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时刻心存敬畏规范自身言行不越界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按照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安排,这几天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省市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聆听X书记开班式动员讲话,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通过听取X同志“学条例守党纪,内化为言行准则”辅导报告,再次原原本本、逐段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
2、强了以条例为尺子,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自觉;通过参加小组研讨、集中交流,对标对表、反躬自省,进一步增强了对照“六大纪律”“照镜子、正衣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自觉。虽然读书班时间很短,但学无止境,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把这次读书班的所思所学所悟存之于心、见之于行,持续加强对党纪的学习领会,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争当“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下面从“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严格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持续深研细读、入脑入心,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在前作表率;新修订的条例是管党治
3、党的一把戒尺,必须持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持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三个方面,将学习体会和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一、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严格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持续深研细读、入脑入心,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在前作表率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
4、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逐章逐条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努力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更高标准、更
5、严要求,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政治自觉,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二、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持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党纪学习教
6、育成果体现在自觉遵守上,体现在主动维护上,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精心落实,与全年的监督执纪、案件查办、线索处置等工作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案件摆进去、把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摆进去,将学习教育成效体现为永葆初心、牢记使命的履职担当,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要持续深入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集体学习,加强个人自学,切实提高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切实加强贯彻落实。紧密结合执纪执法工作实践,对照条例相关规定,把握最新要求,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切
7、实做好纪法衔接,将条例更好地运用于工作实践,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要把贯彻执行“六大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下一步,我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
8、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行使权力,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强化法纪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保证执纪执法活动都在党纪国法赋予的职能范围内开展,坚决杜绝乱用权力、滥用权力问题的发生。三、新修订的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必须持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是党中央制定颁布
9、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融会贯通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要联系实际学,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一要继续深入学习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
10、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采取读原文、新老对比、看诠释、大讨论、谈体会等方式,全文逐字逐句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的内容实质,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系统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职责,并学以致用,以实施新条例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始终将条例时刻放在案头,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对纪律条文要真钻研、学深学透,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新要求。二要严格遵守条例。把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养成纪律自觉,以身作则遵守条例,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知敬畏、
11、存戒惧、守底线,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三要强化用好条例。新修订的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并强调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将条例作为“看家宝”,善于把握、精准运用,做到定性准确、证据扎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要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执纪从严、精准执纪,用好纪与法两把戒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时刻心存敬畏规范自身言行不越界同志
12、们: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划出了党员不可碰触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要利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机会,充分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深刻认识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而抓好新修订的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今天的专题辅导,重
13、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也算是依次宣传解读。一、从意义角度来说,新修订的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最新成果,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有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从条例的修订可以看出,党对于我们党员的政治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必须要有更好的提升。条例要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决定,让党员干部们能够做到自警、自省、自知,将石铁般的纪律真正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转化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义务的自觉。此次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14、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
15、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在第二条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第四条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保持与二十大党章一致的制度建设需要。党的二十大已经修改了党章,而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中有关纪律规定必须通过党纪处分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得到具体化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
16、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工党的二十大作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条文,就是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促进全党更加自觉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
17、统一领导。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比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三)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现实需要。条例的修订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
18、导向,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忧患意识。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纪律问题和违纪情形亟需在党纪处分条例中进行具体规定。在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明确将“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写入总体要求,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内容上丰富完善。新修订的条例围绕“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总体要求,补充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为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纪律规章。如第五十六条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等破
19、坏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问责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可以说,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落实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大大提升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执纪力度上注重从严。如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等等
20、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执纪力度上的全面从严。二、从监管角度看,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是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标准要求。在全链条上持续用力,就是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责任环环相扣
21、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在全周期上持续用力,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在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就是要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这三个“全”,强调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注重主体联动、工作协同、效果集成,目的是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一)在对象上对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全覆盖,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纪律是党实现自我管理的基本手段,需要全党同志都参与进
22、来、都负起责来,才能取得最优效果。既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又要注重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制定党纪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执行党纪时保障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使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成为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行动。如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此次条例修订,突出管党治党没有特殊、没有空白、不留死角
23、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进一步扩大了对象覆盖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条例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二)在党员干部的管理上全周期从严,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
24、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了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25、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这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离岗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始终保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在全周
26、期上持续用力,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条例第五条的修订有利于更好发挥“第一种形态”教育警醒功能,体现了抓早抓小、层层设防,这也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修订,体现了问题导向,释放了抓早抓小、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在责任落实上必须全链条从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责任心不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怕事“不敢理”,对前任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认为劳心劳力不讨好,事不关己
27、高高挂起;有的懒政“不愿理”,认为一些“糊涂账”“烂账”成因错综复杂、关系盘根错节,弄不好自己深陷其中,不想“跪浑水”;有的另起炉灶“不想理”,认为干得好是前任的政绩,干不好显得自己没能力,在一张白纸上画“新蓝图”,比清理烂账、坏账更容易。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
28、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条例从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对党员干部个人在工作中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作出规定,进而推进到明确规定“新官要理旧账”的要求,进一步明晰了现任党员干部的责任,着力解决实践中干部交流后容易产生的推诿扯皮问题,对前任已经存在且属于现任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明确要给予处分,有助于压实现任领导的责任,倒逼其履职尽责。三、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养成纪律自觉,真正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
29、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在认识上再深化、在重点上再聚焦、在责任上再压紧,从严从实、深入扎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刻印于心见之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
30、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
31、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严厉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不断巩固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把条例
32、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课、常修课,紧跟时代步伐、把准时代节奏,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既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又清楚“什么不能干”,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坚决杜绝“不以为然”的麻痹心理、“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人为我为”的从众心理,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必须“吾日三省吾身”,常拿党章党规党纪“扫描”,想想有没有把准原则,看看有没有划清界限,及时扫除思想尘埃,纠正行为偏
33、差;多从细节之处“体检”,审视一思一念,检查一言一行,慎独慎初慎微慎友,防止“未病”演变成“已病”;勤以典型案例“自照”,对标先进榜样思齐贤、补差距,对比反面教训内自省、改问题,严以修身,律己正行。(三)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是攻坚战、持久战,只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收到实效。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是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和经常性工作,须加强组织领导,将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每名同志都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视学纪知纪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
34、来,做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又加强对反面案例的警示剖析,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也是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要基础。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激励担当作为有机集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惩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容错责任清单、具体情形、操作流程,多维研判、精准划定“可容”和“不容”界限,一体推进容、纠、改、治,设置干部回访帮带“观察期”,推动容错纠错向长效防错蝶变、“有错”向“有为”转变,浓厚敢闯敢干、奋勇争先氛围。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党员干部要利用党纪学习教育的机会,原原本本研读条例相关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深学细悟,要深入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意义,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做到自警、自省、自知,将石铁般的纪律真正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转化为履行职责义务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