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707868 上传时间:2019-05-06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2.3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责任那些事浅谈用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ppt(4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责任那些事 浅谈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基本涵义 一是指分内应该做好的事,如履行职责、尽到责任、完成任务等。 二是指如果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担负责任、承担后果等。,一个人不得不做的事或一个人必须承当的事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在大多数情况是在违反法律或契约之后,责任的内容才会具体显现。 当事人负担某种法律责任之后,会因此对他人负有特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一、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政责任 三、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赔偿责任 四、常见问题和案例,一、用人单位的法律责

2、任,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

3、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五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

4、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

5、任,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亻,责,二、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政责任,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

6、单位的行政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三、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7、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三十条“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

8、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的

9、赔偿责任,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四、常见问题和案例,流动性大,临时工,农民工,职工自己不愿意上,在老家上了险了,常见问题&案例,误区一:签了合同才上社会保险,没签合同就不用上保险。(临时工不上社保) 误区二:社会保险是单位给员工的奖励,单位根据员工表现决定给谁上社保。 误区三:社会保险对于外埠职工和农民工用处不大,直接给钱就能取代。 误区四:不上社保等到被投诉举报再补缴。 误区五:按照职工基本工资为基数上社保。,常见问题&案

10、例,常见问题&案例,常见问题&案例,Q1:哪些职工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 实际工作中有以下几种情况: 1、非全日制用工(需缴纳工伤) 2、学生实习(与学校有相关协议并有名单) 3、劳务派遣(劳务公司缴纳) 4、兼职劳务(双方有明确协议、没有隶属管理关系) 5、退休反聘 建议: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采用哪种用工形式。,常见问题&案例,常见问题&案例,Q2:很多员工说我在老家缴社保,你这边就不用缴社保了。 分析:从表面上看如果北京也给缴社保,不就有双重社保了嘛,这样好象不合理。 实际上有以下几种可能: 1、在老家以个人名义缴费。(没有工伤、生育) 2、在老家参加了新农保。(农保是个人自愿缴费) 3、

11、根本就没有参加社保。 建议:单位承担缴费责任, 执行代扣代缴权利。,常见问题&案例,Q3:单位(员工)说不用缴社保,单位直接把钱给个人,员工给单位写证明。 分析:任何内容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即使是当时真实意愿的表达也是可以“反悔”的。不缴纳社保,直接发钱给职工,又没有明确的,要承担更多风险。1、赔偿 2、补缴 3、处罚 建议:单位承担缴费责任, 执行代扣代缴权利。,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医疗保险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保险待遇。多次与单位交涉碰壁的张有顺最后选择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案中,张有顺所在单位未及时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其后虽然进行了补缴,但由于系跨年缴费,

12、导致张有顺住院费用无法报销,其所在单位应当赔偿张有顺的住院损失,损失范围以医保中心结算的可报销金额为准。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张有顺所在单位一次性赔偿张有顺因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而造成的损失2.5万元。,常见问题&案例,常见问题&案例,2014年3月14日 北京劳动就业报,常见问题&案例,常见问题&案例,Q4:新入职职工应从什么时候缴纳社保? 分析:有些单位说试用期都不缴纳社会保险,事后补缴,还有单位试用期不缴保险,事后也不补缴。 相关法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建议:和员工沟通,人性化操作,注意通知与告知时书面证据的留存。(减员同理),常见问题&案例,Q5:新入职职工不提供办理社保的相关材料?

13、分析:已经在本市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职工,直接增员即可,新参统的职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职工既有享受待遇的权利,也有缴费义务,单位既有缴费的义务,也有代扣代缴的权利。 相关法规: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建议:增强入职管理环节,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齐相关材料;严格执行代扣代缴。,常见问题&案例,Q6: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分析:有些单位所有职工都是一个缴费基数,有些单位所有职工都是最低缴费基数,有的单位按照职工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约定申报缴费基数。有的单位以“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相关法规: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建议:缴费基数需要经职工签字认可。,常见问题&案例,Q7:职工要求我单位帮助其补缴入职前的社会保险? 分析: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没有劳动关系无法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 建议:单位“帮助”职工,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提供虚假材料会受到严厉制裁。,谢 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