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法制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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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许昌市安监局宣教中心杜自力,Company Logo,安,理,全,管,培,课,训,安全管理法制篇,第二讲,Company Logo,安全法制篇目录,一、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介绍,三、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二、安全生产法概论,四、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五、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 规体系介绍,法,Company Logo,我 国 法 律 法 规 架 构 体系,法 律(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省市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政府规章(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规章,宪 法(根本大法),Company Logo,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2、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国际公约,安全生产制度,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一般法和特别法 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特别法 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劳动法工会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 铁路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电力法 建筑法 民用航空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安全生产行政法律 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 安全生产刑事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主要罪名是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下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

3、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5号),Company Logo,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规,Company Logo,国务院常委会审议通过 工伤保险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法规20余部,Company Logo,国务院常委会审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4、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规,Company Logo,行业标准 MT、LD、 YJ、HG、AQ,国家标准 GB,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Company Logo,重要安全评价标准 安全评价导则 安全预评价导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民爆器材安全评价导则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安全生产标准,Company Logo,重要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标准,Company Logo,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5、,行政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法确定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Company Logo,安 全 生 产 法 规的作用,一、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二、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四、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三、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概论,法,Company Logo,安全

6、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从1981年开始研究立法,21年后才开始颁布,立法之难是因为牵涉的问题很复杂,而不仅仅是个安全问题。很多事情都和安全相关,物种的进化其实就是由两个机制决定的: 1)发展自己; 2)保存自己。 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竣。 从本质上说,安全生产法是人权法案的一部分。,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Company Logo,

7、第一章 总则 该章共有16条,规定了5个方面的问题,1、立法宗旨 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一条)。,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Company Logo,2、调整范围 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确定了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基本法的地位, 说明了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即通用的基本制度普遍适用,专项的依照相关法规执行,是一种互补的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涵义

8、,它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企业类型,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这个最小单元,这就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共同原则。,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Company Logo,“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个口号提了很多年了,但怎么样才叫做满足了“安全第一”的目标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口号就变成了空话。安全生产法给出了答案。 光知道目标还不行,还要解决方法的问题。本部安全生产法也给出了答案。 有了目标,又有了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才可以谈得上执法。,Company Logo,安全第一的涵义 (1)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第一 (2)危险识别第一 (3)生产条件安全化第一

9、 (4)劳动者的安全教育第一和 安全操作第一 (5)生产的安全保障第一 (6)安全是评价的第一标准,Company Logo,预防为主的涵义 (1)预防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 预防对避免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 (2)事故的预防,首先是防止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当发生事故时,要防止事故扩大。 (3)预防包括: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教育提高人的安全素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加强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防止管理缺陷;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止事故扩大。,Company Logo,4、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

10、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关键是主要负责人。(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及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第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确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Company Logo,5、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第十四条) 通过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二条)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第十三条) 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十五条)。,Company Logo,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概念,由于生产

11、经营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的不同,主要负责人的表现形式也多样化,首先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也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总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和党委书记等。因此,法律统称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Company Logo,(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Com

12、pany Logo,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培训的经费等。,Company Logo,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在于生产经营单位,但近年来,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安全管理被削弱了。在许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无人管,也不会管。 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13、员”。其它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Company Logo,4、职工安全培训以及有关人员资质认证,针对目前许多事故多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血的教训,法律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考

14、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Company Logo,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再次作出强调规定,并要求“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这对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再欠新

15、帐,促进安全生产有重要意义。,Company Logo,6、安全设备的管理,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对其中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Company Logo,7、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危险源有关安全措

16、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这对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有重要作用。,Company Logo,8、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的规定,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立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近几年,广东、福建沿海地区频繁发生由于将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引起火灾造成群伤群亡事故。针对这些事故,并考虑到许多企业实际上是个小社会的现状,不仅是集体宿舍,还有其他员工

17、,法律作出了这条具体规定。,Company Logo,8、爆破吊装作业和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为认真汲取沪东“7.17”龙门吊倒塌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Company Logo,9、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

18、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Company Logo,10、承包租赁中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场所、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 近年来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包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法这样明确规定有特殊意义。,Company Logo,针对目前工伤社会保险覆盖面还不够广,私营业主逃避责任,把包袱丢给当地政府的问题,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

19、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Company Logo,法定权利与义务 (1)权利 (2)义务 (3)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一)劳动合同保障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二)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三)批

20、评、检举、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从作业场所撤离。,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六)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

21、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八)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一)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二)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

22、务,努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具有省安监局颁发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

23、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健康保障义务 保险义务 卫生防护义务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健康监护义务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业病防治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报告义务 减少危害义务 不转移危害义务 培训教育义务 事故处理义务 举证义务,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24、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 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 工作条件,(五)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产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劳动者的义务: (一) 自觉学习职业卫生知识的义务; (二) 自律遵规的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 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Company Logo,3、工会组织的权利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

25、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在第五十二条中做了明确规定。,Company Logo,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7条),1、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Company Logo,2、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6、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对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Company Logo,(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27、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Company Logo,(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Company Logo,3、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

28、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广西南丹特透水事故的揭露,充分说明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所以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Company Logo,4、社区的监督,随着大量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出现,社区安全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为此,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

29、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Company Logo,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1条),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Company Logo,3、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

30、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考虑到一些重大、特大事故涉及面广,有些是事发单位无能为力的,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政府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责任,所以在第七十二条也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Company Logo,第六章 法律责任(25条),详细规定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

31、执法监察中的具体权限,对可能出现的40多种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处罚,其中包括13种处罚方式。,法律责任,Company Logo,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责任,对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 第九十二条中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追究,主要依据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来进行。,Company Logo,对于各级负责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七十一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

32、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二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Company Logo,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根据其情节轻重,主要有: (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81、82、83、85、87、88条) (2)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第82条) (3)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83条),Com

33、pany Logo,(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84、85条) (5)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86条) (6)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第93条)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强制执行

34、。(第95条),Company Logo,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规定的罚责 (1)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或者处二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81条) (2)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81条) (3)给予降职、撤职处分;(第91条) (4)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91条) (5)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95条) (6)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Company Logo,3、从业人员的责任,第九十条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

35、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单行法律,Company Logo,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 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空间的适用,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 矿井安全出口和运输通讯设施,Company Logo,3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矿山开采的基本要求, 矿用特殊设备、器材、护品、仪器的安全保障, 开采作业的安全保障,Company Logo,4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职代会的监督,职

36、工的监督,工会的监督, 安全培训,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矿长培训,Company Logo,5 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的规定, 矿山安全的监督,矿山安全监督的部门,矿山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矿山安全管理的部门,矿山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6项), 矿山安全的管理,Company Logo,6 矿山安全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矿山企业的法律责任,矿山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矿长、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矿山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验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 矿山事故的法律责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事故责任,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事故责任, 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责

37、任,Company Logo,7 矿山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消防法,Company Logo,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共六章五十四条,11月14日上午6点10分左右,位于上海中山西路的上海商学院发生火灾,四名女生从6层楼高的宿舍跳下,不幸全部身亡。 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可能与使用热得快不当有关。确切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上海商学院是上海市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名。,上海商学院火灾,Company Logo,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

38、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Company Logo,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

3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火灾预防,Company Logo,(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

40、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Company Logo,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06号令),Company Logo,新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实施以来,广东省中山市消防部门在加大宣贯消防法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大监督

41、检查力度,依法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进行处罚。据统计,2009年全市共实施消防行政处罚189宗,责令157家单位“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共计罚款近258万元,拘留和警告各1人。仅2010年以来,消防部门就对11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三停”企业7家,共处罚金7.75万元。1月26日,中山消防支队通过在中山日报开设的“消防”专版,公布了近期几宗典型的违反新消防法的行政处罚案例。 楼梯间搭小房被罚5000元,Company Logo,近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南区两单位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各被消防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09年12月25日,开发区消防大

42、队在张家边某商场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商场疏散通道堆满杂物,风扇、扶梯、展示台、木板、拖把、员工衣物柜等占据了商场一至四层的部分疏散楼梯间,以及员工集体宿舍的内走道,一旦发生火灾,极容易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更为严重的是,商场的个别疏散楼梯的楼梯间还被改成 “防损办公室”,摆放了办公台和杂物柜,有的甚至被改成员工更衣室。大队责令商场当场改正,并依法对商场处以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日前,城区消防大队在位于南区某皮件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自搭建生产车间,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违反了有关法规。大队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链接-相关消防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3、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Company Logo,(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

44、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06号令),Company Logo,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

45、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06号令),Company Logo,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6、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火灾预防,Company Logo,(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

47、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火灾预防,Company Logo,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48、,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预防,Company Logo,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火灾预防,Company Logo,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火灾预防,Company Logo,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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