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518690 上传时间:2019-04-05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7.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疆建筑结构细则.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实施国家实施国家 2002(建筑结构)系列规范的细则(建筑结构)系列规范的细则 XJJ012 -2003 20030611 发布发布 20030611 实实 施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发布 2 目目 录录 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 GB50009-2001 部分部分.3 第二节第二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3 GB50003-2001 部分部分.3 第三节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 GB50010-2002 部分部分.4 第四节第四节 建筑抗震设

2、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 GB50011-2001 部分部分.5 第五节第五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2 GB50007-2002 部分部分.12 第六节第六节 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2 JGJ3-2002 部分部分12 3 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部分部分 第 4.1.1 条 表 4.1.1 第 4 项商店为超市,第 6 项书库、 档案库均布荷载标准值,当业主提供的实际荷载,大于规 范规定值时,应按业主提供的实际荷载计算。第 11 项楼梯 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中,高层建筑楼梯均按消防疏散楼

3、梯取 3.5kN/m2计算。 第二节第二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部分部分 第 6.3.2 条 减轻砖墙裂缝措施,增加如下: 1、顶层预制屋面板下,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现 浇钢筋混凝土板下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 2、顶层全部门窗洞口过梁上的砌体水平灰缝内,应设 置 26(或 b5 焊网)钢筋,竖向间距不大于 200mm(二 皮多孔砖) ,或 180mm(三皮普通砖) ,并不少于二层,其长 度应伸过过梁两端头墙内不小于 600mm。 3、顶层端部二个开间的内纵墙及屋盖处有阳台雨篷挑 梁的横墙上,沿顶层全高应设 26(或 b5 焊网)通长筋, 竖向间

4、隔不大于 200mm,宜优先使用 b5 焊接网片,当与 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相遇时,锚入过梁内长度不小于 180mm,遇构造柱时锚入构造柱中,遇门洞处到洞口边。 4 第三节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部分部分 1、第 4.2.2 条 新疆大多数地区属气候干燥、温差较 大的地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宜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 抗温度、收缩钢筋;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 内,应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 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 0.1%。 抗温度收缩钢筋可利用原有板顶支座钢筋贯通布置, 也可以另行设置构造钢筋网,并与原有

5、钢筋按受拉钢筋的 要求搭接或在周围边构件中锚固。 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板厚不小于 150mm,且采用 商品混凝土时,应设置抗混凝土收缩钢筋。 第四节第四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部分部分 1、第 6.4.1 条 确定抗震墙厚度时,当与墙连接的相 邻两横墙(或平面外刚度大于 3 倍每平米长墙平面外刚度的 柱)间距小于层高时,允许按此间距计算确定墙厚,当墙厚 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高规附录 D 验算墙体稳定。 2、第 7.1.2 条 房屋总高度与层数,可按建筑抗震设 计手册 4.1.1 二执行,并补充如下: 1)无地下室、全地下室建筑,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

6、到平屋顶板顶、坡屋顶檐口或屋面板最低点,带阁楼坡屋 5 面分三种情况: A、刚性平屋顶板上又设刚性坡屋面板时,最低点处联 结成整体,高差不大于 900mm,高度算到山尖墙 1/2 高度 处,合作为一层计算。 B、刚性坡屋面板下吊挂柔性平顶时,高度算到山尖墙 1/2 高度处,合作为一层计算。 C、刚性平屋顶板上设柔性坡屋面时,最低点高差不应 大于 900mm,高度算到山尖墙 1/3 高度处,合作为一层计 算。 2)屋盖的屋顶隔热层,层高不大于 500mm 时,高度 仍算到板顶,不算一层。 3)地下室顶板在室外地面以上,不大于地下室层高的 1/2 且在 1.2m 以内,地下室外墙外侧无采光井或有采

7、光井 但窗井墙系由横墙延伸时,可不作一层考虑,总高度从室 外地面算起。 4)凸出屋面房间面积不大于相邻层面积 30%,层高不 大于 3.3m 不算一层,不计入总高度。 5)结构计算简图的底部嵌固端位置按以下确定: A、无地下室、全地下室及符合本条 3)要求的地下室, 在室外地面下 500mm,或沿外墙的管沟底部。 B、底层、底部二层框架剪力墙上部多层砌体房屋结 构的全地下室,当地下室侧向刚度大于一层侧向刚度 2 倍 6 以上,地下室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厚度不小于 150mm,并 采用双层双向通长配筋,每层每个方向配筋率不小于 0.25% 时,地下室顶板可作为嵌固端。地下室框架剪力墙的设 置与构造

8、尚应满足本规范 6.1.3 条第 3 款、6.1.14 条有关规 定。 C、符合上条第 3)款规定的地下室及全地下室,当其 地下室承重砌体墙厚度不小于底层厚度的 1.5 倍,地下室现 浇钢筋混凝土顶板厚度不小于 150mm,并采用双层双向通 长配筋,每层每个方向配筋率不小于 0.25%时,地下室顶板 可作为嵌固端。 3、第 7.1.3 条 砌体承重房屋顶层大房间,当屋盖采 用肋形梁板结构,梁支撑处砌体顶部有截面高不小于梁高 度的卧梁时,承重砌体计算层高时的高度允许计算到卧梁 底,但 不应大于 3.6m。 砌体承重房屋的底层,当内纵墙、内横墙厚度比上层 增加半砖厚,或设置间距不大于 2m 的构造

9、柱时,底层砌体 承重墙层高允许放大到 4.2m。 教学楼的教室应使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平板或现浇钢筋 混凝土空心楼板,以保证教学楼净高不应小于 3.40m(中学) 、3.10m(小学) ,当现浇楼、屋盖板沿全部承重墙设置高 度不小于 240mm 圈梁时,层高允许放大到 3.70m。 4、第 7.1.5 条 抗震横墙最大间距: 7 1)抗震横墙指贯通房屋横向全长墙体(允许开设有洞 口,洞口上连梁跨高比不大于 5 且梁高不小于 300mm) ,或 墙总高与墙长比小于 4 的横向墙体。当为现浇楼、屋盖时, 横墙在平面上的错位在 1.35m 以内;预制板楼盖圈梁设置 满足本规范 7.3.37.3.5 条规

10、定时,横墙在平面上的错位在 0.6m 以内,错位墙之间的洞口两侧均设构造柱,可视作同 一道横墙。 2)多层砌体建筑顶层,当屋面采用现浇整体结构,大 房间在平面上长宽比不大于 2.5 时,最大抗震横墙间距可以 增加,但不超过 40%,此处抗震横墙及相应的纵墙构造柱 应予加强,并至少向下延伸一层,同时应满足抗震计算要 求。 3)多层砌体住宅在房屋横向中部 1/3 宽度范围内,应 设置累计长度不小于 40%房屋总长的内纵墙,每段纵墙的 层高与墙段长之比不应大于 4(大于 4 的墙段不算) ,墙段 中符合本规范 7.2.3 条规定的小洞口,采取补强措施后,可 以不计洞口影响,墙段两端应设构造柱,此时可

11、认为已满 足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6.7.2 条第 2 款第 5 点要 求。 5、第 7.1.6 条 局部尺寸: 1)纵墙墙垛局部尺寸,与横墙轴线位置无关,允许对 横墙轴线两端不等长。同一轴线上纵墙墙垛局部尺寸宜均 8 匀,不应相差过大,对个别长度较大墙垛宜设结构洞。 2)外墙,在平面上局部净凸出或凹进不大于 900mm 时,该处横墙两端砖垛局部尺寸可以合并计算;在平面上 局部凹进大于 900mm,沿凹进处外纵墙每隔 12 层楼屋面 处设有纵向连梁,局部凹进处纵墙两侧的横墙满足本节第 5 条 1)款规定的抗震横墙的要求时,凹进处外纵墙洞口两 侧与横墙联接处纵墙垛,可不考虑局部尺寸限制。

12、 3)抗震规范 7.1.6 条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制表 7.1.6 中, 规定的是最小值,由于建筑布置限制,除外墙尽端至门窗 边的最小距离及多层砌体住宅底层楼梯间外门两侧墙垛外, 表 7.1.6 中规定的最小尺寸均必须满足。 4)外墙尽端到门窗洞边尺寸小于规范规定最小尺寸时: A、设防烈度为 7 度时不小于 900mm,8 度时不小于 1000mm(承重)或 800mm(非承重) ,应在洞边设不小于 120x240mm 钢筋混凝土边梃加强;小于本款规定时,应按 下款 B 执行。 B、由外墙尽端到门窗洞边最小尺寸当外墙为 240mm 厚时不得小于 500mm,当外墙为 370mm 厚时不得小于 63

13、0mm,墙角处应改用 L 形构造柱加强,L 形构造柱两肢 断面均不应小于 500mmx240mm,并按角部构造柱配筋。 5)多层砌体住宅底层楼梯间在平面上局部净凸出或凹 9 进大于 900mm 时,门洞两侧外墙垛,当不满足本条 2)款 规定时,由横墙轴线到门洞边距离不得小于 450mm,洞边 两侧应设不小于 240mmx570mm(厚 x 纵向长)的构造柱。 6)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的多层砌体房屋墙上, 均不应设置转角窗。 6、第 7.1.7 条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多层砌体结构体系中, 当抗震验算强度不足时,应优先采用加密构造柱方案,允 许设置局部钢筋混凝土抗震剪力墙,局部钢

14、筋混凝土抗震 剪力墙应双向设置,且各楼层钢筋混凝土墙所承受地震剪 力不宜小于该楼层地震剪力的 50%,抗震剪力墙等级可按 三级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 C30,计算此钢筋混凝 土剪力墙等效系数时,混凝土弹性模量宜乘以 0.75。 2)砖混结构中,门厅等局部空旷处,在满足抗震横墙 最大间距要求条件下,允许设置仅承担竖向荷载的钢筋混 凝土梁柱结构(柱到顶,各层均布置梁) ,但不承担水平地 震荷载,仍属砖混结构体系。 3)砖混结构可根据需要在底层设置过车道(应尽量避 免设在房屋结构单元的端部) ,纵墙上允许按大洞口两侧应 设置构造柱的原则,在洞口两侧设置仅承担全部竖向荷载 的较强钢筋混凝土柱和大

15、梁(仅洞口层设置) ,但不承担纵 向地震力,并应满足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构造要求,洞口两 10 侧柱不宜小于 370mmx370mm;此大洞口宽度范围内的楼板 应现浇,且此处楼面上不应再布置承重横墙。 4)平面宽度错位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较小宽度的 70%,否则应设缝分开。 5)规范限制错层,设计中应从严控制,计算中较小错 层处相差不大于 600mm,错层线处的圈梁高为较高层板顶 到较低层板底,或相差不大于 800mm,上下层板边分别设 置圈梁,上下圈梁间设置间距不大于 2m 的构造柱,此时可 算作一层,按一个质点计算,否则应按二层二个质点计算。 7、第 7.1.8 条第 1 款 底框多层砌体住宅的

16、结构底部 框架布置,应使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与上部砌体抗震墙 (承重墙)对齐或基本对齐在上部砌体房屋横墙布置满足 本规定第四节 5、1)条规定条件下,底部框架柱沿横向可 以不在同一轴线上,每户范围内允许出现一榀单柱框架, 框架梁另一端支承在另一向框架梁上,此时纵向框架梁计 算中,必须考虑由倾覆弯矩引起的附加轴向力影响。部分 上部砌体纵向抗震墙(承重墙) ,允许支承在次梁上。 8、第 7.3.1 条 构造柱设置部位补充如下: 1)承重墙较大洞口两侧指:横墙、纵横墙混合承重时 纵墙上大于等于 2.4m,横墙上大于等于 2.1m 的洞口两侧; 纵墙承重时纵墙上大于等于 2.1m,横墙上大于等于 2.4

17、m 的 11 洞口两侧。 2)建筑凹凸处阴阳角,局部凸出不大于 900mm 时, 阴角处可不设。 3)多层砌体住宅楼梯间,每户单元门设在横墙上时, 靠楼梯平台梁一侧门洞边,宜增设构造柱。 9、第 7.3.3 条 1)现浇楼屋盖,可不另设圈梁,但必须在全部外墙及 外墙设置构造柱处的对应内墙或轴线上,设置拉筋与构造 柱联结,沿外墙拉筋通长交圈,沿内墙伸进不 小于 4m 或 锚在小于 4m 的内墙构造柱中,拉筋数量应符合本规范 7.3.4 条规定。楼梯间在每层平面,必须设封闭的圈梁(当 楼梯间窗与圈梁位置冲突时,应调整窗位置) 。 2)同一层平面中有现浇板又有预制板时,施工图中必 须强调现浇板与预制

18、板交接处,尤其是预制板采用板边圈 梁时,圈梁主筋必须拉通或满足受拉纵筋搭接要求。 10、第 7.3.5 条 设防烈度大于等于 7 度,且建造层数接近规范规定最大层 数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现浇板支承在外墙 上时,支承长度宜为 240mm。 第五节第五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部分部分 第 3.0.2 条第 2 款: 12 当地基土为均匀碎石土,且无软弱下卧层时,根据本 规范 5.3.7 条的相应规定,当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大于等于 300kPa、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及建在基岩上的甲、 乙级建筑,可以不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第六节第六节 高

19、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部分部分 1、第 4.3.5 条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当 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数值较小时,与 楼层平均值的比值,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 Tt 与平动为 主的第一自振周期 Tl 的比值,可以适当放松。 2、第 7.1.7 条,应控制剪力墙平面外弯矩。当剪力墙 墙肢与其平面外方向的楼面次梁连接,楼面次梁截面较大 (h500mm) ,又须与墙刚性连接时,必须按规程中本条 各款规定执行,此时梁负筋尚应满足框架梁构造与锚固要 求;当楼面次梁截面较小(h500mm,可按与墙铰接计算, 此时梁负筋设置应满足混凝

20、土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第 10.2.6 条规定,剪力墙内可不必增设暗柱。 3、第 10.2.3 条当框支梁上部墙体开设边门洞时,其下 部水平转换大梁应适当加强,必要时,宜要求采用重力荷 载下不考虑墙体共同工作的手算复核。 4、第 12.2.4 条,梁板式筏形基础的钢筋间距,底板在 支座附加短筋处,不应小于 100mm,无附加短筋处,不应 13 小于 150mm。 5、第 12.2.5 条 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应插入基础梁 或筏板中,插入长度对座落在基础梁顶或筏板顶上的剪力 墙,应分别从基础梁顶或筏板顶面算起,不少于钢筋锚固 长度。剪力墙边缘构件主筋应伸到基础底(箱基除外)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