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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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荆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二 九 年 七 月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规划背景. 1一、荆州市概况. 1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三、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四、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4五、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5第二章 规划总则. 7一、指导思想. 7二、规划原则. 7第三章 规划目标. 9一、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9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9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土地利用战略. 10五、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1第四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3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3二、完善城镇体系布局. 13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2、14四、土地利用分区. 15五、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 19第五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20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20二、引导调整农用地结构. 20三、有序调整建设用地结构. 21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22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23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3二、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 26三、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27四、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9第七章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2一、规划目标. 32二、规划范围. 32三、用地规模. 32四、空间布局. 32五、用途管制. 33第八章 重大工程用地保障. 35一、交通运输工程. 35二、水利设施工程. 36三、能源

3、建设工程. 37四、旅游开发工程. 37五、环保建设工程. 38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9一、行政措施. 39二、经济措施. 40三、法律措施. 40四、技术措施. 41五、社会措施. 42附表. 43前 言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1999年编制完成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增强依法用地意识、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目标过于单一、建设用地局部空间布局不合理、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现行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

4、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修编。根据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确定的荆州市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结合荆州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调控为重点,编制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大纲主要明确了2006-2020年期间荆州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土地利用重大工程,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大纲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大纲规划范围为荆州市所辖二区(荆州区、沙市区)

5、、三市(石首、洪湖、松滋)、三县(公安、监利、江陵)行政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14068.68平方公里。第一章 规划背景一、荆州市概况荆州市地处长江中游,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与湖南为邻,北傍长湖与荆门接壤,位于两湖平原经济协作区的中心地带,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川湘鄂经济纽带,国家粮棉油生产基地和淡水渔业基地。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511405、北纬29263137,境内东西最大横距约274.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约130.2公里,呈带状分布。荆州市处于中国地势第三阶梯的西部边缘,沿江地带系近代冲积层,是江汉平原主体,平原湖区占78.80,丘陵低山区占21.

6、20,水域面积大,以洲滩、湖泊为主的湿地生态资源独具特色。全市辖二区(荆州区、沙市区) 、三市(石首、洪湖、松滋)、三县(公安、监利、江陵),国土面积14068平方公里。2005年总人口638.28万,地区生产总值393.0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0.13:31.64:38.23,固定资产投资116.78亿元,全年财政收入24.41亿元,粮食产量322.2万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59040公顷。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土地利用结构2005年荆州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406867.99公顷,其中:农用地97460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28%;建设

7、用地150716.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1%;未利用地28154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01%。1农用地现状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652791.47公顷,园地面积12859.99公顷,林地面积70850.28公顷,牧草地面积297.96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37808.45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6.98%,1.32%,7.27%,0.03%和24.40%。2建设用地现状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115935.6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3456.2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324.18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6.92%、0.88%和22.20%。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

8、工矿用地22805.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9.67%,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3.14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3130.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0.3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3.23平方米。3未利用地现状2005年全市水域用地164186.31公顷,滩涂沼泽86006.48公顷,自然保留地31351.01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58.32%、30.55%和11.13%。(二)土地利用问题1人地矛盾日趋突出。现行规划实施九年,全市人口增加14.53万人,耕地面积减少20693.65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从1996年的1.62亩下降到2005年的1.53亩,下降5.5%,人地矛盾日益

9、突出。2城乡用地结构不合理。全市城镇人口221.10万人,占总人口的34.64%;城镇用地14274.87公顷,占城乡居民点用地的15.08%。农村人口417.19万人,占总人口的65.36%;农村居民点用地93130.23公顷,占城乡居民点用地的84.92%。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偏高,城乡人口比例与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不相协调。3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农村空心村和零星户较为普遍,2005年末,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3.23平方米,高于全省人均202平方米的平均水平,远远高于国家150平方米的标准。农业用地利用粗放,产出效益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城镇内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较为严重,土地集约利用

10、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三、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现行规划的实施,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划定土地用途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农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效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明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区,实行用途管制制度,有效地引导了建设用地布局,控制了建设用地无序蔓延。通过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社会按规划用地和管地的意识。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规划调控作用发挥不充分。现行规划与各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衔接不够,用地安排与行业发展衔接不够,行业发展用地受到限制,影响了规划调控作用的发挥。二是局部用地布局不合理。现行规划在用地指标上采取平均分配方式,用

11、地布局上缺少前瞻性,导致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用地空间不足,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建设预留地指标闲置浪费,建设项目选址与基本农田保护的矛盾突出。三是规划弹性不足。现行规划刚性有余,弹性不足,对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速度变化而导致的土地利用变化适应性不强,规划的用地范围与实际项目选址要求不符的现象频繁发生。同时,规划缺乏相应的机动灵活的管理机制,规划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规划布局。四是规划实施制度措施不配套。实施措施针对性不强,实现规划目标的保障手段不充分,部分规划目标难以达到。特别是迁村腾地规划目标设置过高,缺少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和手段,没有相应资金来源,规划目标难以实现。四、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荆州是长

12、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位于武汉、宜昌、襄樊一主两副三大都市内,是我国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规划期间,荆州面临加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一是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和国家经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国外及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长江洪水的威胁基本解除,有利于荆州全面承接产业转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二是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实施,对中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有利于荆州抢抓机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三是中部崛起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国家在政策、资金、重大项目布局发展上向中部地区大力倾斜,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力度将

13、大大加强,都将有利于统筹荆州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四是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始实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强力推进,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建设的加速,省委省政府对荆州的旅游和工农业的投入将迅猛增长,荆州城镇化、工业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今后十五年是荆州市面临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同时也是土地利用的矛盾凸显期,主要表现在:一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荆州作为国家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全市6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分之一的社会增加值来源于农业,保有一定量的耕地,是荆州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14、。但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占用耕地不可避免,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也将占用一定耕地。而荆州耕地后备资源有限,补充耕地的成本不断增大,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二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难以协调。荆州自然条件优越,土地适宜性广,随着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经济发展日益加快,各业争地矛盾突出。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经济建设用地进一步增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将越来越有限,各项建设用地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三是城乡

15、统筹发展任务艰巨。建设人水和谐城市,实现城乡统筹是顺应经济发展转变的必然趋势。当前,荆州市城乡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城乡经济“二元化”突出,城乡统筹发展任务日益艰巨。五、土地供需形势分析1土地供需总量分析。根据各行业和部门的相关规划预测,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总需求为27964.19公顷。2005年,全市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未利用地约6800.00公顷左右。现有未利用地不能满足规划期间的新增土地利用需求,必须通过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平衡供需矛盾。2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分析。根据预测,规划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17764.19公顷,而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仅1260

16、0.00公顷。要保障建设发展用地需求,必须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3耕地保有量分析。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652791.47公顷,规划期间预计因建设占用、灾毁等减少耕地14991.67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潜力约为36907公顷,可以实现上级规划下达的651000公顷的耕地保有量目标。4耕地占补平衡分析。规划期间,全市因城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约10200公顷,而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农村居民点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补充耕地的潜力约32407.09公顷,因而,可以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第二章 规划总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确立的科学发展观为

17、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结合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荆州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二、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坚守基本农田红线荆州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是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对于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的有效政策措施,承担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

18、任,是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首要任务。2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点建设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各行各业用地需求增大,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要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实施有保有压的土地管理政策,保障重点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3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荆州市城乡经济“二元化”突出,城乡用地结构不合理。本轮规划以建设和谐荆州为目标,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4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荆州市地势低洼,降水量丰富,“九曲回肠”,长

19、江荆江段横贯全境,是全国25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特别是近年来,三峡工程建设完成后,荆州防洪形势和生态环境出现新的特点,必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正确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章 规划目标一、区域发展功能定位荆州市的区域发展功能定位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综合生产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重要节点城市。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兴市战略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改造提升纺织、家电、农产品加工三大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机械与汽车零部件、农药与精细化工、森工造纸三大优势产业,不断优化工业产

20、业结构,切实增强工业整体竞争力。城乡统筹战略 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口城镇化为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坚持以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 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促进荆州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由高能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方向转变,努力形成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文化旅游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现有旅游资源,以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契机,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将荆州市建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将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人水

21、和谐城市战略 以建设人水和谐城市为契机,着力解决荆州市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大力实施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水文化建设工程,以地方水利建设、血防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湿地生态保护、流域治理、城区水系治理、现代渔业、港口水运、水文化旅游等为重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着力加快“新荆州、古荆州、美荆州、大荆州”建设步伐,全面增强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把荆州建设成为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到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3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

2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全市总人口达646.39万,城镇化率达38%,森林覆盖率达到15.6%。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660亿元,总人口664.44万,城镇化率达43%,森林覆盖率达到18%,中心城区人口突破100万,步入特大城市行列。四、土地利用战略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耕地保护,突出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荆州农业优势,履行国家粮食安全义务。2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努力转变用地方式,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投入标准,加快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

23、效转变。3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实行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4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统筹安排生态、生产和生活用地空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区的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农田林网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五、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耕地保护,控制耕地占用,确保目标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到202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1

24、000.00公顷。其中,201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2300.00公顷。2坚守基本农田红线强化基本农田监管,积极推进高产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552600.00公顷以上,建设高产农田300000.00公顷。3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保障重点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600.00公顷以内,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594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1206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3000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05.00平

25、方米。其中,规划近期,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300.00公顷以内,到201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537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1176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2530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03.00平方米。4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0200.00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1020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500.00公顷,补充耕地不低于2500.00公顷。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到2020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

26、,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城镇人均拥有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以上,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提高生态和环境的承载力。其中,到2010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5.6%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85%以上;江河堤段绿化率达95%以上;城镇人均拥有公共绿化面积7.0平方米以上。第四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建设“新荆州、古荆州、美荆州、大荆州”为契机,推进人水和谐城市建设,加强自然环境保护,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自然山水、平原湖泊、优质农田为基质,保持山水平川整体形态,维系河道、湖泊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设定蓄水、泄洪等通道,保护湿地系统和各类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

27、态网络体系,形成“一带、五轴、五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带:沿长江自然保护带,主要包括长江新螺段白鳍豚自然保护区、长江天鹅洲麋鹿和白鳍豚自然保护区、长江沿带湿地系统保护区等,是荆州市基本生态屏障。五轴:以江南高速、荆东高速、随岳高速、洪监高速公路以及市域北部沪蓉高速公路、沪蓉高速铁路和318国道交织的复合交通发展轴沿线绿化防护工程为基础的生态防护走廊。五点:以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荆州区为重点,以湿地保护和森林公园建设为核心,重点保护洈水湿地保护区、淤泥湖湿地保护区、天鹅洲湿地保护区、洪湖湿地保护区、洈水国家森林公园、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二、完善城镇体系布局以中心

28、城区建设为核心,按照点轴发展规律,促进城镇分层次、有带动、集中紧凑发展。规划形成以荆州中心城区为核心,沿长江南北两侧的高等级公路发展,形成“一心五轴六点”城镇空间格局,共同构成分工合理、联系紧密、结构完善的城镇空间网络。一心: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即指荆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荆州区和沙市区。依托优势交通条件,通过产业、人口集聚形成市域发展的极核,带动市域发展。五轴:“两横三纵”五条城镇空间发展轴。两横分别为江北城镇发展轴、江南城镇发展轴。分别为:以武汉至荆州一级公路和监洪高速公路为依托,形成东连武汉、西接荆州的江北城镇发展轴,拉动洪湖、监利、江陵的发展;以江南高速公路为依托,形成东联岳阳、西通宜昌的江

29、南城镇发展轴,带动石首、公安、松滋的发展。三纵为东、中、西三条南北向城镇发展次轴。分别为:依托荆襄高速公路和207国道形成的西部城镇发展轴,贯穿荆州中心城区、埠河镇、公安城区、毛家港镇、狮子口镇、南平镇、章庄铺镇;依托荆石一级公路和荆岳铁路形成的中部城镇发展轴,纵贯江陵县沙岗镇、江陵县城、普济镇、石首市新厂镇、石首市区;依托随岳高速公路形成东部城镇发展轴,贯通监利新沟镇、周老嘴镇、监利县城、朱河镇、白螺镇、洪湖府场镇发展通道。六点:六个县市域综合功能节点,是指市域三市三县的中心城区,培育成带动县市域发展的中心城市。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期间,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相结合,主攻水稻、棉花

30、、油菜、瓜果菜、畜禽、水产、林木森工等优势产业,力争“十一五”期末粮食总产达到325万吨,优质棉比重达到90%以上,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布局。根据农业发展的不同方向,将全市分为五个农业区:优质粮棉油产区、城郊农业发展区、生态水产区、精品果蔬产区、平原林业发展区。1优质粮棉油产区主要是东、中、西部平原,为高产稳产农业区,是保证市域粮食供应的关键,是国家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该区应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改进耕作方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2城郊农业发展区以市域北部的沙市区、荆州区为主,重点发展蔬菜种植业和畜禽饲养业,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该区应积极探索高效农业生产模式

31、,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3生态水产区以市域东部的洪湖为中心,连接监利,建设优质水产品板块。该区土地利用重点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水产养殖业。4精品果蔬产区以市域西部的松滋市为主,建立水果产业集中区。该区土地利用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5平原林业发展区以市域南部的石首市为主,建立平原林业发展区。通过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林产品加工基地,推进林产品加工、花卉苗木、森林湿地旅游业。该区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四、土地利用分区根据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确定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结合荆州市土地利用现状、生态安全格局、农业发展布局和

32、城镇体系格局,将全市土地分为5个区域: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保护区、水体资源保护区、一般农业发展区。(一)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指以城镇功能为主导用途的非农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区域。包括荆州市及各县(市)中心城区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土地面积约302.8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5%。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市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用地需求,推动荆州经济快速发展,提高荆州整体竞争力。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控制外延式扩展,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城镇建设规模不得突

33、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土地功能布局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城镇建设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择布局,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约束性指标未突破的前提下,经批准,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中村整治,农村居民点向社区型发展;区内农用地在未批准占用前,仍按农用地进行保护。(二)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除荆州区和沙市区以外的其它六个县(市)。土地面积约6925.6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4、49.23%。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责任,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严格保护区内农用地和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着力抓好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逐步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控制和引导区内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作层;合理控制城乡建设,逐步拆并空心村、零星居民点,优先整理复垦为耕地;因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经批准占用区内耕地的,耕作层表土要剥离,用于开发整理表土覆盖;区内禁止污染型企业进入,现有污染型工矿企业要逐步迁出;禁止挖沙、取土等一切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荒芜耕地。(三)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是

35、指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它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的区域。主要包括洈水国家森林公园、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长江天鹅洲湿地保护区、洪湖湿地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土地面积约1232.6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76%。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和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主要措施包括:土地利用需符合生态保护区规划和风景旅游区规划,对各类土地用途进行适当调整;区内建设突出资源保护,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区内允许布局少量农用地,严格控制渔猎活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区域生态平衡;严格控制污染企业的建设,现

36、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控制区内土地开发活动,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等,保持湿地和绿地面积的稳定性。(四)水体资源保护区水体资源保护区,, 是指对重要水体加以保护而划定的区域,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它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主要包括市境内长江及其支流、重要水源等。土地面积约1275.8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7%。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护荆州市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直接向区内排放未经净化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向区内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废水、垃圾、粪便和其他

37、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和其他有毒物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禁止影响水源保护的其他活动。(五)一般农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土地面积约4331.6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0.79%。该区土地利用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兼具生态维护的作用。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优先安排一般农田、园地、养殖水面等用途,不再划定城市用地,原则上不划定建制镇用地等用途;加大区内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推出

38、,建设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通过补划,使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向区内集中,形成集中连片、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止水土流失。五、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根据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土地利用趋势、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等约束性指标,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各县(市、区)应在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控制下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指标不得低于市级下达规模,相关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市级下达指标,对于园地、林地等相关预期

39、性指标应尽量达到并不突破。各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应落实市级规划,在规划指标控制下,优先保障市级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划定城镇扩展边界。各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应划定并落实土地用途区,并与市级规划分区衔接,各用途区的管制规则在市级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规则基础上制定。各县(市、区)应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指导乡镇落实基本农田片块。第五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先安排农用地,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提高国土开发利用强度。规划期间,全市农用地净减少1883.96公

40、顷,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972724.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14个百分点。到2010年,农用地面积973624.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07个百分点。规划期间,全市建设用地净增加8683.96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594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62个百分点。到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537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21个百分点。规划期间,全市未利用地减少6800.00公顷,到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274743.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

41、48个百分点。到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27954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14个百分点。二、引导调整农用地结构加大农地整理力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稳步增加园地、林地面积,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1791.47公顷,到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6510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05个百分点。到2010年,耕地面积为6523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02个百分点。规划期间,园地面积净增加1

42、40.01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130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02个百分点。到2010年,园地面积为129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01个百分点。规划期间,林地面积增加6249.72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771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65个百分点。到2010年,林地面积为749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42个百分点。规划期间,牧草地面积稳定在297.9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03%。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6282.22公顷,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31326.2

43、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62个百分点。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33226.2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45个百分点。三、有序调整建设用地结构, 整合城乡建设用地资源,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国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适当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4664.37公顷,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20600.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1.26个百分点。到2010年,城乡用地面积为117600.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41个百分点。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3

44、869.59公顷,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7325.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1.21个百分点。到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4745.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41个百分点。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50.00公顷,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474.1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05个百分点。到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354.1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与2005年相同。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增加城镇用地配置,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

45、居民点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规划期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净增加7194.60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0000.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比2005年上升5.20个百分点。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5300.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比2005年上升1.84个百分点。规划期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2530.23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0600.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5.20个百分点。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2300.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1.84个百分点。第

46、六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目标负总责,各县(市)严格按照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规划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51000.00公顷。规划近期,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52300.00公顷。2严格控制耕地减少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项目应尽量少占耕地,能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优质耕地。结合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耕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规划期间,全市耕地减少控制在16491.4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

47、地不超过10200.00公顷。规划近期,全市耕地减少控制在5711.4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500.00公顷。3实行耕地先补后占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先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拓宽土地开发复垦专项基金渠道,实施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防止占优补劣,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和数量。规划期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14700.00公顷,其中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指标有10200.00公顷。规划近期,全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5220.00公顷,其中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有3420.00公顷。(二)加强基本农田管理1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的相关政策,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市级规划明确基本农田集中区,县(市)级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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