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刑罚裁量.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565139 上传时间:2019-04-09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643.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亲,该文档总共3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六章刑罚裁量.ppt(3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刑罚论,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本章重点问题】 1在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情节 2累犯的概念、条件和处罚原则 3自首的概念、条件和处罚原则 4立功的概念和处罚原则 5数罪并罚的概念、原则和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不同情况 6缓刑的概念、条件、考验期限、考察及不同处理结果 【本章关键术语】 刑罚裁量情节 法定情节 酌定情节 累犯 自首 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被告人陈某,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8月,先后入室盗窃26起,涉案金额约5万元。在盗窃某户时被当场抓获,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盗窃事实。审理时,其家属退还全部赃款并预交财产刑14500元。经查明,陈某在2002年12

2、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多次被拘留、劳动教养。 本案改适用哪个刑种和刑度?,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5百-2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5千-2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3-1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第 一 编 刑 法 总 论,一、刑罚裁量的概

3、念,刑罚裁量,又称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在定罪的基础上,衡量刑事责任的轻重、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或适用某种非刑罚处理方法、判处何种刑种和刑度以及是否现实执行某种刑罚的审判方法。,量刑特征: 1、量刑的主体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 2、量刑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被依法确定构成犯罪。 3、量刑的内容是依据刑事法律,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选择刑种)、判处多重的刑罚(确定刑度)以及是否适用某种刑罚制度。 4、刑事责任的大小事量刑轻重的唯一根据。,二、刑罚裁量的意义,刑 罚 论 之 刑 罚 裁 量,1刑罚裁量是实现刑事责任的重要环节。 2适当量刑是正确行刑的关键。 3刑罚裁

4、量关系到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及社会稳定。,第二节 量刑原则,1依照刑法总则有关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数罪并罚原则等的规定,适用各种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 2依照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规定的量刑幅度,选择确定适当的刑种和刑期。 3依照刑法总则有关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决定,决定刑罚的轻重和是否免除刑罚。,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原则,1全面查清犯罪事实。 2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3认真分析犯罪情节。 4综合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二、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尊敬的高勇院长: 不久前,我接到了一个很意外的电话来自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她解释说一家北京的报纸记者到她家采访,把我的电话告诉她

5、。她向我诉说:儿子的冤案至今没有一点消息,谁也不管。奔走呼号已经五年了,越来越看不到希望,她和老伴心情很糟。她反复地说,希望我能够继续帮助她。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也很沉重。高院长,也许您知道,我为这起案件已经发出多次呼吁。这样一起经过那么多媒体报道的冤案,居然一拖就是五年,我不知道究竟卡在哪个环节上。高院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聂树斌案件的终审与复核机关,如聂树斌确系冤杀,那么贵院就是冤案责任的直接承担者,是无法推诿的。同时,那位承认实施了杀人犯罪的王书金也已经河北高院二审,2007年7月31日审理,至今已两年有半,仍无结果,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二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的规定

6、,贵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更是无法理喻。贵院这样无休止地拖延下去,难道说就能把这么大的冤案给拖没了?,年关在即,很快到4月份,就是聂树斌被冤杀的十五周年忌日。高院长,我不知道能否通过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共同努力,在这样的时刻,拿出壮士断臂的勇气,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死者的冤魂得以安息,让张焕枝和她的老伴能够从我们的法院和政府那里得到公正,让国民能够重树对于司法正义的信心? 又及:我查贵院的官方网站,你们的信息似乎从2006年7月起就没有更新。不知道这是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贵院某些管理者希望时间停滞的心态?附上2010年2月1日的一张截图,聊作佐证。 祝福 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贺卫

7、方,第三节 刑罚裁量情节,一、法定情节 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包括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 二、酌定情节 指刑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反社会性大小有一定影响,在量刑时也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刑法总则法定量刑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

8、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是用死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对于自首的犯

9、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或者免除处罚。,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通常考察以下方面: 1.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野蛮程度,直接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影响量刑。如杀人、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就对量刑起影响作用。,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不同,也能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不同,因而

10、是影响量刑的因素。例如,在发生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时犯罪,其罪行就重于在平时的犯罪,量刑时应当考虑。 3.犯罪的对象。在刑法没有将特定对象规定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犯罪对象的具体差别,反映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例如,一般来说,盗窃救灾、抢险款物的罪行就重于盗窃一般公私财物,量刑时应区别对待。,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当危害结果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危害结果(包括直接结果、间接结果)的轻重对说明罪行的轻重起重要作用,因而成为量刑时应斟酌考虑的重要情节。例如,同是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其隐匿、毁弃的信件多少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不同,量刑就应有所不同。 5.犯罪的动机。犯罪动机不同,

11、直接说明行为人的罪过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例如,同是故意杀人,有的是出于义愤杀人,有的是因为奸情杀人,其所反映的可谴责性程度就有差别,量刑时也应有所差别。 6.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后的态度,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因而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例如,有的人犯罪后坦白悔罪,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有的人犯罪后却负隅顽抗,隐匿赃物,要挟被害人,这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改造的难易程度不同,在量刑时必须区别对待。,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既不是定罪的根据,也不是量刑的主要依据,但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的一贯表现,却是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因为这种因素也反映行为人的人身

12、危险程度。例如,两个盗窃相同数额财物的罪犯,一个平时经常有小偷小摸行为,一个没有不良表现,对于前者的量刑就可能重于后者。 8.前科。前科是指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罪的,说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较为严重,理当成为酌定量刑情节。但是,如果构成累犯或者是特定的再犯(刑法第356条),则属于法定情节。,术语的理解,从重 从轻 两种学说:中间线说和基准点说 司法考试的观点:基准点说,假如甲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关于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04年司考题 A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

13、于从轻处罚 B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 C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官不得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D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定刑与宣告刑,法定刑是刑法分则条文对类型化、模式化的法定罪种所规定的刑罚规格和标准,反映犯罪与刑罚之间质的因果性联系和量的对应性关系。法定刑由对法定罪种所规定的不同刑罚种类即刑种和刑罚幅度即刑度构成。法定刑=刑种+刑度 宣告刑是人民法院对某一个具体犯罪判决应当执行的刑罚。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在于

14、,法定刑是在立法时就已经确定的,而宣告刑是在人民法院针对某一具体案件判决时确定的;法定刑是立法上的规定,而宣告刑则是执法中的适用。,刑法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电脑量刑,是对刑法辅助量刑系统的俗称,由武汉大学刑法博导赵廷光教授潜心研究14年,于2003年研制成功。2005年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系统涵盖了所有

15、刑法量刑条款,400余个罪名。 这套软件量刑的原理和标准是:在根据犯罪构成正确定罪的前提下,案件确有的量刑情节是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唯一根据。使用者针对具体案件确有的量刑情节进行评价并反馈给系统,系统再综合使用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生成量刑结果报告书,将最终的量刑建议提供给使用者。这个软件里,您只要在运行辅助量刑系统过程中输入罪名、构成类型、量刑情节,以及您对每个量刑情节的“重要性程度”和“具体表现”所作的评价,就可以通过系统的运算得出一个量刑建议及论证意见。也就是说,您只要把涉及一个案子的一些量刑情节输入系统,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一个量刑结论。,武汉大学刑法博导赵廷光,赵廷光认为,量刑改革的

16、关键问题是方法问题:(1)依法构建量刑标尺,将法定刑空间划分为200个刻度,将其中各刑种折算或者虚拟为有期徒刑的月数,明确1个刻度所体现的不同性质刑罚量,用以计算刑罚的轻重程度;(2)在正确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前提下,理性评价犯罪人确实具有的量刑情节,将其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程度用一定积分(数值)表示,借以计算罪责的大小程度;(3)将量刑情节的轻重积分与量刑空间的轻重刻度按“11”相对应,前者在相应量刑空间中的读数,便是量刑公正的最佳适度。这种方法不仅能够实现量刑的精确制导,而且可以用电脑操作。,(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 【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一年内又犯罪的,重处4

17、0%;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三年内又犯罪的,重处30%;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又犯罪的,重处20%。后罪与前罪属同种罪行,或比前罪性质严重的,在前述重处基础上增加10%。 第二十五条 【自首或立功】 (一)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及犯罪分子均未被发觉,因其自首才得以顺利侦破该案的,轻处40%; (二)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已被发觉,但尚未明确犯罪分子而自首的,轻处30%; (三)犯罪分子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或因其他问题被审查、查询、盘问,而主动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罪行的,轻处20%; (四)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觉,犯罪分子尚未受到司法机关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

18、而自首的,轻处20%;,(五)犯罪分子已被追捕或通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轻处15%; (六)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轻处10%;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轻罪行的,轻处5%; (七)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既自首又自愿认罪的,按自首的比例轻处; (八)一般立功,轻处20%; (九)重大立功,被检举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轻处70%;被检举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处50%。 第二十六条 【酌定量刑要素】 (一)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对被告人轻处30%;有一般过错的,轻处10%; (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

19、以内按比例轻处; (三)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我国量刑情节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定量刑情节规定不全面,把一些本应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因素未归进去。(惯犯等) 二、量刑情节功能过多,对法定刑的调整幅度过大。如,又聋又哑的或盲人犯罪可以从、减、免。 三、法定量刑情节的内涵和外延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情节轻微、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第一节 累犯,刑 罚 论 之 刑 罚 裁 量,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1.刑度条件:前后罪都被判处或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20、刑罚。 2.主观条件:前后罪都是故意 3.时间条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以内 4、主体条件 二、特殊累犯对成立条件 1.罪质条件:前后罪均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刑度条件:没有限制 3.时间条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第二节 自首和立功,一、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概念: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一)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

21、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三)自首与坦白的区别,相同之处: (1)前提条件,二者均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2)交代罪行,二者在犯罪人归案之后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3)接受审查与裁判,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4)从宽处罚,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适当的从宽处罚。,明显区别: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或者被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而坦白则是犯罪人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认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

22、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在一般情况下,自首比坦白的从宽处罚幅度要大.,(四)自首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立功的概念和表现形式,1.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2.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 3.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对,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3、。,第三节 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的概念和意义,概念: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在法定时限内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刑法规定的原则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特征: 1数罪特征:行为人实施了两个以上的犯罪 2时间特征:两个以上的犯罪均发生在刑罚执行完毕前。 意义: 1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2有利于保证适用法律的准确性。 3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和申诉权。 4有利于实现刑罚个别化。,二、数罪并罚的原则,并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折衷原则,三、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并

24、科原则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先并后减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先减后并,第四节 缓刑,一、缓刑的概念和意义,概念: 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此期间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二、缓刑的适用条件,(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1对象条件: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人。 2实质条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消极条件:必须不是累犯。,(二)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1时间条件:在

25、战时。 2对象条件: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3实质条件:对犯罪军人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三、缓刑的考验期限,1.拘役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 2.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最低不能少于1年 3.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四、缓刑的法律后果,(一)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二)撤销缓刑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