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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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犯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教育,第一部分:罪犯劳动纪律教育,罪犯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一、 改造罪犯思想的有力手段 劳动创造人类的思维意识,思维意识支配人类行为。因此可以通过劳动来培养罪犯的思维意识,改变好逸恶劳的懒惰观,使其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树立“不劳动不得食”的观念。更重要的是使其(大家)明白通过自身的劳动才能为自己赢得新生。并且也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在其回归社会后能够继续生存而不至于重滔覆辙。,组织罪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劳动和适宜的生产劳动,避免在单纯的监禁中,长期无所事事,导致心情压抑,意志消沉。通过生产劳动可以使罪犯尽可能地掌握一种或多种生产技能及知识,可以为刑满释放后的就业谋生创造条件,防

2、止因恶习不改或生活无着落而重新犯罪。组织罪犯从事与正常社会条件和形式相同或相进的劳动,可以培养罪犯与他人或社会的协调和合作精神,使之在回归社会后能够尽快地适应社会环境。使其不至于被社会淘汰,而重新犯罪。,劳动作为对罪犯改造的一种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通过的方法。许多国家以及联合国的文件都对组织囚犯从事生产劳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国以来,我国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许多在押犯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除掉了入狱前的恶习,培养了尊重他人,尊重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许多罪犯由于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突出,依法获得减刑,假释,一些罪犯在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成为企业的生产骨干,工程师,厂长,有些还

3、当上了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二、 保证劳动改造发挥充分效用的主要措施,监狱安全稳定要掌握及时犯情动态,即每个犯人的思想状况。劳动改造在稳定罪犯思想,重塑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在劳动中学会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都有一定的效果。刺激罪犯的劳动改造积极性,我认为:,一、建立一个具有现代理念的、统一的罪犯考核奖惩体系。,(一)是端正行刑立法指导思想,确立行刑法律的地位。从目前来看,影响刑事执行立法工作的困难和阻力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它缘于传统的中国司法理念,即重打击、轻执行,重行刑的近期效益、轻行刑的远期效益;它缘于部门利益再分配的不平衡,即中国的很多立法部门本位色彩浓厚,重新立法实际意味着

4、权力的再分配,所以现行的刑事执行主体一一监狱,在推行行刑一体化的立法中掌握国家整个行刑体系的主导地位,从而为科学构建罪犯考核奖惩体系提供有利的前提条件。,(二)是制订统一的罪犯考核奖惩法典。在确立监狱应有的立法地位后,继而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制订一部较为完善的罪犯考核奖惩法。拟定中的罪犯考核奖惩法作为与监狱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匹配的基本法,内容包括计分考核、行政奖惩、法律奖励、物质奖励四大分则,从而构建起崭新的、全面的、科学的我国罪犯考核奖惩法律体系。 (三)是明确行刑一体化,强化监狱职能。为强化对罪犯的考核奖惩,司法部可单独成立罪犯考核奖惩委员会,下设各省相应机构,在执行权力上,内部划分,

5、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保证考核奖惩的公正、公平。对于行刑变更权的性质,我们同意一些学者的观点,即减刑、假释行刑变更权,不属于审判而属于行刑权,应由熟悉情况的监狱机关行使,这样可以改变目前由人民法院审理不及时和裁定不当的状况。 (四)是健全和完善考核奖惩中的司法程序。从简便、公正、透明、协作的角度出发,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统一规范的司法程序,并把司法程序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加以保障。当然,要在司法活动中作出重大变革,必然涉及到国家司法体系的重大变动,不是一件小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在思想观念上再认识,司法实践上再探索。,二、完善一套各具特色、科学合理的罪犯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关于计分

6、考核。计分考核是监狱考核奖惩罪犯的一项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罪犯日常考核的具体量化。其科学化改造应注意以下四点:其一,要重新设定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是计分考核的主要依据,每时每刻体现在罪犯改造的言行举止当中,其涉及之广泛、影响之深刻,是其它规范和制度所无法比拟的,对罪犯改造具有重要作用。其二,要制订全国统一的计分考核办法。各地情况无论差异多大,但对罪犯的改造应当是一致的,相应,对罪犯的计分考核也应当是统一的。无论是从执法公正、奖罚公平的原则看,还是从考核规范、科学操作的要求看,制订全国统一的、与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相衔接的计分考核办法都势在必行。其三,要注意劳动考核的科学性。对所有可以量

7、化的劳动工种,尽量采取工时定额的考核方法,把不同工种、岗位的劳动量统一折算为工时定额,再由监狱确定统一标准工时定额的基本分。罪犯生产劳动加扣分一律要与产品质量、消耗以及岗位技术含量、工艺难易程度直接挂钩,突出对罪犯劳动实绩和效能的考核,坚决克服以人定岗,以岗定分的静态考核。其四,在计分考核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劳动考核与基本规范、文明礼貌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考核比例的失衡,坚决摒弃轻改造考核、重生产考核的错误思想。,(二)是关于行政奖惩。行政奖惩是监狱运用期望理论激励罪犯改造的手段,它介于计分考核与刑事奖惩之间,是联系二者的桥梁和纽带。从目前全国来看,在对罪犯实施行政奖惩过程中,各监狱同样存在着

8、标准不同,尺度不一的问题,因此,要科学、有效地发挥行政奖惩的作用:其一,要统一完善和制订适应当前监管形势的行政奖惩种类和标准,尤其是惩处罪犯的具体标准。应当准确清晰地划分警告、记过、禁闭、严管、加戴戒具、单独监禁的具体情形,以法律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惩处条例,从而消除缺乏规范、执行随意、严而无度的传统弊病,以发挥足够有效的威慑和惩戒力度,达到转化思想,鞭策改造的功能。其二,要主动与计分考核挂起钩来,使监狱对罪犯行政奖惩的依据予以数字化,通过建立统一的罪犯计分考核评估体系来达到行政奖惩的统一性,同时缩短行政奖励评定的间隔,变半年、年度评定为月度和季度评定,充分体现行政奖惩激励的过程性和及时性。其三

9、,要紧密与刑事奖惩挂起钩来,在这里,我们还是强调统一性的问题,就是统一每个行政奖惩在兑现刑事奖惩中所体现的价值。,(三)是关于法律奖惩。刑事奖惩是在押罪犯尤其是长刑犯十分关注的无时不想、无时不议的话题,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真正做到依法、科学。 其一,要改进和完善减刑制度:细化法律关于减刑起始时间的规定,增加减刑起始时间的档次划分,并对每个档次的起始时间加以明确规定;适当缩短减刑的间隔期,同时相应地缩小每次减刑的幅度,避免出现无刑可减的情况,采用“大目标,小步走”的方法,使罪犯始终在希望中改造;增加“依据死缓犯在缓期考核期间的表现予以决定是否延长其考验期”的制度,促使该类罪犯在死缓

10、执行期间认罪悔罪,遵规守纪,积极改造。,其二,要提高假释适用力度。鉴于假释具有诸多的优越性,近年来,国内一些法律专家、学者及司法工作者都主张在适用范围和条件下尽量提高假释适用率,对此我们颇有同感,倡导采用社会危害相对论的观点,积极适用假释制度,建议将部分余刑较短,符合条件的罪犯尽量予以假释,这样可以使罪犯从监狱生活到社会生活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渡阶段,有利于推进监狱行刑的社会化。 其三,制定科学合理的加刑制度,与当前减刑制度配套使用,适当延长那些主观恶习深、无悔改表现,特别是那些长期违反监规、抗拒改造罪犯的刑罚执行期限,应用正负强化激励理论,多方面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促进罪犯加速改造。 其四,

11、要结合老、弱、病、残等弱势服刑群体的自身改造实际,制定符合他们的、关于减刑条件、幅度和程序的专门规范,并作为减刑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予以明文规定,以体现法律对弱势群体考核奖惩的公平性。,(四)是关于物质奖励。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更好地运用奖惩手段改造罪犯,从主观意识上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物质奖励这一措施逐渐被监狱采用。要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其一,要推广实行罪犯低工资制。从监狱的经济承受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出发,制定罪犯低工资制试行的原则办法,按照罪犯从事劳动的苦、脏、累、险程度、技术水平高低、贡献大小、及改造表现好坏评定罪犯的工资,按月发放,计入其生活大帐,这样既能激励罪犯的劳动改造,发展

12、监狱经济,又能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 其二,要与其它考核奖惩激励机制配套使用。如在 “百安赛”、各类劳动竞赛、专项活动中评出优胜个人,在给予行政奖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综合运用多种奖励手段,发挥改造罪犯的综合效应。 其三,要与罪犯检举、揭发行为密切联系。细化对罪犯检举揭发的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物质奖励标准,充分调动罪犯靠拢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使激励罪犯汇报犯情的方式方法更加隐蔽,不易被他犯察觉,从而有效弥补其它奖励手段存在的弊端。,第二节 劳动教育的内容,(一)劳动的伟大意义: 劳动改造的伟大意义 毛泽东说“认识可以改造的”。刘少奇在谈到劳动

13、改造工作时,说了一段话构想,大致含义是:第一,人都要吃饭;第二,是吃合法的饭,还是吃非法的饭;第三,如何让吃非法饭的人吃合法的饭。这是劳动改造罪犯走法治化道路的先导和语气,可以理解为我国监狱追求法治的星星之火,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劳动改造作为基本手段之一的不可替代性】,在监狱改造工作中,通常把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列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这三大基本手段都是为改造罪犯服务的。但各自又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这其中劳动改造主要表现为组织罪犯参加最基本的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在付出精力、体力,并调整与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中,认识自己,认识世界,改变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并且产生新的品

14、质,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由于罪犯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手段体系中的特殊作用,也就决定了罪犯劳动改造作为改造罪犯基本手段之一的不可替代先。,(二)狱内劳动特点,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造成了两方面的直接后果:一是罪犯通过劳动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相当一部分的经济效益。虽然很多专家学者对这部分经济效益有争议,然而却能够对监狱经费不足进行一定的补充,保障监狱硬件实施建设的同时

15、,改善了罪犯的物质生活和改造条件,因而我们有必要在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同时,促进这部分经济效益的增长。现阶段劳动改造除了管理罪犯还包括监狱经济收入,罪犯学习劳动技能,从新走上社会后具有自食其力的劳动能力培养,减少重复犯罪的综合功能。,(三)劳动改造罪犯的作用,劳动改造作为我国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在对罪犯的改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也发生了变化。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对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进行不断探讨和研究。,(四)服刑人员

16、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劳动态度教育 (一)通过何种手段激发劳动热情、端正劳动态度? 全面调整劳动激励措施实现由负激励为主向正激励为主的转变为掌握罪犯劳动改造主动权,激发罪犯劳动热情,落实“首要标准”要求,宜兴监狱调整工作策略,对罪犯劳动激励由负激励为主变为以正激励为主。加大劳动报酬和劳动奖金发放力度。采用“分级管理,劳有所得,多劳多得,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的办法,定期发放罪犯劳动报酬。技术熟练、劳动能力强的,多得报酬。同时,监狱还广泛开展罪犯劳动技能大比武、评比“技术标兵”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罪犯发放劳动奖金。,加大行政法律奖励力度。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综合评价在计分考核中的权重,把劳动态度、劳动

17、成绩、技能培训获证情况等劳动各方面的情况全面纳入计分考核范畴,从制度上保证劳动态度端正、劳动成绩突出、技能培训情况优秀的罪犯能够得到优先晋升级别、优先行政奖励、优先法律奖励。,(二)劳动纪律,服刑人员劳动纪律“十不准” 1、 不准无故逃避劳动、消极怠工、故意完不成劳动任务; 2、 不准在未经岗前和在岗双重技术培训的前提下上岗; 3、 不准随意离开劳动岗位; 4、 不准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5、 不准不服从长员、质检员的监督; 6、 不准违反设备操作规程,严禁私藏、携带火种; 7、 不准私改工艺,降低工艺标准; 8、 不准虚报、瞒报产量,隐瞒质量问题; 9、 不准故意损毁、浪费生产原料

18、,故意毁坏生产工具; 10、 不准堵塞安全通道,乱扔垃圾,损坏消防设施,劳动对改造罪犯的特殊作用,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本身,而且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曾指出,“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通过劳动改造不仅可以提高罪犯对社会的认识,也可以使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可以体验到人生价值的存在,从而改变罪犯原有错误的认识,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通过劳动改造可以使罪犯去除不劳而获、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剥削阶级思想。也可以使罪犯进一步的接受社会先进技术信息的影响,对原有固定陈旧的观念进行系统理论化,改正自己原有的不正确的生活方式,适应社会主义现代的建设,同事保持与社会的联系,与时俱进,最终提高罪犯的改

19、造质量。,(一)自我再认识,在对罪犯的改造的过程中,也在实质上改正了罪犯头脑中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观,这也印证了技能来源于实践这个认知观点。在这些劳动改造过程中,罪犯也在劳动中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和一定的谋生手段,为以后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能力奠定一个基础,使社会变的更加和谐。,(二)矫正恶习,劳动改造是矫正物欲型罪犯的有效途径 其中物欲型罪犯是指因从事盗窃、诈骗、赌博等违法行为而被判刑的犯罪的罪犯。有些干部也缺乏遵纪守法意识;这些罪犯责任感非常淡薄,不想自食其力,对自己的内心缺乏反省,在出狱之后,很容易再次犯罪。因而在他们非法侵吞到财物时,决不会想到这些金钱物品乃是他人辛苦劳动的汗水结晶。因而对这类犯

20、罪人员改造时,首先要强制他们劳动。通过劳动让他们与物质生活相结合起来,用他们自己亲手创造的劳动所得财富来支付自己服刑的生活费用以及作为惩罚自己犯罪恶习的补偿。相反,如果这些罪犯只是仅仅进行一些简单的说教,不从内心叫他们有所反误的话,这些犯罪思想和心理活动很难被矫正。,(三)培养技能,通过劳动改造可以培养罪犯劳动技能的有效途径 有不少的罪犯因为没有一技之长,自理更生和、困难,这就很容易是他们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来谋取别人的钱财,就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实践是劳动技能养成之源,同时推动劳动技能向前发展。劳动技能的形成无一例外,都是从实践中实现。,四)如何形成罪犯劳动的合作意识和规

21、范意识? (一)建立完善的激励和评估机制 激励具有激发、鼓励、使人振奋的功效,他能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即有什么样的激励机制,就会导致什么样的行为发生。要想使罪犯的劳动改造体系更加完善,目前就必须使干警收入与监狱生产效益适度脱钩,最终把罪犯改造质量作为评估监狱及干警工作业绩的首要指标。利用物质激励、目标激励、强化激励、荣誉激励、表率激励等具体手段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 建立激励机制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实事求是、物质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相结合适时适度、公平公正。同样也要克服目前激励机制存在的不足,如手段单调、激励手段不规范、激励强度弱、动力不足等问题。因而监狱和干警要积极探索更具激励

22、作用的劳动报酬形式,强化劳动报酬的激励作用。采取多样化激励手段对罪犯劳动改造进行激励,从而激发罪犯自身劳动和改造的积极性。,(二)罪犯劳动改造的社会化 罪犯劳动改造的社会化途径和模式主要为:改造手段的社会化和改造过程的社会化。要想达到改造手段的社会化,必须建设开放式监狱,逐步扩大罪犯假释比例,将改造方面引入市场机制。监企分开,将监狱企业发展为罪犯劳动改造基地,实行“劳务输出”,对罪犯实行定岗、定编、定员,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实行公平竞争上岗。在罪犯劳动改造的过程中加强改造工作的社会参与,提高社会帮教次数。组织劳动改造表现好的罪犯到社会上进行参观,感受社会变化,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邀请社会志愿者作罪

23、犯的思想和心理工作,使罪犯克服改造过程中的反复和“消极改造、混满刑期”心理。同时我们可以利用亲情电话、家属入监帮教、亲情会见、来监共度节假日等使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来自家庭的压力,最终达到使罪犯追求劳动改造,变被动改造为自愿接受改造。,常用劳保用品及其使用常识,一、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洁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品。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罩),(一)防尘口罩、面罩的使用,(1)作业场所除粉尘外,还伴有有毒的雾、烟、气体或空气中氧含量不足18%时,

24、应选用隔离式防尘用具,禁止使用过滤式防尘用具。 (2)淋水、湿式作业场所。选用的防尘用具应带有防水装置。 (3)劳动强度大的作业,应选用吸气阻力小的防尘用具。有条件时,尽量选用送风式口罩或面罩。 (4)使用前要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整理或更换。此外,应注意检查各连接处的气密性,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看接头、管路是否畅通。 (5)佩戴要正确,系带和头箍要调节适度,对面部应无严重压迫感。 (6)复式口罩和送风口罩头盔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免增大阻力。电动送风口罩的电源要充足,按时充电。 (7)各式口罩的主体(口鼻罩)脏污时,可用肥皂水洗涤。洗后应在通风处晾,切忌曝晒、火烤,避免接触油类、

25、有机溶剂等。 (8)防尘用具宜专人专用。使用后及时装塑料袋内,避免挤压、损坏。 (9)对于长管面具,在使用前应对导气管进行查漏,确定无漏洞时才能使用。导气管的进气端必须放置在空气新鲜、无毒无尘的场所中。所用导气管长度以10m内为宜,以防增加通气阻力。当移动作业地点时,应特别注意不要猛拉、猛拖导气管,并严防压、戳、拆等。,(二)防毒口罩、面具的使用,防毒面具、口罩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过滤式防毒用具是通过滤毒罐、盒内的滤毒药剂滤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再供人呼吸。因此劳动环境中的空气含氧量低于18%时不能使用。通常滤毒药剂只能在确定了毒物种类、浓度、气温和一定的作业时间内起防护作用。所以过滤式防毒

26、口罩、面具不能用于险情重大、现场条件复杂多变和有两种以上毒物的作业;隔离式防毒用具是依靠输气导管将无污染环境中的空气送入密闭防毒用具内供作业人员呼吸。它使用于缺氧、毒气成分不明或浓度很高的污染环境。,(1)使用防毒口罩时,严禁随便拧开滤毒盒盖,避免滤毒盒剧烈震动,以免引起药剂松散;同时应防止水和其他液体滴溅到滤毒盒上,否则降低防毒效能。 (2)使用防毒口罩过程中,对有臭味的毒气,当嗅到轻微气味时,说明滤毒盒内的滤毒剂实效。对于无味毒气,则要看安装在滤毒盒里的指示纸或药剂的变色情况而定。一旦发现防毒药剂失效,应立刻离开有毒场所,并停止使用防毒口罩,重新更换药剂后方可使用。 (3)佩戴防毒口罩时,

27、系带应根据头部大小调节松紧,两条系带应自然分开套在头顶的后方。过松和过紧都容易造成漏气或感到不舒服。 (4)防毒面具使用中应注意正确佩戴,如头罩一定要选择合适的规格,罩体边缘与头部贴紧。另外,要保持面具内气流畅通无阻,防止导气管扭弯压住,影响通气。,(5)当在作业现场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出现毒气而作业人员一时无法脱离时,应立即屏住气,迅速取出面罩戴上;当确认头罩边缘与头部密合或佩戴正确后,猛呼出面具内余气,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6)防毒面具某一部件损坏,以致不能发挥正常作用,而且来不及更换面具的情况下,使用者可采取下列应急处理方法,然后迅速离开有毒场所: 头罩或导气管发现孔洞时,可用手捏住。若导气

28、管破损,也可将滤毒罐直接与头罩连接使用,但应注意防止因罩体增重而发生移位漏气。 呼气阀损坏时,应立即用手堵住出气孔,呼气时将手放松吸气时再堵住。 发现滤毒罐有小孔洞时,可用手,黏土或其他材料堵塞。,(7)使用后的防毒面具,要清洗、消毒、洗涤后晾干,切勿火烤、曝晒,以防材料老化。滤毒罐用后,应将顶盖、底塞分别盖上、堵紧,防止滤毒剂受潮失效。对于失效的滤毒罐,应及时报废或更换新的滤毒剂和作再生处理。 (8)一时不用的防毒面具,应在橡胶部件上均匀撒上滑石粉,以防黏合。现场备用的面具,放置在专用的柜内,并定期维护和注意防潮。,二、眼面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

29、、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眼面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根据防护功能,大致可分为防尘、防水、防冲击、防高温、防电磁辐射、防射线、防化学飞溅、防风沙、防强光九类。,(一)焊接用眼镜、面罩的使用,据统计,电光性眼炎在工矿企业的焊接作业中比较常见,其主要原因在于挑选的防护眼镜不合适。因此有关的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一些使用防护眼镜的基本办法: (1)使用的眼镜和面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 (2)挑选、佩戴合适的眼镜和面罩,以防作业时脱落和晃动,影响使用效果。 (3)眼镜框架与脸部要吻合,避免侧面漏光。必要时应使用带有护眼罩或防侧光型眼镜。 (4)防止面罩、眼镜受潮、受

30、压,以免变形损坏或漏光。焊接用面罩应该具有绝缘性,以防触电。 (5)使用面罩式护目镜作业时,累计8小时至少更换一次保护片。防护眼镜的滤光片被飞溅物损伤时,要及时更换。 (6)保护片和滤光片组合使用时,镜片的屈光度必须相同。,(7)对于送风式、带有防尘、防毒面罩的焊接面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养和使用。 (8)当面罩的镜片被作业环境的潮湿烟气及作业者呼出的潮气罩住,使其出现水雾,影响操作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水膜扩散法。在镜片上涂上脂肪酸或硅胶系的防雾剂,使水雾均等扩散。 吸水排除法。在镜片上浸涂界面活性剂(PC树脂系),将附着的水雾吸收。 真空法。对某些具有二重玻璃窗结构的面罩,可采取在二

31、层玻璃间抽真空的方法。,(二)防电磁辐射眼具的使用,电磁辐射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是某些频率的微波会产生温热感觉。在受到辐射至发现身体某一部分不适时有一个长潜伏期。当发现时,往往已经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对电磁辐射的防护不能掉以轻心。 (1)首先在工作现场确定辐射场强超过微波最大允许辐射量区域,并挂上警告标志。当作业人员进入该区域时,必须穿戴屏蔽服和防微波眼镜。 (2)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辐射源的工作频率和工作地点的辐射强度来选择屏蔽服和眼镜。 (3)尽量使用带护眼罩的防微波眼镜,以防微波的绕射对眼睛产生不良影响。 (4)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油脂、酸碱或其他脏污物质,以免影响屏蔽效果。

32、(5)除了上述以外,采取不直看任何辐射器件(馈能喇叭、开口波导、反射器),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对场源设置屏蔽等措施,也能有效地避免电磁辐射。,三、手部防护用品,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称为手部防护用品,通常人们称为劳动防护手套。 手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功能分为十二类,即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X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每类手套按照材料又能分为许多种。,防护手套的使用方法: (1)首先应了解不同种类手套的防护作用和使用要求,以便在作业时正确选择,切不可把一般场合用手套当作某些专用手套使用。如

33、棉布手套、化纤手套等作为防振手套来用,效果很差。 (2)在使用绝缘手套前,应先检查外观,如发现表面有孔洞、裂纹等应停止使用。 绝缘手套使用完毕后,按有关规定保存好,以防老化造成绝缘性能降低。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注意产品分类色标,像1kV手套为红色、7.5kV为白色、17kV为黄色。,(3)在使用振动工具作业时,不能认为戴上防振手套就安全了。应注意工作中安排一定的时间休息,随着工具自身振频提高,可相应将休息时间延长。对于使用的各种振动工具,最好测出振动加速度,以便挑选合适的防振手套,取得较好的防护效果。 (4)在某些场合下,所有手套大小应合适,避免手套指过长,被机械绞或卷住,使手部受伤。 (5)对于操作高速回转机械作业时,可使用防振手套。某些维护设备和注油作业时,应使用防油手套,以避免油类对手的侵害。 (6)不同种类手套有其特定用途的性能,在实际工作时一定结合作业情况来正确使用和区分,以保护手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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