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深入学习《党章》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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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深入学习党章,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第一篇同志们:2024年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刻,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刻不容缓。借此契机,本人将为大家讲授一堂党课,旨在与各位同志共同探讨、共同进步,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实践,为党章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的中国梦提供政治保障的战略高度,针对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在这一过程中,党的纪律建设成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显著亮点和常态化工作内容,有力支撑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党章的修改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1.把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核心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其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石,持续完善党的纪律体系,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的各方面建设紧密结合,共同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

3、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盯落实主体责任这一关键环节,推动党规党纪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党上下共同维护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良好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格要求他们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我们要继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中最为重要、根本和关键的纪律,必须始终从政治的

4、高度进行审视,将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于首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深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涵与要求的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而十九大后更是将“两个维护”确立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更是作出了“两个确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历史判断。我们要始终坚持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入手查处案件,严肃惩处那些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行为,坚决清除那些表面上服从党的领导但背地里搞两面派的“两面人”,及时消除党内存在的严重

5、政治隐患。3 .持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纪律和规矩、纪律和法律的内在联系,强调了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明确指出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策略,持续强化防治腐败的制度防线。我们已制定并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党内法规制度,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设定了行为准则,明确了纪律红线。同时,我们对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两次修订,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行为底线,列出了“负面清单”,为开展纪律监督和纪律处分提供了基本依据。我们

6、要注重各项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协调,强调实体性、程序性、保障性规范的相互配套,努力构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4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要同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协同增效。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严格管理,而严格管理的基石则是铁的纪律。若无严明的纪律,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把握惩、治、防之间的内在联系,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顿、纪律执行和制度建设。我们要注重思想根源的治理,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引

7、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制度体系的完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编制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明晰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构建持续、稳定、高效的正风肃纪反腐体系。要坚持纪律严明、执纪如山的原则,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防范“破窗效应”的发生,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用铁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的言行一致,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5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了自我革命的经验规律,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四种

8、形态”的适用领域已经从监督执纪拓展到监察执法,其基本理念和形态元素也被纳入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策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政策。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了933.6万人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持续深入,运用逐步规范,成效更加凸显。这一实践不仅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拓展,而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忠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在纪律建设中,我们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实现执纪执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的有机统一,以达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目的。二、党章对党

9、的纪律与纪律检查机关作出新规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作出了新的规定。新党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吸收了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总体上沿用了十九大党章的相关规定。同时,新党章在总纲第六项基本要求中增写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并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的充实。这些新规定主要包括:对党的纪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对党

10、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其在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新党章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1 .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工作职责。十九大党章在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中增补了“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以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新要求。同样地,二十大党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在主要任务中也增写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这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使命,拓展了纪委的使命和作用,彰显了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和

11、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理论突破、实践创制、重点监督、全面覆盖以及单体强化到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担负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主干责任,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不仅要继续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监督职责,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们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引领作用,

12、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要推动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协同,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2 .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渠道。十九大党章加入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明确了执行党的纪律原则。在实践总结基础上,二十大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补充完善,从“批评教育”扩展至“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给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多的抓手,体现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要求

1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属于“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针对的是破纪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是党组织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有助于帮助违纪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纪律原则。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在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里,全

14、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我们要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综合精准利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措施,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把惩前庭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3 .进一步强化了派驻监督的范围。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至同级党和国家机关,从而确立了全面派驻机制并完善了派驻监督。二十大党章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还增写了“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这一举措进一步拓展了派驻机构的范围,增强了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效

15、果,有助于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在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共设立了47家派驻机构,实现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而在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我们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国有企业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事业单位则是以政府职能和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社会组织,其中许多属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然而,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足,导致其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一定程

16、度上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党章的这一修改充分汲取了派驻监督改革的历史经验,有效运用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创新成果,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将派驻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对派驻监督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将派驻向更宽领域拓展、将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地延伸到各领域的坚定决心。4 .进一步推进“三不腐”方针。在十九大党章的总纲中,新增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的表述。至二十大,此表述被进一步提炼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彰显了党中央对新时代反腐败规律的深刻洞察,丰富

17、并拓展了我党反腐斗争的理念与策略。这一方针不仅是我党管党治党实践中形成的核心经验、原则与要求,更是其科学治理思路与有效手段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调这三者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非阶段性分隔或环节分离,并指出必须实现三者的相互贯通,这代表了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发展。自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深化这一方针,通过惩治震慑、制度约束与提高思想觉悟三管齐下,推动反腐败斗争迈向决定性胜利,并持续加固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现了“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它不单是反腐斗争的根本指针,亦是新时代全面严

18、格治党的战略布局。作为一项长期而系统的任务,它蕴含深远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将此方针贯彻于正风肃纪和反腐工作的全方位,确保三者协同作用、共同发力,紧密结合严厉惩处、规范权力及教育引导,以实现更深层次的制度化成果和提升治理效能。5 .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十九大党章的总纲部分,明确指出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两个责任”首次被纳入党章总纲。而在二十大党章总纲中,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在全面从

19、严治党这一伟大实践中的责任分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党委主体责任是“主角”,扮演着领导者、决策者和实践者的角色;而纪委监督责任也是“主角”,作为监督的“主角”,承担着监督者、协调者和推动者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者是有机整体,不能相互替代,必须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相互促进。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议题。2020年3月,党中央颁布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

20、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高质量发挥协助职责与监督专责,正确处理好协助与监督的关系,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章对于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二十大党章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反映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最新经验,凝聚了全党的智慧和心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的重要性,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严格遵守党章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

21、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新的力量。1.要坚定理想信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与实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核心意义,自觉地提升政治觉悟、坚定信念,并践行“两个维护”。要深化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措施,带头强化和遵守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要聚焦新时期的使命,增强政治监督,严格检查党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重大决策得以全面执行,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 .健全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全

22、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改革的引领、突破和创新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弥补制度空白、破解制度障碍、打通制度堵点,促进制度建设与治理效能的深度融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遵循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

23、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将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3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持之以恒,不断吹响前进的号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警觉和力度,坚决遏制腐败新动向,有效根除积弊,确保反腐斗争深入展开。要果断清除顽固不化的腐败分子,严厉查处政治与经济交织的复杂案件,坚决预防领导干部沦为特定利益集团或权势团体的代言者,绝不姑息养奸。要同步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顿基层腐败及不良作风,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消除任何特权思想和行为。深化标本兼治

24、和系统治理,在不敢腐上不断加压,在不能腐上拓展深化,在不想腐上稳固提升。要综合运用震慑、约束、感召的力量,更重根本治理,夯实基础。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清白为人,干净为政。4 .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坚守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精髓,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以实事求是为生命准则,秉持一是一、二是二的原则,是即是是、非即是非,坚定地以事实为基石,纪法为准绳,严格遵循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将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相得益彰,将严管严治与治病救人相互融合,使纪法与情理相辅相成,既要讲求原则性,又要具备

25、灵活性。在严明纪律的同时,要把握好宽严适度的标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精准分类运用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从谈话提醒到移送司法机关等各种手段。特别要以治未病、抓早抓小的理念,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明确“为公”与“谋私”的根本差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真抓实干、真实干事,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5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坚定的忠诚卫士,这一崇高使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不变的殷切期盼。铸就铁军的必由之路,乃是自身硬如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

26、提高,恪守“三个务必”,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出一支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能力建设,塑造出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铁军,培育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技能;要强化廉洁自律,淬炼出一支清正廉洁、刚毅坚强的铁军,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进程。要确保执纪执法权得以正确行使,坚决防范和整治“灯下黑”现象,主动接受党内及社会各方面监督,以切实行动彰显忠诚、纯洁、担当的精神风貌。第二篇同志们: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27、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修订。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今天,我围绕准确把握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给大家作专题辅导,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一、修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修订印发,党中

28、央时隔5年再次修订条例,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纪律规矩。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

29、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调整纳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畴,并且完善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滥用问责等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

30、扎紧纪律笼子。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此次修订条例坚持科学立规,既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又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保持条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比如,落实“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新

31、增第2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35条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第30条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一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着力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

32、作为统一起来。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修订条例的效果既体现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上,也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针对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在第130条中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三)突出政治性、实践性、指导性、协同性,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

33、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一规定,集中概括了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根本任务、职责使命,对于巡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单列一条,鲜明强调“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

34、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鲜明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第四条中,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列为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第一项原则。与之对应,在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中单列一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首次明确了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加强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修订条例

35、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确保落地见效。(一)以学习促落实,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精准把握纪法标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段学、联系实际学,对照检查,熟记条文,切实将学习的过程变成强化纪律意识、促进贯彻落实的过程。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等方

36、式,教育引导全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要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精准执纪,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系统内科研管理、物资采购、金融业务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紧盯各级一把手、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开展日常监督和教育提醒,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突出表率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执行,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自觉做到

37、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利用政治学习日、党员活动日,采取原原本本通读条例、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此次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真正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刻在心上,熟知精通、学以致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完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强化奖励激励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抽查,营造勇担当、敢作为、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三)强化责任落实,坚守廉洁底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考核管理,健全考核制度体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把纪律挺在前

38、面要求,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生活纪律等行为,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管理防控、清廉机关创建等重点工作,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树立和维护好部门良好形象。三、把握实践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培养纪律观念,增强纪律自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

39、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一)切实在贯通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要在把握好执纪执法边界的基础上,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切实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既始终将党的领导体现在执纪执法贯通的全过程,又在深化执纪执法贯通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

40、党的治本之策,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把新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深入学习把握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高度自觉,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切实在贯通案件查办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纪法双施双守,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始终坚持同向

41、发力、精准发力。注重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贯通。既要深刻把握住纪法间不能相互混同、相互替代,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又注重在事实认定、性质认定和量纪轻重等方面相互匹配,提升执纪执法的精准度、公信力。注重追责问责工作贯通。坚持精准、有效追责问责,精准打击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让“躺平”的干部站起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切实在贯通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既要搞好内部纪法衔接,健全监督

42、执纪执法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又要规范外部法法衔接,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四是切实在打造纪法贯通专才上下功夫。贯通把握条例精神要义,将条例与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体学习、贯通把握,努力在运用纪律和法律两种本领上成为行家里手,不断以专业精神练就专业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深刻把握纪理与法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反腐败阶段性特征、变化规律,探索“三不腐”协同联动的有效途径,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三个服务于”体现在条例修订内容的方方面面,贯穿条例始终。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章一节学、逐条逐句悟,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时时刻刻守住、守牢底线红线,要以条例为准绳,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红线”,切实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优良纪律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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