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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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管理文件炼铁厂安全技术规程发文号: 修订日期:2010年12月22日持有者: 副本控制:炼铁厂安全技术规程目 录1 范围12 引用和标准13 术语和定义24 总则25 作业区或(室)安全技术规程85.1 高炉作业区安全技术规程85.2 烧结作业区安全技术规程175.3 煤粉作业区安全技术规程205.4 设备技术室安全技术规程236 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规程276.1 指挥起重机作业276.2 遥控起重机作业276.3 电气作业286.4 天车作业306.5 受压容器作业306.6 氮气作业316.7 煤气作业326.8 氧气作业356.9 蒸汽作业366.1

2、0 整理整顿清扫作业376.11 计算机作业386.12 高空作业396.13 防火防爆作业396.14 清混合机、制粒机筒体粘料作业407 特殊用具安全技术规程427.1 砂轮机安全技术规程427.2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规程427.3 对讲机作业联络安全技术规程437.4 电梯操作安全技术规程438 附录45附录8.1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标准45附录8.2 触电紧急救护方法46附录8.3 煤气中毒事故抢救方法48附录8.4 高处坠落伤害(挫伤)的紧急处理48附录8.5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规定和钢绳报废标准50附录8.6 互保制50附录8.7 安全确认制51附录8.8 操作牌制度51附录

3、8.9 氧气呼吸器使用维护方法529 检查与考核5356文件编号:AQ/WKYG211008 版次号:C/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炼铁厂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炼铁厂生产和设备操作和检修岗位。本标准适用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炼铁厂全体员工及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代培人员、厂家客服人员、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2 引用和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AQ 2002-2004 炼铁安全规程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3787-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11660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6543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1691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T13862-92 用电安全守则GB14784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RL/WKYG105017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三级安全教育指在安全

5、教育过程中按厂、作业区、班组逐级教育。3.2 三同时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备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3 四不放过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3.4 坐料高炉处理特殊炉况的一种操作程序。3.5悬料物料在炉内停滞不动,持续时间达两批以上称为悬料。3.6 凝结盖铁水罐中铁水表面凝固部分。3.7 闷炮 因铁口孔道中断,铁水出不来,为保证安全生产,炉前被迫开动泥炮向铁口眼打35个泥球后,稍停23分钟拔炮,使铁水从铁口孔道流出的操

6、作。3.8 烟煤粉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含量高于10,能在气流中悬浮的煤颗粒的集合体(简称煤粉)。4 总则4.1 总则部分为炼铁厂安全基础管理技术规程。4.2 炼铁厂两室、作业区、综合办公室、各个服务单位人员必须掌握总则的内容。4.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的“三同时”。4.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4.5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4.6 新工人、实习代培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内作业区之间调换岗位的人员进行作业区

7、、班组安全教育,作业区内进行岗位调换,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4.7 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代培人员、厂家客服人员、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办理厂内现场准入证,按标准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禁止进入现场。高炉炉顶设备禁止外来人员参观。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方可上岗。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8 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或科学试验等,事先主管部门应与安全部门取得联系,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出安全具体的规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

8、防范措施,然后要对参与使用、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的培训教育,所有参与人员应熟悉、掌握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4.9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应按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标准见附录8.14.10 厂房内、外结构、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在设备操作、检修、清扫、整理整顿时,执行操作牌及停送电制度,并设专人监护。4.11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凡是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标志。检修中应按计划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

9、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4.12 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4.13 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厂长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4.14 相关方到我厂施工、作业,必须会同主管部门与我厂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安全环保交底、安全准入通知单、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公司和炼铁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方可施工、作业。4.15 非本厂人员未经厂

10、批准,不得进入现场;禁止将未成年人带到生产现场及岗位上。4.16 生理有缺欠(经医生证明,如耳聋、视力不良、精神病等)不适合于现场生产者,均不得分配到现场工作;患心脏病、高(低)血压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空、高温、起重设备作业的人,应给予调离。4.17 上班前,应保证足够的睡眠和休息;班前4小时内不准饮酒,班中不得饮酒;上、下班途中走路、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辆时应精神集中,遵守交通规则。4.18 工作前应对生产区域、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警报信号、音响、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等进行详细检查认定,确保安全、可靠,特殊情况要有防范办法,并做到措施到位。4.19 进入厂区内员工行为参

11、见公司RL/WKYG105017员工行为规范,严禁双手插入衣裤口袋,上下楼梯要把紧栏杆。4.20 在现场工作、行走中,人员做好互保、精力集中,应时刻瞭望和倾听各种警报信号、音响。4.21 不应抢过道口或钻栏杆;不应从车辆下钻过或车辆上跳越;不应在轨道中间行走、休息;不应搭乘车辆;不应在火车行驶的前方30m内跨越铁路或与车辆并行;不应从倒调的车辆间通过。4.22 机动车辆进入现场行驶、装卸物料时,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必须有人前方及前侧方5m处引导,专人指挥装卸;车辆限速5Km/h,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未经允许进入现场造成事故后果自负。4.23 凡进入煤气区域,一律不允许吸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

12、两人以上并结成互保方可作业。4.24 起重、运行、坐落液体罐、重罐必须设专人指挥;人员不应在吊铁水罐、吊运废物槽等作业现场的附近行走和逗留。4.25 人工堆料时,散料高度不应超过1.5m,吨袋高度不应超过2.5m,要堆放合理、整齐,不能偏斜、歪倒,人员不应在物料堆(垛)旁逗留和休息。4.26 起重机启动前,应发出声响示警;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有人的车辆及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它物体或设备;吊物上不应有浮动物或人员。4.27 一切人员不应在吊有重物的起重机下工作、通行或逗留;指挥起重机运行时,吊物最低点要高于地面障碍物1.5m。4.28 不准用起重机做跳板和通道;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

13、到另一台起重机;严禁翻越、钻越起重机栏杆;严禁在起重机的轨道上行走、俯视、坐卧、逗留。4.29 起重机司机应执行“十不吊”规定和钢绳报废标准见附录25.5。特殊情况需要歪拉斜吊时,物件不应超过30角;不应在未停稳的车辆上抢吊抢放物件;4.30 指挥起重机、使用遥控起重机人员应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站在安全明显的地方,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指挥手势,并做到指挥手势准确无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应直接用手或脚推、拉、搬、蹬、拨已经升、落的重物。4.31 吊物没就位前,指吊人员不准离开作业岗位;吊运物件时,运输车辆上严禁有人(包括司机);捆绑吊挂物件,应事先检查所用的钢绳或吊具(钩、环、链等),不应

14、使用报废的钢绳、裂纹的吊具绑挂吊物;捆绑物必须牢固,锐角部位要加垫衬,放置要平稳。钢绳报废标准见附录8.5。4.32 在一个钩头上不应同时挂两种(含两种)以上吊具;不应用双钩板的单板钩吊重物作业。4.33 起重机吊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不准超过15min(设备检修对准、调整除外)。4.34 装卸车辆时,不应端重、偏重、超重、超宽;不应砸坏车辆。4.35 不应随意乘各种卷扬机和起重机卷扬。4.36 非岗位人员严禁操纵或乱动非本职范围所属的电气、机械、受压容器、各类气体设备或各种阀门及安全设施等;4.37 发现各种设备故障时,应找有关人员及时处理,不允许自己擅自处理。4.38 在对设备状况不明的情况下

15、,不应擅自操作、动用。4.39 不应向机械、电气设备外壳、配电箱(盘)及各种设备防护装置内放置任何物件。4.40 一切有危险的机械回转部分和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应安设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认定、排查、确认,否则不得工作或使用。4.41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安装时要考虑到现场人员的安全,要设有围栏和明显警告标志。4.42 手提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殊危险环境(潮湿、金属容器内部)作业,所用手提灯电压应12V,导线要采用耐用的软胶皮线。4.43 一切运转的机电设备,必须建立健全操作牌制度,并严格执行有牌才准操作、检修和凭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和检修时,应执行操作

16、牌及停送电制度,并设专人监护,无操作牌不应开动或检修设备。4.44 危险区域应设警示牌。设有警告、提示标志的地方,不应靠近停留和随意乱动标志牌。4.45 现场各工作场所、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道。4.46 高于1.5m的平台,宽于0.25m的平台缝隙,深于1m的敞口沟、坑、池,其周边应设置安全栏杆(栏杆1.05m1.2m高、栏杆间距1m、档板0.1m宽),不能设置栏杆的应加装盖板,其上口应高出地坪0.3m以上;对施工作业挖的坑、沟不能及时回填的,设好防护围栏,夜间必须设有警示灯。4.47 各处平台、走廊、梯子应有防滑措施;在严寒季节中应及时清理梯子、走台、平台上的冰雪和高处易掉落伤人的

17、冰溜。4.48 凡是使用手提电动机具(砂轮、电钻、无齿锯)、手提变压器等。所用导线应采用绝缘良好、耐用的软胶皮线,并在使用前认真检查导线、开关、机械传动部位、防触电保安器或保护性接地装置是否灵敏好使安全可靠,否则不应使用。4.49 电工应两人或两人以上方可作业。起重机司机、卷扬司机应掌握安全用电常识和触电急救方法。熟悉掌握本岗位电气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程序等持操作证方可进行操纵、检修、维护工作,否则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不应作业。电气伤害事故的急救方法见附录8.24.50 未经主管部门或专职人员批准,不应随意乱增、乱接或拆除电气线路、设备等。如需设临时线路,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架设,并在始端设专

18、用开关,在危险处设安全标志牌等;不应在重要电器室内接临时电源。4.51 在距基准面2m以上(包括2m)有坠落危险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长度要小于到基准面的高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在炉前等高温现场需在安全带上加按钢丝绳作为安全绳,避免安全带烧断)。4.52 高处作业,应事先检查工作台、跳板、走台、有无栏杆,防滑措施是否坚固可靠,所放物件不能过重,防滚动或倒塌。4.53 多层作业,应搭好保护棚或挂好安全网;检修、维护、清扫各区域卫生等作业时,严禁高处作业中各种材料的滑落及从高处往下扔各种器物,做好互保、确认及上保下的原则,并设围栏或专人监护,严防有人误入险区。4

19、.54 遇有现场爆破工作时,一切人员应绝对服从警戒人员指挥,及时到安全地方待避。4.55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器、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位,都应设防护装置。4.56 锅炉和超过0.1Mpa的受压容器(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应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以及各种开关,并保持灵敏、准确、可靠;不应私自制作受压容器。4.57 各种原材料、备品备件、大型工具等要堆放合理、整齐,不能偏斜、歪倒、乱堆放超过规定高度;各种原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用具、机动车辆等不准堵塞、占用安全通道。4.58 氧气瓶运送时,不应用起重机吊、一个人肩扛,不应在地上滚动和从高处往下扔。4.59 氧气瓶

20、、乙炔气瓶等不得放在高温地方或易燃、易爆物质附近,不应敲打碰撞和在强光下照射。4.60 煤气区、氧气区域10m以内,禁止明火、吸烟、逗留、睡觉及放置易燃、易爆物质。4.61 使用煤气,应严格执行煤气使用制度,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完应及时关严控制开关。4.62 使用氧气前应检查氧气带及其接口是否完好无损,防止氧气回火伤人;氧气管小于或等于1.5m应给予更换;开、关氧气阀门时应设专人监护;禁止敲打氧气阀门;不应用氧气吹扫设备、环境卫生和吹扫身体。4.63各类控制室、操作室都应备有规定数量的消防器具,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做到经常检查、按时更换,保证好使、会用。4.64 在煤气、氧气易燃易爆区域

21、动火时,应事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4.65 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必须做到接地可靠,不得借用其设备和管道做接地。4.66 在室外作业,如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天,禁止在高处作业、室外动火作业。4.67 冬季严禁用煤气取暖和铁水罐、烤罐机位置取暖。4.68 铁路线轨道外侧1.5m以内,严禁人员行走,不应堆放任何物品。4.69使用活动梯子(直梯、折梯)必须三人同时作业,使用时的工作角度为755,应有人监护、扶梯,只允许一个人在梯子上工作。4.70现场摆物件时,不准堵塞操作室出口、楼梯口及安全通道。施工、检修设置的安全围栏、警告标志区域禁止

22、入内。4.71电气伤害事故急救见附录8.2。4.72煤气中毒事故抢救方法见附录8.3。5 作业区或(室)安全技术规程5.1 高炉作业区安全技术规程5.1.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厂高炉系统各岗位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厂高炉作业区。5.1.2 安全通则5.1.2.1 接班前由工长或组长主持开好班前会,根据上班和本班的生产和设备情况做好安全交底,检查确认所属生产设备是否安全好用,否则禁止上岗。5.1.2.2 对所属生产设备要做到班班有检点,要求检查方法、部位和标准三落实,特别是对泥炮等关键设备要严格检查。5.1.2.3 严格遵守各种操作牌制度,无操作牌禁止操作。5.1.2.4 吊

23、车作业要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禁止超负荷作业或横拉斜拽。5.1.2.5 泥炮、开口机、电风扇、单轨吊和打夯机等设备的电气压扣、开关、线路要完好,并且要有安全网、防火装置和接地线等安全设施。5.1.2.6 经常保持出铁场平台、北侧残铁坑盖板、干渣孔盖板、撇渣器安全罩、铁罐流嘴安全栏杆及渣铁沟过桥等安全设施完好,严禁跨越正在出铁的沟子。5.1.2.7 潮湿的铁器、工具和碎铁等禁止直接与铁水接触,使用前特别是冬天必须烤干预热。新作的泥套、撇渣器、铁沟、小闸、流嘴等设施,出铁前必须用火烤干。5.1.2.8 不应使用高炉煤气烘烤渣、铁沟。用高炉煤气燃烧时,应有明火伴烧,并采取防煤气中毒的措施。5.1.2

24、.9 罐位要摆正,罐内无脏物和积水,新修的铁罐必须烤干,严禁用带水或潮物的铁罐出铁。5.1.2.10 禁止使用凝结盖孔口直径小于罐径1/2的铁罐,禁止使用轴耳开裂、内衬损坏的铁罐,铁罐使用小于等于400次,如出现重要缺陷应立即修复,重罐不应落地。5.1.2.11 水冲渣应有备用电源和备用水泵。每吨渣的用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冲渣喷口的水压大于 0.25Mpa。5.1.2.12 渣沟内应有沉铁坑,渣中不应带铁。并且禁止往冲渣沟中扔大块残渣。冲渣过程中冲渣点附近禁止站人。5.1.2.13 铁口、风口和渣口区域泄漏的煤气要点燃,特别是做渣口泥套时要严防煤气中毒。5.1.2.14 通氧气用的耐高压胶管应

25、脱脂。炉前使用的氧气胶管,长度不应小于30m,10m内不应有接头。吹氧铁管长度不应小于6m。氧气胶管与铁管联接,应严密、牢固。氧气瓶放置地点,应远离明火,且不得正对渣口、铁口。氧气瓶的瓶帽、防震胶圈和安全阀应完好、齐全,并严防油脂污染。5.1.2.15 更换开口机钻头或钻杆时,应切断动力源。5.1.2.16 出铁过程中禁止闷炮,特殊情况时必须经炉前技师批准,并且在闷炮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防渣铁流到地下和引起冲渣放炮。5.1.2.17 炉前关健设施和设备要按厂规定要求,由组长或工长主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如铁口通道、撇渣器、渣口二套、风口二套卡子、炉基炉缸等重要部位。5.1.2.18 保持铁

26、道干净,路面不许有积水,严禁出铁过程中清理铁道。5.1.2.19 炉台上备品、材料、工具和小铁等要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5.1.2.20 炉基、炉顶、各层平台和屋顶要定期清扫,悬浮物要彻底清除。出铁场平台禁止用水清扫。5.1.2.21 泥库要有保温设施,冻泥不许使用。5.1.2.22 禁止在渣铁沟和风口周围休息和打盹睡觉。5.1.2.23 坐料时,非工作人员要离开风口周围,禁止在风、渣口对面站人。5.1.2.24 上炉顶作业必须通知工长,两人以上,并且佩带煤气报警器,说明大致的作业时间,并且登记。5.1.2.25 禁止往炉下扔残渣铁。5.1.2.26 煤气、氧气、压缩空气用完后要关闭。5.1

27、.2.27 无关人员不应在风口平台以上地点逗留。5.1.2.28 在出铁时,禁止横跨渣铁沟;需要通过,必须走安全走桥。5.1.2.29 炉顶温度应300。5.1.3 高炉炉前安全技术规程5.1.3.1 泥炮装泥时,侧身先将炮头内硬泥抠出,然后装入合格的新泥,禁止用手塞泥球。5.1.3.2 出铁前10分钟要水,并检查水渣沟水压、水量正常,小铁坑眼堵好。5.1.3.3 炉前组长检查和确保铁沟、铁口、小闸、撇渣器及流嘴的完整并烤干。5.1.3.4 出铁前要提起铁罐牌,启动除尘风机。5.1.3.5 开动开口机前要先确认开口机工作半径内是否有人作业,铁口前方应站人,确认后开动开口机,将钻头对准铁口中心,

28、钻到铁口红点为止。5.1.3.6 抠铁口时不准双脚站在主沟内进行作业,非工作人员禁止靠近。5.1.3.7 从钻铁口到堵铁口期间,禁止在正对铁口处站立或通行。5.1.3.8 透铁口时手巾要用水淋湿,站在铁沟旁边,动作协调,防止跌倒。5.1.3.9 出铁时必须有专人看罐,带好防护镜,严格控制铁水表面距罐嘴高度要大于300毫米,超过时由要用泥球加高罐嘴和罐沿并通知调度室。5.1.3.10 高炉在出铁作业时,铁罐周围十米内及铁口前方其它作业一律停止,禁止非作业人员在上述区域通过和逗留(高炉操作者除外);炉前起重机钩头应远离铁口。5.1.3.11 堵铁口前要试炮,试炮时要确认液压炮工作半径内是否有人作业

29、,打泥部位的液压油缸压力不得低于规定值(15Mpa)。5.1.3.12 拔炮时要注意了望和确认炮身工作半径内无人员作业,铁口正面无人时再间歇、缓慢地进行,防止渣铁跟出。5.1.3.13 清理渣铁沟时,不准站在似凝非凝的渣铁表面,以免陷入烧脚。5.1.3.14 用抓斗抓渣时要密切配合,专人指挥,地面人员要站在安全区域内,防止抓斗悠动伤人。5.1.3.15 处理铁口潮泥时,禁止双脚站在铁沟内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5.1.3.16 开铁口困难时一般不采取闷炮的办法。如需闷炮应事先请示炉前技师和值班长的同意,并积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防风管烧穿或渣铁淌地事故发生。5.1.3.17 撇渣器上部及小井

30、处要放好安全保护罩5.1.3.18 定期检查铁口通道,其中心线必须与铁口中心线保持一致,防止烧损冷却设备。5.1.3.19 钻头要对泥套中心,附近不许站人,禁止用弯钻杆钻铁口。5.1.3.20 开口机用后返回时,要观察工作半径内是否有人工作,确认无人后方可返回。5.1.3.21 更换开口机钻杆作业必须事先进行确认停机,并告之炉前岗位人员禁止开动开口机后方可进行更换作业。5.1.3.22 更换开口机旧钻杆时,严禁用其他工具夹钻杆,启动开口机卸旧钻杆。5.1.3.23 冬季要把炮头烤热,防止凉炮头堵口时发生爆炸。5.1.3.24 启动泥炮前先四周了望,确认泥炮活动半径内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启动。5.

31、1.3.25 拔炮时铁口正面严禁站人,(使用有水炮泥堵铁口后510分钟拔炮,无水炮泥2025分钟拔炮。)炮头离开铁口后要观察铁口状况,待铁口无异常变化后,再将泥炮退回装泥地点。不准在泥炮回转时将活塞抽至零位。5.1.3.26 抠炮头内硬泥时必须将泥炮打泥活塞退到装泥孔后,且不准站在炮口正面;动打泥活塞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到确认,防止泥缸内高压气体喷出烧伤。夏季要用水冷却炮头。5.1.3.27 更换泥炮炮头作业时,炉前岗位人员要将泥炮打泥活塞退到装泥孔后面,进行完全泄压,然后对炮头进行冷却,侧面站立作业,以防炮泥崩出伤人。5.1.3.28 卸拉杆和松销子板一定要在休风后进行,禁止提前、抢先。5.1

32、.3.29 注意观察风口,来渣的风口视孔盖应打开,防止卸风管时发生烧伤事故。5.1.3.30 更换风口必须堵泥要堵严,防止风口拉下来后堆焦炭。由于拉不掉临时通水冷却时必须防止蒸汽热水烫人。5.1.3.31 悬料时禁止休风,必须待炉料坐下后方能休风,坐料时风口对面不准站人。5.1.3.32 更换铁口两侧风口时,首先要搭好工作平台,要求支撑装置必须稳定可靠,平台面积满足工作需要,严防人员踩空坠落发生事故。5.1.3.33 清扫铁道前要认真检查铁沟流嘴处的残渣铁、墙瘤子和棚顶衬板,防止落物伤人。5.1.3.34 清理铁道时要事先了解配罐时间,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车辆伤害事故发生。5.1.3.35 按标

33、准清理铁道,做到铁道平整、无废物及残渣铁,铁道两侧路面要低于铁道面100毫米。5.1.3.36 高炉出铁过程中严禁清理铁道。5.1.3.37 注意检查炉顶煤气含量和风向,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5.1.3.38 炉台周围有人看护后,方可清灰,防止高空落物伤人。5.1.3.39 严禁清灰时把废物和灰尘堆积到炉台天棚上,防止长时间积灰压坏天棚及发生落物伤人。5.1.3.40 严禁先将保温料投入罐内而后放铁水,以免发生爆炸伤人。5.1.3.41 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站位要错开;把钎人目视前方,防护品佩带齐全。5.1.3.42 堵炮后,炉前确认各溜嘴、沟子无铁流,各处无着火后,方可调罐、停水。5.1.

34、3.43 高炉吊挂、拉紧装置、压紧装置、其它送风装置的零件,经常检查,发现破损立即更换。5.1.3.44 高炉固体悬空设施,一定要采取多项固定措施。5.1.3.45 开铁口时,禁止向开口机打水,防止钻杆爆炸伤人。5.1.3.46 水冲渣冲水期间,周围严禁作业,停水后方可作业。5.1.3.47 如水冲渣无法正常工作,直接将渣铁放到铁水罐中,出完铁后休风,待处理完毕后复风。5.1.4 高炉配管安全技术规程5.1.4.1 炉体各种冷却设备和炉皮烧红、烧裂冒煤气需要打水时,禁止站在对面,并事先考虑好事故扩大时的安全退路。5.1.4.2 风口灌渣需要打水冷却以及换风、渣口时应站在侧面上风向,防止煤气中毒

35、或烧烫伤。5.1.4.3 到煤气区作业,检查时,必须通知高炉工长,严禁一人进入煤气区,必须两人以上前后间隔3米。戴好防护面具及CO报警仪。5.1.4.4 将近出铁和正在出铁时不得到高炉平台下部、炉缸、炉基进行检查,拉风坐料时必须离开炉台,并严禁到炉顶检查。5.1.4.5 到槽下处理故障时,不得一人进行,要与岗位人员联系好,确认后挂好操作牌方可作业。5.1.4.6 氧气阀门的开关应缓慢进行。5.1.4.7 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的侧面。5.1.4.8 氧气管道动火作业前,须先制定动火方案,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如更换阀门时需要用四氯化氮清洗以后方可安装。5.1.4.9 管道的调节阀

36、前宜设过滤器,并定期清扫。5.1.4.10 氧气管道及设备使用的压力表必须是有禁油标志的氧气压力表,不得用其它压力表代用。5.1.4.11 容器、管道及设备禁止带压拆卸。5.1.4.12 严禁作业时吸烟、动火。5.1.4.13 禁止用水清扫带电设备。5.1.5 热风工安全技术规程5.1.5.1 热工人员必须熟知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5.1.5.1.1 高炉煤气爆炸范围40%70%,着火点700750;5.1.5.1.2 焦炉煤气爆炸范围6%30%,着火点650;5.1.5.1.3 天燃气爆炸范围5%15%,着火点550。5.1.5.2 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5.1.5.3

37、 生活用汽禁止与高炉共用一个集汽包。5.1.5.4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100mm以下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0.51.0 KPa,并往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灭火。5.1.5.5 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上所有的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或氮气灭火。5.1.5.6 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5.1.5.7 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厂卫生所以及厂有关部门及时抢救。5.1.5.8 热风炉是高大建筑物,在地面或在热风炉各层平台上作业时必须注意预防高空落物,防止落物伤人。5.1.5.9 不准长时间在燃烧器附近工作和逗留。5.1

38、.5.10 煤气点火时,必须先给火后给煤气,如果点不着时应立即关上煤气切断阀,执行撤炉操作,但烟道阀保持开位,检查原因,待炉内残留煤气抽净后再重新点炉;点着火又灭火,按点不着火处理。5.1.5.11 鼓风机在试车前要试好反正转,以防反转抽出煤气和热风。点检风机时不允许将手伸入设备内部检查。5.1.5.12 热风炉的水压必须大于热风阀的水平冷却点压力(该炉水压大于热风压力),并且再加上0.05MPa的安全系数。5.1.5.13 正常生产时,如需在煤气设备和管道上动火,事先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防毒面具、灭火器材,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在所需动火的设备及管道内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的情况下方可动火。5.

39、1.5.14 在长期没有使用,但没有赶煤气的管道上动火,除管道内必须维持正压,还必须将管道末端的放散阀打开放散一定时间,否则禁止动火。5.1.5.15 高炉短期休风时,切断阀后的除尘器、煤气管道上可以动火,切断阀前(高炉侧)的煤气管道不许动火。5.1.5.16 高炉休风后,必须待整个煤气系统的煤气处理干净完毕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全面动火。5.1.5.17 高炉短期休风时,切断阀前(靠近高炉侧)的煤气管道不许动火。此规定的含义是高炉短期休风时高炉炉顶设备(高炉料面以上至除尘器切断阀靠近高炉侧所有能进入煤气的设备)严禁动火,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5.1.5.18 热风炉煤气与空气燃烧

40、配比、拱顶温度、废气温度等工艺参数必须符合工艺规程的要求。5.1.5.19 发现热风炉跑风严重,必须马上撤送风炉,处理正常后,允许送风操作。5.1.5.20 热风炉温度1170,拱顶温度1350,废气温度400;煤气压力与助燃风压力在2KPa25Kpa之间;5.1.6 鼓风机安全技术规程5.1.6.1 非工作需要不准擅自开关各种电器开关、水门、气门及风门等。点检电器设备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必须用电笔检测无漏电现象后方可触摸。5.1.6.2 机械设备启动前必须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不得擅自进行操作。5.1.6.3 机械转动危险部位的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擅自拆除,因检修拆卸后要及时恢

41、复。5.1.6.4 禁止在机械转动的危险部位停留或进行其它工作,传递工具及器物。5.1.6.5 启动鼓风机应三人进行,一人在机前监视,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和卡秒表。5.1.7 运转上料系统安全技术规程5.1.7.1卷扬安全技术规程5.1.7.1.1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5.1.7.1.2系统故障、报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确保安全上料。5.1.7.1.3 槽下小称闸门连续两次关不上,必须停皮带检查确认。5.1.7.1.4 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靠近接触转动部位。5.1.7.1.5 严禁带负荷停动力电源,严禁重车下行, 无特殊情况严禁料车高速时停车。5.1.7.1.6 炉顶或地坑如有人作业,必须做

42、好联系工作。5.1.7.1.7 上炉顶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征得工长同意,携带CO报警仪(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或通知煤气监护人员), 走风向的上风头,谨防滑跌,严禁向下仍杂物。5.1.7.1.8 料车严禁搭乘人员或运输物品。5.1.7.1.9 处理集中斗闸门故障时,料车严禁动车。5.1.7.2 上料班长安全技术规程5.1.7.2.1 开好班前会,交待好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5.1.7.2.2 对各生产岗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严禁违章作业。5.1.7.2.3 设备故障或异常时,应及时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5.1.7.2.4 熟悉上料系统各项安全预案,各岗位安全规程,生产中严禁违章指

43、挥。5.1.7.3 槽下上料岗位安全技术规程5.1.7.3.1作业前,必须确认四周的环境及运行的设备有无安全隐患。5.1.7.3.2设备处理前必须经工长同意,停机后再进行。5.1.7.3.3下地坑作业前,必须通知卷扬人员。处理集中斗闸门故障,必须确认料车停用。5.1.7.3.4 严禁触摸、靠近运行中的皮带,严禁坐、跨、钻、越皮带。5.1.7.3.5 作业时如工具不慎被设备卷入应立即放手。5.1.7.3.6 返矿、返焦仓内作业时,必须停皮带。梯子挂牢,安全带拴好。5.1.7.3.7 用煤气烘烤物料和设备时,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5.1.7.3.8 在中子源附近作业时必须携带中子检测仪,在中子源0.

44、5m范围内一次性工作时间不准超过8小时。5.1.7.4 槽下除尘岗位安全技术规程5.1.7.4.1 进入电场工作前必须停整流柜和风机电源,并将接地开关打到接地档,作业时两人以上,有专人监护。5.1.7.4.2 电场运行时严禁开人孔检查。5.1.7.4.3 重力除尘器应及时放灰,放重力除尘灰前,必须征得高炉工长同意。放灰时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站风向的上风头,放灰前告知附近区域的相关人员。5.1.7.4.4 如不做休风准备,放重力除尘灰时不允许完全放空。5.1.7.4.5 高炉减风50%以上时,不允许放灰,休风后未赶净煤气前重力除尘不许放灰。5.1.7.4.6 如重力除尘器漏煤气,在附近工作时必须佩

45、带防毒面具,并有煤气救护人员现场监护。5.1.7.4.7 放灰阀电气故障时应停电,手动关死放灰阀后再找电气处理。放灰阀关不上泄漏煤气时,除尘器周围40米内严禁动火。5.1.7.4.8 冬季加湿机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用压缩空气吹净水管。5.1.7.4.9 进入重力除尘器工作前,必须征得除尘工程师同意。5.1.7.4.10 进入重力除尘器清灰前,必须检查、清理顶部的悬浮物,戴好防毒面具,作业时两人以上,外部设专人监护,严禁打开煤气切断阀。5.1.7.4.11 除尘器灰必须放净且温度小于60时方可进入,清灰时严禁打水。5.1.7.4.12 清灰时所用照明必须是低压防爆灯。5.1.8 工长、副工长安全

46、技术规程5.1.8.1 看风口时,禁止正对风口要侧身看风口,防止突然灌渣或烧穿造成人员烧烫伤。5.1.8.2 看风口时,禁止长时间在风口区域逗留。5.1.8.3 更换风口小镜时,禁止正对风口。5.1.8.4 在出铁过程中,禁止正对铁口防止铁口“打火箭”烧烫伤。5.1.8.5 取铁样时,样勺和模子一定要预热好,防止遇铁水发生爆炸。5.1.8.6 下槽下取原料,要把衣服扣扣好,防止衣服不慎被皮带绞入造成人员伤害。5.1.8.7 出铁过程中,禁止横跨渣铁沟;如要通过时,必须走安全桥。5.1.8.8 堵炮过程中所有人员走桥。禁止正对铁口。5.1.8.9 上炉顶时要佩带好煤气报警器,至少两个人同行保持3米以上监护距离,并站在上风口处,防止煤气中毒。5.1.8.10 透风口时,不能正对风口卸小盖,防止热物喷处造成烧烫伤;另外要带好耳塞,防止噪音过大造成耳鸣。5.1.8.11 休风时开关煤气切断阀时要防止触电。5.1.8.12 休风时,注意煤气区域防止煤气中毒。5.1.8.13 在出铁场行走或逗留要注意头顶天车的动向,防止起重伤害。5.2 烧结作业区安全技术规程5.2.1 范围为了规范岗位安全操作,防止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厂132m2和180m2烧结机的相关岗位。5.2.2 通则5.2.2.1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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