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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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水作业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年 月 日盖 章: 深水作业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深水作业安全监控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重大危源源辨识(GB 18218)6、辽宁省辽政办发【2004】8号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辽宁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7、辽阳市安监发【2003】55号文转发关于加强重要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意见通

2、知8、(集团)公司安质【2004】48号文关于下发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重要危险源的通知9、(有限)公司安质【2003】67号文关于加强安全、质量、环保预控工作的通知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见公司安质【2003】67号文关于加强安全、质量、环保预控工作的通知中附件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确定的深水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为重要危险源。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水上事故,发生的地点为公司所属各项目深水作业部位或过程。2、可能影响范围为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数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

3、全事故/事件。四、预防监控措施1、深水作业基本要求每个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深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深水作业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义底,对各种用于深水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能使用。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深水作业。用于深水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挪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挪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归还。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深水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深水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刚度

4、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2、深水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21施工期间水上安全管理(1)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障拟施工水域正常的施工安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宗旨,按照大桥建设指挥部的要求和水上交通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据此应成立如下组织机构,并明确相应的职责:1)安全领导组在施工期间应成立以项目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组。职责:负责本单位施工期间施工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对下属施工单位督促制定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对指挥部和海事主管机关有关通航安全的指示和要求应及时传达

5、、检查和监督;提供有力的安全资源保障;定期与指挥部及海事主管机关联系,通报有关安全工作情况。2)现场安全工作组在施工期间应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现场安全工作组。职责:服从项目部及下设的施工现场指挥中心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组织及措施制定、落实、监督和检查工作,进行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负责为各施工场所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并指派专人保管;指派专人负责现场警戒并在指定频道守听,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环境变化情况,并及时下传;随时保持与项目部施工现场指挥中心及当地海事局、海事处联系,执行主管机关有关水域安全的指示;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向项目部和主管机关汇报安

6、全动态;制定有关安全应急预案,遇紧急情况时,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应急行动。施工船舶按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关报批有关手续。3)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小组各施工船舶应成立以船长为小组长的船舶安全管理小组。职责:负责施工船舶的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按船舶报告制度向当地海事局VTS中心和海事处报告本船动态,保证船舶有足够且称职的配员、随时处于适航状态,根据情况及时向现场安全工作组报告本船动态;服从施工负责人和海事主管机关的指挥;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按船舶应急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习,遇紧急情况时确保能迅速实施船舶应急行动。4)现场应急救助组各施工工地应成立以作业队长为负责人的现场应急救助组。成员必须经过专门应急培训。

7、职责:按照应急计划处置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尽可能保护设备和人员财产的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遇有重特大情况时,及时向现场安全工作组和现场指挥中心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负责施工现场所配备的各种应急器材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按应急计划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习。5)后勤保障组由现场安全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成员包括车队、医护、食宿管理等人员。职责:为工程施工能安全、顺利的进行,提供交通、医疗保健和食宿保障。(2)施工作业安全审核1)资格和申请施工单位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当地海事局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接受当地海事局的审核。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

8、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建设者或施工者统一向当地海事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者对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当地海事局提出书面申请。施工者提出书面申请时,应填写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可包含在申请单位的文件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中;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施工作业者的资质认证文书;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者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文书。2)施工船舶的登记、检验和配员的一般要求船舶具备下列条件

9、,方可航行:a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b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c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d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浮动设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有关活动:a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b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书;c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船舶、浮动设施应当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船舶、浮动设施的配载和系固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

10、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船舶、浮动设施的交通安全负责;不得聘用无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担任船员;不得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浮动设施的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船舶或者使用浮动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

11、并随船携带其副本。(3)施工船舶的定期签证为加强施工船舶包括施工期间的交通船、运料船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员安全,施工船舶(包括交通船、运料船)应办理签证。施工船舶在港内航行和作业,应实行定期签证。未办理签证的船舶,不准航行和作业。1)签证申请施工船舶办理签证,应向南通海事局提出申请,填写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书,由船舶驾驶员持船舶签证簿及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到海事机关办理。由南通海事局指定施工船舶办理签证站点。2)办理签证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办理定期签证的船舶应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并具备下列条件: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规定,配备足以保证航行安全的船员,施工人员

12、应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证件;客、载货符合乘客定额和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线规定;船舶、船队的尺度和拖带量符合拟通过桥梁、浅窄航道的通航规定和要求;已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纠正所存在的缺陷,并已复查合格;已按规定向海事机关交纳船舶港务费;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3)签证申请的审批当地海事局在审批施工船舶定期签证申请时,应根据各船情况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参照船舶检验证书的有效期和定期检验日期、船舶安全检查记录情况(缺陷及其整改情况)等核定船舶定期签证的总期限、船舶办理定期签证的有效期限,必要时提出相应的限制条件及安全措施要求。对不符合定期签证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

13、原因。施工船舶的定期签证总期限,不超过其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技术证书的有效期,并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船舶允许继续申请定期签证,应在总期限届满前半个月重新向海事局申请审批手续。施工船舶办理定期签证的有效期不超过45天,交通船不超过30天。对经同意办理定期签证的船舶,如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签证站点报告。如船舶发生机损、海损事故、船舶结构和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改变航线、改变用途、船舶取得新的检验证书或证书记载内容变更等情况,应重新办理定期签证审批手续。海事局在具体办理定期签证审批手续时,应在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书中注明:定期签证的总期限;定期签证的有效期限;在定期签证期间船舶航行的

14、区域(航线);在定期签证期间船舶的用途;交通船允许载客的总人数;具体办理船舶定期签证手续的签证站点;批准人签名、批准日期,批准机关印章。审批结束后,将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书一份留档,一份交船方。(4)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项目部成立水上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由一名负责施工生产组织指挥的副经理任组长,负责水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与港、航监督部门建立定期的协商沟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水上交通安全会议,总结水上施工航行管理经验,找出差距,布置改进措施,完善水上施工安全保障制度。2)遵守水上作业施工纪律。水上施工必须手续齐备,先报告后施工,大型单项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桥址施工水域范围内或施工水域范围外的其他作业,在

15、向航道及港监部门书面或口头报告征得同意后再进行。3)对工程船舶、租用机驳和长期外协船队进行安全教育。4)保持通航预留航道畅通、安全。按照我国内河有关水域通航管理相关规则要求,在通航桥孔设置航行标志,以明确航道及施工水域范围。5)在施工船舶上配备高频无线电话(VHF),从多渠道了解施工水域附近大、中型船舶及大型船队的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航行安全。6)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长江水域乱抛乱卸装水泥、砂石、钢材等施工材料及其他施工设施时,散落水下对通航造成影响时,应及时打捞、疏浚;水中钻孔桩施工的泥浆及弃渣全部用弃碴船运到指定地点堆放。7)加强与港、航监督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在施工中每天

16、向港航监督部门通报施工进度安排及实施情况。8)施工船舶航行和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显示信号。9)大型构件的起吊、拖运、安装施工前,要掌握当天的天气预报,选择在风浪较小的天气状态下进行作业。10)大型预制件拖航与安装时,向当地港务局,航道管理局申请巡逻艇护航,安装作业时指挥航行船舶运离作业区航行,避免干扰大件安装就位安全。11)各种水上施工作业前,需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绘制施工作业区平面布置图,在申请施工作业许可证时,提供给港航监督管理部门审阅。12)各施工作业点按规定设置通航警戒标示,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建筑物。在显示灯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强光直射江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暸望。13)对过往桥址水域

17、的5000吨级以上船舶或船队采取引航或领航措施,避免船队不熟悉施工区域情况而造成直接撞击施工结构物。(5) 施工船舶安全管理1)施工船舶进入作业区和离开作业区等有关详细情况报指挥部。2)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范围在内的潮汐表、航行情况等通告。每日收听广播并作好记录,了解和掌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等环境情况。3)在船舶上配备水上高频电话(VHF)和GPS-GSM系统张端设备,昼夜保持与航道管理部门联系,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4)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每天与航道部门与本船适航情况,发现机损等意外情况须立即报告。5)严格按核准驳船(货物)装运货

18、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以防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件。6)执行明火作业“两证制度”,清理周围易燃物品,配备消防器材。7)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露。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在规定区域处理、排放和倾倒。8)加强个人劳动保护工作,上甲板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人行通道,施工平台设置栏杆,外挂安全网。9)拖运时选用大马力拖轮拖航。(6)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为加强对施工船舶技术设备状况、人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施工水域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污染水域,应对施工船舶(包括交通船、运料船)实施安全检查。对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由南通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施工船舶必须配有船舶安全检查

19、记录簿,并应在办理定期签证时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有海事机关核发。1)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对施工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其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事故预防;一般安全设施;报警设施;系泊设备;推进及辅助机械;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染设备;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2)检查的实施对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于船舶在停泊期间进行。船长(驾长)应如实报告船舶的安全状况,并指派有关船员陪同海事人员检查。陪同检查的船员应按检查人员的要求,调试和操纵有关设备,回答有关问题。对施工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应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填写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并

20、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注明所查项目、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一份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一份由海事机关存查。经海事机关安全检查的施工船舶,一般6个月内不再检查,但下列船舶不受6个月的限制: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被举报低于标准要求的;上级机关指定需要检查的。22潜水作业安全管理(1)潜水员选拔和培训1)潜水员体格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尿便、肝功能、各科常规体检、X线胸透、心电图、电测听、眼底镜检、肝胆脾肾B超、X线长骨及大关节摄片;2)根据该潜水施工的特点,进行理论培训。3)在进入实际潜水

21、工作前一个月,潜水前在高压舱内进行模拟潜水,加压锻炼和氧敏感试验。4)潜水人员接到潜水命令后,潜水员应在潜水医生对其体检后,身体状况处于良好(如未感冒、血压正常、潜水前在高压舱试压时头脑反映灵敏度),方可下水工作。(2)潜水员安全保障措施1)常规空气潜水深度大于30米时要备有减压舱并配备专职减压舱操作人员(可以不是医生,但要熟悉减压舱的性能和操作程序)。2)常规空气潜水深度大于40米时,潜水前要实行隔目潜水训练。3)常规空气潜水,潜水员作业后隔一天,该潜水员才能继续潜水作业;常规氦氧潜水,潜水员作业后隔两天才能继续潜水作业(包括在减压舱内模拟潜水)。4)60米以内潜水员须另配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氦

22、氧混合物和热水机的操作。5)氦氧混合气潜水前要一次配备,并留有10%的余量。6)在离作业现场不远处联系医院,并有相应的急救工具。7)潜水员正式受过潜水作业技术培训,持有国家认可潜水训练机构或学校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书。(3)潜水应急程序1)准备好减压表,严格按表操作2)准备好加压治疗表,潜水医生在现场负责治疗。(4)指定应急程序1)空气供认中断应急减压程序2)氧气供认中断应急减压程序3)氦氧混合气体供认中断应急减压程序4)潜水员出现异常情况后,送医院应急程序(5)严格执行潜水安全操作程序1)潜水工须经短期训练,方能从事潜水工作;2)潜水工必须经短期训练,掌握了水下作业一般常识后,方准单独进行水下作

23、业。3)工作前,认真听取主管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调查了解周围环境,工作以及水文等情况,研究工作方法,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合理分工;4)潜水前,对铜头、气管、气泵、水衣、通讯联系等工具设备,必须做细致检查,全部良好,方准使用。5)潜水员穿带好规定的保护衣物,铜头螺丝、销子要上紧钎牢,腰绳、鞋扣等都要符合规定的结法,以免发生事故。6)潜水前,注意自己的方位,接到联络人信号后,再离梯下沉,如觉得双耳发痛,即停止下沉,待身体适应后,再行下沉。7)在水下作业,注意有关物体,以防气管、引绳、水衣被压挂破,前进时,要用手保护门镜,以防碰坏。8)水下作业所须工具等,通知联络人用绳系送下,潜水员避到适当地点,工具

24、接到后通知联络人。9)潜水员作业中,如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立即通知联络人,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但本人要保持镇静,并设法脱险。10)水下作业的进展情况,要随时如实向联络人反映,以便与水上很好配合。11)水深超过十米,上升时要按规定减压;浮起,与联络人员联系,并经允许后再起浮;浮时,手要高出铜头,门镜见光时应缓慢上升,以免碰到水面物体。12)上梯时,要稳妥沉着,右腿跪在梯档上,再上左腿,如属临时研究工作等应将腰绳栓在船桩上,以防落水。13)衣服脱下后,须做轻便工作和动作,不得马上睡觉。14)水上联络人员精神要集中,随时与潜水员联系,掌握水下情况,注意水面情况,并指挥水上其他工作。15)要有专人负责气

25、管、引绳和供气,根据潜水员要求供认力量,如供气等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通知潜水员浮起。16)联络人员如发现潜水员有乱绳等危险情况,应迅速而镇静地指挥其他人员采取有效抢救措施。17)水衣、铜头和毛巾要经常刷洗,漉气物要定期清洗和更换,以保证空气新鲜。18)潜水作业中,配合作业的船舶及有关工种等一律听从联络人的统一指挥。23 钢套箱施工安全管理(1)加强套箱底板拼装平台安全管理施工1)焊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获得技术等级证;2)拼装平台从下游一侧向上游一侧;3)浮吊在起吊前要进行检查,起重工作派专人指挥,所有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4)拼装平台设有栏杆,外挂安全网;5)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2

26、)钢套箱吊装安全管理1)钢套箱吊装前,检查起吊设备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要求;2)起吊安装工作不得在6级以上大风天气中进行;3)起吊时加强航道管理; 4)吊装施工时,要注意钢套箱自身稳定,做好加固措施。(3)操作人员在箱内施工,尤其在台风、大潮汛、冬季恶劣天气等时,要做好防护、应急撤离等措施;(4)在上游100处设置防撞设施。(5)钢套箱焊接平台必须牢固,设置栏杆,外挂安全网。(6)在施工平台设置红灯示禁,严禁过往船只在施工水域内通行。(7)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4 施工栈桥安全管理(1)行人栈桥安全管理1)施工栈桥的设计,要符合实际荷载情况,考虑河床冲刷等状况,保证可

27、靠,加强监控措施。2)禁止任何车辆进入,设置栏杆外挂钢筋网。3)在栈桥上设置红灯示禁,严禁过往船只在施工水域内通行。4)栈桥防护栏杆、灯光要定期作业安全检查,发现有破损部位及时修复。对栈桥上各种设备要进行检查和验收。5)平台上所有物质、设备要严格按照总经理部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堆放和使用。6)平台上不能随便割孔和破坏防护栏杆,以免发生人员擦伤或人员掉入江中。7)在栈桥和平台上施工的人员必须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确保施工安全。(2)行车栈桥施工安全管理1)施工栈桥的设计,要符合实际荷载情况,考虑河床冲刷等状况,保证可靠,加强监控措施。2)行车栈桥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并要求悬挂安全网。3)所有施工车辆,

28、包括载重汽车、汽车吊等行驶速度均应在10Km/h以下,并保持车距在25m以上。4)栈桥上严禁紧急刹车。5)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道行驶,严禁行驶另一侧车道。6)栈桥设有一定数量错车平台,错车平台用于履带吊或罐车。7)在栈桥上设置红灯示禁,严禁过往船只在施工水域内通行。8)栈桥防护栏杆、灯光要定期作业安全检查,发现有破损部位及时修复。对桥上各种设备要进行检查和验收。9)平台上所有物质、设备要严格按照总经理部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堆放和使用。3 、施工期间加强航道维护管理的措施本工程具有水上战线长,工期长的特点,合理安排规划水面通航航道,制定保证航道通行安全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通航的相互干扰,做到施工、

29、通航两不误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种水上施工设施侵占了部分水上通航区域,限制了船舶安全通行,因此必须加强航政管理,在施工区内设立港航安全监督机构,配备巡逻艇,布设航行标志等,以免过往船舶误撞在建的或已建成的结构。31 施工水域及通航孔段施工安排(1)为了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少通航水域侵占面积和侵占时间,施工安排做到:先施工主桥主塔墩,主塔墩完成基础施工进行塔柱施工时,可减少水上施工船只,解放部分侵占水域,再行主桥过渡墩、辅助墩及专用施工栈桥的基础施工。(2)在通航水域水中墩施工时,提前向港务、航道监督部门办理申请施工手续,说明大桥的工程规模、施工地点、占有水域范围、施工时间、技术方案、施

30、工船舶、安全措施等事项,经批准并发布航行通告后进行施工。4、 防暴、防洪、抗台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深水作业主要处于靠江、海区域,主要影响的天气为暴雨、连阴雨、雷暴、台风、大风、大雪、雾等。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大风、连阴雨、冰雹、干旱、台风、寒潮、冰冻、浓雾、和暴雪、高温、飑线等。为了安全地渡过台风季节,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洪水、台风对工程结构及施工人员和设备的伤害和损失,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结合现场实际,制定以下防暴、防台施工安全措施。41 成立防暴、防洪、抗台领导小组成立防台领导小组,由项目部总经理任组长,项目副总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物资、机械、技术、安全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各施工作业工区(

31、队)负责人为组员,配备物资、设备和突击队伍。领导小组负责防台工作中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工程标段成立防台抢险突击队,队长由各工程标段负责人担任,选择身强力壮、素质高的生产骨干为突击队员,以确保防台抢捡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42 建立台风季节气象信息网(1)与当地气象局联系,配备气象警报接收机,并落实专人,建立气象日志,坚持每天收听、记录气象预报。(2)各工程段负责人、项目经理部领导各配对讲机一台,保持频率一致,确保通讯完好、畅通,使台风信息随时通晓。43 做好防暴、防洪、抗台准备工作(1)备齐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零部件,备足缆风绳、铁丝和麻袋、草袋等物资。(2)自备发电

32、机组,解决短时生活用电。44防洪措施(1)洪水期间对河床冲刷,水流流速大,对水上危害性大,注意河床防护。(2)根据港监部门的要求设置避风港,并打入钢管桩,在岸边设置地垄作为锚船装置,锚定浮吊、驳船等。(3)注意洪水预报,调整施工方案,避开高洪峰期施工。45防暴、防洪、抗台工作的部署防台、防潮、防洪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水中各类船舶、设施及早进入避风港;正在施工中的施工设备、设施的固定和转移;预制场、码头龙门吊机锁定走行机构并设置缆风绳固定;施工栈桥、码头吊机等设施加固;物资、设备、车间加固、材料转移等;生产、生活房屋的防护工作。46 台风袭击的善后工作及时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检修施工设备,恢复

33、水上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生产,把台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生活用水及食物和生活区进行杀毒灭菌,避免意外灾害。47 建立避风港当台风来临之前,打桩船、拌和船和装载材料的驳船离开施工区,驶入避风港。浮箱、小型空驳停靠在码头和岸边设置的地垄。48 防台实施措施(1)台风季节,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及突击人员实住工地人数应保持在80%以上,职工实住工地人数保证90%以上。(2)建立气象信息网,由办公室昼夜监听、记录气象预报,并用彩色笔在台风标示图上标明台风编号、风力、风向及台风登陆中心、登陆时间等。并且随时将台风信息向防台领导小组汇报。(3)服从当地防台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4)当获悉工地区域内4

34、8小时内可能有8级以上大风预报时,防台领导小组应及时用对讲机通知各工点停止生产,迅速按防台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开展工作。5 大型关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1液压打桩锤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前的准备a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操作人员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日保养和开机前检查,包括锤体的润滑和清洁、发动机三滤检查和冷却水、机油、燃油及液压油的检查等。b体起吊后,时刻注意液压管路的清理,避免管路绞结,绝不允许管路上有悬挂物。c检查桩头是否完整平齐,否则必须进行修整。d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驱逐闲杂人员。沉桩作业a检查桩的垂直度,检查悬挂钢丝绳的张紧度。b按照使用说明书中的启动程序,启动动力柜。c发动机转速正常后,方可启动

35、震动锤。d必须具有垂直度的检测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指挥人员。e不得在震动时,将锤停止下放。f注意进尺速度,随时调节悬挂钢丝绳的张紧度。g持续打击时间不要太长,防止钢管桩或钢护筒过热变形。可以用水冷却。h下沉时应有专人清理液压油管,防止碰撞。i随时停机检查钢管桩或钢护筒的变形情况。j不要将桩头打得过低,以便保持焊接和观察的高度,同时也可避免高压有管的折断。k吊机的吊臂角度不要太大,否则,吊臂发生震动,容易折断或倾覆。结束施工a根据使用说明书的程序关闭发动机,将所有的控制手柄退回off位置,锁死动力柜。b将震动锤脱离桩头,落下,冲洗干净,平放在动力柜附近固定,防止其滚动。c认真填写运转记录。d清

36、理现场,检查工具、电路、油路和障碍物。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52动臂吊机安全管理规程1)基础的搭设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得超过3mm。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距轨道终端3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4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操作规程 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挥

37、必须持证指挥。3)拆装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专业的起重队伍进行。对所拆装的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在拆装作业之前。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机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作业条件。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的拆装人员都必须听从指

38、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拆装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带、安全帽和防滑鞋。在拆装上回转、变幅起重臂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停止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后,方可停止作业。53 港机浮吊安全管理规程1)起重机的驾驶员应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由机械部组织技术人员和熟练驾驶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驾驶员和其他人员在攀登起重机上部之前,应先切断电源,有专人监护。3)驾驶员操作之前,应做例性保养,检查制动器、钢丝绳、信号装置、梯子平台、栏杆、限位开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机械部,不得带病工作。4)应经常对起

39、重机进行整理和清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5)动力启动前,应使各控制手柄处于零位。动力启动后,应有一段予热时间,不能过早起吊重负荷物体。6)起吊重物时,应认真驾驶,一切行动听指挥。7)与起重机配合的指挥人员应是熟练的起重工长,且一次只能由一人指挥。8)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机况后,方可继续动作。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升降动作应缓慢进行,不得变幅或同时进行两个及以上的动作。9)起吊时,不得将负载从地面工作人员头顶上越过。10)起吊物体上不得有活动物体,更不得有人员负搭。11)发生断电时,应把控制器拨到断开位置,直到电源再次接同为止。12)起重机上的消防设备应保持齐备,性能良好。

40、13)驾驶员不得带病工作,更不得疲劳作业。14)空载移位时,吊钩或吊具离开地面0.5m后,方可进行移位。15)驾驶员离开起重机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并保证吊钩上没有负载,将驾驶室门窗锁好后才可离开。16)经常检查钢丝绳的工作状态,发现断丝现象,应立即停机,以保修单的书面形式上报机械部。17)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可以形象地表述为“十不吊“:超载不吊;无人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看不清不吊;物件捆扎不牢不吊;歪拉斜挂及重物直接挂钩不吊;安全装置或设备有故障不吊;吊钩上有活物或站人不吊;受压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吊物棱角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埋在下的物体不吊;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阵风或

41、大雨、大雾等不吊。54沉拔桩锤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供应商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以后方可持证上岗。2)为是水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救生衣和防滑鞋。3)作人员应遵循操作前的每日检查要领,每天检查设备,完成保养任务,填写保养单。4)读守则中有关安全预防措施的条款。5)吊机起吊过程中,须有安全绳牵引,防止锤体在空中旋转。同时注意清理液压油管。6)检查钢管桩或钢护筒上口是否整齐。7)完成检查后,遵循守则中的启动程序,启动动力柜。8)不能在震动时停止下放钢管桩。9)启动发动机后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预热,方可启动震动锤。10)震动过程中,吊机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保持清醒状

42、态。11)进尺速度不能太快,保持钢管桩或护筒的垂直度。12)经常停机检查震动锤与桩头连接的安全销,防止过热后与桩头熔在一起。可以用水浇进行冷却。13)震动时必须将夹具的操纵手柄锁死。14)清理现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一面发生安全事故。15)工作结束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动力柜。16)结束工作时,震动锤的操作人员应先停止震动,然后吊机才能放松。17)松开夹具,吊机将震动锤吊离桩头,放置在动力柜的附近。吊动过程中,注意液压油管的摆动情况,防止碰撞或绞结。18)将震动锤放置平稳后,发动机熄火,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推至OFF位置,锁死动力柜。19)清洗震动锤、油管,清理工具,填写运转记录。20)将

43、日保养单和运转记录交水上机械调度签认后,交统计人员统计存档。55打桩船的安全管理规程1)打桩作业时,施工区域要保证警戒,不得有其他船只进入。2)确定作业区域后,报当地海事部门和航务部门批准,然后以通告的形式确定。3)施工作业前,应先与气象、海象、水利等部门取得联系,对必要的情况4)提前作好灾害天气的通报,监督船舶进入避风港,防止意外发生。5)发现必须停止作业或进行避让的危险隐患时,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程,立即停止作业,防止灾害发生,不得强制作业。6)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查人员全程监控。7)在大风、大雨、大雾等天气中,必须将所有的信号系统全部打开。8)应详细了解停泊水域的水流、波浪、风速等情报

44、,保证停泊措施得当。9)避风港停泊水域应考虑的情况:水深和水域面积、水域内障碍物的清理10)保证通讯通畅,必须有全天候的值班人员。56自升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1) 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和有关部门检测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6)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

45、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8)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9)工作完毕,起重机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止动器。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10)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11)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12) 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内。13)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施工。五、应急预案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 长:项目经

46、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组 员:技术部长 安全部长 物资设备部长财务部长 办公室主任 派出所所长 计划部长 党工委主任 卫生所所长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项目总工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安 全 部技术质量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办 公 室财 务 部党 工 委卫 生 所派 出 所应急救援一队应急救援三队应急救援二队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项目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项目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技术质量部长(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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