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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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2013年9月13日,主要内容,引言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 二、特种设备安全法要突出的十大亮点 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 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 五、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引 言,我国加入WTO、国际环境、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亟待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以适应新的要求。提出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框架结构、以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的总体规划思路。,引

2、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第12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 3013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号主席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一)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演变过程 1、1955年天津毛纺厂锅炉爆炸事故 2、国家建立安全监察制度 3、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干扰 4、1979年南阳柴油机厂加热器爆炸事故 5、国家安全监察制度恢复 6、我国第1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诞生,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7、第1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艰难贯彻执行22年 8、2

3、003年我国第2部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 9、第2部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5年 10、2009年我国第3部安全监察条例修订颁布 11、着手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 12、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诞生。,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过程 1、特安法酝禳阶段 1)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2)2003年 3月11日第37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成立起草班子,着手特安法的起草工作,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2、特安法舆论造势阶段 1)2009年1月24日第549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4、。 2)发动舆论攻势,创造人大立法条件 3)反复对特安法(草案)进行修改 4)反复对特安法(草案)进行征求意见,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3、特安法正式立法阶段 1)2012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 2)再次发动立法舆论攻势,争取尽早立法成功 3)再次反复对特安法(草案)进行征求意见 4)再次反复对特安法(草案)进行修改修订,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4、特安法立法通过阶段 1)2013年4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 2)猛烈的舆论攻势,迫使人大常委会加

5、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一周内七次重大电梯事故,振撼了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自发提出要求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5、 特安法颁布实施阶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第12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 2)3013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号主席令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划时代意义 1、应对特种设备数量激增所带来的监管问题 1)特种设备数量激增的

6、情况 2005年 全国特种设备数量300万台 2012年全国特种设备数量820万台 其中 电梯250万台 属世界第一 2)监管力量不足,严重制约特种设备安全 3)时代所需 人民所期,要求通过加强立法,解决特种设备数量激增所带来的监管问题,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2、严峻的安全形势让国家立法刻不容缓 1)严峻的安全形势 1979年 万台事故率 7起 2005年 万台事故率 0.5起 2006年 万台事故死亡人数 0.94人 2012年 万台事故死亡人数 0.6人 高出发达国家46倍 2)爱惜生命 从己做起,通过立法,上升到法治化的轨道,进行管理 3)细话条文 强制执行,采用法治化管理来

7、扼制严峻的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3、建设平安中国、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 1)建设平安中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大事 2)保障民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3)事故频发引起恐慌情绪,会破坏和谐社会氛围 4)为政一任 造福一方,保障百姓安全是政府行为宗旨 5)以人为本 立法为民,是政府立法的一个根本原则,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4、老百姓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1)老百姓日常生活处处离不开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3)事故频发会引起社会恐慌,影响政府形象 4)建设平安中国,实现福民强国梦是全国家人民的心愿 5)颁布实施特安法是老

8、百姓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一、特种设备安全法诞生的时代背景,5、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世代。 1)质检系统立法“四缺一”的时代结束了 2)特种设备法规层次不高的问题解决了 3)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的两个战略目标实现有希望了 (1)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 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4)特安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世代。,二、特种设备安全法要突出的十大亮点,一)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管理的制度 二)突出了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的两大原则 三)进一步完善了监管的范围 四)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主体责任 五

9、)实现了节能和安全的完美结合 六)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可追塑制度 七)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 八)确立了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 九)确立了事故陪偿民事优先的原则 十)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管理的制度,1、改变条例重行政监管、政府管理的体制 2、安全法确立了“企业是主体,政府是监管,社会是监督”的管理体制 3、“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大举措 4、 “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比条例的管理模式上升了一个层次 5、特种设备安全法成为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一个大法,二)突出了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的两大原则,1、分类监管的概念 根据特种设备不同的性能特点、危险程度

10、分别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手段和方法 2、重点监管的概念 对特种设备设置在人口密集、公众聚集和危险性大的重要场所所进行的监管 3、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是解决安全监察力量严重不足的特别手段 4、不同的性能特点、危险程度的特种设备区别进行监管,能够牢牢抓住安全管理的关键,三)进一步完善了监管的范围,1、条例侧重于生产、制造、使用环节的监管 2、特安法增加了对经营、销售(包括出租)环节的监管要求 3、规定了销售者不得经营没有经过许可和检验的特种设备 4、规定了销售者经营的特种设备必须对购买者进行进货查验,并做好销售记录 5、增加经营、销售环节的监管,体现了特种设备的闭环监督管理,四)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主

11、体责任,1、条例对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不够 2、特安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3、同时规定了其他方不可推卸的责任 1)监察部门的责任 2)检验机构的责任 4、特别突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对特种设备领导协调管理的责任 5、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五)实现了节能和安全的完美结合,1、特种设备消耗了我们国家大量的能源,仅锅炉就消耗我国70%煤炭 2、煤炭燃烧排泄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 3、节能减排是我们国家的重要国策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节能减排,做到节能和安全的完美结合,六)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可追塑制度,1、强调特种设备实行全过程监管 2、要求每个环节监管都要做好记录 3、要求

12、制造单位出厂技术资料要齐全 4、要求经营销售也要有技术资料 5、安装、改造、维修技术资料要齐全 6、要求保管历年的检验报告和记录 7、一旦发生问题,可以追塑到源头,七)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1、召回制度的起源 2004年质检总局等部委发布汽车召回管理规定 2、召回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3、召回是后市场管理的一个方法和手段 4、目前有10%的法规引入召回制度 5、明确主体责任适时召回是市场经济成熟的表现 6、规定企业没有做到主动召回,政府有权强制召回,八)确立了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1、条例对设备报废描述不够清晰 2、报废设备下乡的问题仍然存在 3、强调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要立刻报废 4、防止报

13、废设备再次流入市场被人使用 5、规定不能销售和使用国家已经淘汰及报废的特种设备 6、特种设备报废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九)确立了事故陪偿民事优先的原则,1、民事陪偿是国家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2、民事陪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 3、事故陪偿中民事优先体现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和关心 4、事故陪偿中民事优先的原则是对建设平安中国、保护老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 5、规定责任单位无力支付处罚和民事陪偿或欠债时,应当优先赔付老百姓,优先赔付消费者。,十)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条例对违法处罚力度不够 1)违法成本太低 2)处罚执行难度大 2、特安法加大了处罚力度 1)单位处罚最高为200万元

14、2)个人处罚最高为上年收入的3060% 3、处罚的目的为教育提高、警示改进 4、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一)特殊监管问题 1、特种设备的四高:高温、高压、高速、高空 2、特种设备的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3、特种设备事故的影响: 1)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大 2)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大 4、特事特办,特种设备必须特殊监管,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二)监管范围问题 1、实行全过程监管 1)严格生产源头监管 2)严格使用环节监管 3)严格检验环节监管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为 2、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风险较大的设

15、备监管上面 3、将风险较小的设备调整出特种设备监管的范围。,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三)节能减排问题 1、条例对节能减排强调不够 2、致使节能减排工作推行困难重重 3、特种设备是国家能源消耗大户 4、也是环境污染物排放大户 5、节能减排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6、不能以安全牺牲节能减排 7、更不能以节能减排牺牲安全 8、要实现安全工作和节能减排相结合,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四)依法维权问题 1、消费者的义务 1)遵守特种设备安全规范 2)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自觉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2、消费者的权利 1)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监督权 2)对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的话语权 3

16、、消费者相对是弱势群体 4、消费者必须依法维权,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五)责任追究问题 1、应追究的法律责任 1)企事业单位失职的主体责任 2)监察机关失察的监管责任 3)检验单位漏检误检的检验责任 4)政府疏于监督管理的行政责任 2、责任追究的疑惑 1)企事业单位的包癖 2)政府部门的干扰 3、责任追究的依据-特安法,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六)社会普法问题 1、法规层次不够,未引起老百姓重视 2、监管部门宣传不力,群众不了解 3、特种设备安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4、特种设备安全法应该全民进行普法 5、特种设备安全法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

17、大问题,七)监管人员资历问题(第65条) 1、对监管人员资历的要求 1)应熟悉法律、法规 2)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应取得特种设备执法证件 4)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 1)由两名安全监察人员进行执法 2)出示有效特种设备执法证件 3、防止有人滥竽充数无证执法,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八)政府履行职责问题 1、政府对特种设备监管的职责 1)对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督促检查 2)对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协调解决 3)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 1)接受群众监督 2)接受媒体监督,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九)社会

18、齐抓共管问题 1、特种设备安全与百姓生活动息息相关 2、特种设备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大事 3、特种设备安全法每个公民必须遵守 4、要把全社会的力量都动员起来 5、要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6、要大家的事大家办,社会齐抓共管 7、要共同实现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解决的十大问题,十)安全技术规范问题(第8条) 1、安全技术规范地位的不确定性 2、困扰特种设备安全执法的有效性 3、确定了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部门 4、肯定了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 5、明确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

19、释义,一、关于条文释义的讲解方法 二、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基本结构 三、关于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 四)关于生产、经营、使用义务 五)关于检验、检测 六)关于监督管理,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七)关于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八)关于法律责任 九)关于需要探讨的问题,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一)关于条文释义的讲解方法 1、尽量对条文逐章逐节进行说明 2、重点说清条文的变化和精神实质 3、重点条文说清规定的依据和来源 4、重点讲清“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内涵 5、特别强调特种设备立法的宗旨 6、说清特种设备安全与老百姓和谐生活的关系 7、说清特种设备安全与实现福民强国梦的关系,四、

20、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基本结构 第一章 总则 共有12条,主要表述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共有5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义务、人员要求 第二节 生产 共有9条,规定生产单位的义务,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第三节 经营 共有5条,规定经营(包括销售、出租、进出口)单位的义务 第四节 使用 共有18条,规定使用单位(气体充装)的义务 第三章 检验、检测 共有7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义务和职责 第四章 监督管理,共有12条,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和执法工作的职责,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第五章 事故应急

21、救援助与调查处理 共有5条,规定应急预案的制定、启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共有25条,规定本法涉及的各方的法律责任 ,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特别强调了责任主体、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的重要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第七章 附则 共有3条,规定了收费、本法对其他特殊范围使用的特种设备的适用情况、本法施行日期等。 本法共7章 101 条 颁布时间:2013年6月29日 实行时间:2014 年1月1日,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三)关于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共讲解6个问题) (一)立法宗旨(第一条) 1、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体现了特种设备安全是

22、全社会的责任。 2、预防事故:表述了安全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方针。 3、保障安全、促进发展:表述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目的。,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二)适用范围基本不变,兼顾相关要求(第2条) 1、与条例保持基本一致,但也兼顾立法本意和原则要求 2、明确现有的八大类设备,并且提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第2条第2款),为今后调整留有余地。,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其他特种设备:伤害他人的设备,有潜在危险的设备,与国际接轨的设备 3、适用范围有条件的扩大(第100条) 监管条件提高了,适用范围可以扩大。 4、特种设备目录,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关键是做到

23、社会共识,适当调整。,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三)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兼顾节能环保 本法坚持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同时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点,兼顾一些相关方面的工作(第3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强调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性,但是不能无限制地增加设备的成本。包括行政许可、型式试验和检验、检测成本。,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预防为主加强监督管理,防范于未然 2、节能环保 保证设备的使用性能,保证设备运行的经济性,保证不能破坏生态平衡。 3、综合治理 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全民动员,齐抓共管,施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四)坚持全过程监管原

24、则,提出分类监管制度(第4条) 1、全过程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包括监管环节和监管部门两个方面。 1)监管环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含销售、出租和转借及进出口)使用、检验、检测。 2)监管部门;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分类监管是一项具体的监管制度和方式 (1)对于监管环节的管理,区别潜在危险的不同、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2)分类监管不是回避监管法律责任,不能搞事后监管,应将监管工作渗透到特种设备的每个环节进行责任追究 (3)特种设备

25、目录应当根据监管工作的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五)明确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在本法中得到确定,提升了法律地位(第8条) 1、安全技术规范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依据,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2、安全技术规范在国内法律中逐步被采用,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相辅相成 5、形成了完善的制定、修订机制,提高法规质量,与世界相互交流。,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六)坚持基本制度,为改革留有空间 本法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适应改革的措施 1、单位

26、资质和人员资格实施方式未完全明确规定,采取了分类、分项许可的办法 (1)生产单位的许可、检验和检测机构的核准没有规定由哪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第18条、第50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五种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已明确(第20条) 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2)安全管理人员、检验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来实施(第14条、第51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奠定了法律基础(第9条) 本法规定了行业协会的作用和要求 1)改革的方向: (1)转变政府职能、精减政府机构;大社会,小政府 (2)推行安全监察、检验检

27、测和行业协会三匹马共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战车的机制,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行业协会的作用 (1)行业自律: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可行业自律管理的项目,不能再设行政许可。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德国儿童推车要求科研机构设计,TVT监造、检验,市场信任,销售好。 (3)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水平提高了,协会自律进行管理,特种设备才能安全。,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四)关于生产、经营、使用义务(共讲解2个问题) 本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增加了经营单位的要求。除明确条例规定的相应责任外,还增加了缺陷设备的召回制度、报废处理的要求等。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1、总

28、的要求(第2章第1节一般要求),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1)规定企业的总体责任,包括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义务(第13条) (2)人员资格和职责要求(第14条) (3)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申报检验及接受检验的义务(第15条) (4)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评审要求(第16条) (5)保险要求,鼓励投安全责任保险(第17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全面规定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 1)许可要求,没有具体规定各类设备生产各环节的许可项目,按照分类制度实施,为行政改革留有余地(第18条) 2)特种设备的生产者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主体(第19条) 3)明确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由核

29、准的检验机构进行(第20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4)进一步规范了出厂技术资料和文件的表述、规定铭牌、警示标志及其说明的要求(第21条) 5)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特殊要求,规定制造单位对安装、改造、修理的安全性能负责(第22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6)关于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对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监督检验没有给预明确的规定(第25条)“等”。 7)建立缺陷召回制度,明确生产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的责任,召回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要求企业主动召回,否则政府责令召回(第26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增加了经营(包括销售、出租和进口)环节的要求(第2章第3节)

30、接通了监督管理的链条(有人提出增加监理环节,属概念不请,与检验矛盾) 1)销售的设备符合要求,随机资料齐全,建立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第27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明确了出租和承租的各方责任,其中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原则上由出租方负责(第28条、第29条) 3)对于进口特种设备的要求(第30条、第31条) (1)符合我国规范,检验合格,进口许可 (2)进出口遵守商品检验法律、法规要求 (3)进口告知-告知时间应满足产品实行监督检验的要求。,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二)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 1、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依法履行使用登记的责任(第

31、33条) 2、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建立制度的责任(第34条) 3、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建立档案的责任(第35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4、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设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的责任(第36条) 5、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责任(第39条) 6、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申报定期检验的责任(第40条) 7、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发现问题进行处理的责任(第41条、第42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8、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做好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责任(第44条) 9、增加了一些新的责任和要求 1)使用的安全距离和建筑物、附属设施的要求(第37条) 安全距离控制危险源造成

32、人员伤亡的最小距离,消防安全距离。,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行的一些特殊要求(第43条) (1)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使用说明、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3)乘客遵守要求,服从管理和指挥,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电梯维护保养的承担单位,并规定负责维护保养的单位要承担应急救援工作(第45条) 4)电梯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电梯运行情况跟踪和了解等义务(第46条) 5)特种设备共有的责任主体(第38条 6)使用单位的报废义务,提出设计使用年限的概念(第48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7)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

33、位的义务(第49条) (1)取得行政许可 (2)充装前后的检查,禁止充装不符合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 (3)气瓶充装单位的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气瓶、使用指导、办理使用登记、申报定期检验。,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五)关于检验、检测(共讲解4个问题) 本法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测工作的性质和作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质和作用的不同表述。一方面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并利用检测这支社会力量、采用市场运作方式,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注入了第三方力量;同时也确立了检验队伍的主导力量,体现了政府保障安全的监督作用。,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一)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作用和做法 1、在行政管理工作中

34、的作用:技术支撑 2、我国目前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做法 1)政府部门实施:船级社的检验 2)专门检验机构实施:环保检验 3)由委托或授权的检验单位实施:产品监督抽查、公安车辆的年检等。 3、境外的基本做法:协会检验,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二)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历史和现状 1、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1998年以前,政府组织锅炉检查。 2、监察与检验双轨制 1998年1982年 监察与检验相结合 3、专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 1982年成立专门检验检测机构为事业单位 4、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实施 1998年八种设备开展综合检验检测,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三)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35、工作现时存在的问题 1、监察、检验力量严重不足 2、跟不上特种设备迅速增加的要求 3、监察、检验力量与需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数量之间矛盾突出。,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四)加强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 1、检验机构与检测单位活动不同,处罚也有区别(第50条第1款) 1)检验活动的强制性和法定性 (1)申报、提出检验要求(第15条、第40条) (2)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第20条 (3)监督检验(第25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检测活动的自愿性和委托关系(第50条) (1)独立的检测单位 (2)允许 合理安排 (3)不允许个人承担检测工作,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行

36、为规范和处罚、收费不同 (1)不得故意刁难相对人(第56条) (2)否则,会受到惩罚(第93条第8项) (3)收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99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在加强法定检验监督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检测力量的作用: 1)委托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第50条) 2)合理设定自检和法定检验周期、项目,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工作行为的约束 1)检验机构应取得核准(第50条) 2)应当遵守规定和要求、诚实服务(第52条) 3)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和对隐患进行报告的要求(第53条) 4)对被检单位尽保密义务的要求(第55条),四、特种设备

37、安全法的条文释义,5)还规定了禁止性的要求及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的要求(第53条第3款、第56条) (1)关于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第55条第2款) (2)关于故意刁难的投诉只适用于检验机构(第56 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六)关于监督管理(共讲解4个问题) 本法保持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使用等的监管职责 (一)对于监管职责的要求 1、对监督检查的要求(第57条) 2、对行政许可工作的要求(第58条、第59条、第64条) 提醒:鉴定评审未写入本法,是有限制的行政行为。只提“审查”。,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对违法行为处理和报告的要求(第6

38、3条) 4、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第62条、第65条、第66条) 5、对公布安全状况的要求(第68条) (二)增加了新的要求 1、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第11条) 2、建立挡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督促报废(第60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三)关于行政许可工作和监督检查的职权 1、行政许可工作(第58条、第59条) 1)单位资质:分类、分项进行许可 2)人员资格 3)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监督检查的职权(第61条) 1)进入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2)有条件的查阅和复制资料 3)有条件的实施查封和扣押 4)进行行政

39、处罚 提醒:本法原稿曾写入两个免责条文 (1)监察人员的免责 (2)检验人员的免责,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四)关于安全状况公布(第68条) 1、公布主体的变化:无地市县要求 2、公布内容的变化:改为安全总体状况 提醒: 1)安全监察与安全监督管理的关系 2)安全行政执法证与安全监察证明的关系,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七)关于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共讲解3个问题) (一)关于事故应急救援 1、关于国家、地方和使用单位应急救援 预案的制定(第69条) 1)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

40、,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或纳入地区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 3)使用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2、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和报告(第70条 1)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证据、及时报告,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当地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情况,按照 规定报告 3)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隐蔽、毁灭证据及故意破坏现场。 3、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对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第71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二)关于事故调查的组织 1、各级事故调查职权与条例一致(第72条前4款) 1)重大事故国务院相关部门 2)

41、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 3)一般事故-设区的市级相关部门 2、增加并提出调查组的工作准则,即依法、独立、公正(第72条第5款),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三)关于事故的处理(第73条) 1、调查报告的上报的程序和对于处理的要求与条例基本一致(第73条第1款) “批复”的要求, “批复”的做法 2、增加了事故责任单位整改和赔偿责任(第72条第2款),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八)关于法律责任(共讲解6个问题) (一)总的原则规定 本章共有25条,占本法条文的四分之一 1、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义务和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等都一一对应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74

42、96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增加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第97条) 3、处罚上限有所增加,而且增加幅度也相应提高,有的达到10倍之多 4、加入治安处罚的规定(第98条) 只提处罚,不提赔偿,是政府发企业国难财之举。因此,要加大民事赔偿。,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 1、一般要求的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配备、使用人员(第86条) 2)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动用查封、扣押(第95条) 3)吊销许可证,三年不受理(第96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有关生产法律责任 1)未经行政许可(第74条) 2)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第

43、75条) 3)未进行型式试验(第76条) 4)未按规定附资料(第77条、第78条) 5)未经监督检验 (1)过程中未经监督检验(第79条) (2)已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第82条第5款),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6)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对于缺陷设备未召回、交付淘汰设备、违规使用许可证(第81条) 7)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第78条) 8)电梯制造单位特殊法律责任(第80条) 校验、调试、跟踪调查、了解、问题告知和报告等方面违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有关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第82条) 1)销售、出租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2)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 3)进口未按

44、规定进行告知,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4、有关使用单位法律责任 1)承担违规法律责任的项目(第83条) (1)未办理使用登记 (2)未建立挡案或不符合要求 (3)未设置有关标志 (4)未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5)未申报检验,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6)未进行水(介)质处理 (7)未制定应急专项预案 2)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使用有隐患的设备、未按规定履行报废义务(第84条) 3)运营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第87条) (1)未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检查及检查确认 (3)未将安全说明和标志置于规定位置 4)擅自或者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

45、养(第88条) 5、有关充装单位法律责任(第85条) 1)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 2)充装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3)充装未经过行政许可,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三)有关检验、检测法律责任(第93条) 1、超检验范围、使用未取得检验资格的人员从事工作 2、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3、检验、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包括虚假和失真。 4、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和立即报告,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5、泄漏商业秘密 6、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售特种设备 8、利用检验工作刁难相关单位 9、拒不监督检查(第95条) 10、检验人员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执业。,四、特种设备

46、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第94条) 1、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第1项) 2、要求重复许可、重复检验(第7项) 3、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售特种设备(第8项) 4、泄漏商业秘密(第9项) 5、迟报、漏报、慌报或者瞒报事故(第11项),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6、妨碍事故救援和调查(第12项) 7、其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行为(第13项) 8、玩忽职守、失职(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第2项),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应当吊销许可证而不吊销,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预查处(第3项) 3)不再具备检验、检测条件,应当撤消核准

47、而不撤消核准,或者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真不预查处(第4项) 4)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第5项),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5)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未报告,或接到报告不立即处理(第6项) 6)接到事故报告不立即报告(第10项) 7)其他玩忽职守(第13 项),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五)其他法律责任 1、有关事故的责任 1)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事故迟报、漏报、慌报或者瞒报(第89条) 2)事故责任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第90条、第91条),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2、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自行检测)、

48、作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第92条) 吊销售资格的条件: 1)不履行岗位职责 2)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关于民事责任(第97条) 1)违法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4、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第90条) 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没有针对特种设备的具体处罚规定,可以利用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进行。,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5、关于刑事责任(第90条) 本法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可以按照相关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渎职罪、贪污

49、贿赂罪等。,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六)关于处罚种类 1、关于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一共有8条,限期时间应当根据设备的危害性、整改的可能性等而定 2、关于情节严重 一般可以理解有以下四种之一: 1)危害程度大 2)屡教不改 3)影响恶劣 4)造成重大后果,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3、关于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或已报废的特种设备 2)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未按规定装设安全保护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严重失灵 4)特种设备无证运行或操作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5)设备存在重大缺陷,不及时修理和排除,而带病运行。,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文释义,4、关于重大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 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3)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4)事故迟报、慌报、瞒报或者拖延不报,5)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拒绝事故调查处理 6)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检验的结果或鉴定结论 7)不按规定实施许可、核准、登记 8)发现严重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9)拒接受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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