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安全分规则198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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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1989年7月27日,铁道部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第102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工务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掌握事故规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第103条 本规则是集全路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凡在运营线路上进行工程施工作业或进行与工务设备有关的各项工作,均应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行车安全第一节 施工作业组织领导第211条 进行线路、桥隧等设备施工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影响

2、行车安全的程度,按下列规定指定专人担任施工领导:一、开挖路基,靠近线路开挖建筑物基坑,整治较大的路基病害,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便桥和临时架空结构,更换或铺设防水层,整修隧道衬砌等较复杂的工作,应由职务不低于主任领工员的人员负责领导。二、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并需限制列车速度的工作,应由职务不低于领工员(分队长)的人员领导。三、办理慢行手续,设置减速信号防护,慢行施工的工作人员职务,应不低于领工员(分队长)。四、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不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工作及在区间卸沙石料车,应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领导。五、用防护电话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利用列车间隔时间

3、,设置移动停车信号或停车手信号防护,不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工作,应由工长(小队长)负责领导。六、设置作业标防护的工作及使用轻型车辆和小车时,应由工、班长或由段、队批准、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七、在特殊情况下,上述工作可由段、队领导指派能胜任者担任。第212条 施工领导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指派的防护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路工。二、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并要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方可发布施工命令。三、在施工中,要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经常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四、在开通线路前,要

4、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做好记录。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无侵入限界,方准撤除防护。五、列车通过后,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已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第213条 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等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巡查养护,保证行车安全。第214条 在运营线施工或影响运营线安全的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事前取得路局、分局审核批准,并与工务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方准施工。第215条 在线路、道岔上施工,涉及信号或通信设备的正常使用时,必须事前通知信号或通信工区,派员参加,配合施工。第216条 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使用的养路机具(如扒碴机、捣固机,

5、捣固架等)及万能道尺、各种轻型车辆的车轴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二、撬棍、起道机、拨道器及单轨小车手柄等,均要安装绝缘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上。放行列车条件第217条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线路状态应达到表217最低要求。第218条 线路大中修施工地段,开通线路后,列车限速应逐步提高。破底清筛道床地段,在线路不稳定或缺碴的情况下,列车运行应限速,限速的时间和速度由施工单位领导人决定。第219条 线路大中修,在封锁施工前的慢行时间内,允许每隔6根轨枕(板结地段4根)挖开一根轨枕底的道碴至计划深度,但必须保持两侧轨枕底下的道碴不松动。第21

6、10条 改道、更换铁垫板或冻害垫板作业时,在一股钢轨上一处连续起下道钉或卸开扣件的数量:50及以上钢轨不得超过7个轨枕头;50以下钢轨不得超过5个轨枕头,遇来车作业未完时,准许每隔两根轨枕有一个轨枕头不钉或不上。第2111条 维修单根抽换轨枕时,应掌握好列车运行时间,来车前把新轨枕穿进去,来不及穿入时,允许每隔6根轨枕有1根轨枕不穿入。表217-|项 目| 列 车 减 速 | 列 车 不 减 速 |-|-|-| | | 填满:但大修整理作 |(1)轨枕盒|不少于三分之一 |业及维修捣固作业扒开 |内及枕头道 | |道床不在此限;而炎热 |碴 | |天气应严格控制扒道床 | | |长度,午休时应

7、全部回 | | |填;无缝线路应严格控 | | |制,按其作业轨温条件 | | |办理 |-|-|-|(2)轨枕间|每隔六根可空一 |均匀不缺 |隔 |根 | |-|-|-|(3)枕底道|串 实 |捣固密实 |碴 | | |-|-|-| | |每个枕木头(桥枕)里外|(4)道钉或|1半径小于 |侧各钉一个,混凝土轨 |扣件 |800曲线地段,|枕扣件应上齐 | |接头两根轨枕和 | | |桥枕上应钉齐或 | | |上齐 | | |2其他准许每隔 | | |一根钉一根或每 | | |隔两根上紧一根 | |-|-|-|(5)接头螺|每个接头至少上 | |栓 |紧4个(每端两 |同左 | |个) |

8、 |-|-|-|(6)钩螺栓|每隔三根桥枕上 |每隔一根桥枕上紧一根 | |紧一根 |(按明桥面式布置,单| | |根拆除护木时,容许每 | | |隔三根桥枕上紧一根) |-|-|-|(7)护轨及|如因施工需要, |应将护轨,梭头全面恢 |道钉 |允许拆除影响施 |复,并打齐道钉 | |工的一段护轨 | |-|-|-|(8)起道顺|不小于200倍 |临时不小于200倍 |坡 | |收工时不小于400倍 |-|-|-|(9)冻害垫| | |板时平台两 |不小于200倍 |应符合冻害垫板作业的 |端的顺坡 | |规定 |-第2112条 在进行钢梁修理或上盖板油漆时,可根据施工需要移动桥枕,但移动后

9、,每根桥枕均应上齐钩螺栓,打齐道钉;如桥枕状态良好,移动后的桥枕中心间距不应超过550,个别情况也不得超过600,而接头处桥枕净距不得超过210。如桥枕状态不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限速运行。第2113条 故障处理后,放行列车条件除规定者外由工务段决定。第二节 施工防护防护条件第221条 下列工作应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1525,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和速度由施工单位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一次连续更换钢轨超过100;二、成段清筛或更换轨枕下的道碴(如有切实可行的加固措施,亦可采用慢行施工);三、成组更换道岔或岔枕;四、拆开钢轨接头,成段

10、整正轨缝,并插入短轨头;五、起道量超过100,或整治冻害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六、线路拨道,一次拨道量超过100;七、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利用滚筒调整应力);八、拆除钢轨全面更换桥枕;九、更换或拨正钢梁、圬工梁;十、抬高或降低桥梁;十一、更换桥梁支座或支承垫石,支座垫砂浆厚度超过50;十二、更换桥上温度调节器。第222条 下列工作应办理封锁施工手续,或经车站值班员承认,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施工,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不限速。一、一次连续更换钢轨不超过100。二、在线路上焊接钢轨。三、更换道岔零、部件(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或扳道器下长岔枕。四、拆开

11、钢轨接头,成段整正轨缝,但不插入短轨头。五、更换绝缘接头夹板(或成段夹板螺栓除锈涂油),拆开2个及以上夹板。六、清理危石或隧道内刨冰有碍行车时。七、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及以下时。八、更换桥上温度调节器主要部件。九、桥隧施工或检查所搭的脚手架(不包括可迅速拆装的轻便装置),侵入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左、右及上边)各加150的范围内时。第223条 下列工作应在车站与施工地点分别设专人防护,用电话或对讲机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利用列车间隔施工,设停车手信号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不限速。一、个别更换夹板。二、使用弯轨器整直钢轨。三、使用有碍行车的轨缝调整器而不拆开接头调整轨缝。四、桥梁施工进行

12、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时。五、起动钢轨,单根轴换桥枕。六、使用有碍行车的小型养路机械作业时。七、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时(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八、砍除危树,影响行车安全时。第224条 下列工作应办理施工慢行手续,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每小时不超过25,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单位领导人决定。一、成段增加、更换或方正轨枕。二、成段整修轨底坡。三、起道量为41100。四、列车间隔内一次拨道量为41100。五、利用列车碾压调整无缝线路应力。第225条 开挖路基整治病害及埋设管路,靠近路基开挖建筑物基坑,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梁拱、墩台、基础等),拆铺便线

13、便桥和临时架空结构,更换桥梁杆件,更换或铺设防水层,更换或彻底修理隧道衬砌,挖掘桥头护锥,拆铺轨束梁及其他影响行车安全和较复杂的施工,其防护办法和列车运行条件,均应在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中明文规定;如无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时,则由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出安全措施方可施工。防护办法第226条 在区间封锁线路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一、单线区间防护如图2261(略)。二、双线区间一条线路防护如图2262(略)。三、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2263(略)。四、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少于860时的防护如图2264(略)。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少于60时,可不放置响

14、墩。在规定利用动能闯坡的区间施工,其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不得少于1100。在区间施工,除按上述各项办法防护外,还应在车站与施工地点分别设专职联络人员和防护人员,用电话联系。施工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附近了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如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或隧道内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领导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了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

15、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的办法防护。第227条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封锁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一、在站内线路上施工(1)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后,可不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如道岔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1(略)。(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少于50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2(略)。(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

16、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3(略)。(4)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4(略)。对车站方面,按图2273所示办法防护。二、在道岔上施工(1)在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点50,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点50,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5,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少于50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位置,并加锁或钉固。(2)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点50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

17、防护,并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2276(略)。(3)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7(略)。对车站方向按第2276图所示的办法防护。(4)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在施工地点两端50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图2278(略)。(5)在交叉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对处线路中心,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50处线路中心,分别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2279(略)。第228条 在区间线路上

18、施工,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一、单线区间防护,如图2281(略)。二、双线区间在一条线防护,如图2282(略)。三、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如图2283(略)。四、施工地点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少于800时,如图2284(略)。第229条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一、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如图2291(略)。二、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如图2292(略)。三、在站线线路上施工,如图2293(略)。四、在站线道岔上施工,该道岔中部线路旁,设置双面的移动减速信号牌,如图2294(略)。凡线间距离不足规定时,则应设置矮型(1高)的移动减速信号牌。在移动减速信号

19、牌上,应注明规定的慢行速度。慢行地点是否设专人巡查,由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实际情况决定。第2210条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需要停车和减速信号防护的一般施工作业,应在其两端各5001000处,设置作业标防护;单线设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设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如图2210(略)。第2211条 巡守人员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了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沙天气或夜间,应点燃火炬,如离开故障地点奔迎列车时,应再燃置第二支火炬。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无论单、复线均应先向该端设置响墩,再向另一端设置,然后返回故障地点监视如图2211(略)。如不知来车方向,应用

20、喇叭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并注意倾听和了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迫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故障发生在站内线路、道岔上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使机车车辆不能通往该故障地点,并按本规则第227条的有关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第2262211条摘自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212条 普通线路发生胀轨跑道时,应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如有轨缝可利用时,应串动钢轨恢复线路,并加强防爬锁定。如近处有水源(或洒水车),可在钢轨上敷覆盖物,反复浇水,降低轨温。恢复线路后,视具体情况限速运行。第2213条 利用列

21、车间隔施工,在车站与施工地点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如下:一、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防护员与车站值班员取得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有效地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计划好施工作业的数量和进度,安排好劳力、工具和材料,设好防护后才能施工;进行第222条规定的工作时,还应事先经车站值班员承认;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1)预报: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防护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2)确报: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防护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确报。如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提前预报、确报时,

22、施工领导人应事先与驻站防护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知晓。(3)变更通知:对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防护员应向工地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二、工地电话防护员接到驻站防护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领导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时为止。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如设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其作用应和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对方。无论是开工和收工,或转移时均应告知驻站防护员。第2214条 凡是妨碍行车安全的施工,均应设置防护。在区间线路上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规定如下:一、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时:(1)抄录

23、并确认施工封锁命令;(2)施工负责人通知两侧防护员设置响墩,并展开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3)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4)发出施工命令。二、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时:(1)施工负责人经检查确认线路已达放行列车条件;(2)撤除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停车信号牌;(3)通知两端防护员撤掉响墩,收起停车手信号,确认线路处于开通状态;(4)通知车站开通线路。第2215条 施工防护有关联络信号显示方法,按表2215规定执行。表2215-| 项目 | 显示方法 | 说 明 |-|-|-| |下行一长声| 通知施工负责人,车 |预报信号|-|-|站已对施工区间办理 | |上行两长声|闭塞 |-|-|-|-|确报信号|一

24、长两短声| 通知施工负责人,车 | | | |站已向施工区间发车 |-|-|-|-| | | 通知施工负责人及 |警报信号|一长三短声|全体施工人员。列车已 | | | |经接近 |-|-|-|-| | | | 无停车信号时,白天 |停车信号|连续短声 |两臂高举向两侧急剧 | |红色信号 | |摇动,夜间用灯光或火 | | | |光上下急剧摇动 |-|-|-|-| | | | 通知施工负责人,刚 |取消信号|两长一短声|刚发过的预报(或确 | | | |报)信号已予取消 |-|-|-|-| | | | 1施工负责人用喇 | | | |叭吹一短一长声,并高 | | | |举红旗作圆形转动,指

25、|设置防护|一短一长声|示防护员设置停车防 | | | |护;2防护员设好响墩| | | |防护后,以同样方式回 | | | |报施工负责人 |-|-|-|-| | | | 1施工负责人指示 |撤消防护|一长一短声|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 | | | |2防护员撤除停车防 | | | |护后用同样方法回报 |-注:吹喇叭长声为3秒,短声为1秒,音响间隔为1秒;反复吹示应间隔为5秒。防护信号备品第2216条 线桥领工区、工区和巡道、巡守小组的防护信号备品数量,应按表2216规定配备。表2216-| | | 单 线 | 双 线 |名 称|单|-|-| |位|领工区|工区|巡 道|领工区|工区|巡 道

26、| | | | |巡 守| | |巡 守|-|-|-|-|-|-|-|-|作 业 标|个| |4 | | |6 | |-|-|-|-|-|-|-|-|停车信号牌|个| |2 | | |4 | |-|-|-|-|-|-|-|-|减速信号牌|个| |2 | | |4 | |-|-|-|-|-|-|-|-|减速地点标|个| |2 | | |4 | |-|-|-|-|-|-|-|-|双面信号灯|盏| 1 |4 |1人| 1 |6 |1人|-|-|-|-|-|-|-|-|火 炬|只| |2 | 2 | |4 | 2 |-|-|-|-|-|-|-|-|喇 叭|个| |6 | 1 | |6 | 1 |-|-

27、|-|-|-|-|-|-|响 墩|个| |9 | 6 | |12|12 |-|-|-|-|-|-|-|-|红色信号旗|面| 2 |6 | 3 | 2 |9 | 3 |-|-|-|-|-|-|-|-|黄色信号旗|面| 2 |6 | 1 | 2 |6 | 1 |-|-|-|-|-|-|-|-|短路铜线 | | | | | | | |(自动闭 |条| |2 | 1 | |4 | 2 |塞区段) | | | | | | | |-|-|-|-|-|-|-|-|对 讲 机|台| 2 |4 | 2 | 2 |4 | 2 |-注:巡守人员多人值班时,喇叭、信号灯、信号旗应按实际需要增加。大、中维修施工队需要的

28、信号用品数量,由段(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单线有道岔的工区,停车信号牌应配备3个,备双面黄牌2个。响墩和火炬,每年至少做一次检定试验,不合格者及时更换。第三节 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与处理无缝线路第231条 无缝线路长钢轨(含焊缝)折断时,应按第2211条的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断轨处理后的列车放行条件为:一、在断缝处上好鼓包夹板和急救器加固,派人看守,限速5。随即,在断缝两端各50范围内拧紧扣件,如断缝不大于30,限速可提高至1525。二、在钢轨上钻孔,上好夹板和拧紧螺栓,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限制速度。三、锯掉断缝前后各一段钢轨,插入45短轨,上好夹板和拧紧螺栓,可恢复正常行车速度。四、

29、如折损严重或断缝拉开大于50,不得放行列车,应按前项规定办理。第232条 无缝线路发生胀轨跑道时,应按下列方法处理:一、当线路方向显著不良时,应加强巡查或派人监视,必要时应设置减速或停车信号防护。二、维修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方向、水平显著不良,有胀轨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必要时通知车站,设置减速或停车信号防护,迅速采取覆盖钢轨浇水降温、回填石碴、夯拍道床、堆高碴肩等有效措施,防止跑道。三、发生胀轨跑道长时间浇水降温后,还不能恢复线路时,在地形许可条件下,从跑道故障处两端向中间拨成半径不小于200的反向曲线,曲线间夹直线不得短于10(图232)。如在双线地段,拨后应满足线间距要求。拨道后限

30、速5,并派人看守。第233条 困难条件下处理跑道,可用乙炔切断钢轨,松开扣件放散应力,然后用夹板和急救器加固,限速5开通线路。电气化铁路第234条 在电气化铁路的线路上,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故应避免与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严禁与之接触。第235条 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起道高度单股不得超过30;隧道、桁架桥梁内不超过限界尺寸线。二、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不得超过加、减30;一侧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得大

31、于120(并不得侵入限界)。三、无论起道或拨道其作业量超出上述规定标准时,均须事先通知接触网工区进行配合。四、爆破作业有碍接触网及行车安全时,则应采取先停电,后作业。第236条 在非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二、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轨节间安设一条纵向连接电线,连接电线用截面不小于70平方毫米的铜线做成,其每端用夹子紧夹到相邻的轨底上,该连接线要在换轨作业完毕后方可拆除。第237条 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二、换轨前要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各安设一条横向连接电线(

32、即轨道电路短路线),连接电线用截面不小于70平方毫米的铜线做成,用夹子紧夹到轨底上。三、更换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及在道岔上换轨时,均应有信号工在场配合。四、换轨如须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人员在场紧密配合并负责监护;在未设好可靠的分路电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均由供电人员负责完成。五、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连接电线的连接方法,尚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第238条 在电气化区段上,如需要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时,必须对该供电区段实行线路封闭,不准电力机车行驶。第239条 更换钢轨、道岔及其连接零部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

33、施后,方准开始作业。一、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时。二、更换牵引变电所岔线和通往岔线线路的钢轨及其主要连结零部件(如夹板、辙叉等)。三、在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于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及两股钢轨上的夹板。四、更换整组道岔。更换工作完毕,须经供电人员检查合乎供电要求后,方准撤除安全措施。第2310条 当线路养护维修需拉开钢轨调整轨缝时,要在拉开的轨缝间预先装设临时连接线,临时连接线的长度应使钢轨接头间可能拉开200。如使用单轨小车,其车轮箍不得接触到轨端连接线。第2311条 当抽换轨枕、找小坑、改轨距或进行其它养路作业时,对于电气化及信号装置的接地线及轨端连接线,必须保持其正常连接;如需临时拆除接触

34、网接地线时,施工单位应与供电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接地线,紧固螺栓并经供电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结束施工,如接地线需焊接时,由供电部门负责完成,但作业时禁止在钢轨上焊接。第2312条 线路大中修及技术改造,需起道或拨道时,施工单位需事先与供电段、电务段等单位联系,相互协调配合,必要时上述单位应派人员到场监护;每次起道和拨道后,需测量支柱内侧与轨道中心的距离及接触网导线距轨面的高度,使其符合限界及电气化铁路电气安全规则的规定。检查建筑接近限界时,接触网必须停电。道 口第2313条 对道口应加强养护维修,经常保持道口标志和护桩设备完好,铺面平整稳固,护轨轮缘槽

35、尺寸符合规定。道口设备缺损或严重不良时,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换或修理。第2314条 有人看守道口的栏杆、照明、电话、电铃、自动显示装置等,应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发生故障或作用不良时,应及时报告工长或领工员通知有关单位检修。第2315条 道口栏木以对道路开放为定位。特殊情况下需要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时,须经铁路分局批准。间断看守的道口,必须在道口两端公路右侧设置看守间断时间牌。第2316条 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经养路(道口)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并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第2317

36、条 在电气化铁路上,车辆及其装载物通过时不得触动限界架,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两米的货物上,不准坐人。第2318条 有人看守的道口发生故障时,必须先防护后处理;如系轨道电路区段,可利用铜线短路,使信号机显示红灯;有直通车站电话或对讲机,应先通知车站或列车司机,如有连通相邻道口的电话,可让其代设停车信号防护。第2319条 值班道口看守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了望,适时关闭栏木,确认线路无障碍,显示值班信号,列车通过后,确认其他线无车时再开放栏杆。多人看守道口,来车时要执行呼唤应答制,互相协调一致。第2320条 道口看守工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打瞌睡,不准看书报、听广播,不准闲人

37、逗留,不准酒后值班,不准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交接班,要交清安全情况,交清信号备品,交清工具材料,交清设备状况,交清注意事项。第2321条 有人看守道口的信号、工具、备品数量,按表2321规定配备。缺损时应及时补充、修理或更换。表2221-| | | | 单班数量 | |顺号| 名 称 |单|-| 要 求 | | |位| 单线 | 双线 | |-|-|-|-|-|-|1 | 信 号 灯 |盏| 2 | 2 |置放于易取处 |2 |信号旗(红色)|面| 3 | 3 |置放于易取处 |3 |信号旗(黄色)|面| 1 | 1 |置放于易取处 |4 | 火 炬 |支| 2 | 4

38、 |置放于易取处标明 | | | | | |出厂及试验日期 |5 | 响 墩 |个| 6 | 12 |置放于易取处标明 | | | | | |出厂及试验日期 |6 | 号 角 |个| 1 | 1 |置放于易取处 |7 | 短 路 铜 |条| 1 | 2 |自动闭塞区段道口 | | | | | |备用 |8 | 防 护 杆 |根| 1 | 2 |长2能插旗、挂灯|9 | 钟 表 |台| 1 | 1 | |10| 钢 丝 绳 |条| 1 | 1 |长5以上,两端有| | | | | |套,能拉机动车辆 |11| 小 撬 棍 |根| 1 | 1 | |12| 铁 铣 |把| 1 | 1 | |13|

39、 活口扳手 |把| 1 | 1 | |14| 斧 头 |把| 1 | 1 | |15| 小 铁 铲 |把| 1 | 1 |清理轮缘槽用 |16| 竹 扫 帚 |把| 1 | 1 | |17| 木 折 尺 |个| 1 | 1 | |18| 克 丝 钳 |把| 1 | 1 | |19| 绳 子 |条| 2 | 3 |长于公路面宽度、栏| | | | | |木故障时使用 |20| 照明灯泡 |个|24 |24 |备用 |21| 信号灯泡 |个|510|510|备用 |-注:1喊话扩音器、无线对讲机及其它必须用品,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2双班或多人看守道口,可按实际情况增加信号备品项目及数量。3响墩和火

40、炬的检查同表2216。第2322条 对扰乱铁路道口交通秩序、损坏道口设备、违反铁路道口通行规定、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等行为,应严格按经交(1986)161号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核收赔偿费和罚款;其具体实施办法,由各铁路局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制定。第四节 养路机械作业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第241条 各机械车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的司机担任;学习司机应在司机指导监督下练习操作,严禁单独作业。第242条 各种养路机械车,必须实行定人、定机操作及定期检修、定期车轴探伤,坚持经常保养,出车前各机组司机应对车辆的走行、制动、油路、电路等部位及车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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