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篇2024年新编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后附三篇党课讲稿以及2篇学习宣贯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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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篇2024年新编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后附三篇党课讲稿以及2篇学习宣贯活动方案第一篇,共七篇2024年度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材通过认真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这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组织全街道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对于保持全街道各项工作廉洁本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至关重要。1、自学习条例活动开展以来,我将熟知条例要义,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进行学习,将平时言行与条例进行对照、反思。积极推动全街道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街道理论中心组、机关支部及

2、各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逐字逐句将条例,尤其对修订部分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从而将全街道每一名党员和非党员干部带入学习活动范围。2、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时刻保持着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守住条例的基本底线,以实际行动引领全街道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党规党纪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基本原则,在经费预算、人员编制、各类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予以实行,切实维护街道廉政形

3、象。同时,结合我街道直接服务群众,服务农牧民的特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3、条例的学习贯彻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今后我将带领街道党工委和各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通过对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并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各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在此基础上,继续要求班子成员及各党组织书记既做好业务,更要抓好党务和纪律教育,全力抓好职责范围

4、内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纪法规约束之下,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努力做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第一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言材料及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好、自觉贯彻好,坚持以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以“心明、眼亮、神醒”走好从严治党“赶考路”,永葆生机活力,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锤炼党性强党心,心明才能笃志好学不减速

5、学习贯彻条例是党性锤炼的有效途径,不少党员思想滑坡、堕落沉沦,就在于对纪律条款不熟知,没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及时跟进学、逐字逐句学才能在新的赶考路上越走越快。广大党员干部要常修常炼、常悟常进,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全面系统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掌握核心要义上下功夫,提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干,三个方面,紧跟主题教育的时代步伐,原原本本深学细悟,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根基,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切切实实的工作业绩,跑出知行合一“加速度二明辨是非

6、练慧眼眼亮才能泾渭分明不偏航程近年来,腐败年轻化”和低职化”现象露出苗头,究其缘由,还是在遇到诱惑时没能看清本质与真相。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学会用好条例这款“眼药水日帮助自己践行公私分明、明辨是非对错。更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事事出于公心,才能脚踏实地解决群众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唯一方向。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对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坚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谨慎用权,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阳光用权”,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允许范围内充分运作,确保权力行使不偏

7、向、不越轨。恪守廉洁常回神神醒才能修身正己不打晃程纪律严明是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以条例为戒尺警醒自己,常态化开展作风整顿、自查剖析“回头看”活动,敲响清廉警钟。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敏锐、方向上的清醒。要保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不利于官德修养的则弃之,否则必将滑进腐败之渊、踏上不归之路。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炼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盖世武功:清正廉洁离不开家风建设,要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既管住自己,努力做家风

8、建设的表率,也管好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Arr弟二扁XX单位党组中心组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心得体会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进行了认真学习。作为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工作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任。新常态下,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部队伍的行动自觉,是纪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勤学善思,提升业务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集中读原文、逐条逐句学、分析实际、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入钻研条例,并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

9、入思考。使得自己更进一步的坚定了信念,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方向,做到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切实增强了自身遵守政治纪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从廉尚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在以后我更要注重从不同角度向不同层面学习,通过向书本学、向先进学和向实践学等方式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改进工作,将积累的学习经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造性地推动本地工作开展,并及时总结,逐渐探索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点的工作方法。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顺利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爱岗敬业,树立责任意识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做好纪检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

10、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我们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智慧、才华、能力以至全部生命都投入到纪检监察事业中去,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敢于斗争、敢于碰硬,不畏权势,正义凛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党纪党规为准绳,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件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做到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决不好高鸳远,眼高手低,决不乱用职权,力求改变思想僵化、行动迟缓、被动拖拉及不务实、不敢得罪人等现象,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三、联系实际,规范工作思路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分子犯罪

11、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深入细致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怀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对案件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案件立案到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也要把条例融入各科室各项工作中去,严格落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问责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安全文明办案五项制度,在监督执纪“四种形

12、态”中,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的审批、报备等程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找差距、补短板,坚持贯彻稳数量、提质量、优结构、保安全的要求,为推动我办事处纪律审查工作做出新的贡献。总之,作为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实际运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严格自律,并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正自身,强能力,精业务,真抓实干,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纪检干部。第四篇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研讨材料史记礼书有云:“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透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可以说,规矩贯穿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无所

13、不在,无时不有,事前要进行道德修养的教育,事后要用刑罚对得失进行奖励和制裁。我们测绘人更是离不开规矩,没有规矩我们的经纬度坐标不能够准确绘制在规划蓝图上,没有规矩我们绘制出来的蓝图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没有规矩我们更是找不到地图中的“原点”坐标。作为自然资源事业中的测绘共产党人,更是要牢记心中的初心与使命,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时刻绷紧共产党人的那根“纪律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就是我们铁的纪律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的多次修订,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

14、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作为自然资源事业战线的共产党人,结合工作岗位和实际怎样遵守纪律和规矩,值得深思考。作为一名纪检专干,更是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求自己。在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中,主动学习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XX大报告要求。同时,要把党的理论武装自己,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主要纪检条规,创新开展“纪律教育月”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单位的日常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条例作为准绳,时刻提醒自己,同时在工作中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习近平

15、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建工作人员,更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日常的单位公众号发布和网站时政要闻更新中,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单位营造良好的意识形态,营造助力单位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

16、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当前,我国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全党更需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才能更好迎接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次条例修订,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主旨,在政治纪律方面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监督更紧。对此,作为自然资源事业中的测绘共产党人,更是要遵照“纪律规矩”,认真领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单位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贡献测绘人的力量。第五篇关于深化新编纪律处分条例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近期,我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

17、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近期的学习谈几点体会:一、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三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这次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经得起任何腐败诱惑的执政党,才能有资格、有能力保证政权稳固、国家长治久安;也只有这样的执政党,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

18、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二、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防腐拒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自觉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警钟长鸣,时刻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一切小事做起。三、内化于心,

19、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条例内化于心。结合区纪委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把学习条例纳入机关干部学习规划中,加强集中学习教育。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纪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全身心担责任,协助

20、党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办事处纪工委书记,要把个人摆在办事处发展大局中,履行好纪工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工委认真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到位。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学习条例,我认识到,我虽然在之前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做到自觉廉洁从政,坚持带头表率,但与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个别问题上有所松

21、懈和忽视,对党规党纪的学习还不深入,自我要求还不够严格,工作方面还不够深入细致。下一步我将继续带领党员干部,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在强化自己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干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办事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弟八扇关于开展学习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材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但“打老虎”“拍苍蝇”,而且十分注重制度建设,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大以来,二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说明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完善。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

22、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运用好条例。守纪要拘于小节。新修订的条例一共142条,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有新增、融合、修改,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更加细致,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地列了出来,因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学习新条例,是对所有党员的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使我们党员的一言一行有章可循有纪可依,也时刻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让家庭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预防要时刻重视。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

23、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执纪要内含厚爱。“好干部是管出来的“,我们纪检干部在执纪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惩前虑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24、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学习要用于实处。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第七篇在学习贯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交流研讨发言提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全体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20

25、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通过学习新条例,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我对纪律规矩和监督执纪工作又有了新认识和新体会:学习新条例,要强化学习懂规矩。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看到抓好政治理论和纪律规矩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抓好新条例的学习,逐章逐条细读,长期反复学,主动接受党纪条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把党规

26、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学习新条例,要强化纪律知敬畏。党章、党规就是最大的纪律和规矩,当前特别是要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与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一起学,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时时处处以条例准则为镜,进一步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要心怀敬畏,就是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党纪国法、面对规章制度,一定要心存敬畏,始终具有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

27、般的担当,努力争做讲规矩、有纪律的模范。学习新条例,要强化执行抓落实。聚焦“执行纪律合格”,强化纪律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自觉聚焦盯紧落实总目标,克服麻痹大意松懈厌战情绪,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党委维稳决策部署和措施要求,做到尽心尽力尽责。自觉远离违纪违规红线,坚决抵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偏离宗旨,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作风漂浮”“责任缺失,不愿作为”的歪风邪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要算

28、好政治帐、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和自由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作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在自身模范遵守规矩纪律的同时,对于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还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晓纪律规矩、人人敬畏纪律规矩、人人严守纪律规矩的良好氛围。合专我党僻辅导党课宣讲提纲篇1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提纲(修订的主要内容)同志们: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今天,我们专题组织宣讲学习,目的在于引导大家切实抬高站位、学深学透,为严格执行打

29、下坚实基础。结合新旧条例对比、答记者问等有关内容,以及自己学习理解,围绕“三个讲一讲”进行领学。一、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

30、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可以说,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此次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纪律部分,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

31、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

32、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时有发生。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根据新情况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此次条例修订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二、讲一讲修订条例的主要

33、内容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编、章不变,新增16条,修改76条。(一)关于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中。第二条指导思想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第三条总体要求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第四条工作原则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执纪执法贯通等内容;第五条增写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内容,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

34、审查调整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中。第十条中将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调整为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第十一条中将“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调整为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增加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十四条增加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第十七条中增加谈话函询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退赔等情形,

35、将“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细化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第十九条中增加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内容;第二十条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明确为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将第五款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明确为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第二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

36、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第二十六条将按照个人所得数额调整为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调整为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中。第二十八条为新增内容,即: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三十条将有其他违法行为明确为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新增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

37、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等内容;第三十一条将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明确为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第三十五条明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等内容,并增加其中,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内容。第五章其他规定中。第四十条增加谈话函询情形;第四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需要对其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调整的,参照本

38、条例关于党外职务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将计算经济损失明确为应当计算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违纪行为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立案后至处理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一并计算在内”;第四十六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因违犯党纪受到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取消对其的处分;第四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二)关于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五十二条增加了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报刊、书籍“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

39、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内容;第五十四条增加了政治攀附内容;第五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增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等内容;第五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

40、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五十八条增加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内容;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分别增加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内容;第六十八条增加理论内容;第六十九条增加要求其限期改正内容;第七十条增加个人搞迷信活动内容;第七十六条增加严重后果内容;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八十条为新增内容,即: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一条增加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

41、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内容,将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调整为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第八十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第八十六条将“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细化为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增加称号内容;第八十八条将处分主体明确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第九十一条增加虽经

42、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内容;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九十四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第九十七、九十八、一百零二条将消费卡明确为消费卡(券)”,并在九十八条中增加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内容;第九十九条中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细化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第一百条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调整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零三条将活动调整为行为,将决策、审批过程中调整为工作中;第一百零四条增加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情形;第一

43、百零五条将原有特定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条款删掉党员领导干部字眼变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增加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情形;第一百零六条为新增内容,即: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七条将一些

44、具体情形概括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范围更大;第一百一十一条增加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等人群;第一百一十三条将高消费娱乐调整为“娱乐;第一百一十四条将奖金调整为“福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创建示范活动情形;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加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等情形;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二十一条将扶贫领域调整为兴村振兴领域;第一百二十四条增加社会救助情形;删除原有的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三十条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

45、或者加重处分”调整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为新增内容,即: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三十二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调整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增加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情形;第一百三十三条为新增内容,即

46、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四条为新增内容,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这是首次将机构编制纪律列入其中;第一百三十

47、五条为新增内容,即: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情形,将“被依法判处刑罚后”调整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第一百三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即: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八条增加出逃情形;第一百三十九条为新增内容,即:”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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