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71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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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次1总 则32术语和符号42.1 术 语42.2 符 号53材料及性能63.1 原材料63.2 性 能64设 计84.1 一般规定84.2 性能设计84.3 结构设计94.4 附属工程设计104.5 设计计算105配合比135.1 一般规定135.2 配合比计算135.3 配合比试配145.4 配合比调整146工程施工156.1 浇筑准备156.2 浇 筑156.3 附属工程施工错误!未定义书签。6.4 养 护167质量检验与验收177.1 一般规定177.2 质量检验177.3 质量验收18附录A 发泡剂性能试验20附录B 湿容重试验22附录C 适应性试验22附录D 流动度试验24附录E

2、 干容重、饱水容重试验25附录F 抗压强度、饱水抗压强度试验27附录G 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用表28本规程用词说明35引用标准名录36条文说明37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32.Terms and symbols.42.1 Terms .42.2 Symbols.53. Materials and properties.63.1 Materials.6 3.2 properties.64. Design .8 4.1 General provisions.8 4.2 Performance design.8 4.3 Structure design.9 4.4 Su

3、bsidiary engineering design.94.5 Design calculation.10 5. Mix proportion.13 5.1 General provisions .13 5.2 Mix proportion calculation.13 5.3 Mix proportion trial mix.145.4 Mix proportion adjustment.146.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15 6.1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15 6.2 Pouring . .156.3 Subsidiary engin

4、eering construction.16 6.4 Maintenance.177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18 7.1 General provisions.18 7.2 Quality evaluate.18 7.3 Quality acceptance.19Appendix A Test of foaming agent performance. 20Appendix B Wet density test.22Appendix C Adaptability test.23Appendix D Flow value test. .24Appen

5、dix E Air-dry density and saturated density test.25Appendix F Compressive strength and saturated compressive strength test.27Appendix G Table of evaluate and acceptance for quality.2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35Normative standard .36Descriptive provision.371 总 则1.0.1 为规范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设计、施工,统一质量检

6、验标准,保证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道路工程、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设计、施工及检验。1.0.3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设计、施工及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气泡混合轻质土 foamed mixture lightweight soil 将制备的气泡群按一定比例加入到由水泥、水及可选添加材料制成的浆料中,经混合搅拌、现浇成型的一种微孔类轻质材料。2.1.2 气泡群 foamed group 发泡液产生的气泡群体。2.1.3 发泡液 foaming liquid 发

7、泡剂稀释后的液体。2.1.4 发泡剂 foaming agent能产生气泡群的表面活性材料。2.1.5 稀释倍率 dilution multiple 发泡液与发泡剂的质量比。2.1.6 发泡倍率 foaming multiple 气泡群与发泡液的体积比。2.1.7 气泡群密度 foamed group density 气泡群的单位体积质量。2.1.8 标准气泡柱 standard foamed group高径比为1:1、体积为1L的标准气泡群。2.1.9 流动度 flow value表征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流动性指标。2.1.10 湿容重 wet density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单位体积重量

8、。2.1.11 干容重 dry density标准试件的单位体积重量。2.1.12 饱水容重 saturated density标准试件浸水72h的单位体积重量。2.1.13 抗压强度 compressive strength标准试件的无侧限抗压强度。2.1.14 饱水抗压强度 saturated compressive strength标准试件浸水72h的无侧限抗压强度。2.2 符 号 弹性模量(MPa); 抗压强度(MPa); 饱水抗压强度(MPa); 气泡群密度(kg/m3); 湿容重(kN/m3); 干容重(kN/m3); 饱水容重(kN/m3); 流动度(mm)。 3 材料及性能3.

9、1 原材料3.1.1 水泥宜采用42.5级及以上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硫铝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硫铝酸盐水泥GB 20472的规定。3.1.2 水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3.1.3 发泡剂应对环境无影响。发泡剂性能试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经稀释发泡后产生的气泡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气泡群密度应为50kg/m32kg/m3;2 标准气泡柱的沉降距应小于5mm;3 标准气泡柱的泌水量应小于25ml。3.1.4 添加材料包括细集料、掺合料、外加剂等,其粒径不宜大于4.75mm。3.1.5 原材料适应性试验应符合本

10、规程附录C的规定,测定的湿容重增加值应小于0.6kN/m3。3.2 性 能3.2.1 容重等级按湿容重大小划分,采用符号W与湿容重标准值表示。表3.2.1 容重等级容重等级湿容重(kN/m3)标准值允许变化范围W33.02.53.5W44.03.54.5W55.04.55.5W66.05.56.5W77.06.57.5W88.07.58.5W99.08.59.5W1010.09.510.5W1111.010.511.5W1212.011.512.5W1313.012.513.5W1414.013.514.5W1515.014.515.53.2.2 强度等级按抗压强度大小划分,采用符号CF与抗压

11、强度标准值表示,抗压强度的单组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应大于表3.2.2的规定值。表3.2.2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抗压强度(MPa)每组平均值单块最小值CF0.30.300.26CF0.40.400.34CF0.50.500.42CF0.60.600.51CF0.70.700.59CF0.80.800.68CF0.90.900.76CF1.01.000.85CF1.21.201.02CF1.51.501.27CF2.52.502.12CF5.05.004.25CF7.57.506.37CF1010.008.504 设 计4.1 一般规定4.1.1 设计应遵循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原则。4.1.2 设计

12、项目应包括性能设计、结构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应按表4.1.2执行。表4.1.2 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设计目标设计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主要设计指标减少荷重或土压力性能设计确定物理力学指标湿容重、抗压强度、弹性模量结构设计断面设计和衔接设计强度验算,抗滑动、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抗浮稳定性验算附属工程设计面板、抗滑锚固、补强空洞填充或管线回填性能设计确定物理力学指标湿容重、抗压强度4.2 性能设计4.2.1用于路基填筑时,最小强度等级、最小容重等级应根据填筑部位按表4.2.1确定。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最小强度等级最小容重等级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主干路其他等级公路0.0

13、0.8CF0.8CF0.6W50.81.5CF0.5CF0.4W31.5CF0.4表4.2.1 用于路基填筑的性能指标4.2.2用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时,容重等级、强度等级应按表4.2.2确定。表4.2.2 用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的性能指标计算水位以下(m)最小容重等级最小强度等级3W6CF0.83W8CF1.04.2.3 用于空洞填充、管线回填时,应按工程要求确定强度等级、容重等级。4.2.4 用于冻融环境中填筑时,抗冻性指标可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试验确定。4.2.5 弹性模量可按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

14、取值。 (4.2.5)式中: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弹性模量(MPa);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压强度(MPa)。 4.3 结构设计4.3.1 结构设计应包括断面设计和衔接设计。断面设计包括填筑高度、填筑宽度,衔接设计包括衔接形式和细部尺寸。一般断面设计宜按表4.3.1确定。表4.3.1 一般断面设计 设计内容范 围备 注填筑高度H0.5m15.0m空洞填充、管线回填工程除外底面宽度BL2.0m台阶宽度BT0.5m填筑高度超过2m设置预留宽度BF0.3m0.8m填筑高度超过5m或背面为山体时设置一般断面注:B为填筑体顶面宽度。4.3.2 填筑体与路基或斜坡体间的衔接宜采用台阶形式。4.3.3 当填筑体顶面

15、有坡度要求时,宜在填筑体顶层分级设置台阶。4.4 附属工程设计4.4.1 面板由挡板、基础、拉筋及立柱组成,面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挡板应满足安全、耐久和美观要求,宜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板,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5;2 挡板宜通过拉筋与立柱焊接固定;3 面板基础应采用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4 面板应隔一定间距设沉降缝,其位置宜与填筑体沉降缝对应。4.4.2 填筑体沉降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填筑体长度超过15m时,应按10m15m间距设置沉降缝,缝宽不宜小于10mm; 2 填筑体底面有突变时,应在突变位置增设沉降缝;3 沉降缝填缝材料宜采用20mm30mm厚的聚苯乙烯板或10m

16、m20mm厚的夹板;4.4.3 填筑体高宽比(H:BL)大于2、衔接面坡率大于1:0.75时,宜在衔接面设置锚固设施。4.4.4 应在填筑体底部、顶部及其他有补强要求的部位设置钢丝网补强。4.4.5 填筑体与相邻结构物间宜设置缓冲层,缓冲层可采用20mm30mm厚的聚苯乙烯板。4.4.6 宜在填筑体底层设置碎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5cm。4.4.7 填筑体位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时,其接触面宜采取防水措施。4.5 设计计算4.5.1 荷载分类应按表4.5.1确定。表4.5.1 荷载分类 荷载类型荷载名称永久荷载填筑体的自重填筑体上方的有效永久荷载填土侧压力计算水位的浮力及静水压力可变荷载基本可变荷

17、载车辆荷载、车辆荷载引起的土侧压力人群荷载、人群荷载引起的土侧压力其他可变荷载水位退落时的动水压力流水压力波浪压力冻胀压力和冰压力施工荷载与施工有关的临时荷载偶然荷载地震作用力、作用于填筑体顶部护栏的车辆碰撞力注: 洪水与地震力不同时考虑; 冻胀力、冰压力与流水压力或波浪压力不同时考虑; 车辆荷载与地震力不同时考虑。4.5.2 用于一般地区填筑时,填筑体顶部的荷载可只计算永久荷载和基本可变荷载。用于浸水地区、冻胀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g及以上的地区填筑时,还应计算其他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荷载组合应按表4.5.2确定。表4.5.2 荷载组合组合荷载填筑体自重、填筑体上方的有效永久荷载、

18、填土侧压力及其他永久荷载组合组合与基本可变荷载相组合组合与其他可变荷载、偶然荷载相组合4.5.3 用于软土地基路段填筑时,应进行沉降计算。4.5.4 除空洞填充、管线回填工程外,应对填筑体进行抗压强度验算和稳定性验算。4.5.5 抗压强度验算应满足下列要求:1 抗压强度验算时,荷载组合I、作用下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荷载组合作用下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2 用于路基填筑的抗压强度qu1应按下式计算,其中CBR的取值可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表3.2.1、表3.3.1确定。 (4.5.5-1)式中:qu1用于路基填筑的抗压强度(kPa);Fs 安全系数;C

19、BR加州承载比。 3 填筑体自立稳定的抗压强度qu2应按下式计算: = Fs(0.5H +W) (4.5.5-2)式中:填筑体自立稳定的抗压强度(kPa);湿容重(kN/m3);H填筑体高度(m); W填筑体顶部的荷载(kPa)。4 填筑体的设计抗压强度应不小于qu1或 qu2。4.5.6 稳定性验算包括填筑体的抗滑动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及包括地基在内的整体抗滑动稳定性验算。稳定性验算应满足以下要求:1 填筑体抗滑动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验算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4.5.6的规定值。表4.5.6 抗滑动、抗倾覆安全系数荷载情况验算项目安全系数荷载组合I、抗滑动1.3抗倾覆1.5荷载组合抗

20、滑动1.3抗倾覆1.3施工阶段抗滑动1.2抗倾覆1.22 包括地基在内的整体抗滑动稳定性验算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5。3 荷载组合I、作用下的基底合力的偏心距e不应小于BL/6,荷载组合作用下的基底合力的偏心距e不应小于BL/4。基底压应力不应大于基底的容许承载力0。4.5.7 用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时,应按下式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验算时,容重取干容重,抗浮安全系数Fs1.2。1.2 (4.5.7)式中:干容重(kN/m3),=0.95,为饱水容重(kN/m3);V1填筑体体积(m3);V2计算水位以下的填筑体体积(m3);W填筑体顶部压力(kN);水的密度,1000kg/m3;常数,取1

21、0N/kg。5 配合比 5.1 一般规定5.1.1 配合比设计应包括配合比计算、试配及调整。5.1.2 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试配前,应对原材料进行适应性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3.1.5条的规定。5.1.3 配合比设计指标包括湿容重、流动度及抗压强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容重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3.2.1的规定;2 流动度应为180 mm20mm;3 试配抗压强度应大于设计抗压强度的1.05倍。5.2 配合比计算5.2.1 计算配合比中各种材料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5.2.1-1) (5.2.1-2)式中:mc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泥用量(kg); 水泥

22、密度(kg/m3),可取3100 kg/m3;mw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用水量(kg); 水的密度(kg/m3),可取1000 kg/m3;mf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用量(kg);ms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细集料用量(kg); 细集料密度(kg/m3),采用细砂时,可取2600kg/m3;mm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掺合料用量(kg); 掺合料密度(kg/m3)。5.2.2 当掺有细集料、掺合料和外加剂等添加材料时,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细集料、掺合料及外加剂等掺量应按设计指标、水胶比要求,通过试验确定。5.2.3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泥用量应按设计指标和添加材料用量综合确定。5

23、.2.4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胶比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未掺外加剂时,水胶比应按0.550.65选取;2 掺入外加剂时,水胶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宜按0.200.55选取。5.2.5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5.2.5)式中: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水胶比。5.2.6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体积量应按下式计算: (5.2.6)式中:Vf 每立方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气泡群体积量(L)。 5.3 配合比试配5.3.1配合比试配应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宜通过试配调整计算配合比中的各种材料用量,直到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5.3.2 宜采用试验用搅拌机拌制试样

24、,每次试配搅拌量不宜小于搅拌机额定搅拌量的1/4。5.3.3标准试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样应略高于试模顶面。试样装满试模后,应轻轻抖动试模,并采用保鲜膜覆盖; 2 拆模前,应先采用平口刀沿试模顶面刮平试件。5.3.4 试拌配合比的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至少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当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时,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宜在试拌配合比基础上分别增加和减少10 kg;2 应保持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并应检验其湿容重、流动度,作为相应配合比的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性能指标;3 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标准试件,并在202条件下

25、密封养生至28d试压。5.4 配合比调整5.4.1 应根据本规程第5.3.2条的强度试验结果,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确定设计配合比。5.4.2 施工单位可根据常用材料设计常用配合比备用,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6 工程施工6.1 浇筑准备6.1.1 施工前,应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6.1.2 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做好安装、调试及标定工作。6.1.3 应按原材料使用计划,组织原材料进场、检验。6.1.4 发泡剂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频率为1次/5000L,每批次产品或每个施工项目应至少检验1次; 2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

26、3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3.1.3条的规定。6.1.5 应对基坑底部进行清理、压实,并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基坑底部位于计算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降水措施。6.2 浇 筑6.2.1 浇筑设备包括发泡设备、搅拌设备和泵送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浇筑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设备性能应满足连续作业要求;2 搅拌设备应具备水泥、水及添加材料的配料和计量功能;3 搅拌设备的计量偏差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搅拌设备的计量偏差()原材料计量偏差水泥、掺合料2细集料3水、外加剂26.2.2 气泡群应采用发泡设备预先制作,不宜采用搅拌方式制作气泡群。6.2.3 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宜采用配管泵送。6.2.

27、4 气泡群应及时与水泥基浆料混合均匀,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在泵送设备及泵送管道中停置时间不宜超过1h。6.2.5 单级配管泵送范围应根据配合比、泵送距离及泵送高度确定。水平泵送距离及垂直泵送高度宜按表6.2.5的规定执行。泵送范围超过表6.2.5的规定时,可增加中继泵。表6.2.5 水平泵送距离与垂直泵送高度s/c水平泵送距离(m)垂直泵送高度(m)0400 50020 3012300 40010 2034100 2000 105 注:s/c表示细集料与水泥质量之比。如同时存在泵送距离和泵送高度时,泵送范围由泵送距离与泵送高度综合确定。6.2.6 应采用分层分块方式进行浇筑作业。6.2.7 除空

28、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单层浇筑厚度宜按0.3m0.8m控制。上一层浇筑作业应在下浇筑层终凝后进行。6.2.8 浇筑过程中,泵送管出口应与浇筑面保持水平,不宜采用喷射方式浇筑。6.2.9 浇筑时,遇大雨或持续小雨天气时,应对未硬化的填筑体表层进行覆盖。6.2.10 夏季高温时,应避开高温时段浇筑。6.2.11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6.2.12 浇筑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 浇筑过程的质量控制 项 次 检验项目设计值/标准值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和检验频率1气泡群密度(kg/m3)502附录A每班开工前自检1次2湿容重(kN/m3)设计值0.5附录

29、C连续浇筑每100m3自检1次3流动度(mm)18020附录D连续浇筑每100m3自检1次6.3 养 护6.3.1 不应在未达到设计抗压强度的填筑体表面进行机械或车辆作业。6.3.2 除空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在浇筑完填筑体顶层后,应立即对填筑体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土工布保湿养生,养生时间不宜少于7d。7 质量检验与验收7.1 一般规定7.1.1 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7.1.2 质量检验与验收应以填筑体为构造单元,按单个或若干个构造单元划分为检验批。7.2 质量检验7.2.1 试样应在浇筑管管口制取,并测定记录试样的湿容重。试件制取组数应符合下

30、列规定: 1 每个构造单元应至少制取二组试件;2 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少于400m3时,应按每200m3制取一组试件; 3 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大于400m3时,应按每400m3制取一组试件。7.2.2 试件脱模后,应置于塑料袋中密封养生,养生温度应为202。7.2.3 填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干容重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组平均值应小于相应等级湿容重标准值;2)单块最大值应小于相应等级湿容重变化范围的上限值。检查频率:应按本规程第7.2.1条的规定执行。检查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执行。2 抗压强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2.2的规定:检查频率:应按本规程第7.2.1条的规定执行。检查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执行。一般项目3 挡板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1的规定。表7.2.3-1 挡板质量的允许偏差项次检验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方法1混凝土强度(MPa)不小于设计值GB/T50081每班或每100m3取一组,每项目至少取一组2边长(mm)0.5%边长尺 量长、宽各测1次,每200块抽查1块,每项目至少5块3两对角线差(mm)0.7%最大对角线长尺 量每200块检查1块,每项目至少5块4厚度(mm)+5,-3尺 量检查2处,每200块检查1块,每项目至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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