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合同模板(精选15篇)投资合同模板篇1甲方:(个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投资理财的具体事宜,规定如下:第一条:投资理财说明在乙方对甲方资金承诺保本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将甲方的全权委托资金在期货市场投资运作,所得收益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理财服务。1.投资标的:国内期货品种。2,特征:风险有限,收益无限。3 .投资条件:投资者为企业与个人,投资金额大于10万元人民币。4 .帐户封闭期:壹年。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1.取得投资收益。5 .不承担帐户亏损。6 .了解乙方管理帐户的状况。7 .甲方的操作建议仅为参考。8 .考察帐户交易状况,制止违规行为;
2、但不得在交易时间内打开交易帐户,以免影响乙方的操盘。9 .在合作期内,甲方帐户的资金不得出金。否则,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10 因甲方违约造成的风险,由甲方承担。11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二)乙方1 .秉承专业、敬业的原则,运用帐户资金进行投资运作。2 .了解帐户资金(出入金)的变动情况。3 .定期向甲方提供帐户的月报表。4 .接受甲方的监督。5 .按照规定取得绩效收益。6 .承担帐户亏损的风险。7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合同具体执行规定(一)甲方于200年月日在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设投资帐户,帐号为,交易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现委托于乙方投资运作。(二)委托期限年
3、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三)委托期内,交易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四)结算期:半年或壹年。(五)帐户结算:1 .帐户盈亏二期末总金额(期末余额+期末市值)一期初总金额(期初余额+期初市值+/-出入金)。2 .帐户收益率=帐户盈亏/投资总额*100%。3 .投资总额为期初交易保证金金额。(六)帐户收益分配:1 .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2 .当该帐户在结算期结束后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七)乙方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追究责任;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
4、款处理。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补充及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3 .合同规定的委托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壹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如果一方想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对方。第七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处理。投资理财协议由提供!2.本合同在南京签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地方仲裁委员会调解,或由地方法院裁决。甲方(签字/盖章):乙
5、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担保编号:担保权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鉴于:(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年月日业已与(东道国)政府缔结了(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第1条通则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年月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
6、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第2条担保投资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第3条担保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担保百分比”):(1)转移限制;(2)征用;(3)违约;或战争和内乱。第4条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
7、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第5条担保货币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担保货币”)进行。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第7条保险费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加上备用担保额的%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
8、和备用担保额计算。第8条会计原则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第9条违约期限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年。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
9、知道这类错误;并且(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第11条仲裁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城市和国家)进行。第12条地址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多边机构:O第13条生效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担保权人(盖章):多边机构(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甲方: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联系电话:联
10、系地址:外汇(黄金、原油、指数、期货、股票等)投资是一种高收益同时又是高风险型金融投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和互相信任的原则制定并遵守本合同:一。出资及开户1.甲方出资$人民币,必须在乙方指定的平台开立如下外汇(黄金、原油、指数、期货、股票)交易帐户,帐户信息:交易平台帐户人姓名:交易平台帐户人用户名:交易平台帐户人密码:交易平台服务商:辽宁皇亚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货币名称:人民币交易平台初始资金$双方合作交易期限月2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帐户管理,乙方负责以上帐户的全权管理,但没有资金调拨权。只有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帐户拥有人的甲方才可以申请提取资金。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可
11、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但不得在没有得到乙方同意下私自操作帐户进行交易,不得对乙方交易行为提出异议或产生任何其他方式的干扰,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且带来之本金亏损或利润缩水完全由甲方自负。3 .甲方出金的国内指定开户银行帐户姓名帐号二。风险控制1在交易期限结束时,乙方所有管理帐户损失由乙方承担,(包含合同中所承诺的甲方固定收益)2在交易期限内,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私自出金、私自更改帐户登陆密码等单方面违约,则本合同必须终止且在本合同终止后,自上次盈利结算后的再交易盈利超出本合同规定部分归乙方所有,若出现本金亏损,不论
12、本金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合同必须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不再进行对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再交易利润分配,若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帐户本金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出现的全部亏损。So操作理念乙方代表甲方进行金融投资操作,目标是在控制好风险的提前下尽量让资产增值。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润,所以对帐户的资金管理很谨慎,操盘的原则是风险控制管理第一,以追求长期的稳定获利为操盘目标,通过复利发挥资金增长的威力;带领客户,通过交易赚得市场钱,是乙方的宗旨。四。利润与风险1赢利超过帐户初始资金的,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2.甲方未达到合同中
13、的.固定收益,由乙方全部承担。3交易盈利额达到合同规定时,由乙方以电话等各种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所盈利润的出金事宜。4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出金手续,并在得到平台出金后应立即把盈利分成之款项按合同的规定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自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甲方没有及时汇款给乙方之所得利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对逾期之所应得利润按照每日千分之5收取滞纳金。5每次平台出金后,都会在交易平台立即自动显示出金记录,甲乙双方都可以在出金后立即登陆平台查询。6本合同到期终止时进行最后一次盈利结算。7账户交易期间,平台产生的佣金,一律归乙方所有,乙
14、方不给甲方任何返佣。五、本合同生效期间,如发生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灾难性网络中断等重大突发事件和法律规定以外不可抗事件,本委托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六执行及终止:1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一经签字,则认为签字方已经认定此合同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请签约双方各自妥善保存。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的期限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再行续签。4注:本合同中“月”以22个交易日为基准,本合同执行日以全额入金日为准。甲方:日期:乙方:日期:投资合同模板篇2甲方:乙方:(投资方)(以下简称“甲方”)现因发
15、展需要,(以下简称“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原则:产权为公司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方式:现金实付。流程: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或者私人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小写元)(本项款项按工资发放),三年合计人民币元整(
16、小写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向乙方分红。(详见附件一说明)第四条撤资方式1 .自然撤资。本合同期为三年,同合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2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甲方应该向乙方赔偿三年本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3 .乙方要求撤资。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
17、时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三年本金回利息报总额的双倍即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4 .甲方破产撤资。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回报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小条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一:“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公司总收益减去总开支。总开支含办公场所费、设备设施、办公费用、项目成本、员工
18、工资及公司运营中产生的费和税等一切经营费用。甲方:乙方:(签章)(签章)法人代表:电话:二零年月日二零年月日投资合同模板篇3合同编号:借款方:(简称甲方)贷款方:湖南省分行(简称乙方)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美元。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
19、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
20、本付息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蜀息。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第九条其它规定1、发生下列
21、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22、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签章)年月日投资合同模板篇4合同编号:目录1 .定义与解释2 .工程3 .工程造价4 .工程实施责任5 .新公司6 .基础设施的建造7 .工程进度8 .调试9 .生效日和特权10 .基础设施的运行IL基础设施的服务12 .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13 .转让所有权14 .赔偿责任15 .文件和专利16 .不可抗力17 .保险18 .情况的变化19 .通知20 .争议解决21 .放弃主权
23、豁免权22 .法律和语言23.仲裁相关释义见附件:关于BOT。投资合同模板篇5鉴于:为充分发挥各方所长,实现共同发展,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在精诚合作、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签约方甲方:乙方:第二条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订立时间:二。一。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三条合作内容合作范围:中国a股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交易服务。合作金额:10,000,000.OO元(大写:壹仟万元正)。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一年,即:20202X月日至20202X月曰。期满后,可续签协议共同决定延期。第五条
24、合作模式甲方委托乙方投资交易,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股票投资交易服务。股票投资交易服务,使用甲方指定账户,由乙方全权控制、决策、执行。根据投资服务费支付规则,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投资理财服务费。第六条、支付结算如果盈利增幅小于合作金额的10%,乙方不承诺、不收费、不担责。投资理财服务费用,按照公式合作金额X盈利增幅义30%进行计算;并以合作金额为计算基数,以0%为起算点,每间隔30%的增幅分次支付。甲方须于满足增幅条件时五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完当期投资理财服务费。合同期满后,以终止日最近三个交易日收盘价均值为计算依据进行结算。甲方须于合同终止日后十日历天内向乙方完全结清所有投资理财服务费。第
25、七条、权利义务乙方享有独占及排他的交易密码控制权,以及投资交易决策权和执行权Q甲方享有知情权和督察权,乙方须于每月五号前后三日内定期通报投资财务状况。双方承担信息保密责任,不得透露任何有关合作、投资、财务等信息给第三方。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条,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赔偿金=实际损失范围X200%+信用保证金100,000.00元。违约方确定承担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
26、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期满,签约方可在十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第十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第十一条其它修改协议如各方一致同意对协议进行重新修订、分割、补充,则按照各方最终一致同意意见执行即可;如出现增资、减资情形,或者其中条款需要更新,则经各方一致同意后修订协议另行约定签署。保密条款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透
27、露任何有关合伙、投资、财务等信息给第三方。签署文本本合同共伍页,合同正文叁页,附件贰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合同期满服务费全部结清后合同终止。甲方:(签字)电话:住所: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乙方:电话:住所:身份证号码:投资合同模板篇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XX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
28、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释义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
29、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XX市分行或其继任人。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
30、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
31、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
32、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Q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基金管理规定指XX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第二条本基金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2 .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
33、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3 .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4 .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
34、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5 .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6 .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7 .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8 .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本基金的上述借款
35、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1 .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2 .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3 .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IOoO基金单位。4 .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5 .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
36、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6 .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7 .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8 .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1 .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
37、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2 .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3 .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4 .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单位
38、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5 .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6 .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7 .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1 .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
39、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2 .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3 .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
40、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4 .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
41、上述限额时;(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5 .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6 .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7 .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8 .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9 .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
42、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10 .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1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2 .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XX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3 .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
43、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5)股权或其它未清
44、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4 .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5 .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
45、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6 .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7 .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8 .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9 .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0日前由基
46、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10 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11 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12 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13 .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14 除上述项
47、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15 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1 .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 .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3 .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4 .本基金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