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3号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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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规程与制度目 录第一节 开工报告制度第二节 设计文件交接和技术交底程序第三节 工地会议制度第四节 计划管理工作程序第五节 质量控制、检测程序第六节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程序第七节 监理试验工作程序第八节 路基、结构物、路面工程监理程序及监理要点第九节 计量与支付程序第十节 工程延期与暂停施工的审批程序第十一节 工程变更程序与规定第十二节 索赔工作程序第十三节 工程分包审批程序第十四节 监理报告制度第十五节 监理日常工作程序第十六节 监理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节 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第一节 开工报告制度为了充分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按合同顺利进行,避免仓促开工造成混乱和不应有的损失

2、,在批准总体开工报告前,应完成如下准备工作:一、业主方面1、已办理完成工程用地移交,地面附着物迁移工作。2、完成设计交底和桩志的交接。设计方面已无影响工程开工的技术问题。3、地方配合工程建设的机构已组建并开始运转,工程开工和民事问题基本解决。二、监理方面1、各级监理机构已组建并完善,各级监理人员已全部上岗,并明确分工。2、已制定了本项目的监理规程和制度。3、各级监理人员已进行了系统的监理业务培训,监理人员均已学习并熟悉了招标文件,阅读了与本岗位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4、中心试验室已建成,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已备齐并已调试、检验和标定完毕。5、已全面调查了解了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

3、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6、对承包人的组织机构、施工机械、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认定。7、审查批准了承包人原材料,及各种检验标准和组织设计。8、审查批准了承包人在开工前应送工程师审批的各种报告(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开工申请报告)。三、承包人方面1、按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已取得工程师的满意。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已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筹备完成,检测试验仪器已校验标定完毕。3、完成了路线的桩位复测核实工作,并已经测量工程师检验合格和驻地工程师批准。4、已按规定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4、(2)施工组织机构(3)进度计划(4)施工方案、施工要点(以分项工程编制)(5)质量保证体系、措施(包括质检、测量、试验人员配备和资质,仪器的配备,全面质量管理)(6)进度保证措施(7)主要人员,机械配备计划(按施工顺序编写)(8)劳力、主要材料进场计划(9)资金使用计划(10)其他如安全、保卫、精神文明等以上各项需配的图、表要配齐,装订成册上报。5、工程一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装备险和人身险、履约保函、动员预付款保函已按合同文件要求办理及提交。6、承包人按标书规定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已到位,符合投标书内容的机械设备已运抵现场。7、主要材料料源及运输方式已落实,进场材料经检验满足

5、质量要求和开工要求,开工所需各种材料已经试验鉴定,各种标准及材料组织设计已完成,并均已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定。8、各级主管人员均详细阅读了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熟悉了合同条件和技术规范及监理细则。9、建立健全了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机构。10、已按规定日期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包含在标书中的每一总价项目明细表。11、提交了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四、监理工程师应详细检查承包人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已满足合同文件和开工要求,应及时转呈总监办批准开工申请报告。五、凡未经总监代表下达开工令者均不得擅自开工。 第二节 设计文件交接和技术交底程序一、资料交接和技术交底时间与目的设计技术资料的交接和交

6、底工作安排在中标签约后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前进行。交接交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明确掌握设计图,顺利施工放线,在施工过程中能根据现场条件的变化及时处理和解决存在的实际技术问题。二、资料交接和技术交底的任务和要求1、监理方面(1)监理人员应参加资料交接和技术交底工作的全过程。(2)全面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条件和设计技术资料。(3)进一步澄清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2、承包人方面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实施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以便无误地进行施工现场放样和安排施工,对设计图纸、资料中不明确或不完善的部分,提请业主予以澄清、补充和确认。承包人在交接进程中应做出详细记录,并设置必要的标

7、记。三、资料交接和技术交底工作准备1、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在资料交接、技术交底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详细、认真地阅读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深入领会设计意图,对设计文件中的疑问或发现差错、遗漏、含糊不清、技术可能性和合理性或欠缺资料等问题,经认真慎重研究后,列出提纲,在业主组织的交底会议上提出询问,直至全面弄清情况、掌握设计意图、达到交接、交底的目的。如果承包人要求再次交底,由承包人自费邀请有关单位咨询。2、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派出各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交接、交底工作。3、为便于工作,承包人可在现场交接过程中同时对移交的桩位、标志等复核加固并指派专为管理,并对此做出相应人员准备。四、资料交

8、接和技术交底的方法步骤1、请业主对有关设计意图、设计标准、采用规范、工艺特殊要求、资料和图纸等情况做出全面介绍,并回答或解释承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2、现场交接、交底,结合现场情况回答或解释承包人提出的问题。3、办理已有资料的交接、交底等事宜,力争一次交清,如有遗留问题则规定出解决和移交的办法、日期。4、对移交给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全部资料和桩位由接收单位(承包人)逐一登记,妥善保管。5、在资料交接、设计交底工作过程中所讨论和解决的问题或补充完善的意见等拟出文字纪要,由各方面代表签字,并存档备查。五、资料交接和设计交底内容(提要)(一)、室内交接的资料1、路线、路基(1)路线走向的总要求,即直线

9、、曲线的总布局(2)沿路线的水文、地质状况,对路基分段的影响是否有特殊要求(3)路基填高对土质和承载力要求,高填方稳定设计介绍(4)特殊地基设计与处理的技术要求(5)路基纵、横断面、超高、加宽之特殊要求(6)排水系统的设计,包括纵向排水及桥涵排水设计(7)沿线各标段取土坑分布、土壤类别,可取样及试验资料(8)测量、设计及征地拆迁中与各县(区)乡(镇)村及农户或厂矿事业单位签订有关协议的复印件(9)其他注意事项及工艺要求等2、桥涵、构造物(1)不同地形采用不同构造的设计意图和要求(2)桥梁、涵洞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3)上部结构设计特点和对施工工艺的要求(4)有关挡土墙、防护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要

10、求及基础承载力确定依据3、其他(1)软弱地基的柱状图和设计依据(2)软弱地基特殊处理设计和详细要求及采用标准(3)路基路面采用的特殊处理材料,如粉煤灰、石灰砂砾的用量及技术要求,具体计算依据(4)其他有关资料(二)、现场交接1、中线主要桩志:包括平曲线各控制桩(曲线起点、中点心终点桩),直线的转达点桩2、大、中桥的两端点桩,中桥的中点桩,被交路线的起点、终点桩3、沿线设置的所有水准点应符合要求(在实际交接过程中,对有疑问的点应进行复测核对)4、沿中线设置的导线控制桩和测绘部门设置的导线控制桩,已遗失的或破坏的应给予补齐5、大型构造物的起点、终点,小桥、涵洞的中点桩以上桩志交接后要进行复测检验附

11、:(1)室内交接资料清单(表式)(2)现场交接桩志清单(表式) 室内交接资料清单 公路 第 合同段编 号资 料 名 称册 数接 收 人日 期备 注交接人: 接收人:现场交接桩志清单 公路 第 合同段编 号桩 号桩志说明接 收 人日 期备 注交接人: 接收人:第三节 工地会议制度一、工地会议制度的目的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召开的一种会议,它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检查、监督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协调承包人和业主之间的关系,监督各方面认真履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二、工地会议的分类和参加人员一般来讲,工地会议可分为四种类型

12、:1.第一次工地会议;2.经常性工地会议(简称工地例会);3.专题性工地会议;4.现场协调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并于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与会各方,一般包括监理单位的各级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包括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及有关管理人员,还可根据需要邀请业主代表及业主方面负责地方问题的项目工程师出席。三、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内容1、业主或业主代表就工程项目实施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作出说明。2、业主就开工条件、工程及临时用地、临时道路、征地拆迁及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3、业主就开工准备中各合同段承包人的履约情

13、况进行评述。4、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相互递交其代表的任命书,并介绍各自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其职责范围。 5、总监代表说明监理工作程序、监理报表、监理工作方法及为开展监理工作对承包人的要求等有问题,并向承包人提供如下资料:(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及监理人员名单、职务、岗位(2)、各级监理人员的职权,岗位责任(3)、各类监理图表格式及说明(4)、监理工作程序(5)、需要强调的其他问题6、承包人代表应详细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交如下资料供监理部门审批:(1)、施工机构设置框图,主要人员名单、职务、岗位(2)、总体施工组织设计(3)、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年

14、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4)、质量保证体系和工地试验室人员、主要仪器设备情况(5)、开工前施工准备情况和技术措施(6)、应由承包人于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装备、仪器、设施的情况和清单7、协商确定工程进行中有关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的事宜。四、协商其他为准备开工需要协商的事宜1、工地例会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期内每半月召开一次,会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就在会上介绍和需要讨论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会议开始前分发与会主要人员。工地例会的主要议程为:(1)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检查决议的落实情况。(2)承包人汇报当月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和影响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及对策。(3)承包人介绍现场机

15、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4)承包人介绍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工程缺陷、质量事故、执行控制标准、检查验收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5)承包人提交下月工程实施方案(包括对上月未完成计划的调整方案、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并申请批准。(6)分析研究有关管理、分包、变更、延期、索赔、费用、安全、施工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7)监理工程师就执行合同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三大控制情况及承包人介绍的情况进行评述并提出对策。(8)协商下次工地例会的时间、参加人员和讨论重点等。五、专题性工地会议专题性工地会议没有经常性工地会议那样相对固定的程序,它可以由承包

16、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就某项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召开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取决于专题会议的内容。六、现场协调会现场协调会一般每月召开三次或四次,会期半天。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主要为承包人、监理单位有关监理人员。会议议程主要为:1、检查上次现场协调会决议执行情况。2、承包人报告近期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和存在的问题。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评述。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计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工作。七、其他1、每次工地会议均要进行记录,并行成工地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后连同会

17、议记录一并存档。2、工地会议决定应落实到人,限期解决。会议纪要应分送与会各方,作为下次工地会议检查执行情况的内容和依据。3、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4、现场协调会指定专人进行记录,整理后上报总监代表。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及承包人负责落实执行。 第四节 计划管理程序一、计划的编制1、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详细的总体进度计划,内容包括:(1)编制依据和基本资料(2)本合同段工程概况(3)沿线气象、水文、地质、交通运输及材料条件,对施工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等(4)合同工期(5)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

18、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6)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7)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8)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9)可能制约总进度的关键工程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10)工程分包计划2、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年进度计划。第一年的年进度计划应在总体进度计划被批准后28天内提交,第二年的年进度计划在当年的11月底前提交。内容包括:(1)本合同段工程概况(2)上年度完成工程数量、投资及工程进度滞后或提前的说明,对工程进度滞后采取的措施(3)本年度计划完成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

19、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4)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5)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6)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3、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年进度计划制定月进度计划,内容包括:(1)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2)完成本月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3)完成本月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劳动力和主要设备的配额(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5)对上月未按计划完成工程的补救措施及为保证措施落实所增加的人员、设备情况(月计划应在上月的18日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4、承包人应根据监

20、理工程师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并在各分工程开工前至少7天报驻地工程师审批,施工计划应用文字和图表表示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特点(3)详细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4)投入的材料、机械、人员计划(5)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7)临时设施布置(8)项目管理组织设置及人员分工,各施工队、组设置和人员分工(9)重点工程的施工措施此外,还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控制的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工地试验等的具体日程安排。5、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编绘。二、计划的审批1、监理工程师接到上

21、述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时应注意检查:(1)承包人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2)承包人所配备的机械数量、能力与性能是否与当地地形、地质、水文和工程特点相适应,施工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养护条件是否完好。(3)是否考虑了当地气候的影响等因素。(4)施工便道、场地、水电及临时设施布局是否妥善合理。(5)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试验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相适应。(6)仔细审查计划中预留的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承包人的机构组建和人员特别是主要人员、机械、材料进场时间是否合理和满足施工要求。

22、(7)试验室的组建和测试手段是否完善。除审核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意该报告与相邻承包人的有关计划有无冲突。2、计划的批准对月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计划,计划统计工程师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总监副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通知承包人,并报总监办备案。对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和分部工程计划计划统计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总监办审批。总监代表对计划进行复核,提出意见并书面批复承包人。3、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提交的计划提出的问题,承包人应进一步作出解答和修正。总监办收到承包人的计划报告后,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批复。三、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1、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格式详细准确的填写工程进度月

23、报(统计时间截止到每月15日),并于每月20日前报到总监办,计划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代表。总监代表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2、在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月进度报表结合工地视察以及监理日志和计量支付资料,掌握承包人计划执行情况。(1)、进度符合计划如果实际进度(尤其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基本相符,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执行不进行干预,但应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保证工程按计划执行。(2)、进度计划的调整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出入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

24、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则监理工程师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3、进度计划的滞后或延误(1)、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承包人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计划的措施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加快施工阶段的措施应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由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2)、进度计划延误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包

25、括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进度延误,经批准延误后,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原计划进行调整和按新的计划实施。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进度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发出书面警告,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进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性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进度控制程序见后附框图。进度控制程序框图承包人提交总体性进度计划 计划进度工程师审查 否可总监代表(副代表)审批否 承包人编制阶段性进度计划 可 信息反馈 调整做好下一周期计

26、划监理工程师审查 否承包人查找原因 可 纠编措施承包人递交单位(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有偏进度计划工程师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工程进度承包人组织施工总监副代表审批或审核 否 可 无 偏重点单位工程工期控制程序框图承包人按总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工程师审查 否总监副代表审批 否总监代表批准开工 可旁站监理抽样检测承包人组织实施各道工序(分项工程) 进度计划工程师按月(或旬)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良好 偏离 承 包 人查原因订措施 调整计划承 包 人按原计划施工承 包 人按修正计划施工单位工程竣工第五节 质量控制、检测程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准备工作情况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形式报监理工程

27、师,经审查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主要审查内容为:(1)工地试验室的试验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2)进场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能否满足开工和施工要求。(3)施工设备性能、数量。(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同配置情况。(5)质量保证措施。(6)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等。二、工程放样与测量工作的监理1、设计部门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标志和测量资料后,承包人应依此进行补设标志和复核工作,并将复测结果报测量工程师审查批准,批准后报总监办备案,然后承包人可据此进行施工定线和放样。监理单位对承包人的复测结果按承包人复测的20%数量独立完成抽检测量。2、承包人在工程测量复核过程中如发现永久性桩志丢失

28、或移动应进行补设或修正,并将资料报测量工程师审查,报总监办批准后方可使用。3、承包人应对复核后所有永久性桩志进行固定,将资料报测量工程师批准并报总监办备案。4、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格式于测量放样的当日或次日向测量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施工测量记录,当测量工程师有根据地怀疑放样存在问题时,承包人应复测。三、中间检验的安排1、承包人应将本周工程进度与检验安排提前两日报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安排本周的检验工作计划。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和即将进行的检查。监理单位的检测频率不应低于承包人自检的30%。质量控制程序框图开工准备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开工条

29、件具备否 N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Y旁站监理抽样检测承包人实施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承包人自检合格否 N承包人提交自检报告 Y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否 N承包人提交交工报告 Y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否 N计量支付 Y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 Y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竣工施工测量监理程序框图交接资料、现场交桩承包人复测核实桩 位 复 测施工放线测量工程师抽检合 格 否 Y N承包人自检合 格 否 N Y承包人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测量工程师抽检合 格 否 N Y总监副代表签认施工放样报验单承包人开工申请2、检验程序(1)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由承包人自检并按规定填写自检记录,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

30、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连同自检记录报驻地办。如工程项目为基坑、基础、软基处理、土工布、塑料排水板、粉喷桩、灌注桩钢筋笼、大中桥梁、板、盖梁、承台系梁的钢筋安装,橡胶支座、伸缩缝安装,台背回填,盲沟等,自检记录中应包含照片资料。(2)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检验,首先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记录是否完备、合格,如不合格则退回承包人重新检验或填写,直至合格后再进行实测检验,并填写质量检验报告单。检验后若不合格则批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发检验申请批复单批准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序交接检验程序见后附框图。(3)每一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中间交

31、工证书,连同自检资料报相应的道路或结构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先检验资料的完备性,合格后,报请驻地工程师组织道路或结构工程师及测量、试验等有关人员共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和分项或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检验合格后由有关专业工程师在中间交工证书签署意见后报驻地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后附框图。(4)合同段范围内的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提交施工资料及合同段竣工验收表报总监副代表,总监副代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监代表复审。总监办负责组织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并邀请业主参加。经过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由总监代表签好交工证书。同时确定缺陷责任期内应继续完成

32、的剩余工程和需修整的缺陷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由总监代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将工程移交业主。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返 修上道工序施工完毕承包人自检合 格 否 N Y承包人填报检验申请批复单专业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否试验室检验合格否 N Y 总监副代表签发检验申请批复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开工准备承包人填报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批准否 N旁站监理抽样检测承包人实施每道工序 Y承包人自检合格否 N承包人填报检验申请批复单 Y经专业工程师检验合格否 N Y完成至分项工程承包人填报中间交工证书计量支付经总监副代表签批进行下项工程项目 3、施工中质量控制方法与内容监理工程

33、师根据批准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的施工进度计划,结合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施工中的质量监理,内容包括巡视、旁站、监理日志、试验、工序检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中间交验,合同段竣工验收等。(1)巡视。总监代表、总监副代表及专业工程师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经常进行巡视,掌握工程动态,做好记录。对承包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方法、程序等,口头发出纠正指令,并在7天内书面予以确认。(2)旁站。监理单位应派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各浆砌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混凝土现场浇筑、软基处理、路基填筑压实、路面铺筑、试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对工程质量需严格控制的部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旁站,并做好记录。尤其关键部

34、位、易产生缺陷工程,隐蔽工程,不易补救部位,更要加强观察与监督。旁站的主要内容为:a.检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人员是否和开工报告一致。b.各种集料级配、施工配合比是否与批准的一致。c.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是否和开工报告一致。d.是否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尤其是结构尺寸、标高、钢筋布置是否正确。e.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签认。f.监督承包人质量检验、试样提取、各种测定及现场记录是否真实。g.收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信息和原始资料,做好记录。(3)填写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情况和对问题的处理方法要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4)对工程所用材料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

35、承包人均需经过试验检测合格,并经监理试验室按频率要求进行抽检和平行试验检测证明其质量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由试验工程师批准后方能使用。(5)对设备的监理。在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对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试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内容包括:a.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投标书上附表上的一致,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施工工期的要求。b.设备的配套性能否满足该项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的要求。c.设备品种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协调一致。d.仪器设备精度能否满足该项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的要求。e.数量不足、不配套、不合格的设备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或更换。已检查合格并已检查的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运

36、出工地。(6)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置等项目的测量,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必要时监理人员进行复测检验。第六节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程序一、质量缺陷(一)、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各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工程项目存在技术规范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按质量缺陷严重程度,按以下程序处理:1.发现因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材料不合理或不合格,可能出现质量缺陷,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并立即报告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合格的施工人员或改变施工方法。如果承包人对存在的问题未予以充分重视或纠正的不能令监理人员满意,则以质量报警备忘录

37、的形式向承包人发出警告,并报请总监副代表处理。2.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时,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刻发出口头停工指令并立即向专业工程师和总监副代表报告,由总监副代表签发停工指令,待承包人采取了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补救处理后,经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总监副代表签发复工指令,恢复施工。发出停工令的程序按暂时停工(第十节)执行。3.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且对下道工序或单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专业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后,承包人应提出质量缺陷补救方案并经总监副代表批准后再进行质量缺陷处理或下道工序施工。4.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了工程质量缺陷时,监理

38、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与加固。(二)、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1.承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修补方案,报总监副代表批准并报总监办备案后,方可修补工作。2.缺陷修补措施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缺陷修补完工后需经专业工程师检验合格。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一)、质量事故凡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致使工程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以及由此造成的返工、结构处理等都属于质量事故。(二)、质量事故的划分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两种。1.凡出现

39、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a.大、中桥或特大桥,因施工不善造成冲毁、倒塌或部分倒塌失去使用价值。b.大、中桥或特大桥重要部位,工程质量经验查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需要进行返工。c.大、中桥或特大桥及大型人工构造物,因施工图纸或施工指导错误,材料不合格及违章作业造成的主体强度不足或构件断裂及出现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裂缝者。d.大、中桥、特大桥及大型人工构造物,发生基础下沉,超过规定,影响结构稳定和正常使用;长度大于100米,高度大于3米的挡土墙或其它防护工程,由于施工不善,发生滑动或倾倒者。e.路面严重损害,每公里长度范围内,破坏面积大于5%以上者。f.因工程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小桥、涵洞,因施工不善而被冲毁、倒塌或部分倒塌,失去使用价值者。b.小桥、涵洞施工轴线位置严重偏离设计位置者。c.路面严重损坏,每公里内损坏面积在5%以下者。d.一次返工损失在10万元之内者。(三)、质量事故的处理无论何时,一旦发生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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