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探控烟报告—2012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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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草,的,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 揭露并抵制中国烟草业对控烟的干扰,2012无烟日海报1.pdf 2012-5-11 17:26:54,命 和 烟,C,M,Y,CM,MY,CY,CMY,K,对 抗,!,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2012年5月24日,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序言,本公约缔约方“认识到需警惕烟草业阻碍或破坏烟草控制工作 的任何努力,并需掌握烟草业采取的对烟草控制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的活动。,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条,“在制定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各缔约方应根 据国家法律采取行动,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 益的影响。”, 烟草控制框架

2、公约第条实施准则,原则: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和无法,和解的冲突。,原则:在处理与烟草业或那些促进烟草业利益者的关系时, 缔约方应该负起责任,并应保持透明。缔约方应保证任何与烟草业 在烟草控制或公共卫生相关事项上的接触都应是负责的和透明的。 原则:缔约方应要求烟草业和那些促进烟草业利益者以负责 和透明的方式运作和行事。烟草业应被要求为缔约方提供有效执行 这些准则的信息。,原则:由于烟草业的产品是致命的,不应给予激励措施,使 其建立或开展业务。任何给烟草业的优惠待遇都与烟草控制相冲 突。,建议 ()像对待其他烟草业一样对待国有烟草业。,世界卫生大会烟草业文件专家委员会调查结果显

3、示:“烟草工 业多年来开展活动,其明显的目的是破坏各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 在实施抵抗烟草流行公共卫生政策方面的作用。,1,2012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目 录,序言 烟草业反控烟的所言所行 一、淡化公约的法律约束力,使政府的“政治承诺”流于空谈 二、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促进烟草销量持续增长 三、“减害降焦加香”欺骗公众的策略路径 四、烟草业处心积虑 百般阻挠健康警示图形上烟包 五、烟草业应对卷烟税价策略的“三说”和“一招” 六、利用变相广告、促销和赞助,促进烟草消费 七、疯狂的高档卷烟 八、拉拢青少年亲近烟草 强化青少年吸烟愿望 结语 , 中国烟草业如何应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剖析两本书, 吴

4、宜群 庞应发 李金奎 , “降焦减害”是中国烟草企业对抗控烟的重要策略 杨功焕 , 烟草科研人员当选使工程院蒙羞 , , ,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2,序 言,认真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可以拯救无数生命。充分 揭露烟草使用的巨大危害,严厉控制烟草使用,必然伤及烟草业的利益。世界各国烟草利益集 团会全力抵抗,他们采用各种或明或暗的手段,阻挠公约的施行。鉴于这一严峻形势, 今年世界无烟日(5月31日)的主题是:“警惕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 抗。世卫组织敦促各国将与烟草业干扰的斗争,放在各国控制全球烟草流行努力的中心位置。,在中国,烟草业干扰控烟的情况也非常严重

5、,必须加以揭露和抵制。中国烟草总公司与政 府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是两块牌子同一个机构,烟草业的行业利益正在吞噬政府部门的监 管职能,形成了一个政企合一的行业利益共同体。实践证明,他们不遗余力维护的是烟草业的 利益。他们干扰中国控烟的言行,一点也不逊于其他国家的烟草企业。政企合一的体制,更使 他们干扰控烟的活动可以假借“政府”的某些权力,因而更为明目张胆,更加有恃无恐。公 约在中国生效已近7年,中国连一个控制烟草的规划都不见踪影。尽管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 员的呼吁,“实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也已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但由于烟草业阻挠写入业已 证明有效的控烟措施,国家控烟规划进展缓慢,至今仍旧难产。,

6、公约5.3条指出,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和无法和解的冲突。鉴,于目前中国控烟形势,我们特发布2012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揭露和抵制中国烟草业对控 烟的干扰。,烟草使用是首要可预防死因。每年,全球烟草流行导致近600万人死亡,其中60多万人死 于二手烟暴露。如果不采取行动,到2030年,将导致高达800万人死亡,其中80%以上居住在低 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在中国,烟草带来的健康危害与日俱增,每年因烟草导致的死亡人数达 到120万。正是基于这种共识,已有174个缔约方承诺履行公约各项条款和义务。这些缔约 方的人口,占全世界70亿人口总数中近90%。,正如世界卫生大会烟草业文件专

7、家委员会调查结果所显示:“烟草工业多年来开展活 动,其明显的目的是破坏各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在实施抵抗烟草流行公共卫生政策方面的作 用。”中国的烟草业利用政企合一的优势,更利用他们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机制中攫取的 主导地位,不断干扰和消解中国的控烟履约行动。因此,正如公约序言所言,我们必须,“认识到需警惕烟草业阻碍或破坏烟草控制工作的任何努力,并需掌握烟草业采取的对烟草控,制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活动。”,烟草业的这种干扰和抵抗,随着控烟政策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进展,愈益加大了力度和频,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3,度。对此,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在今年第15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上,以前所 未有

8、的严厉口气斥责烟草业对公共卫生政策的破坏。她说:“烟草行业已经变换面孔和策略。 这匹狼不再披着羊皮,它已张开血盆大口。旨在破坏控烟活动、颠覆烟草控制框架公 约的伎俩不再遮遮掩掩,也不再披上所谓“我企业社会责任”的外衣。它们公然跳出,极具 攻击性。”,中国烟草业干扰控烟的的手段和行径例举如下:, 淡化公约的法律约束力,使政府的“政治承诺”流于空谈。公约明确写道,对 于已经加入、批准并生效的缔约方,公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中国烟草业从制定并签 署条约之初,直到今天,不断或明或暗地否认公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以所谓“国情”不同,,“文化”不同为借口,抵制履行公约;阻挠并反对为控制烟草流行、保护人民健

9、康,制定,或修订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缔约方会议制定通过的公约实施准则,不宣传、不执行。, 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淡化吸烟与二手烟危害,是烟草业干扰烟草控制的重要策 略。中国烟草业不断散布关于烟草危害科学证据不足信等言论。他们绝口不提因吸烟带来的各 种严重疾病和死亡,用“有害健康”一类笼统的、含糊的词语来降低和消解人们对烟草严重危 害的警惕。由于使用烟草带来的严重危害证据充分,无法回避,烟草业又费尽心机,用“两个 利益至上”(即所谓“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虚伪口号,粉饰烟草制品的 害人本质,使烟草销量在履约后不降反升。, 制造“低焦油、低危害、和“中式卷烟”的骗局。和跨国烟草公

10、司一样,中国烟草业利 用所谓的低焦油卷烟,误导和欺骗公众,维持并增加卷烟销量。“减害-降焦-加香”也被中国 烟草公司看成影响他们命运和前途的基本策略。本报告列举了中国烟草业如何绑架政府、制造 舆论,欺蒙公众,骗取国家科技奖和荣誉的策略,这些策略实施的结果,使卷烟产销量不断上 升,利润不断增加。, 拒绝在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图形警示。中国烟草业始终反对图形警示上烟包,编造所谓,“文化不同”的谎言,借“时机不成熟”之名拖延。即便同属中华文化的港澳台三地都采用了,警示图形,即便在各种调查中8595%的接受调查者都完全赞同警示图形上烟包,即便在公 约缔约方全体会议上因“宁要漂亮烟包,不要公众健康”被授予

11、“脏烟灰缸奖”,他们也继 续顽固阻挠将警示图形印上烟包,坚持把烟包作为推销卷烟的“广告”阵地。 “理由”是:警 示图形印上烟包会影响烟草业的利润。, 千方百计阻挠提高烟草税和价格。中国烟草高喊重税有害、税负已高,同时打出维护 低收入者利益的旗号反对烟草提税。而一旦提税已成定局,烟草业又采取高价烟提价以补贴低 价烟的策略,提税不提价,消解涨价的控烟效果,以防止低收入吸烟者退出烟草使用行列。同 时,又利用高价烟多为礼品烟、公款烟,大幅提高高档烟的价格。高价烟冲销了税收、价格和,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4,烟草消费的联动作用,导致提税不提价,还为烟草业带来超高额的利润。, 利用变相广告、促销和赞助,促

12、进烟草消费。中国烟草业利用政企合一的体制,组织专 门班子, 把英文意为“全面禁止”的词语译作“广泛禁止”,并塞进公约中文文本中,为 中国烟草业继续推行广告、促销和赞助找借口。他们还以树立企业形象、公益慈善为名,大做 变相广告、隐性广告和品牌广告。, 疯狂的高档卷烟。我国烟草业的利税特别是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只占总量一成左右的 高档卷烟。烟草企业使用营销、促销、广告手段,刺激烟草消费。他们使用低焦油、中草药添 加及调香等策略,欺骗公众,推销高价烟。瞄准公务接待烟、特供烟,编造烟草文化,渲染消 费“名优烟” 是“厅局级的享受”,藉“礼仪文化”之名,推动高档卷烟价格飞涨,谋取最大 的利润。, 拉拢青

13、少年亲近烟草,引诱青少年吸烟。中国烟草业用“吸烟是成年人的选择”来松懈 青少年拒绝烟草的决心;他们用捐资助学等所谓“善举”来拉近青少年与烟草业的距离;他们 从不认真执行不向青少年销售卷烟的法令,纵容卷烟销售点采取各种手段向青少年出售卷烟的 行为;他们还建造多处“烟草博物馆”,并将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大量陈列政 要、名人吸烟的图片,编造所谓“烟文化”,在所谓“文化”与“趣味”的潜移默化中,使青 少年亲近烟草。,本报告提醒人们,不要被烟草业的甜言蜜语所欺骗。更重要的是希望烟草税收的依赖者不 要被烟草业宣称的高额税收蒙住眼睛,烟草业发展的结果是阻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呼吁:, 尽快

14、调整中国控烟履约机制,不允许让烟草业继续干扰控烟和公共卫生政策! 尽快实行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政企分开!, 尽快出台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国家烟草控制规划! 加强政府各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烟草业,促进控烟,保护公众健康!, 2012年在烟盒包装上印刷明确、清晰的图形式健康警语,以有效警示公众烟草危害!, 管制烟草制品成分,禁止烟草企业擅自使用添加剂、中草药,以此增加烟草制品的吸,引力,误导公众!, 修订广告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 提高卷烟税价!, 禁止使用公款消费一切烟草制品!, 停止误导的所谓提高卷烟健康性能的研究、开发和奖励! 大学、学术机构和团体不接受烟草业的捐赠,维护科学

15、公正!,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5,为揭露烟草业阻挠控烟、危害人民健康的各种明显的和隐蔽的手段,这里,我们分题摘录 中国烟草业见于各种载体的部分公开言论和行为,让大家知道中国控烟的阻力来自何方,也借 此提醒公众,中国的控烟要取得任何一点进展,都必须同烟草业反控烟的言行作不懈的斗争。,烟草业淡化公约的法律约束力, 使政府的“政治承诺”流于空谈,一、关于控烟概念问题,在控烟战略思路上,烟草业暗示现在人们倡导的控制烟草与取缔烟草是同一概念,把控烟,与监管对立起来。,烟草业观点:“控烟履约要统筹兼顾烟草生产与控制:控烟不是禁烟,在客观上存在对卷 烟消费需求的现实情况下,国家对烟草生产经营加强管理,既

16、是保障市场供求所必需,也是控 制烟草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如果国家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不从正常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则 势必假烟、走私烟泛滥成灾、市场严重混乱、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也给广大消费者利益和身体 健康带来更大损害。”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低焦提案的答 复),解析:这种观点暗示控烟主流把控烟搞成了禁绝烟草或取缔烟草,暗示控烟意味着国家放,弃对烟草生产经营加强管理,导致市场混乱。,首先需要澄清两个概念:控烟和禁烟。在控烟语境中,控烟是指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烟草, 禁烟是指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吸烟,只是控烟措施中的一个。人们平常在控烟 倡导中听到禁烟这两个字,都

17、是与特定吸烟地点相连的,指在特定的场所禁止吸烟,而不是指 禁绝烟草。简单地决定关闭所有的烟草公司,简单地规定烟草贸易和烟草使用违法,并不能解 决烟草之害,也从未成为解决烟草危害的办法,与控烟毫不沾边。,其次,必须说明,公约对于如何在世界范围内控制烟草规定了一整套的综合治理措 施。其中,有旨在控制烟草需求的措施,也有旨在控制烟草供应的措施。控烟履约意味着缔约 方政府应该采取控制需求与供应两方面的措施,通过立法、行政等手段控制烟草。对烟草业进 行监管,特别是对烟草成分的披露、禁止添加成分以提高烟草的吸烟力,正是控烟所要求的综 合措施中的一种。,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6,控烟与监管显然不是一对矛盾,

18、监管是控烟的手段之一。控烟与发展、扩大烟草生产才是,一对矛盾,而且是势不两立的矛盾。,烟草业想要的不是监管、更不是综合控制,而是以“组织生产经营”、“保证市场供应” 为名的更高的产量、销量、利润。增加产量销量利润,就得发展和扩大烟草生产。要发展和扩 大生产,就得制造需求。要制造需求,就得维护现有消费群、发展和培养新的消费者,就得大 肆广告营销,就不能禁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让吸烟者感到不方便从而减少吸烟量甚至戒烟, 更不能让警示图片上烟包。所以,烟草业在谈到控烟的时候,从来只强调生产和供应,让人误 以为因为有吸烟的巨大需求,所以必须保障供应,总是避免提到对控烟特别是对控制需求有效 的措施,从而避

19、免阐明烟草需求也是可以通过不同措施得到有效控制的。,二、把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与缔约方政府善意履约的义务,我国1997年加入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6条规定,国际条约对缔约方有约束力,缔约 方有义务善意履行。“善意履约”即诚实和正直地履行条约,缔约国不仅要按照条约的文字, 而且还要按照条约的精神,以符合条约的宗旨和目的的方式来履行条约,对条约予以不折不扣 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国际法,国际法并不是直接约束老百姓的,而是约束缔约方政府,的,即政府是履约义务主体。一旦批准了公约,就意味着缔约方政府同意承受该公约的拘束, 承认该公约对其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烟草业观点:“公约不能由司法机关直接适

20、用,需要将国际条约的有关内容制定成国内 法。”“公约的实施准则是“软法”,没有法律约束力。把它作为制订控烟政策的基础和依,据,从履约角度来讲已有误导之虞。” (全球控烟瞭望报告 p310315),解析:这种说法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因为国际条约的相关内容没有制定成国内法所以司 法机关不能适用,因此,中国就没办法适用公约了。烟草业避而不谈的是,把国际条约的相关 内容制定成国内法,根本不是司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因为司法机关没有立法权,不能创设法 律,它们只能依靠现有法律审理判决案件。把国际条约的相关内容制定成国内法,是立法机关 的权限。但是通观立法机关的立法,我们很容易发现,实际上政府草案是立法机关立

21、法的最大 源泉。政府懈怠消极将会导致控烟立法迟迟不能出台!,那么,制定控烟立法和政策,是否应该依据公约实施准则呢?,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的规定,条约的解释应依其用语按照其上下文并参照条 约的目的及宗旨所具有的通常意义,善意解释之。并且规定,这里所说的上下文包括全体当事 国间因缔结条约所订立的与条约有关的协定。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实施准则是由全体缔,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7,约方一致通过的,是正确理解公约条款内容的依据。当然,也应该是履约、制定国内法的 依据。,而且,公约第七条还特别授权缔约方会议制定公约第八至十三条有关减少烟草消 费的有效措施的实施准则,规定每一缔约方都应通过立法、行政

22、等手段,减少烟草消费,履行 其国际法上的义务。,因此,制定实施准则是公约赋予缔约方会议的职责,实施准则的内容则是由全体缔约 方制定并一致通过的,其目的是帮助缔约方政府更好地理解公约、实施公约。因此无论是依据,公约本身,还是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实施准则都是应该得到缔约国尊重。缔约方,政府在根据公约制定国内法和其他控烟政策的时候,应当依据相关实施准则的规定。,三、现行立法既不能满足公约要求,也已落后于国情,烟草业观点:我国现有的关于烟草广告的法律规范,“既不违反公约的要求,也符合 我国国情的现行法律规定,建议不予修改”。(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广告法)第18条的 意见,见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

23、司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解析:现行的广告法是在17年前制定的,只规定了禁止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 期刊五种媒介形式,在等候、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四类公共场所发布、设置烟 草广告。十几年来,新的媒介形式不断涌现超出法律禁止的范围,例如互联网、手机、移动电 视、楼宇电视等等;广告场所上,四类场所之外还有大量的烟草广告,例如销售点广告和户外 广告。另外,现行立法中也没有关于禁止烟草促销和赞助的规定。这些都成为现实中烟草企业 可以用来推广烟草品牌、推销烟草制品的漏洞。,所以,现行立法不符合公约所规定的“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所 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24、”的要求。中国已经承诺在公约生效后五年内采取立法、 行政及其他措施,广泛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因而现有的广告法已经不符 合控烟要求下的国情。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义务修改广告法以及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 法,广泛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业观点:“我国没有采用主要是考虑一是公约未作强制性规定;二是公约谈 判中,我国政府代表团与日本韩国等国家持相同立场,反对卷烟包装使用图片警示。”(工业 和信息化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解析:这种明示因为公约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不执行,暗示公约谈判的过程极力 反对的条款可以不遵守的观点,非常有损于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国

25、际信守国际承诺的 声誉和形象。,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8,首先,公约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我国生效六年了,而且公约是一个不可 声明保留(个别条款)的公约,换句话说,中国作为缔约方,必须全面履行。国际公约是主权 国家之间协商订立的,不是一个高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关制定好了强加给主权国家的,也 不存在一个高于主权国家的国际执法机构来监督落实公约的实施,对缔约方不履行公约义务的 行为做出处罚。所以,国际公约的订立,是各主权国家自主协商订立;国际公约的实施,依靠 各主权国家的自觉履行,仰赖各主权国家的对公约的尊重和对自我承诺的尊重。一个有尊严的 主权国家不能自主成为缔约方,却又不去履行公约义务。

26、,其次,公约及其实施准则是包括我国政府在内的缔约方会议通过多次谈判、辩论、妥 协,最后达成一致通过的,政府代表团在公约及其实施准则谈判过程中发表的反对意见, 不能成为政府在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生效后不履行公约义务的理由。,烟草业观点:公约十一条规定,应“确保健康警语和信息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或 以上,但不应少于30%”,那么,“境内卷烟包装标识规定明确要求健康警语面积占主要 可见部分的30%,且两组警语轮换使用,符合公约规定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2011年 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回复),解析:这种说法只讲现行立法符合公约第十一条关于烟包警示面积的最低要求,却绝 口不提公约第十一条除了警

27、示面积以外,还规定了健康警示和信息“应是大而明确、醒目 和清晰的”,而境内卷烟包装标识规定中对警示的规定,却既不够大,也不明确、更非醒 目清晰。,四、中国烟草总公司以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身份,参加履约 控烟领导小组有违程序公平原则,任何人不能既是运动员同时又是自己参与的比赛的裁判员。任何人不能担任自己作为当 事人的案件的法官。任何规则、政策,不能由受规制的相对人自己制定。同理,控制烟草的立 法、政策,不能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或参与制定。,这是因为在现有的体制下,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控烟 的有效措施中,有一些是规制烟草公司的行为,例如禁止做烟草广告、把警示图片印到烟盒包

28、 装上、提高烟草消费税。烟草业追求最大利润的本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同意在立法和政策中采 纳这样的控烟措施。让烟草业制定或参与制定控烟政策,出台的只能是软弱无力的政策。,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家部际控烟履约小组八部委之一。让与烟草业二位一体的烟草专卖局 来负责制定并实施控制和减少烟草使用的政策与立法,对于烟草业来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 任务。因为它的固有使命是发展和组织烟草生产,与控烟南辕北辙。简单地说就是,国家烟草 专卖局不可能一手促进烟草生产的同时,又用另一只手去控制烟草生产!,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2,9,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 促进烟草产销持续增长,一、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淡化吸烟与二手

29、烟危害, 是烟草业干扰烟草控制的重要策略, 采用淡化吸烟与二手烟危害的策略干扰烟草控制并非中国烟草业,独创,而是沿袭并发展了国际烟草业的烟草控制干扰策略,世界卫生组织(WHO)无烟倡议行动(TFI)在其监控烟草产业行为及实践的文件中,列 举了国际烟草企业为了干扰烟草控制所采取的淡化烟草烟雾健康危害的具体行动。例如:由于 惧怕在二手烟问题上的立法力度加强,美国烟草行业曾经试图诋毁环境保护机构对二手烟暴露,相关风险开展评估的合法性。例如Philip Morris公司曾阻挠国际癌症研究总署进行关于二手烟暴,露与肺癌之间的关联性的多中心流行病学研究。惧怕此项研究将导致在欧洲地区采取更为严格 的吸烟限制

30、,他们采取种种策略(包括进行与该研究结果相反的研究、操纵媒体以改变公众观 点以及游说政府不要加强吸烟限制等),以破坏该项研究报告。, 中国烟草业淡化吸烟与二手烟危害的言论,)公开声明,否定烟草烟雾的致死本质,在上海的国家烟草博物馆,一张“烟草专卖局的观点”的展板引人注目。展板告知公众:,“烟草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对烟的危害程度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反对那种不科学,的、偏激的、推断式的、甚至混淆视听的反烟宣传及其做法。成年人吸烟是个人的自主选择, 在开展控烟工作中既要尊重不吸烟者的权利,也要尊重吸烟者的权利。”,)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基础,烟草业说:“ 流行病学研究的局限性是众所周知的,因此流行

31、病学的研究结果只具有统计,关系和某些理论性假说,而无明确的和最终的答案。” (双对P312312),“科学家们大多承认,从主流烟气中已发现的4850多种主流烟气成分中分析,99.4% 的成,分对人体无害,0.6 % 的成分有害。而在这0. 6%的有害成分中,只有0.2% 是致癌或有可能致癌,的成分。” (双对P318),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0,)用伪科学证明二手烟无害 “尽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环境烟气并不会对非吸烟者产生太大的吸烟危害,但激进者 仍要求在一切工作、公交和公共场所完全禁烟,导致在家中吸烟的吸烟者数量增多,使低收入 人群接触到等多的环境烟气。”(全球控烟瞭望P316) 淡化吸

32、烟与二手烟危害策略的具体行动 由于中国烟草业“政企合一”的特殊性,中国烟草业不仅采取了与国际烟草业相同的策 略,而且其手段有过之而无不及。 )政府公关行为 烟草业利用其“企业-政府”政企合一的双重身份,为 了淡化烟草制品的危害,以经济利益为诱饵,花大钱频繁邀 约各级政府领导参与烟草业的商业活动,“绑架”政府官员 为其“站台”,以提高地位、扩大影响。据不完全统计,近 两年中,仅省、市、自治区领导,就大约有三分之二曾会 见、应邀访问和参与烟草业的活动。这即便是在国有垄断行,业中也绝无仅有。,经过公关,北京卷烟厂的产品获得世 界第四次妇女大会推荐产品,) 各类烟草网站宣传吸烟与疾病没有因果关系 烟草

33、业开辟了各类网站,利用网络宣传吸烟与疾病没有因果关系,甚至讲授如何“健康” 吸烟。 与烟草有关的网站很多,据不完全统计,较大的国家局行业网站约有4个。较大的省级 烟草网站约有13个。较大的市县级烟草网站约有3个,几乎各地市均有自己的销售或门户网 站。较大的民营烟草网站约有10个。其中,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中国烟草”的月访问量达 100万人次,单月最高访问量达276万人次。“烟草在线”在其网页上公开“教你如何健康吸 烟”。 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1,)在烟草制品包装上淡化烟草的健康危害,国家烟草专卖局拒不执行公约11条的规定,在烟盒包装上不采用说明烟草使用有害后 果的健康警语,而用“有害健康

34、”一类笼统的、含糊的词语来降低和消解人们对烟草严重危害 的警惕。竭力反对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有效的图形警示。在烟盒包装设计上,烟草企业还特意 选用清淡、柔和的颜色,同“绿色”“环保”关联,降低消费者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警惕,有的 更则标注“淡味、柔和、低焦油”等字样,使消费者误以为是“低害”卷烟。,)用烟草广告淡化烟草的危害,) 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走上街头,告诉公众如何“健康吸烟”,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河南农业大学共建的 烟草学院,竟利用青年学生组建“红心向党” 志愿服务团,到郑州、商丘等地大肆宣传“更 健康地吸烟 ” 。 欺骗吸烟者 “ 采用正确健康 的吸烟方式是现阶段降低吸烟危 害的最好方 法”。(

35、中国网2011-8),中国烟草业处心积虑淡化烟草危害:一则 说吸烟危害证据不足;再则说即便有害也没那,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4,12,么严重;三则说只要“健康的吸烟”,就可以不必戒烟;四则说他们已经生产出了低危害的 卷烟。所有这一切虚假的宣传,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吸烟者松弛戒惧之心,从而为推销卷烟开辟 道路。在中国政府签署公约生效后四年中,我国的卷烟的生产量和销售量节节攀升,增加 了近20,中国卷烟产量已占全球总产量的40%,牢牢保持世界第一的记录。烟草业也大喜过 望,变本加厉地淡化卷烟危害,以为他们的“掘金时代”已经到来。,中国新闻B叠控烟修改.indd,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3,13,“减害降

36、焦加香”欺骗公众的策略路径,中国烟草业围绕发展“高香气、低焦油、低危害”的“中式卷烟”,形成了精心策划的系 列策略,包括烟草业以政府的名义,制定“降焦减害”战略;组织“降焦减害”研究,以便使他 们的产品看起来比实际危害小; 宣传“降焦减害”品牌卷烟的“减害”效果误导公众,以公约 名义出台法规对抗公约的要求。烟草业这个策略事关中国烟草的未来与发展,也事关中国烟草 的前途和命运。,一、烟草业绑架政府,提出“减害降焦”战略,国家烟草专卖局把“减害降焦”视为事关中国烟草 未来与发展、前途和命运的战略。中国烟草公司(国家 烟草专卖局)和国际跨国烟草公司一样,希望用“低焦 油烟”,来让消费者对卷烟和吸烟习

37、惯放心,维持卷烟 消费市场。,“1999年是烟草行业经历严峻考验的一年,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烟草生产经营遇到了严重的困难和,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4,挑战”。,为了改变现状,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烟”战略,坚持以提高产品水平为 中心。进一步推进实施卷烟降焦工程,加强降焦技术的综合研究,振兴烟草业。(烟草在线专,稿, 2009,9,18),二、用科学外衣包装,为烟草业误导公众提供虚假证据,立论错误、方法措施、结果错误的研究,骗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院士头衔。,立论错误:,对国际上有关卷烟“减害降焦”的历史回顾,表明“降焦不能减害”已经是一个科学的定 论,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而法律的认定

38、转化为社会的共识:低焦油卷烟不能降低吸烟者的健 康风险。烟草业不能再进行误导,如果误导,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减害降焦”是一个已经证明不成立的虚假命题。过去50年卷烟的焦油含量确实有明显降,低,卷烟的其他设计和生产方面均有很多改变,但大量的流行病学、毒理学等学科的证据,均 证明吸食低焦油卷烟的人群的健康并未有所改善。包括由吸烟引起的疾病的死亡模式也未发生 改变。国际权威医学机构和政府部门,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美国国立 卫生研究院肿瘤研究所、美国卫生部对50年来的研究证据进行回顾后,明确结论是:降低焦油,含量不能减少卷烟对健康的危害。没有安全的卷烟可言;卷烟烟气中的某些

39、强致癌物含量并不随焦油量的下降而减少。,坚实的科学证据基础已经转化为法律行动。在173个国家内生效的WHO,公约已经明确要求各缔约国禁止在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上使用“淡味”,和“低焦油”等误导性描述词。,这个结论不仅用在法律条文中,也被法官作为判案的依据。,2006年8月17日,美国联邦法官拉迪斯凯斯勒宣布了法院裁决:“烟草业为了使人们,继续吸烟并保持烟草公司的收益,将低焦油卷烟错误地宣传为低害卷烟。兹不允许美 国烟草公司在美国国内和世界上任何其它国家用淡味、低焦油等概念与词汇对卷烟进行虚 假宣传。”法院还指出:美国各大烟草公司犯有“蓄意欺瞒消费者”的罪行。,方法错误:,使用“剑桥滤片法”测量焦

40、油含量是过时的,国际上已经不采用的方法。,体外实验不能用做评价和判断是否降低对健康危害的证据。,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5,结论不正确:,烟草业的研究 证明“减害降焦”研 究中的两类主要卷烟产品 “低焦油卷烟”和“中草 药卷烟”其危害降低。 这个研究方法是 把筛查的烟气危害成 分和毒理学指标建立联 系 ; 若 把 2 0 0 8 年 卷 烟危害性指数定为10的话,2009年和2010年的,公共卫生研究 虽然焦油含量不同 , 其吸入的致癌物代谢产物 的含量并没有减少 , 甚至 亚硝胺的代谢物的含量反 而随着所吸卷烟的焦油含 量下降而上升; 加入中草药制剂的卷烟和普通卷烟一样, 吸烟者体内的尼古丁

41、和致癌物质水平没有显著 差别。,数据分别为9.7和9.3。整体上看,中国卷烟减 害趋势较为明显。 即使按照谢剑平的研究,也不可能得出中国整体卷烟危害水平下降的 结论,只能理解为是不顾事实,替烟草业说话。 违反公约管制规定,宣传低焦低害误导公众 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6,明目张胆宣称“掘金“时代到来!,中国烟草业说, 经营低焦油卷烟开启“掘金”新时代;, 抓住低焦商机,开拓新的利润源。,摘自新烟草,2011年第21期2011-11-17,烟草业自吹自擂,全无监管,公约第9条:缔约方会议应与有关国际机构协,商 , 提出检测和测量烟草制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指 南,以及对这些成分和释放物的管制指南。

42、经有关国家,当局批准,每一缔约方应对此类检测和测量以及此类管制采取和实现有效立法、实施和行政或 其他措施。,目前,中国的卷烟由政企合一的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即烟草业自己管理自己,不受制于 食品、药品等其他消费品的卫生和安全标准。因此乱添加各类添加剂,没有客观评估规定,自 己宣称卷烟制品减害,导致众多消费者受害。,低焦油卷烟、中草药卷烟所谓“低危害”害死人!,赵丽蓉生前曾说:“我抽烟,抽、抽、抽,抽得很厉害!怕抽烟患癌症, 抽含硒的烟,这种烟听说抽了不得癌症。”但她仍于2000年因肺癌去世!,被烟草业蒙蔽欺骗的人远远不只赵老师一个人,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调查显 示,全国有35.8%的成人。至少3.5

43、亿人都以为低焦油卷烟就是低危害卷烟。还有,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7,50.2%的人不知道。在医生、教师中,在教育程度高的人中,这个错误认识的比例更高(图),三、甘冒天下之大不违,“减害降焦加香”还想继续问鼎 国家奖,2012年3月23日,科技部网站显示, “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入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40天。公示材料称,项目创造性地提出“中式卷烟系统调香”理论。项目研 究成果用于红云红河、湖南中烟等近10个烟草工业企业,以及华宝、华旭升等香料企业的烟草 加工、香精香料加工、卷烟调香等。材料中称,研究成果的应用,“提升了产品质量和市场适 应性,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

44、5.74亿元,新增利税1421.8043亿元”。,2010年11月底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上,171个缔,约方(包括中国)一致通过一项决议:烟草制品中旨在增强吸引力的香料成分应当被管制。作 为国家的政府部门,居然让“已在我国生效的国际公约中明确禁止的工作”入围国家奖。,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18,4,烟草业处心积虑,百般阻挠健康警示图形上烟包 一、烟草业的公约对案小组在公约政府间谈判期 间对公约第条的“对案” 烟草业认为:综合分析公约的具体义务,对烟草业未来几年能够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有 “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以及“”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条款的有关规定,对烟草行

45、 业来说,前者产生的影响会更大,因此如何在有关规定生效之前有所准备,将其影响降低到最 小,显得非常重要。 烟草业所言: “公约对烟草包装的规定可能使某些目前主要依赖高档卷烟而表现出色 的企业的命运从此发生改变,从而可能引发烟草企业及其产品结构意想不到的变局。” “我国 烟草业利税特别是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只占总量一成左右的高档卷烟,加上这一措施(上图 形警示标识)可能导致的高档卷烟价格的回落,烟草业的利润的下降将可能是巨大的。” “由 于卷烟是节假日、聚会、庆典、婚宴等特定场合的传统必备消费品,如果烟盒上印上大而醒目 的健康警语,将难以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对烟草行业产生直接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双对p242246) 二、烟草业公约对策小组在公约通过后研究“对 策” 烟草业主要对策:“加大警语面积和轮换警语的规定,完全破坏了原来包装设计“公 约第11条为最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应高度重视”。 “包装与标签的限制规定直接关系到 烟草业的现实利益”。(双对p87)明确表明坚持以我国国情执行卷烟包装警示要求”态 度。 “国家主管当局应为国家烟草专卖局。警语内容应结合国情,不可采取欧盟、如拿大 等过于偏激的用语。其他适宜信息是可以有发挥空间的,可做一定的研究。另外,是否可 以尝试采用其他方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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