领取,并负责将职工签字后的提取明细返回房地产部。严禁各单位截留或挪用下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款。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向本单位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4)离休、退休的;(5)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5、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部分提取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享受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部分提取个人账户的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

26、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费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如以配偶名义购房须同时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可提供能有效证明夫妻关系的其他证件。职工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如以配偶名义购房须同时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可提供能有效证明夫妻关系的其他证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

27、)算报告。大修自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以上大修住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满一年后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还贷期内,贷款本息完全清偿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偿还贷款本息之和。贷款满一年后未提取的,可在持续还贷年限内,历年累加计算提取用于还贷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如以配偶名义购房须同时提供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可提供能有效证明夫妻关系的其他证件。 3、职工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

28、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期间应支付的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供由工会开据的特困职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二)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的;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可以全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

29、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被注销。对于销户提取的,应结算公积金利息,即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当年缴存的按活期利率计息。凡当月汇缴公积金的职工当月不能办理公积金的销户提取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开据的离、退休证明。2、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和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

30、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4、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7、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8、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登记表)及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

31、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证明为公证处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调解书或死亡者单位出具的认可继承人提取公积金的证明。(三)提取程序如下:1、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对提取职工提供的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及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申请书(见附表18)、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清册(见附表19)各一式两份,或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书(见附表20)、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清册(见附表21)、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复印件或原件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2、房地

32、产部接到单位上报的提取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对职工的提取条件、证明资料、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复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提取金额是否正确等。房地产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复核、批准的工作,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并将资金拨付到各单位的财务部门。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及时与本单位财务部门核对下拨款情况,并负责及时将款项发放给职工本人。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告知不准提取的原因。3、房地产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提取申请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与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打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清

33、册或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清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财务拨付资金的依据,一份存档备查。并将资金拨付到各单位的财务部门。4、 公积金管理部门从公积金管理系统中接到房地产部批准提取职工明细资料后,在部分提取查询中打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清册或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清册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提供给单位财务作为发放依据,另一份待职工签字后返回房地产部。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及时与本单位财务核对下拨款情况,并负责及时发放职工本人。三、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对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国家规定计息,当年缴存的按活期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利

34、率计息,结息日为6月30日。其中,当年缴存的按活期利率计息,目前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72;上年结转部分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利率计息,目前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的年利率为1.8,职工所得利息不交利息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由房地产部统一完成,记息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年度结息结束后,各单位公积金管理员必须在7月10日至7月18日以前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明细表(见附表22)并装订成册,同时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单(见附表23)及时发给职工本人。四、公积金年终结转年度结息结束后,由房地产部系统管理员统一对职工个人账户存款进行结账并结转到下一年度。即将本年存入的住房公积金、本年结息与上一

35、年度的公积金余额相加后结转到下一年度的年初余额。并备份上一年度的数据。五、资金预算管理 房地产部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本月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收支情况,预计下月资金收支计划,并于每月30日前向房地产部上报下月资金预算。六、档案管理各单位要按月对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以及提取时留存的各种有关资料、表格及年终台账等进行整理装订并妥善归档保管。附表1: 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附表2: 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附表3: 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附表4: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附表5: 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附表6: 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附表7: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附表8: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核对表附表9: 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申请书附表10: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附表11: 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明细表附表12: 住房公积金启封办理明细表附表13: 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汇总表附表14: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表15: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表16: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附表17: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表18: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申请书附表19: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清册附表20: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书附表21: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清册附表22: 职工住房公积金对帐明细表附表23: 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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