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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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2014年注册税务师 执业强化培训,鉴证业务的规范和风险防范,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年9月,事务所受罚案例的思考,2010年1月11日中国税务报第九版中介天地刊登汇算清缴鉴证把关不严,中介机构应承担责任一文 湖北某市汽配公司委托当地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办理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企业根据鉴证结果补缴税款12万元。 2009年9月,当地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全面检查。税务机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计算出该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减去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实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由此计算该公司应补缴企

2、业所得税22.5万元,并从2008年5月1日起计算加收税收滞纳金。此外,对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稽查局认定构成偷税,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事务所受罚案例的思考,企业提起复议后,复议委员会认为税务师事务所曾出具过鉴证,遂撤销了对企业的处罚决定,改为对中介机构进行处罚。 思考:1、纳税人是否通过购买鉴证服务规避完全规避涉税风险或将涉税风险转嫁给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事务所是否应该受罚,如果受罚,应该如何处罚?,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1、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3、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出现委托方出现上述情况,委托方负有缔约过失责任,并承担其产生的风险或后果。 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委托方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致使注册税务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代理协议,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应全部由委托方承担。其中,纳税人除了应按规定承担本身应该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以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3、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中规定:代理项目实施中的责任

4、,应根据协议的约定确定。凡是由于委托方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如果纳税主体(委托方)发生违反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实体法的行为,税务代理人(受托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代理,由此产生的税收行政责任由纳税人承担,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税务代理人可以申请免责。,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此项规定,受托方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委托代理事务,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应由

5、受托方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注册税务师超越代理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一)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二)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三)泄

6、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办法规定二次以上的。,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五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出现上款规定情形的,省局管理

7、中心应当将处罚结果向总局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法律地位和主要职能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受深圳市国税局和深圳市地税局的委托,行使对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并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管理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对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备案管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执业备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 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四)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

8、; (五)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79号)第六条规定 申请执业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 (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税务师岗位上正常工作; (四)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二年以上; (五)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考核同意。,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管理中心对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备

9、案: (一)死亡或者失踪的; (二)同时在二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 (三)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 (四)年检不合格或者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 (五)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连续二年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厘清执业中的法律责任,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法律地位和主要职能 按照章程规定,协会是注册税务师的自律性组织,对注册税务师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协会理事会设立行业自律检查及惩戒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会员违规行为的调查,并提出惩戒建议;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协会对个人会员的惩戒种类可分为: 1、谈话提醒、训诫并责令改正 2、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3、

10、提请税务机关暂停执业备案,限期整改 4、取消会员资格并公告,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注意事项,根据关于印发和(国税发1999192号) 的规定,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制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注意事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制事务所的发起人(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11、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注意事项,设立合伙制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四)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注意事项,申请设立合伙制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2、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三)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涉税鉴证概述,涉税鉴证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依委托,凭借自身的税收专业能力和信誉,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鉴证材料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并出具鉴证报告,证明委托鉴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行为和过程。 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 申报类鉴证: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

13、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鉴证 涉税审批类鉴证:税前扣除鉴证、加计扣除鉴证 其他涉税鉴证:涉税司法鉴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涉税鉴证业务风险及后果,涉税鉴证业务拓宽了注税行业的执业范围,为事务所带来可观利润,也带来了潜在的执业风险。涉税鉴证业务的执业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规避、控制和防范。对涉税鉴证风险进行有效地规避、控制和防范,已成为注册税务师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涉税鉴证风险一般是指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成鉴证事项或未能履行鉴证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一,因注册税务师未能完成鉴证事项,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民事赔偿、市场份额流失 第二,因鉴证失败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违法成本,

14、从而引起委托人为转移损失,向鉴证人追诉而产生的涉税鉴证赔付风险; 民事赔偿、市场份额流失,涉税鉴证业务风险及后果,第三,因未依法鉴证而被税务机关罚款、停业整顿、责令取消执业资格的风险。 行政处罚、市场禁入 鉴证风险无可避免,涉税鉴证中的可容忍误差是被允许的,也是一定会存在的。规避风险要做的是降低风险可能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这里面有两层含义,一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二要降低损失程度。规避风险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第一,完全回避风险 通过放弃业务来规避风险源。这就好比我们广东的一句谚语“斩脚趾避沙虫”,虽然潜在的或不确定的损失能完全避免,但也因此丧失了获得利益的机会。,涉税鉴证业务风险规避方法,第二,

15、控制风险损失 通过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来降低损失发生的程度。 第三,转移风险 将自身可能要随时潜在的损失以一定的方式转移给对方或第三方。 涉税鉴证业务风险可采取风险控制、风险转嫁、风险回避、等方法进行规避。 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主要来源于注册税务师的执业环境、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自身和委托人三个方面,下面我们对风险源进行归纳分析。,涉税鉴证业务的风险源与防范,技 术 性 风 险,风险源-经营性风险,一、纳税人(目标客户)的税收风险对鉴证业务的影响,风险源-经营性风险,(一)纳税人税收问题多变的正面影响 纳税人面临多变的涉税问题,对涉税业务的需求增加,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

16、有着正面的作用,为行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业务支撑。 (二)大环境对行业的影响 新一届政府提出,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放权于市场,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减少行政审批,政府则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管住、管好该管之事。这种大环境下,作为市场主体的纳税人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发展风险,必然要通过向专业第三方购买鉴证服务的方式,减小事后被处罚的可能,实现风险化解或转移,注税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风险源-经营性风险,(三)纳税人税收问题多变给注税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纳税人面临的税务问题越来越多样、越来越繁杂,注册税务师在执行涉税鉴证业务时必须面对企业的这些税务风险,由此带来的鉴证风险不可忽视

17、。 1、注册税务师在执行涉税鉴证业务中,未能完全识别企业涉税问题,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相关涉税风险可能转移给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2、注册税务师在执行涉税鉴证业务中,涉税问题争议可能导致鉴证业务的终止,并由此带来的应收款项损失的风险。,风险源-经营性风险,二、行业竞争激烈,为争取客户源作出过多的承诺 面临行业激烈的竞争,导致业务收入难以增长,特别是中小事务所,迫使注册税务师不得不采取各种办法满足客户要求,为客户争取更多的“税收”利益。这样,就会使得某些企业,或主动、或被动的做出帮助企业偷漏税的事实,从而导致企业和事务所面临极大的风险。 三、企业寻求税务师事务所的动机 许多企业

18、寻求税务师事务所的动机不纯,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数据,或者通过支付高于市场价格的对价,把涉税风险的责任通过鉴证业务转嫁到税务师事务所,这给税务师事务所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风险源-经营性风险,四、缺乏科学有效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1、大多数税务师事务所规模较小,机构设置不完整。 2、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尚处于“温饱”阶段,未能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到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中。 3、小部分税务师事务所有利益短期化倾向,执业质量得未能得到重视,执业风险也较大。 五、注册税务师的风险意识和员工素质 涉税鉴证业务执业过程中,需要有经验丰富的注册税务师就很多涉税事项做出职业判断,注册税务师的风险意识和审计助理的素质在很大程

19、度上决定了鉴证报告的质量和鉴证风险。,风险源-经营性风险,六、鉴证业务时间集中,业务存在旺淡季之分 涉税鉴证业务分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事务所承接最多的是纳税申报类鉴证,其中又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比重最大,而该业务时间紧、任务重,鉴证过程中更容易产生风险。,经营性风险防范,一、做好前端宣传工作 日常工作中向纳税人倡导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努力减少纳税人涉税风险,建立良性的涉税鉴证市场。 注册税务师应当在日常的涉税服务过程中,向广大纳税人宣传企业税收风险意识,做好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将企业税收风险降到最低,避免大量企业税收风险在鉴证事务执行过程中才被发现。 大家应该

20、深有体会,在鉴证事务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涉税风险,最可能出现的两种情形: 1、鉴证业务终止 2、丧失连续鉴证的机会,经营性风险防范,二、慎重选择客户 1、委托前注重识别委托人纳税意识的强弱。 委托是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的起点,如果委托人的纳税意识较强、综合素质较高,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或因惧怕违法受罚而依法纳税,则产生执业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如果委托人纳税意识比较薄弱,纳税自觉性较差,存在偷逃骗税心理,则执业风险很大。 2、关注委托的目的 部分委托人处于为了降低正常税负的目的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若税务师事务所未能识别其中风险或者受利益机制的制约,为稳定和拓宽业务面,迁就纳税人的非法要求,将面

21、临很大的执业风险。,经营性风险防范,3、委派有经验的注册税务师与客户洽谈业务,必要时由风险控制专家小组或由资深注册税务师临时组成风控小组讨论是否承接业务,避免企业经营风险转移给事务所;重视对客户及其项目的了解,包括客户的历史情况、发展情况、社会声誉、委托目的等情况;关注客户的一些特殊事项,如更换事务所、特殊要求等。 三、签订规范的委托合同 参照中税协范本签好业务合同,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保证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财税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事务所向客户保证依法、客观、公正地执业,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经营性风险防范,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乙方

22、责任免除条款: 1、法律、会计处理责任; 2、税收政策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 3、甲方未能提供完整合法资料; 必要时,需就上述合同条款作出陈述,避免执行鉴证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四、建立科学、可执行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应当按事前、事中、事后分别建立适合本事务所、可执行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1、事前:在业务承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的情况,有选择性地承接客户。必要时,以放弃业务来完全规避鉴证风险。 2、在实施阶段,坚持谨慎性原则,完善工作底稿。,经营性风险防范,3、在完成阶段,对已经形成的相关信息实行三级复核制 4、有条件的事务所,可以定期举行以依法代理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还要适时组织委托人

23、对代理人执法情况的外部评议,要将评议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五、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1努力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其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如果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受利益动机的驱使,为谋求眼前利益,而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于不顾,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将是诱发执业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事务所应该把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战略高度予以重视,经营性风险防范,5.2注册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服务型的行业,它不仅要熟悉税收政策法归和程序操作技能,还需要懂得其他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会计知

24、识。而税务师事务所除了少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外,还有大量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从业人员,这些从业人员的知识能力参差不齐,却从事着他们难以胜任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工作,从而诱发执业风险。因此,在淡季加强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仅能提高事务所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有效减低执业风险,还能建立人才培养、成长机制,提高人员的忠诚度。,经营性风险防范,六、加强风险保障机制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九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目前,一些大型的事务所或是税务代理业发展较快地区的普遍做法是按营业收

25、入的某一比例提取职业风险金,用于抵御潜在的执业风险。 总局2010年14号公告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专门账户核算。”“主营业务包括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 存续企业间结余的职业风险基金不低于近5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的3%。因赔付造成低于上述标准的,应予以补提,技术性风险及防范,一、复杂的税收政策体系带来的风险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繁多而复杂,部门规章更是多余牛毛,而且税法和财务会计法规的变化较为频繁、弹性较大。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主要依据税法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近几年一直处于改革变

26、化过程中,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或者有较大的弹性,如果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判断有误或理解偏差,则可能诱发执业风险。 按照14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业注册税务师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事务所可以利用鉴证业务季节性的特点,在不忙的季节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二、税法解释口径不一带来的风险 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征求意见。,鉴证工作底稿规范,一、行业准则体系介绍 二、工作底稿的重要作用 三、规范工作底稿的意义 四、如何规范涉税工作底稿,注税行业准则体系介绍,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总局14号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

27、本准则的通知 (国税发2009149号)两个附件: 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 (国税发20079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国税发20071 32号)、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规则(试行)(中税协发2013062号)以及若干的指南。,注税行业准则体系介绍,14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按规程确立的程序建立工作底稿 涉税鉴证基本准则第三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

28、和逻辑性 涉税服务基本准则第二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服务业务,应当编制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 两个基本准则均对工作底稿的作用、基本内容、保存方式、保存年限、使用调阅等各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具体执业准则则直接对工作底稿的结构、形式、内容、证明材料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作用,涉税鉴证工作底稿是什么? 注册税务师在实施涉税鉴证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注册税务师对涉税鉴证项目的实施计划 2、委托鉴证单位的概况、项目名称 3、实施鉴证过程的各种工作记录 4、委托鉴证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取得的用作涉

29、税鉴证证据的各种原始资料 5、鉴证证据、意见分歧解决制度包括分歧处理程序、分歧解决方式、分歧处理记录(鉴证痕迹) 6、底稿编制人、复核人签名和编制日期,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作用,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重要作用:使鉴证工作、鉴证结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第一,工作底稿是连接整个涉税鉴证项目完成工作的纽带。 第二,工作底稿是注册税务师形成涉税鉴证报告和结论意见的直接依据。 第三,工作底稿是判别注册税务师工作责任的依据。 第四,工作底稿是为涉税鉴证质量控制与质量检查提供了可能。 第五,工作底稿为执业质量的比较提供基本依据。,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意义,第一,规范涉税鉴证工作底稿有利于确保涉税鉴证工作质量。 执

30、业质量是注税行业的生命,只有优质服务才能赢得客户,才能不断提高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以质量建设为抓手,才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跨越发展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而规范业务工作底稿,是控制和确保业务工作质量的最有效手段。 第二,规范涉税鉴证工作底稿有利于抵御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 (1)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遭受税收权益的损失;(2)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承担纳税风险。,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意义,涉税鉴证业务较之其他的涉税代理业务,是一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业务。注册税务师必须以依法、求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鉴证程序,并如实地将鉴证程序、证据、适用税收法律、法规等

31、方面直接反映在工作底稿上,并作出书面报告和结论意见。规范的工作底稿既可以经得起税务机关和行业协会的例行检查,更重要的是,一旦发生分歧,也可做到有据可查,从而达到既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又保护委托鉴证的纳税人的合法经济权益,有效抵御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意义,第三,规范工作底稿有利于不断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专业技术水平。 涉税鉴证的执业过程,实质上就是收集、审核、鉴别、编制工作底稿的过程。因此对工作底稿的规范性高要求,可以培养注册税务师依鉴证程序执业的习惯,促进注册税务师总结各类涉税鉴证证据的审核要点,提高鉴别能力,有利于提高税务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意义,第四,

32、规范工作底稿有利于提升行业社会信誉,使注册税务师承接更多的鉴证业务。 注册税务师要扎扎实实地开展涉税鉴证业务,认真地从规范工作底稿开始,确保每个鉴证项目的高质量。只有这样,涉税鉴证才可以赢得更加广泛的认可,激发纳税人的更大需求,让更多的自发委托涉税鉴证业务,做大行业的涉税鉴证业务这一块“蛋糕”。,如何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第一,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层必须提高对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作用和规范工作底稿重大意义的认识,并为了提高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规范性统一全体员工的思想,相互密切协作。 事务所的管理层应当成为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表率,在涉税鉴证执业过程中,带头探索和总结各类涉税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类型、模式,并逐

33、步加以规范和完善,使全体成员都能为业务质量的提高发挥作用。,如何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第二,建立统一和规范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格式、类型和编制程序。 鉴证工作底稿应当包含业务计划、证据收集与评价、业务结论、鉴证结果提交等业务实施的各个阶段的详细记录。 通常,鉴证工作底稿分为外部取得和内部编制两大类。对于外部取得的底稿,应当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内部编制的底稿,应当采取分析论证、计算,确保准确无误后。生成正式工作底稿必须达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的要求,且有收集的外部资料,尤其是相关法规依据佐证。,如何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第三,建立完善涉税鉴证工作底稿“三级审核”制度 第一级复核应当采用详细复核的方式进行,

34、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逐项复核。其目的在于按照准则的规范要求,发现并指出问题,及时加以修正完善。 第二级复核,应该由具有对外签字权的注册税务师负责,在一级复核的基础上,对工作底稿中重要涉税事项的审核程序实施、鉴证证据的收集和鉴证结论进行复核。 第三级复核也称重点复核,是由出资人(合伙人)负责,在二级复核的基础上对鉴证过程中的重大涉税问题、重大涉税调整事项进行复核。 各级审核发现的问题、新证据,修正的问题,解决分歧的程序、方式、依据,均应如实记录在工作底稿中。,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根据注册税务师的涉税鉴证工作流程,根据质量控制规则的要求,从下面五个方面着手进行质量控制,编制规范的、

35、高质量的涉税工作底稿。 一、涉税鉴证业务承接。 二、制定科学的业务计划。 三、严格按规定实施鉴证业务程序。 四、编制涉税鉴证报告。 五、完成业务档案收集整理。,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第一、涉税鉴证业务承接 注册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原则:执业过程和鉴证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目的原则:应当充分考虑鉴证结果的预期用途,合理规划和实施鉴证程序,保证鉴证结果符合约定的鉴证目的 独立原则:应当保持独立性,在被鉴证人和使用人之间保持中立,排除可能有损客观、公正鉴证的情形,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胜任原则:应当审慎评价鉴证事项的业

36、务要求和自身的专业能力,合理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妥善处理超出自身专业能力的鉴证委托。,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责任原则:鉴证人在执业中应当保持负责态度,实施鉴证程序,控制执业风险,承担执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业务承接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注册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第二、涉税鉴证报告须由税务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税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接受委托,应当按要求签订书面的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 鉴证事项; (二) 鉴证报告的用途或使用范围; (三

37、) 鉴证期限;(四) 鉴证业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五) 委托人或被鉴证人对涉税鉴证业务的配合义务; (六) 鉴证人利用其他专家工作的安排; (七) 属于重新鉴证的,与前任鉴证人沟通的安排; (八) 委托人、鉴证人或被鉴证人的证明责任; (九) 鉴证有关的法律、经济风险承担和争议的处理 (十) 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近几年进行质量检查中发现与业务约定书签定相关问题主要有:无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未盖章。业务约定书约定事项不全,填写不规范,业务约定书无收费金额。,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第二,制定科学的涉税鉴证业务计划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能够胜任受托涉税鉴证业务的注册税务师,作为该鉴证项目的负责

38、人。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具体的涉税鉴证业务计划,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鉴证风险评估 1、委托人的信誉、诚信度和税收法规遵从度 2、委托人对服务成果的使用目的 上述两项的具体内容至少关注包括:税务机关对委托人查补税款(处罚)原因及改进情况、委托人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以及执行情况、委托人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素质情况、委托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委托业务对委托人的影响程序。,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3、委托人对注册税务师实施程序、方法的干预; 4、税务师事务所承办能力; 5、委托业务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要求; 6、其他有损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质量情形。 (二) 总体鉴

39、证计划 1、项目目标描述应当做为项目计划的一部分;2、业务约定书中对客户情况的描述,不能代替调查计划和调查结果;3、计划应当事先制定,事中修订,并加以记录; 4、项目计划修改时,应将修改原因记录在底稿中; 5、计划前是否在现场进行调研;6、对重大风险事项确定是否准确;7、计划内容是否全面、可行。,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三) 具体鉴证安排 1、项目负责人由税务师事务所选定,是项目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重点关注其业务能力、工作量以及独立性要求,应避免依业绩高低安排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经理由项目负责人选定,是项目具体承办人,主要负责项目组人员安排和指导、底

40、稿复核以及与客户沟通等工作。 3、项目组各级人员选定前,应当事先征询成员意见,协调各项目组之间对人员、时间、资源的不同要求。,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第三,严格按规定实施涉税鉴证业务程序 项目组在实施鉴证业务过程中,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同时要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以实现下列目标: (一) 通过对涉税鉴证业务过程的适当记录,列明判断过程及其依据,作为最终作出鉴证报告的基础性资料; (二) 通过对涉税鉴证业务证据的有效收集与整理,显示支持鉴证结果的证据链条,证明其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三) 通过对涉税鉴证业务情况的规范记载,表明涉税鉴证业务的规范化程度,为执业质量的

41、比较提供基本依据。,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编制涉税鉴证工作底稿的要求是:资料完整、要点突出、格式规范、内容简明。工作底稿编制后要实行三级复核制度,按规定逐级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修正的内容及修正依据在底稿中反映。 编制有关底稿时,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收集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十项内容: 1.对重大风险事项是否实施了程序并取得了证据; 2.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3.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4.来自委托人的证据是否相互印证;,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5.与委托人沟通记录是否完整; 6.鉴

42、证业务是否取得了被鉴证人管理层声明; 7.涉税服务业务的重要事项是否取得委托人管理层声明 8.税法选用是否适当; 9.与税务机关沟通记录是否完整; 10.对委托人的舞弊行为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 同时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鉴证材料是否具有涉税鉴证的证明能力。 (一) 证据真实性。指鉴证材料经适当方法查证属实,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比如纳税申报表,可以与纳税凭证互相比对印证,也可以通过申报系统核实,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二) 证据充分性。指获取鉴证材料整体的证明力,足以支持鉴证结果。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鉴证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时形成,并由实施的注册税务师、助理

43、等人员签名。 比如对于收入的确认,除了账册记载、纳税申报表外,还应当抽查相关合同、协议、发货单等的佐证资料 比如在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当索取高新技术情况说明、立项决议、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费用预算、项目组人员编制表、研发效果情况说明、研发财务核算等资料,形成证据链条。 对于工资税前扣除确认,应当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企业薪酬制度等。,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财务报表、流转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存在收入不一致时,应当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出差异的原因,不属于正常差异的,应当重点关注,作出调整。 对于企业账面存货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应当予以关注并实施进一步的审核程序。 对于预收账

44、款(包括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贷方余额),应当进行结合账龄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实是否有递延确认收入的情形。 对于其他应收款,应当关注长期挂账的账项以及具体的内容,审核有无股权投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等项目在该科目核算。,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对于其他应付款的审核要点,审核有无将营业收入直接挂账的,关注有无将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销售返利、回扣等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隐匿收入,调节利润。对于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属于应付而无法支付账项,包装物押金是否未及时结转收入,有无以该科目代替应付股利的情况,有无向相关单位、个人支付利息,结合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审核利息是否能税前扣除等。以上要点的审核,应当向委

45、托方索取必要的资料如合同等,必要时,应当实施询证程序。 税金及附加的逻辑性审核,重点关注流转税与收入、附加税费与流转税的勾稽关系,分析流转税申报表,确认税金及附加的计算依据是否准确。,规范涉税工作底稿的要求,对于福利费的审核,重点关注福利费是否与工资薪金成14%或接近14%的情形,关注有无按人头有规律地支付福利费情况。 近几年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鉴证资料不完整的体现在:无委托人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无银行对账单、无存货清单、无管理当局声明书、无意见交换记录、提供的资料(包括会计报表)无盖章确认、没有存货盘点表 对于连续代理客户,可以单独建立法律性文件备查索引制度,在客户法律资料没有重大变动的情况下

46、,辅以工商信息查询单,在鉴证底稿编制索引并作出说明,避免年年向客户索取法律资料而带来的不便。,涉税鉴证报告规范要求,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应当包括报告正文和附件,格式如下: 标题、编号、 收件人、引言、 鉴证实施情况、鉴证结果、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签章、报告出具的日期、附件 报告的签署规范:注册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涉税鉴证报告必须由两位注册税务师签字盖章,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合伙人(出资人),同时 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 目前,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因此签发涉税鉴证报告时,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至少有一位是

47、出资人,合伙制的至少有一位是合伙人。涉税鉴证报告签发后,应在深圳市注册税务师信息化管理系统中上传涉税鉴证报告正文及附,进实行备案管理并取得由“事务所编号+报告所属年度+鉴证报告类别+事务所鉴证报告自然顺序号”组成的报告号后方可对外发出。,涉税鉴证报告规范要求,鉴证报告附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审核事项说明、相关附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税务师不应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1、委托人示意作不实或不当鉴证结论的 2、委托人对需要涉税鉴证的事项不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3、因委托人由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事项做出正确表述 4、委托人有意隐瞒真实情况 重点提示:注

48、册税务师的执业印章必须由本人保管,不允许他人或事务所代管。,业务档案整体收集整理,第四、业务档案整体收集整理 业务档案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在从事涉税鉴证类业务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涉税资料。主要包括: 1.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 2.审核工作计划;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三级复核工作底稿; 5.审核过程中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6.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 7.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8.不同的涉税业务实施具体执业程序的记录和取得的资料; 9.审核报告副本;10.其他与完成审核工作有关的资料。,业务档案整体收集整理,档案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完整反映注册税务师业务过程的工

49、作记录、书面工作成果和获取的资料。 事务所应当对注册税务师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业务档案。 档案立卷采取 “谁代理谁立卷”的原则,做到案结卷成。要建立立卷归档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立案归档的责任人 业务工作底稿及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业务档案整体收集整理,(一)业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 1、安全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其内容保密; 2、保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使用和检索业务工作底稿;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业务工作底稿。 (二)业务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业务工作底稿制定(修订)、使(停)用权限; 2、业务工作底稿编制、修改、复核在时间、权限、签字方面的要求; 3、业务工作底稿形成档案时限; 4、档案保管、借阅、销毁要求; 5、其他业务工作底稿档案相关要求,业务档案整体收集整理,(三)项目组自提交业务结果之日起90日内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按不同客户不同委托业务分别归整,对同一客户不同的委托业务,应分别归整业务档案。 (四)业务工作底稿进行管理的重点事项: 1、工作底稿的制定和修订是否及时; 2、工作底稿编制是否真实、全面,签字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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