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政策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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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试点政策讲解,之财税【2016】36文解析 及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理解与把握,营改增有关政策讲解,第一、目前营改增基本情况 第二、财税【2016】36号文解析 第三 、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理解与把握,第一、目前营改增基本情况,一、试点历程 二、我省试点情况 三、全省四大营改增行业的基本情况,一、试点历程,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实施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2013年8月1日两个行业试点扩围到全国, 2014年1月1日扩围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 2014年6月1日进一步扩围到电信业。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营

2、改增实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全覆盖。 之所以还称为试点,是改革还没有结束,虽然现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了,但也没表明改革就成功了,企业适应后,还有后期的改革,即通过立法完成和巩固增值税。,二、我省试点情况,2015年底我省试点纳税人63450户,比试点初期增加3.15倍,其中一般纳税人12119户,小规模纳税人51331户。,三、全省四大营改增行业的基本情况,截止2016年4月1日完成确认113324户,无法联系及确认的75327户。,第二、财税【2016】36号文解析,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和征收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

3、地 六、税收减免的处理 七、征收管理,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这里所指的纳税人涵盖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劳务纳税人以外的所有纳税人。 (二)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的,一般情况下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1、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2、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 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

4、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另外: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额不计入年销售额。 2、超过标准的两个特殊规定: 其他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3、未达标准的特殊规定: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4、登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四)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不同之处:一是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应税行为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是取消了代理人扣缴增值税的规定。 把握两点: 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5、。 二是其前提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如果设立了经营机构,应以其经营机构为增值税纳税人,就不存在扣缴义务人的问题。,二、征税范围,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7+2 (一)原试点行业应税范围的变化: 1、交通运输服务中将“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增加到交通运输服务范围中,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江西省货物运输服务税收管理办法(试行)(赣国

6、税发2014107号),二、征税范围,2、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中新增“专业技术服务”,将“技术咨询服务”列入咨询服务中,“技术转让服务”列入销售无形资产中。 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中新增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将“软件咨询服务”列入咨询服务中,信息系统服务新增网站内容维护、在线杀毒、虚拟主机3项业务, 将原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中”内部数据分析、内部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调整为”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数据库管理、数据备份、数据存储”后列入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新增“容灾服务”。原“金融支付服务”调

7、整到“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二、征税范围,文化创意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列入“销售无形资产”税目中 设计服务中新增了语言、图画、声音三种设计成果体现方式,新增内部管理设计、业务运作设计、供应链设计。 知识产权服务中剔除了代理和咨询二项内容,其中知识产权代理列入“商务辅助服务”项下,知识产权咨询列入“鉴证咨询服务”税目中的咨询服务项下。 物流辅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二项内容列入商务辅助服务项下。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中的车辆停放服务纳入租赁业中的经营性租赁税目。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二、征税范围

8、,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增加了不动产租赁,另外,“融资性售后回租”列入金融服务下“贷款服务”税目 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服务中新增“职业技能鉴定”和“工程监理” 两项。 咨询服务中原“代理记帐”从咨询服务中归入商务辅助服务项下的经纪代理服务中,新增金融咨询,健康咨询和市场调查。 商务辅助服务。【新增】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二、征税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

9、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二、征税范围,经纪代理服务中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原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删除了“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

10、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和船舶代理内容。增加了为委托人办理货物仓储相关手续的内容。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二、征税范围,其他现代服务。【新增】 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除上述变化外,应税行为范围注释中增加了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相关税目注释范围介绍。 本次营改增后,所有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管理,此前未列入增值税管理的行业可能不仅限于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可能还有其他未列明的

11、行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只要申请登记的都要受理,实在无法确定行业税目的,可以放入“其他现代服务”、“其他生活服务”中。,二、征税范围,(二)应税行为的界定 应税行为是指有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特殊的非经营活动除外。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以投资入股的形式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非经营活动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发生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非经营活动包括如下情形: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原规定不同的是,本条的适用主体由“非企业性单位”变成了“行政单位”。 例如:国家机关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

12、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而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目前企业出现较多有资源补偿费、鉴定费,排污费、水土流失防费、检验费、检测费等。,二、征税范围,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例如:单位聘用的驾驶员为本单位职工开班车。“为了不将税征到纳税人的肚子里。”但额外有偿为本单位提供的服务除外(如出租房屋给本单位并收取租金,保险业营销员)。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例如:单位提供班车接送本单位职工上下班。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征税范围,(三)境内的界定,从两个方面把握: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

13、(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销售方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购买方在境内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也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 例如: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购买的咨询服务属于境内销售服务。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以及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强调的是应税行为所对应的标的物在境内,即,无论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只要其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标的物在境内,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二、征税范围,3、不属于在境内的三种情形: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例如

14、: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会展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如境内外都使用的要分别核算,境内征税(扣缴)境外不征。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小汽车。 对上述三项规定的理解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应税行为的销售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购买;三是所购买的应税行为的必须完全在境外使用或消费。,二、征税范围,(四)视同销售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15、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体现税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及堵塞征管漏洞,将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与有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等对待,全部纳入应税服务的范畴,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同时,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况,排除在视同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之外,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区别于货物和劳务的视同销售。,需注意: (1)第一款的适用主体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16、第二款的适用主体还包括其他个人。 (2)删去了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里程积分兑换服务,提供电信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服务不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意味着上述应税行为需要按规定征税。 (3)要注意区别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与视同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非经营活动三者的不同,准确把握征税与不征税的处理原则。,二、征税范围,(六)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仅限于存储在国家规定的吸储机构所取得的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

17、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二、征税范围,三、税率和征收率,(一)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二)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三)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四)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上述规定外,税率为6。 (五) 增值税征收率

18、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部分不动产销售和租赁行为的征收率为5%以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以及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 一般性规定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2、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

19、行为,且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1)本条款适用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且没有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情况。 (2)范围仅限定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即: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应税行为范围。对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履行扣缴义务。 (3)在计算应扣缴税额时,应将应税行为购买方支付的含税价款,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再乘以应税行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注意不是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出应扣缴的增值税税额。 例如:境外公司为某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合同价款106万元,且该境外公司没

20、有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应以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则购买方应当扣缴的税额计算如下: 应扣缴增值税=106万(1+6%)6%=6万元】,(二)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公式计算销售额。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理解: (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2)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是购买方支付

21、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应纳税额的计算,3、进项税额抵扣:5种票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含烟叶税)扣除率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

22、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存在如下5种情况: 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自农业生产者购进自产农产品以及自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不含享受批发零售环节免税政策的鲜活肉蛋产品和蔬菜),按照取得的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

23、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行核定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明确了具体核定方法。 后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大核定扣除范围。,4、 增值税扣税凭证。 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24、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应纳税额的计算,(1)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营改增行业全部纳入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 2016年7 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6年5月1日对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

25、,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3)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应纳税额的计算,5、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七种情形。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

2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

27、、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种情形进项不能抵扣的处理原则: (1)一般原则 对纳税人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处理原则 对纳税人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额,凡发生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该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发生兼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上述项目

28、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 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内容在注释“二、销售无形资产”中有列举)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四、应纳税额的计算,(4)关于非正常损失的处理原则 虽然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包括不动产在建工程),以及该不动产(包括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

29、务,上述所涉及的购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其他项目 一般意义上,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对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难以准确的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购买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用于某一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如旅行社放弃差额征税,选择一般计税,其购买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如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纳税人购买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按规定抵扣。 纳税人购买住宿服务取

30、得的进项税额允许按规定抵扣。,四、应纳税额的计算,6、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界定: 固定资产是从会计核算角度对某一类货物的概括性称呼,其本质仍然是货物,在固定资产划分上,税法与会计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目前税法对固定资产的规定为,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和会计准则相比,不包括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准则中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这些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

31、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征税对象实体的灭失,其损失应由纳税人自行承担。,四、应纳税额的计算,7、兼营情形的抵扣原则 (1)在纳税人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兼营行为是很常见的,经常出现进项税额不能准确划分的情形。比较典型的就是耗用的水和电力。但同时也有很多进项税额时可以划分清楚用途的,比如:纳税人购进的一些原材料,用途是确定的,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就可以准确划分。对于能够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直接按照归属进行区分。对于不能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纳税人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可以直接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

32、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应按月进行,但由于月度间取得进项税额的不均衡性,有可能会造成按月计算的进项转出数失真,因此,主管税务机关可在年度终了对纳税人进项转出进行清算,对相应差异进行调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8、扣减进项税额的情形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对于能够确定的进项税额,如:购进后直接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应按照当期实际成本

33、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2)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也就是发生改变用途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中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四、应纳税额的计算,(3)对已按规定作不抵扣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即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所列情形的,在发生

34、用途改变时,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中公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4)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其中:涉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行为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

35、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的方法处理。,四、应纳税额的计算,9、其他情形不得抵扣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如: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简易计税方法 1、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含税销售额计算办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如:某试点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共收取103元,在计算

36、时应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103元(1+3%)=100元,则增值税应纳税额=100元3%=3元。 和原营业税计税方法的区别:原营业税应纳税额=1035%=5.15元,四、应纳税额的计算,3、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情形的,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若已申请代开或已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仅经营某项应税服务,2015年5月发生一笔销售额为1000元的业务并就此缴纳税额,6月该业务由于合理原因发生退款。(销售额皆为不含税销售额且不考虑小微企

37、业政策因素) 第一种情况:6月该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0元: 在6月的销售额中扣除退款的1000元,6月最终的计税销售额为5000-1000=4000元,6月交纳的增值税为40003%=120元。 第二种情况:6月该应税服务销售额为600元,7月该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0元: 6月的销售额中扣除退款中的600元,6月最终的计税销售额为600-600=0元,6月应纳增值税额为03%=0元;6月销售额不足扣减而多缴的税款为4003%=12元,可以从以后纳税期扣减应纳税额。7月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为50003%-12=138元。,四、应纳税额的计算,4、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

38、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

39、1号)的规定执行。 【对动漫政策的执行时间不再设置期限。106号文件设置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四、应纳税额的计算,(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新增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简易办法征收。】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延续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的老合同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政策。10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日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四)

40、销售额的确定 价外费用,改变了原来正列举形式,采取排除法,即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属于价外费用范畴的规定,其他各种性质的收费。 1、兼营行为的销售额 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四、应纳税额的计算,2、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只有当一项

41、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时,才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税法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7个服务等。 如:生产货物的单位,在销售货物的同时附带运输,其销售货物及提供运输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收取的货物款项及运输费用应一律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四、应纳税额的计算,3、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应当分别核算

42、免税、减税项目,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减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5、折扣方式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注明是指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

43、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价款中减除。,四、应纳税额的计算,6、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

44、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四、应纳税额的计算,7、部分特殊销售额的确定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

45、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四、应纳税额的计算,(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融资租赁。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调整了扣除项目的范围,剔除了原106号文件中含有的保险费和安装费。 凡是差额征税的,均需取得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上述5种情形)方

46、能差额。 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有关销售额问题,另外结合行业讲述。,五、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一)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重点把握: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与提供其它应税服务的处理原则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例如: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5000元/月,一次性预收了对方一年的租金共60000元,则应在收到60000元租金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60000元确认收入。而不能将60000元租金采取按月分摊确认收

47、入的方法,也不能在该业务完成后再确认收入。(物业管理费) 2、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五、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二) 纳税地点: 1、如果固定业户设有分支机构,且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48、税。 (2)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五、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2、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既维持各地原来的财政收入不变,也保证征管质量,促进各地税务机关征管积极性。 3、扣缴义务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促使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同时方便其申报缴纳所扣缴税款, (三)纳税期限 以1个

49、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六、税收减免的处理,(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现行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主要包括:直接免税、减征税款、即征即退(税务机关负责退税)、先征后返(财政部门负责退税)等形式。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实现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稳过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了在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可以享受的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六、税收减免的处理,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放弃免税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提发生的全部应税行为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部分应税行为放弃免税权。 3、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行为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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