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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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法规解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1、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机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法律文件实施时间:自2011年9月1日起,分步实施; 3、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建行、招行、中行相关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公积金管理部。,公积金提取,提取法律依据和情形,提取情形种类(共十三种) 1、住房消费情形(五种)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2、其他提取情形(八种)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

2、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户籍迁出本市; (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住房消费提取的基本要求,(一)所有的住房消费中,如同时发生了购房、租房、还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其

3、他住房消费情形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情形提取。,(二)在住房消费提取时,如果每一种住房消费情形下多套住房同时发生的,(即同时购买了多套住房、同时租了多套住房、同时建造、翻建、大修了多套住房和用于多套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每次提取时,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提取。(例如:职工同时租住几套住房,申请提取时,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材料,(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委托代办提取,法律依据:(深公积金【2011】32号) 职工本人不能前来提取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职工委托配偶的,受托人除按照提取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结婚证。

4、2、职工委托其他人的,受托人除按照提取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应当提交受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按要求正确输入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本规定中所称相关概念,家庭成员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家庭成员住房数量的合计数以家庭成员市内外住房总的数量为准。 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住房套数按照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数量统计。,申请提取,申报的信息虚假,如何处理?,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

5、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Contents,第一章,购房提取,提取时须满足条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合计仅有一套住房,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 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 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 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 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 予提取,提取时须满足条件,职工针对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一次购房提取,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

6、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购 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 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 人数量平均计算;合计提取产权份额不能大于100%,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 消费,职工可使用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购房 合同中列明的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份额,申请提取本 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满足条件,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中的专用收据、发票和税 票等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应当 在两年以内,1.如为社保存量职工,提取金额将从存量余额开始扣取 2.办理提取可以修改配偶相关信息。修改配偶信息将触发修改核准类中配偶相关信息,购房提取额度计算公式,一套房,二套房及

7、以上,A=账户可用余额- 当月应缴额 B=购房总价*选择家庭成员在产权共有人中各自占有比例 C=账户可用余额*60% D=实际填写提取金额 取A、B、C、D最小值,取A、B、C最小值,A=账户可用余额- 当月应缴额,B=购房总价*选择家庭成员在产权共有人中各自占有比例,C=实际填写提取金额,提取时须提交材料,1,2,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须验联名卡密码),提取时须提交材料,4,职工按照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中列明的家庭成员份额申请提取的,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交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

8、的,须提交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能提供户口簿的,可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须前往管理部办理);若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提取时须提交材料,5,委托代办: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取时须提交材料,新建商品房 (一手房),存量商品房 (二手房),1.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

9、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 2.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提交房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 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异地购房,第二章,还贷提取,非按月委托还贷提取时须满足条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可提取额不超过实际还

10、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乘以提取月份数所得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于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购房时间),提取时须满足条件,可提取额必须满足不超过提取区间实际还贷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住房仅限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 权的住房;(此点根据抵押合同确定是否属于 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每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上年度未提取可累计提取最长24个月的可提取总额,提取申请应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提取时须满足条件,申请人如同时归还多个住房贷款的,只能提取归还其中

11、一笔住房贷款,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 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职工家庭成员 的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时须满足条件,可提取额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人行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确定,按暂行办法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份可以申 请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金额;每次可提取自 上次提取办理月次月,或单位汇缴、补缴开始的第 一个月起至本月的可提取额度,贷款人与还款人必须一致且是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提取时须满足条件,一套住房不得同时用于两个及以上家庭提取。一笔住房按揭贷款出现两个以上共贷人的,且第一还款人作为共贷人之一,可单独或与其配偶共同申请还贷提取,允许夫妻

12、共同申请、单人申请。不支持同一证明材 料,夫妻两人分别使用证明材料提取,如果不是同 时申请的,则配偶丧失本次还款时间段内提取公积 金还贷的权利,提取时须提交材料,1,2,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须验联名卡密码),提取时须提交材料,4,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如果提取配偶的住房贷款,须提交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提取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贷款,须提交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能提供户口簿的,可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须前往管理部办理);,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取时间段内的还款明细

13、,并加盖住房贷款银行印章,提取时须提交材料,7,委托代办: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书(职工用配偶的住房贷款申请还贷提取的),6,授权书(职工用配偶的住房贷款申请还贷提取的),第三章,租房提取,办理条件,1.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2.申请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4.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人当月应缴存额的50%;,5.申请人每年度可以申

14、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 取;从汇、补缴开始月或上一次提取办理月的次月开始计算,不早于按 暂行办法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一个月(最早2010年12月),每次 可提取自汇、补缴开始月或上一次提取办理月的次月至本月的可提取额度;,6.同一段时间职工仅能申请一项住房消费提取、且不可重复提取。,低保 、社保存量、大病提取除外,提取须提交的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须验联名卡密码);,2.职工身份证原件;,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委托代办: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

15、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租房提取额度计算公式,A = 当月应缴额50% (租房提取业务办理年月汇、补缴开始月或上次提取办理年月+ 1) B = 账户可用余额- 当月应缴额 C = 实际填写提取额 取A、B、C 最小值 注 :(1)汇、补缴为部分补缴、补缴往月、汇缴; (2)汇、补缴业务办理后发生的职工封存、转移或停缴不影响租房提取的月 份; (3)每次可提取自汇、补缴开始月或上一次提取办理月的次月至本月的可提 取额度; (4)发生大病、低保或社保存量等的特殊提取业务不影响租房提取的月份,小飞守角制作,第四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办理条件,1.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

16、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2.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3.每年度可提取额不超过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 的30%;,4.申请人每年可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从汇、补缴开始月或上一次提取办理月的次月开始计算,不早于按暂行办 法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一个月(最早2010年12月);提取额计算方式是 当前月应缴存额*月份数*30%;,5.同一段时间职工仅能申请一项住房消费提取,且不可重复提取。,12个月包括汇缴和补缴(部分补缴和补缴往月)的月数,且12个月可不连续,低保、大病、社保存量提取除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计算

17、公式,A=当月月应缴额30%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办理年月汇、补缴开始月或上次提取办理年月+ 1) B=账户可用余额- 当月应缴额 C=实际填写总额 取A、B、C最小值 注:(1)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累计满12个月,12个月的缴存包括汇缴和补缴 (部分补缴和补缴往月); (2)汇、补缴业务办理后发生的职工封存、转移或停缴不影响租房提取的月 份; (3)每次可提取自汇、补缴开始月或上一次提取办理月的次月至本月的可提 取额度; (4)发生大病、低保或社保存量等的特殊提取业务不影响租房提取的月份,小飞守角制作,提取须提交的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须验联名卡密码);,2.职工身份证原件;,3

18、.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4.委托代办: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 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 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所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 初审柜员须查验原件; 2.如需同时提供复印件的, 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 件相符”章和柜员私章。,面见模块,为验证联名卡确实为职工本人持有,增加面见模块 职工本人办结提取业务的,系统后台自动标记已面见 职工可通过面见模块办理面见标记业务 没有面见标记的职工不得跨行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热点问答,一、提取情形和要求 1、我市住房公积

19、金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 2、提取规定发布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提取业务自9月1日起分步实施。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的信息虚假,如何处理? 答: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4、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

20、行提取。购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5、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哪些? 答: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还房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 6、除了住房消费情形,还有没有其他提取情形? 答:其他提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7、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21、答: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8、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吗? 答:异地购房可以提取。 9、还贷、租房、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的,住房有地域限制吗? 答:住房需要在本市范围内。 10、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热点问答,11、租房、

22、还贷、其他住房消费,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该住房消费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12、非本市户籍职工怎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发生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情形时都可以申请提取。此外,离开深圳时也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非深户且属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宅基地建房的,也可以提取,具体规定由公积金中心另行制定,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13、异地还贷可以提取吗? 答:还贷提取情形只限于本市范围内房产,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 14、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

23、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报销。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5、职工本人购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经配偶同意,可以一并提取。 16、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上述三种情形,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7、非户籍人员离开深圳时,只办理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还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能否先申请提取呢? 答:可以先申请

24、提取,职工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将核准职工提取,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热点问答,18、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是指什么? 答:提取规定中的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19、提取规定中所指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及相关要求? 答: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重大疾病提取的,提取只能用于医保报销后

25、的自费的部分即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与医保报销的部分)差额,而且不能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额全部余额。 20、住房消费情形中的其他住房消费是指什么? 答: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住房消费情形。 21、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什么? 答:是指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三、提取额度 22、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答: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

26、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23、还贷提取的,按月提取一次还是按年度提取一次?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每月提取一次;二是非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24、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并且不超过当期实际还贷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25、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是否可累计提取? 答:每月可提取额

27、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26、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热点问答,27、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还贷如何提取?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

28、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8、住房消费提取留存额度是多少? 答:申请提取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四、提取材料 29、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地点在哪里? 答: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30、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格怎样领取? 答: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31、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有办事指南吗? 答:办事指南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32、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一

29、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33、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34、异地购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热点问答,35、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36、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

30、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37、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38、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39、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

31、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4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热点问答,41、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的,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不能仅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就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应当处于失业状态,且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才可以提取。提取时,提交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42、在国外或者港、

32、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交什么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43、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什么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44、户籍不在本市的,离开深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缴纳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须申请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已申请转出未能接续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应当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已达三个月; 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且职工工伤保险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达三个月或以上;其中劳动关系终止证明不能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已办理封存手续; 4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46、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可以由监护人申请提取。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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