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879832 上传时间:2019-06-01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589.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1新危化品条例课件.ppt(3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学习,一、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的背景和修改主要内容。 二、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学习。,公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3月2日发布,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 2、原条例的一些规定,存在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达不到预期效果等问题 3、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发生变化,

2、一、新条例修改的背景和修改主要内容,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由原来的7章74条,变成了8章102条.,附则,总 则,生产、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 与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发生事故较多,约占全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四分之一;,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1、确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 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是条例修改中新增加的唯一一项行政许可,也是一项填补空白的重大制度。 安全使用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一是企业性质的限制,必须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二是使用量必须达到

3、规定的数量标准。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需要再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2、 明确安监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原条例中所有的“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等称呼,统一改成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3、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制度改成了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制度,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4、,同时对安全条件审查的实施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4、 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使用、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将安全评价的周期统一确定为3年,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二、新条例内容学习,新条例共分八章102条 分别为: 第一章 总则(1-10)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11-27) 第三章 使用安全(28-32) 第四章 经营安全(33-42) 第五章 运输安全(43-65) 第六章 危险化学

5、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66-74) 第七章 法律责任(75-96) 第八章 附则(6条97-102),第一章,总 则,使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企业安全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

6、员。,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建设项目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港口建设项目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7、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及备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经营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

8、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

9、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第五章,运输安全,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

10、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11、,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2、。,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第六章,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与 事 故 应 急 救 援,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

13、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第七章,法 律 责 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改扩未审查处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

14、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运输违法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违反运输车辆道路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

15、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车辆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施行日期,本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谢 谢 大 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