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培训(2009.12.2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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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杨湘民,一、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的概况 二、物资组织管理体系 三、物资代理公司的管理 四、生产(供应)商管理 五、物资概算和投资管理 六、物资计划管理 七、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八、物资组织供应和质量监控 九、物资保管与库存管理 十、驻厂监造管理 十一、建设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汇总,主要内容摘要,一、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的概况,(一)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概念,铁路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总称。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地方铁路长度公里以上,货运量万吨以上的项目

2、。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计计1978234号)。,(二)铁路物资管理的目标及内容,目标: 1. 规范物资采购供应行为 2. 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3. 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83号文) 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保证甲供物资设备质量,节省工程投资。(217号文) 物资管理主要四个环节: 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质量监控,1. 已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 83号)(2006年5月19日发布,2006年7月1日实行); 铁路

3、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2006年12月4日发布);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2007年5月18日)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2007年11月19日);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铁建设200991号)(2009年5月15日),(三)铁路物资管理制度,(三)铁路物资管理制度,2物资管理目录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2007年2月28日发布); 关于印发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2008年10月);

4、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2009年10月29日)。 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 函2007723号) 关于铁路客站电梯、空调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通知(鉴客站2008258号),3关于物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关于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60号)(2007年6月4日) 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2007年9月3日);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2007年9月15日),(三)铁路物资管理制度,4有关汇编文件和指导手

5、册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采购供应文件资料汇编(2009年7月);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建设项目部管物资指导手册(2009年7月),(三)铁路物资管理制度,5计划中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文件 关于规范二级市场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招投标行为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铁路物资管理的指导意见; 铁路物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三)铁路物资管理制度,(四)铁路物资设备的分类及管理,1分类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83号文第六条) (1)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

6、用物资设备。 (2)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3)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四)铁路物资设备的分类及管理,2管理 (1)物资管理机构 按规定建设单位设立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制订物资管理制度,要做到部门分工合理、职责分明,部门定员按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物资设备部负责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管理,以及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设备的监督等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具有物资设备管理类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铁路大

7、中型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3年以上。 2007年12月26日,铁路建设协调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要求,建设单位原则上要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健全物资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专业物资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四)铁路物资设备的分类及管理,2管理 (2)甲供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甲供物资设备按概算数量和价格进入施工合同,不降造、不计风险包干非,不参加有效报价上限、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甲方采购后的费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83号文第十一条) 按照采购组织形式,又将甲供物资设备分为部管和建管两类。 部管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招标采购的物

8、资设备。 建管建设单位直接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四)铁路物资设备的分类及管理,2管理 ( 3)甲控物资设备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以及物资设备供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83号文第十六条和495号文指导意见中第二条),(四)铁路物资设备的分类及管理,2管理 甲控物资设备在选定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招标采购。各铁路局(公司)、各铁路公司在对物资设备供应厂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报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审核。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应建立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

9、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建设单位不再组织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甲控物资设备由施工单位组织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采购合同送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对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程序、是否为合格供应商以及物资设备质量进行监督,并随时将供应商的诚信信息反馈给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179号文规定),(四)铁路物资设备的分类及管理,2管理 (4)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加强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83号文第四条) (5) 设计单位必须选用符合铁路技术政策、装备政策的物资设备,注明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是否属于行政或强制认证范围,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83号

10、文第二十七条) (6)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83号文第五条),(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为明确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的范围,铁道部于2007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明确规定了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一)(由物资管理办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即部管物资目录)和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二)(由建设单位采购的物资目录,即建管物资目录) 部管甲供九大类十九个细目 建管甲供十大类,2008年9月23日以前项目,执行本文件目录,(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2.为适应新形势下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部管物资

11、管理的需要,铁道部于2008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分为部管甲供、建管甲供和甲控三个目录。 从2008年9月23日以后的开工铁路建设的项目,将按照179号文件执行新的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目录。 该目录对铁建设函2007199号文中的“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一)(二)”进行了局部调整,主要将钢材、水泥、电杆、木枕、电容枕、隔离栅栏等由部管甲供物资调整为甲控物资;将将钢轨焊接材料、钢梁及桥梁钢板、厂制梁、锚具、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站房钢结构从建管供物资调整为甲控物资; 同时部管甲供物资增加桥梁防水层材料、伸缩调节器(桥梁伸缩缝)、止水带、乳化沥青(板式轨道

12、用),无砟轨道滑动层材料。,(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部管甲供物资设备目录:5专业类型20个品种 1.桥梁(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伸缩调节器) 2.隧道(隧道防水板、止水带) 3.电缆(高压电缆,钢芯铝绞线、铝绞线,长途光、电缆,信号电缆,综合接地电缆) 4.接触网(接触网导线、承力索、接触网钢支柱、混凝土支柱) 5.轨道结构材料(乳化沥青(板式轨道用)、无砟轨道滑动层材料,道岔,厂制轨枕(板),钢轨扣配件),部管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2009年10月29日铁道部以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对179号文进行了局部调整。将目

13、录(二)第4部分的重型轨道车、轨道平车、接触网作业车、接触网专用车、起重轨道车,调整到目录(一),并作为第6部分;将目录(二)第6部分的 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网络设备(含弱场设备)、作业手持台(包括通用手持台)、SIM卡及管理设备,调整到目录(一),并作为第7部分。 本通知下发之日施行。 已经采购的上述设备执行已签订的供应合同。,(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主要为变电设备、牵引供电设备、接触网设备器材、车辆维修运营维护设备、信号设备、通信设备6大类。,(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甲控物资设备目录 钢材、钢绞线、水泥、轨道焊接材料、木枕、电容枕、绝缘枕、隔离栅

14、栏、桥梁及桥梁结构材料(钢梁及桥梁钢板、厂制梁、锚具);混凝土物资(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站房钢结构;电力电杆;信号设备(信号机构、机柱) ;通信设备(地区通信光、电缆,射频、漏泄通信电缆),甲控物资设备目录,(五)铁路物资设备的目录管理,客运专线系统集成范围内相关物资设备(指涉及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运营调度、旅客服务、动车组检修等系统集成范畴内的物资设备)采购,按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有关规定办理 钢轨由部建设司、运输局和代理公司进行集采专供 铁路客站的电梯、空调设备由部设计鉴定中心组织建设单位进行集中采购招标,按关于铁路客站电

15、梯、空调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通知(鉴客站2008258号),二、物资组织管理体系,1. 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物资管理的领导机构是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铁道部成立以主管部领导为组长,计划、财务、科技、建设司,运输、监察局,鉴定、外资、工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职责:统一领导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2. 物资管理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物资管理办),其工作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管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定期提出甲供物资设备目录调整意见,3. 建设单位 职责: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的主体,全面负

16、责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其中(1)甲供物资设备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2)甲控物资设备负责制定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招标采购; (3)负责监督工程承包单位自购物资设备工作。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物资设备管理机构。,4.部管物资代理公司 指按照物资管理办拟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批的物资代理公司选择方案,由物资管理办选择确定,履行合同约定的物资采购服务、组织供应、质量监控以及驻厂监造等一体化工作的机构。 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代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控制等工作。,5.工

17、程勘察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在物资管理中的职责,是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在设计中选用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装备政策的物资设备,注明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 (2)编制甲供物资设备清单,包括数量、技术要求、概算单价、概算合价以及交货地点; (3)提供物资设备进场建议计划; (4)在物资招标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符合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的技术规格书; (5)配合物资设备招标工作。,6.工程承包单位 (1)设立专门物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及日常管理工作; (2)按季度、月份分别编制需求计划; (3)根据现场实际

18、提出变更需求计划,调整物资需求; (4)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5)对出现的质量、数量异议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解决; (6)适量储备,以确保在物资供应不足或滞后时,项目施工不受大的影响; (7)加强对物资的现场管理,做好物资现场分配工作,提高现场物资管理水平; (8)配合建设单位对物资生产(供应)商进行考核。,7.监理(咨询)单位 监理(咨询)单位在物资管理中的职责,是基础数据审查、进场材料验收检验和协调。监理(咨询)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在审查数据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审核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的数据; 负责核查设计院提交的甲供物资设备清单;

19、 审查物资的需求计划,确保计划满足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2) 在进场材料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审查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参与现场物资设备的开箱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单,确认物资设备质量状况及丢件、损件、缺件数量; 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对物资设备进行抽样,送交经国家计量认证或铁道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 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并对其检验、测试予以审核和签认; 按规定比例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抽样试验进行见证试验或者平行试验; 监督检查已验物资设备的使用和储存保管情况。,(3) 在协调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协调和处理设

20、备安装、调试、测试及交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协调处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对出现的质量异议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解决。,8.合格生产(供应)商 生产(供应)商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中的职责,是全面履行物资采购供应合同。,三、物资代理公司的管理,(一)部管物资代理公司选择,1. 物资代理公司的基本条件(217号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提供物资设备服务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一)部管物资代理公司选择,2. 选择部管物资代理公司的流程 (1)物资代理公司选择

21、方案的确定 (2)选择物资代理公司 (3)合同签订:合同内容包括物资的采购服务、组织供应、质量监控以及驻厂监造,(一)部管物资代理公司选择,3 .部管物资代理公司的选择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铁工管函200736号) 文件要求 物资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若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投标法规定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物资代理公司相关费用。协助采购服务、质量监控和铁道部委托的其他工作免费提供;组织供应服务费按招标确定的铁道部管理的物资分类报价(费率)收取;隧道防水板、客运专线用桥梁支座、道岔及钢轨扣配件实行驻厂监造,按招标确定的分类报

22、价(费率)收取驻厂监造费; 招标组织机构。工管中心为招标人,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招标工作。,4.部管物资代理公司选择情况,2007年度选择一家物资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代理2007年度开工建设的所有建设项目 2008年度招标选择了两家物资代理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代理京沪高速及济南、上海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沈阳、哈尔滨、北京、太原、呼和浩特、西安、郑州、武汉、昆明、南宁、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局、广铁公司、青藏公司16个铁路局(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2009年度招标选择了三家部管物资代理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

23、司代理哈尔滨、沈阳、北京、呼和浩特、太原、武汉、西安铁路局7个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代理济南、上海、南昌、郑州、南宁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等6个铁路局(公司)管辖范围的建设项目;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昆明、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等5个铁路局(公司)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二)物资代理公司的职责和服务内容,物资代理公司的职责: 为物资管理办和建设单位提供物资采购、供应、质量监控、驻厂监造等一体化服务。,2. 物资代理公司的主要工作内容:,(1)物资代理公司对物资管理办的主要工作 (2)物资代理公司对建设单位的主要工作 (3)物资代理公司与合格生产(供应)

24、商有关的主要工作 (4)物资代理公司在计划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 (5)物资代理公司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方面的主要工作 (6)物资代理公司在供应执行方面的主要工作 (7)物资代理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 (8)其它工作,(二)物资代理公司的职责和服务内容,(三)物资代理服务费用和支付,(1) 物资代理服务费在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保管费中列支 (2)招标确定服务费率(2009年度见 附表) (3)建设单位按合同向物资代理公司支付物资代理服务费 (4)物资采购供应服务合同到期后,费用的清算,(三)物资代理服务费用和支付,注:费率计算基数为部管物资批复概算的材料原价。,(三)物资代理服务费用和支付,服

25、务费用 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的费率,以部管物资批复概算材料原价供应数量的金额为计算基数 建设单位负责人向代理公司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每月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上月实际供应的部管物资概算材料材料总金额服务费率,(四)物资代理公司监督与考核,物资管理办组织建设单位,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对物资代理公司进行监督与考核,四、供应(生产)商管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产品 (一)专用物资实行铁路市场资质管理; (二)铁路市场准入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 (三)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制度,(一)专用物资实行铁路市场资质管理,1.相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依法列入国家、铁道部等其它部委行政许可项目的产品设备或企业 2.

26、CCC和(或)CRCC认证证书:依法实施国家或铁路强制认证的产品设备 3.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证明:法律法规或铁道部规定应当经过专业机构检验检测或应当经过铁道部验收的产品设备 4.符合规定条件的认可证明:在铁路推广的新产品,必须经过专业机构检验检测和铁道部组织的技术审查,(二)铁路市场准入和目录管理,1. 合格供应(生产)商的含义 指符合铁道部要求的合格供应(生产)商条件、并经部物资管理办(部管甲供物资)铁路局、铁路公司(建管甲供、甲控物资)认定、进入合格供应(生产)商目录的,具备铁路物资投标资格的物资生产单位。 2. 合格供应(生产)商的条件 3. 合格供应(生产)商的认定 4. 合格供应(生

27、产)商的管理,(二)铁路市场准入和目录管理,2. 合格供应(生产)商的条件(217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有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8)有3年建设项目产品的业绩(新产品除外); (9)铁道部(建设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依法经行政许可方可生产的物资设备,合格生产(供应)商必须获得行政许可。,(二)铁路市场准入和目录管理,3.部管甲供物资合格供应(生产)商

28、的认定 部管物资采购实行合格生产商目录管理制度。 合格生产商目录类别按照列入目录的生产商均具备该目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原则划分(目前建议划分40个目录类别,正在征求意见)。 认定工作 物资管理办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资格认定公告,公布合格生产商申报条件,接受生产商加入合格生产商目录申请; 生产商自愿申请并根据认定文件要求提报申请文件; 物资管理办组织专家对生产商提报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提出合格生产商目录建议; 合格生产商目录建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正式发布。,(二)铁路市场准入和目录管理,4. 合格供应(生产)商的管理 (

29、1) 合格供应(生产)商的动态管理 定期进行年检或调整,按认定程序发布。 实行动态管理。被确认构成清除行为的生产商,立即清除出目录,撤销其部管物资投标资格。 (2)物资供应(生产)商信用评价 部物资办、建设单位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供应商在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对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等级所进行的评价。,(三)物资供应(生产)商信用评价,1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的目的 激励物资设备供应商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信守合同和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2 信用评价的依据 铁建设200991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 信用评价等级 3.1 依据不良行为的类别,分为A、

30、B、 C三个等级 。 3.2 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售后服务和物资设备质量等方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照程度不同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和重大不良行为三类。,(三)物资供应(生产)商信用评价,3 .3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三)物资供应(生产)商信用评价,4 信用评价 4.1不良行为的认定 4.1.1 建设单位对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填写不良行为记录,并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签字。参建各方、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发现不良行为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 4.1.2 一般不良行为,项目管理机构将确认结果每季度末月25日前汇总,报路局,路局审核。 4.1.3 较大不良行,建

31、设单位为铁路局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在确认后3日内,将物资设备供应商相关行为认定的书面材料报送铁路局,铁路局在3日内报送部物资办;建设单位为铁路公司的,公司应在确认后3日内报送部物资办。 4.1.4 重大不良行为,建设单位和发现单位立即报送部物资办。 4.1.5 路局或公司每季度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不良行为汇总情况报部物资办。,4.1.6 物资办一般不良行为汇总后5日内,在铁道交易中心网站公布;较大和重大不良行为,经组织确认并经建设司和监察局审核后公布。 特殊情况,物资办可会同相关单位或部门直接调查认定。 4.1.7 信用评级 (1)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信用等级为A级; (2)有一般不良行为

32、记录且无较大和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信用等级为B级, (3)连续三个评价期为B级的供应商,其第三次信用等级降为C级; 有较大不良行为记录且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信用等级为C级; (4)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评级。 部物资办负责确定供应商信用等级,结果报建设管理司审核,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部物资办正式发文公布。,(三)物资供应(生产)商信用评价,5 奖惩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实行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与招投标挂钩机制。 5.1 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在其他条件无重大差别时,信用等级高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与信用等级低的供应商投标报价

33、相差在0.5以内时,信用等级高的优先中标;信用等级相同的,报价低的优先中标。 5.2 B级供应商自评价结果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暂停1个月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投标资格;连续二个评价期为B级的供应商,自第二次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暂停3个月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投标资格。,(三)物资供应(生产)商信用评价,5.3 C级供应商自评价结果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暂停3个月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投标资格;连续二个评价期为C级的供应商,自第二次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文公布之日起暂停6个月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投标资格;连续三个评价期为C级的供应商,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直接从合格供应商目录清除,1年内不再接受其合格供

34、应商申请(未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暂停1年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投标资格)。 5.4 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自重大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直接从合格供应商目录清除,12年内(根据主管部门处理结果)不再接受其合格供应商申请(未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暂停12年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投标资格)。,五、物资概算及投资管理,(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 (二)工程交货地点的确定和费用划分 (三) 物资概算管理工作 (四)工程承包合同与甲供材料概算,(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概算: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概算内相应物资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用以提供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和保管等。 分为:材料

35、概算、设备概算。,(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1.概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采用 (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 1998115号) 配套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2000年度)(铁建设200128号文) (2)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 定额采用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文) 关于建立铁路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机制的通知 (铁建设2006131号) 按季度发布 信息价.,(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2.材料概算(113号文)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 3.设备概算(113号文):

36、设备概算=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4.材料预算价格中的定义(113号文) 材料原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或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对同一中材料,因产地、供应渠道不同而出现几种原价时,其综合原价按其供应量的比例加权平均确定。 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生产厂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如火车运输的取送车费等)以及应按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之和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应计入运杂费费中 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4.材料预算价格中的定义(113号文)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

37、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运输损耗费、仓储损耗费,以及办理托运所发生的费用(如按规定由托运单位负责的包装、捆扎、支垫等的料具耗损费,转向架租用费和托运签条)等。 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主材),(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4.材料预算价格中的定义(113号文) 其他材料采用含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的综合费率,(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5.设备价格(113号文) (1)设备原价 指设计单位根据生产厂家的出厂价及国家机电产品市场价格目录和设备信息价等资料综合确定的设备原价。内容包括按专业标准规定的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的一般包装费,及按产品设计规定配带的工具、附件和易损件的费用。非标准设备的原价(包

38、括材料费、加工费及加工厂的管理费等),可按厂家加工订货等价格资料,并结合设备信息价格,经分析论证后确定。 (2)设备运杂费 设备自生产厂家(来源地)运至施工工地料库(或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及保管费等统称为设备运杂费。,(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5.设备价格(113号文) (3)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中的设备原价,作为基期设备原价。编制期设备原价由设计单位根据调查资料确定。编制期与基期设备原价的差额按价差处理,直接列入设备购置费中。缺项设备由设计单位进行补充。 (4)设备运杂费:为简化概(预)算编制工作,设备运杂费以基期设备原价为

39、计算基数,一般地区按6.1%计列,新疆、西藏按7.8%计列。,(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5.信息价 价格信息的作用: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作为设计概(预) 算编制及审查时分析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重要参考。 价格信息的发布周期:价格信息的发布周期为一个季度; 价格信息发布的主要材料包括水泥、木材、钢材、给水排水管材、上工材料、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以及汽油、柴油等类别,各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原则上按类别发布,当各类主要材料不同规格型号的价格差别较大时应分规格型号发布。 砖、瓦、砂、石、石灰

40、、黏上等地方材料以及花草苗木不发布价格信息,其价格信息可参考地方造价信息并经实地调查后分析确定。 价格信息约发布程序及方式:价格信息由铁路工程定额所收集、整理、分析,经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审查, 以铁路工程定额所的名义发布;价格信息在铁工程造价信息路网站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一)铁路物资概算情况,6.信息价的使用 1水泥、木材、钢材、给排水管材、土工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其信息价为综合出厂价,综合出厂价是指交货地点的厂销或集中采购价格,交货地点指生产厂或能办理货运业务的铁路营业站、水运码头等。由生产厂或铁路营业站、水运码头至工地的运杂

41、费(含以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应由设计单位另行计算。 2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接触网支柱的信息价为出厂价(在生产厂交货的价格),生产厂家到工地的运杂费(含以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由设计单位根据材料的质量、数量,综合选定生产厂家做为起运点计算。,(一)物资概算情况,7.价差(113号) 1. 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

42、、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电算20类)材料的基期价格采用现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编制期价格根据设计单位实地调查分析采用,以上价格均不含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单独计列。若调查价中未含采购及保管费,要计算其按此材料原价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编制期与基期价格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2.其他材料(除1项的材料)包括油采用的基期价格含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价差按铁道部颁布的材料价差系数调整,油价差额按价差计列(计入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中)。,(一)物资概算情况,8.结算 甲供物资:从工程合同中按指定报价扣回,差价由建设单位承担。 其他物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差价

43、,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 2。甲供物资按招标采购价格进行清算,(二)工程交货地点的确定和费用划分 1.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地材料厂,是招标采购材料指定的工地交货地点,也是设计院提供甲供材料概算材料价的依据,若指定交货地点发生变化应调整运杂费; 2.对于直发材料:从原产地至工地的运输费、装车费、其他有关运输费用(如火车运输的取送车费),作为设计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的概算材料价;材料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及以后费用,一般

44、纳入工程承包合同价格,归工程承包单位负责和所有。 3.建立仓储基地的厂发材料。仓储基地为交货地点。 4.车板交货,设计单位的具体工作 (1)概算中应包括物资管理所需的全部费用 (2)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物资清单(物资品种、编制期概算价、运杂费、交货地点) (3)在提供甲供材料编制期概算价格时,应考虑运杂费确定,(三)物资概算管理工作,(三)物资概算管理工作,2. 建设单位的具体工作 1)施工招标前,优化物资供应链,明确物资交货地点,调整运杂费费用,分劈物资批复概算价,明确去向,做好施工招标与物资招标的衔接工作; 2)按物资分类将有关费用纳入工程承包单位的合同范围; 3)物资合同

45、价超出概算的,每半年汇总,按类变更设计程序,调增(减)工程承包合同价; 4)节省费用,列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三)物资概算管理工作,2. 建设单位的具体工作 5) 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合同实际执行费用、物资采购供应服务代理实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如仓储费用) 6)工程清算后,进行概算的清理,3. 物资的价差管理 (1)建设单位委托的物资代理公司,根据物资的采购供应合同,建立物资价差管理台账 (2)物资代理公司以季度为报告期,物资统计物资的价差情况,编制物资物资价差统计表,做好盈亏统计分析,(三)物资概算管理工作,工程承包合同与甲供材料概算的关系 (1)甲供材料概算; (2)直发料的运杂费

46、; (3)建立仓储基地、部分厂发料的运杂费; (4)甲供材料检验、检测费; (5)招标文件中列明的甲供材料研究实验项目费用; (6)当甲供材料中标合同价与批复概算价不一致时,按类变更设计调增(减)工程承包合同价。,(四)工程承包合同与甲供材料概算,2. 甲供材料结算与工程承包合同计价款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按月将货款转账至各工程承包单位,在季度验工计价款拨付时,按照本季度物资实际供应数量和进入承包合同的材料价格,从计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按设计变更程序,调增承包合同总价;节余部分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四)工程承包合同与甲供材料概算,六、物资计划管理,1. 总清单的定义和编制 (1)定义 物资总

47、清单,指建设单位按照设计单位根据定额统计提供的材料消耗量和规定格式上报的物资清单。 (2)编制 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或施工招标结束后),向物资管理办报送项目施组安排、物资总清单。,(一)部管物资总清单管理,2. 总清单的审查、备案 部物资管理办负责施组安排、物资总清单的审查及备案。 3. 物资总量的动态管理 建设单位根据物资总清单,建立本项目物资管理核销台账,以年度为单位,核减工程承包单位的需用量,对物资的总量实行动态管理。,(一)部管物资总清单管理,完成部管物资总清单的送审和备案后,建设单位负责招标计划的编制和送审工作 主要工作程序:,(二)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管理(对部招标办)

48、,按照物资采购计划的实施程序,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分为: -年度物资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方案) -批次采购计划(含首次采购建议计划),(三)部管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对物资管理办),1. 年度部管物资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方案) (1)年度采购建议计划 -工程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上报当年需求计划,次年及以后年度内滚动上报年度需求计划; -建设单位委托代理公司分析、汇总年度计划后,形成采购建议计划,报部物资办。 (2)年度采购实施方案(计划)的编报 物资代理公司在调研、分析市场后,形成方案,报部物资办 (3)年度采购实施方案(计划)的审批 部物资办负责,报领导小组审批 (4)年度采购实施计划的发送,(三)

49、部管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对物资管理办),2. 批次采购计划(含首次采购建议计划) (1)一般规定 -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入批次采购计划阶段 - 年度集中招标采购批次(电报通知下达) -批次采购计划的实施: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 (2)具体要求 -上报时间:每月5日前 -调整方式及时间:每批次招标文件发售20日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 -招标文件的编制:物资代理公司按示范文本编制,报部物资办,(三)部管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对物资管理办),供应计划管理的前提是物资采购供应合同已经签订; 供应计划的管理,主要通过需求计划的方式来实现。,(四)供应计划管理,(四)供应计划管理,物资供应计划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1)需求计划的编制、报送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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