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A检验通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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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介绍,姓名:王刚 单位: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电话:021588512345104 E-mail:,MSC78会议后的相关内容,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2004年10月21日,关于PMA设置的规定和技术要求,主要内容,I 背景介绍 II SOLAS公约新增的第 II-1/3-6条 III 相关的技术规定内容(TP),I 背景介绍 关于PMA设置规定的历程 提出依据:保护船员、加强检验 MSC76会议 JWG工作、DE47会议 问题和修改 MSC78会议,I 背景介绍 PMA设置规定的实施时间表,SOLAS公约新增的第 II-1/3-6条生效,2004年7月1日,2

2、005年1月1日,原技术规定 或MSC78 的技术规定,2006年1月1日,MSC78 的技术规定,建造日期,II SOLAS公约新增的第 II-1/3-6条 MSC78会议对SOLAS公约新增的第II-1/3-6条的修正案基本内容 SOLAS公约新增的第II-1/3-6条的标题为“进入油船和散货船货舱及以前区域处所的通道和该区域处所内的通道” 1.适用范围 2.进入货舱和其他处所的通道 3.去货舱、液货舱、压载舱和其他处所的安全通道 4.船舶结构通道手册 5.一般技术规定,II-1.适用范围 .1 除1.2 所述之外 ,本条款适用于【2006年1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

3、如第/1条定义的20000总吨及以上散货船。 .2 在 1994年10月日及以后、但在2005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 应符合MSC.27(61)决议通过对1/122条(即关于“进入油船货物区域中处所的通道”)的规定。,II-2.进入货舱和其他处所的通道 .1 在船舶整个船舶寿命期间内,在各自区域的每一处所应设置检验通道,以提供主管机关、第/1条所定义的船公司、以及船上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对船舶结构进行全面检查、近观检查和厚度测量。通道应符合本条第5段要求关于对检查通道的技术规定相关要求,该规定可由本组织修订。该修正案的通过、生效和实施,应按本公约第条有关适用于除第章外附则修

4、正程序的规定。 .2 当正常装卸货物的操作容易损坏该处永久检验通道,或在该处设置永久检验通道不切合实际时,主管机关可采用在技术条款中允许的移动式和可携式通道作为替代,条件是提供固定、安装、悬吊和支撑可携式通道的设施是构成船舶结构的一部分。所有可携式设备应易于船上人员安装和使用。 .3 所有通道的构造和材料及其与船舶结构连接的附件均应经主管机关同意。在检查之前、或按照第I/10条要求进行船舶检验的同时,应对检验通道进行检查。,II -3.去货舱、液货舱、压载舱和其他处所的安全通道 3.1 为确保全面的检查,在货舱区域中通向货舱、隔离空舱、压载水舱、货油舱和其他处所的安全通道(指A.864(20)

5、决议通过的“进入船上围蔽处所的建议案”)应直接从开敞甲板和类似地方进入。通向双层底处所和前压载水舱的安全通道可从泵舱、深隔离舱、管隧、货舱、双壳处所或不装油或危险货物的类似处所进入。 3.2 长度为35m及以上的液舱或液舱分舱,应至少设置2个出入舱口和2个梯子,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远离。长度小于35m的液舱应至少设置1个出入舱口和梯子。当1个液舱被1道或多道制荡舱壁或类似的隔壁所分开,且没有方便的通道从舱室的一端到另一端,则液舱至少应设置2个出入舱口和2个梯子。 3.3 每个货舱应至少设置2个尽可能远离而实用的检验通道。通常,这些通道应对角布置,即1个检验通道布置在左舷靠近货舱前端壁处,另1个

6、检验通道布置在右舷靠近货舱后端壁处。,II-4.船舶结构通道手册,.1 船上用于全面检查、近观检验和测厚用的通道,应描述在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舶结构通道手册中。船上应保留一本最新版本的船舶结构通道手册。船舶结构通道手册应反映每一处所的下述情况:,.2 在本条中“危险结构区域”系指通过计算确定需要进行监控的局部区域,或同类船舶、或姐妹船在营运史上易于发于裂纹、曲屈、变形或腐蚀,会损害船舶结构完整性的区域。,应图示进入处所的检验通道,注有技术说明和尺寸; 应图示设置在每一舱室内能进行全面检查的通道,注有技术说明和尺寸,图中应标出该处所内可检查的每一区域; 应图示设置在舱室内进行近观检验的通道,注有技

7、术说明和尺寸。在图中应标示危险结构区域的位置。无论采用永久检验通道或可携式通道,均可对每一危险结构区域进行近观检验; 在检查和维护所有检验通道的结构强度和附属设施的说明中,应考虑舱室内腐蚀气体的影响; 当使用筏进行近观检验和测厚时应有安全须知; 应有索具和任何可携式通道安全安装和使用方法的说明; 应列出所有可携式通道的一份清单; 应保存船上所配置的检验通道定期检查和维护的记录。,II-5.一般技术规定 .1 对于通道穿过的水平开口、舱口或人孔,则这些开口的尺寸应足以保证穿戴自储式呼吸装置和保护设备的人员上下梯子不受阻碍,而且这些开口的净孔尺寸应确保能将负伤人员从舱底提升上来。最小的净孔尺寸应不

8、小于600mm 600mm。若通道是通过货舱口进入货舱,则梯子的顶部应尽可能靠近舱口围板;如舱口围板的高度超过900mm,则应在梯子同一位置处的舱口围板外侧设置踏步。 .2 若通过制荡舱壁、肋板、纵桁和强肋骨上的垂向开口和人孔贯穿通达该处所长度或宽度范围时,这些开孔的最小尺寸应不小于600mm800mm,除非设有水平格栅或踏板,否则开孔应位于从船底板起高度不超过600 mm的处。 .3 对于载重吨小于5000吨的油船,在特殊情况下, 如果主管机关认为这些开孔可以通行和转移伤员,则可允许设置小于上述.1和.2要求的开孔。,II-5.一般技术规定,III 相关的技术规定内容(TP) 1.前言 2.

9、定义 3. 技术规定 技术规定一共包含一十四条具体的检验通道设置技术基本要求内容,和两个分别关于油船和散货船检验通道设置要求的表格。,III -1.前言 .1 检验通道设置的必要性; .2 检验通道设置目的; 本规定不适用于按IBC规则建造的、间装运油的化学品和油两用船的货舱区域。 .3 设计成船舶整体结构一部分的永久检验通道是首选,主管机关也允许易于设计、合理的分离型式。,III -2.定义 除了那些在SOLAS1974和A744(18)所提及定义外,为了技术规定应用方便,又补充如下定义:,.1 Rung(横档):垂直梯子或垂直表面的踏板。 .2 Tread(踏板):斜梯或垂直通道开孔的踏板

10、。 .3 Flight of inclined ladder(斜梯长度):斜梯长撑架的实际长度。对于垂直梯是上下平台间距离。 .4 Stringer(平台): 梯子框架;设置在一定区域中舷侧、横舱壁或纵舱壁的水平加筋板结构。对于宽度小于5米组成双壳处所的压载舱,如舷侧或纵舱壁上的纵骨或其结构设有600毫米宽度及以上的连续过道,则水平加筋板结构可作为平台和纵向永久检验通道。在平台上作为永久检验通道用的开孔应设有栏杆或栅极罩保护,以确保去每一个横向强框架的平台通道或安全通道的安全。 .5 Vertical ladder(垂直梯):倾斜角度是70 90,且歪斜不超过2。 .6 Overhead st

11、ructure(顶部结构):检验通道上面包括加强筋的甲板和平台结构。 .7 Distance below deck head(甲板以下距离):甲板板以下距离。 .8 Cross deck(横向甲板):在舱口围板间、舷内侧的主甲板区域。,III -3.技术规定,.1 SOLAS公约第II-1/3-6条要求进行近观检验和厚度测量的结构构件,除双层底处所外,应设有1个永久检验通道,其要求如表1或表2的规定。 对于油船和矿砂船的边压载水舱,在其结构允许安全有效使用的条件下,批准的替换方法可结合固定式永久检验通道一起使用。 .2 永久检验通道应尽可能是船体整体结构的一部分,确保其强度且对船舶总强度有利。

12、,III -3.技术规定,.3设置高架走道形式的永久检验通道: 通道宽度应不小于600mm,除了绕过垂向结构时通道宽度可较少到450mm; 在通道开放一边全长范围应设置栏杆; 当由倾斜构件构成部分通道时,该处结构应是防滑结构; 栏杆高度为1000mm,由扶手和500mm高度处的中间横档构成; 栏杆支柱的间距应不超过3m。,III -3.技术规定,III -3.技术规定,.4从船底通往永久检验通道和垂向开孔的通道 应设置易于到达的走道、梯子或踏步; 踏步应设置易于使脚踏的侧向支撑; 靠垂直面设置梯子横档时,横档中心距垂直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50mm; 当设置的垂向人孔高于行走平面600mm时,应在

13、两面设有易于到达的踏步和有把手的可登平台。,III -3.技术规定,III -3.技术规定,.56永久式斜梯 应有小于70的倾角; 除穿过开口时净宽可减至600mm外,距斜梯表面750m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斜梯的实际长度在垂向不应大于6m; 在最大6米垂向高度范围内应设置大小合适的休息平台; 梯子和扶手应由钢或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等效材料制成,通过支柱 安全的固定在舱室结构上, 支撑的方式和支柱的长度应使振动减到最小; 货舱内梯子的设计与布置应最大程度的减小起货操作的困难和因起货使梯子损坏; 梯子框架之间的梯子宽度应不小于400mm;踏步应以垂向间距200mm300mm的距离等间距布置。如使

14、用钢材,踏步应由截面不小于22mm22mm的两根方钢构成水平踏步,方钢的角点边缘朝上。踏步应由边桁材支撑,以双面连续焊固定; 所有斜梯应在踏步两侧合适的高度处,设置结构牢固的扶手。,III -3.技术规定,Max. 6 m,Max. 70 ,除穿过开口时可减至600mm外,距倾斜固定式梯子表面750m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宽度: Min. 400mm 钢或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等效材料,双面连续焊,设置扶手,III -3.技术规定,.7 对于垂直梯和旋转梯,其宽度和结构应符合主管机关能接受的国际和国家标准。 .8 独立式的可携式梯子的长度应不超过5m。 .9 可替换检验通道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5、设备: 安装在稳定底座上的液压机械臂; 钢丝升降平台; 台架; 筏; 机器臂或遥控装置; 当设有能固定梯子上端的遥控机械装置时,可使用超过5m的可携式梯子; 其它被主管机关批准的检验通道设备。,III -3.技术规定,.10 对于通过水平开孔的通道,最小的净孔尺寸应不小于600mm 600mm。如通道是通过货舱口进入货舱,则梯子的顶部应尽可能靠近舱口围板;如舱口围板的高度超过900mm,则应在梯子同一位置处的舱口围板外侧设置踏步。 .11 如通过制荡舱壁、肋板、纵桁和强肋骨上的垂向开口和人孔贯穿通达该处所长度或宽度范围时,这些开孔的最小尺寸应不小于600mm800mm,除非设有水平格栅或踏板,

16、否则开孔应位于从船底板起高度不超过600 mm的处。 .12 对于载重吨小于5000吨的油船,在特殊情况下, 如果主管机关认为这些开孔可以通行和转移伤员,则可允许设置小于上述.10和.11要求的开孔。,III -3.技术规定,.13 对于散货船,出入货舱或其他处所的通道梯子,邻近甲板上表面之间或甲板与舱底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大于6m时,可设置直梯或斜梯;,III -3.技术规定,.13 对于散货船,出入货舱或其他处所的通道梯子,邻近甲板上表面之间或甲板与舱底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6m时: 在货舱一端的梯子设置:,III -3.技术规定,.13 对于散货船,出入货舱或其他处所的通道梯子,邻近甲板上表面之

17、间或甲板与舱底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6m时: 在货舱另一端梯子设置:,舱底,Max. 6 m,垂直梯,垂直梯,2.5 m,Max. 6 m,垂直梯,III -3.技术规定,.13 对于散货船,出入货舱或其他处所的通道梯子,当顶边舱处甲板和舱内纵向检验通道或平台或通道下舱底处间垂直距离小于6米时,垂直梯可用于顶边舱的检验通道。除非最上端垂直梯设置在纵向检验通道或平台或在垂向2.5米范围内的舱底上,否则最上端的通道梯子垂向净高度为2.5米,且于一平台连接,平台设置在梯子一侧。,III -3.技术规定,.13 对于散货船,出入货舱或其他处所的通道梯子,当甲板和通道下平台间或平台间或平台到通道下舱底处间垂

18、直距离大于6米时,斜梯或组合梯可用于该舱室的检验通道。除非最上端垂直梯设置在纵向检验通道或平台或在垂向2.5米范围内的舱底上,否则最上端的通道梯子垂向净高度为2.5米,且于一平台连接,平台设置在梯子一侧。 若是以上的情况,最上端的通道梯子垂向净高度为2.5米,且于一平台连接,平台又下接斜梯。斜梯的实际跨长不超过9米且垂向高度不超过6米。最下端梯子垂向高度不小于2.5米。,III -3.技术规定,.13 对于散货船,出入货舱或其他处所的通道梯子,在宽度小于2.5米的双壳边舱内,进入该处所的通道可以是由垂直梯组成,该垂直梯连接在垂直距离不超过6米平台上且由垂直梯设置在其一侧。相连的上下垂直梯侧向间

19、隔至少一个梯子宽度。 旋转梯可作为斜梯的替代设备。按此考虑,最上端2.5米可以是旋转梯而非要垂直梯。,.14 当从甲板进入舱室的通道最上端是垂直梯时,该最上端的垂直梯子垂向净高度为2.5米,且于一平台连接,该平台设置在垂直梯一侧。当该垂直梯设置在1.63米范围内的纵向或横向永久检验通道上时,则该垂直梯应在甲板下1.63米范围内。,III -3.技术规定,1 货油舱和除2规定之外的压载水舱,III -表一油船货油舱和压载舱的检验通道,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 ; 首尖舱。,2 宽度小于5m构成双壳处所的边压载水舱及舭部舱区域,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 ;,1.货油舱和除2规定之外的压

20、载水舱,III -表一,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1.1对于舱高为6m及以上、且有内构件的液货舱应按.1至.6的要求设置永久检验通道: .1 应在每一有扶强材横向舱壁处在距甲板顶下1.6m至3m处设置连续横向永久检验通道。 .2 在液舱的每一侧至少设置一道连续纵向永久检验通道。其中一道设置在距甲板顶部下1.6m至6m处,另一道应设置在距甲板顶部下1.6m至3m处 .3 应在.1和.2规定的通道之间和从主甲板至.1或.2通道之间的布置通道。 .4 连续纵向永久检验通道应集成在有扶强材一侧纵舱壁的结构上,且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与横舱壁水平桁连接,同时从连续纵向永久检验通道上有通道到达横向强框架,

21、除非在最上的平台处设有永久设施以便可以采用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在中间高度处可以进行检查; .5 对于距船底6米及以上有撑材的船舶,在撑材上设置横向永久检验通道,以便检查舱两边连接的大肘板,该横向永久检验通道有通道和如.4中的一道纵向永久检验通道连接; .6 对于液货舱高小于17米的船,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可作为替换措施连接到如.4的通道上。,1.货油舱和除2规定之外的压载水舱,III -表一,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1.2 对于舱高小于6米的,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或可携式通道设备可替换永久检验通道。,1.货油舱和除2规定之外的压载水舱,III -表一

22、,首尖舱,1.3 对于防撞舱壁中心线处首尖舱深超过6米的,应设置合适的检验通道,以到达如甲板下结构、平台、防撞舱壁和边壳结构等危险区域。 1.3.1 对于距甲板顶垂向高度小于6米的平台,应在结合考虑可携式通道设备使用的条件下,提供合适通道。 1.3.2 若甲板顶到平台,平台间或最低平台到舱底距离6米以上,则要使用如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2.宽度小于5m构成双壳处所的边压载水舱及舭部舱区域,III -表一,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2.1 对于舭部底边舱上折角点以上的双壳处所,按下.1和.2提供永久检验通道: .1 当水平最上平台与甲板间垂向距离大于6米以上时,在全舱长范围内

23、设置连续纵向永久检验通道,且允许有一个通道在距甲板下1.63处通过横向强框架,同时在该舱两端设有垂直梯; .2 集成在结构上的连续纵向永久检验通道间垂直距离不超过6米;和 .3平台应尽可能与横舱壁水平桁连接。,2.宽度小于5m构成双壳处所的边压载水舱及舭部舱区域,III -表一,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2.2对于从船底至上部折角点的垂直距离为6m及以上的舭部舱剖面,应在液货舱全长范围设置一个纵向永久检验通道。在舱的两端应设有垂直固定式通道。 2.2.1 纵向连续永久检验通道设置在距底边舱顶以下1.63米处。在这种情况下,设置在纵向永久检验通道上的强框架处的扩展平台可用作检验结构危险区域

24、的通道。 2.2.2 相同的方案可采用,纵向连续永久检验通道设置在环肋以下净高1.2米处,可允许使用可携式通道设备来到达危险区域。,2.宽度小于5m构成双壳处所的边压载水舱及舭部舱区域,III -表一,到达甲板下结构和垂直结构的通道,2.3 如果2.2中所提及的垂直距离小于6m,则可使用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或可携式通道替代永久检验通道。为了便于操作,应在水平桁(平台)上设置一排成直线的开口。这些开口应有足够的直径并应有适当的保护栏杆。,III -表一油船货油舱和压载舱的检验通道,III -表一油船货油舱和压载舱的检验通道,III -表一油船货油舱和压载舱的检验通道,III -表一油

25、船货油舱和压载舱的检验通道,纵舱壁,油舱中的PMA,中纵舱壁,III -表一油船货油舱和压载舱的检验通道,压载舱中的PMA,1 货舱,III -表2散货船的检验通道,到达甲板下结构的通道 ; 到达垂直结构的通道 ;,2 压载舱,顶边舱 舭部斜边舱 双壳边舱 首尖舱,1 货舱,III -表2,到达甲板下结构的通道,1.1应在横向甲板两边以及中心线附近安装3个到达顶部构件的通道。应能从货舱通道或从主甲板直接到达每个通道,每个通道安装在甲板下1.6m3m处。 1.2 与1.1等价的,一道横向永久检验通道设置在横向甲板顶部下1.6m3m处的横舱壁上。 1.3 通向横向甲板顶部结构的通道可以经过顶凳。

26、1.4 对于有通向主甲板通道全顶凳的横舱壁,可允许在内对其板和骨材进行检查,对横向甲板不要求设置永久检验通道。 1.5 如果货舱的垂直距离为17m或以下,也可选择使用移动式通道。,1 货舱,III -表2,到达垂直结构的通道,1.6在所有的货舱内应设置垂向永久检验通道, 能够对左右舷均匀分布在整个舱室(包括在横向舱壁两端的)中至少25%以上的舱内肋骨进行检验。但一般情况下,每舷至少安装的3个垂向永久检验通道(前、后和中)。应为固定式通道设置牢固的安全厢。垂向永久检验通道安装在舱内两个相邻肋骨之间,且有利于对两个舱内肋骨进行检查。可携式通道可以用于越过底边舱斜板通往垂向永久检验通道。 1.7此外

27、,可携式或移动式通道可以用于沿舱内肋骨到达上肘板和横舱壁。 1.8可携式或移动式通道可以用于沿舱内肋骨到达上肘板以代替1.6所要求的永久检验通道。这些通道设备应在船上备用。 1.9 到达货舱肋骨的垂直梯框架间宽度至少为300毫米。 1.10 在单壳散货船中,6米以上垂直梯也是可以接受的。 1.11 对于双壳散货船,没有用垂直梯对货舱壁进行检验的要求。这种检验应在双壳处所内完成。,1 压载舱,III -表2,顶边舱,2.1对于高度为6m及以上的每一顶边舱,应在甲板下方1.6m3m处设置一个沿舷侧船壳腹板的纵向连续固定式通道,并在附近安装垂直通道梯子通往该舱。 2.2如果在该舱基座600mm范围内

28、没有设置通向横向环型腹板的出入孔,和强框架肋骨环的腹板高度大于1m,则应设置梯子和扶手栏杆以安全通过每个横向强框架环型肋骨。 2.3 安装在每个舱室的端部隔舱和中间隔舱的3个永久检验通道应设置从舱底到斜板和舱口边桁材的交点的栈桥。现存的纵向结构可以作为通道部分使用。 2.4 对于高度小于6m顶边舱,可以使用如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或可携式设备替代永久检验通道。,1 压载舱,III -表2,舭部斜边舱,2.5对于每个高度为6m及以上的舭部底边舱,应在环型腹板透光孔顶部下面1.2米处沿舷侧船壳腹板设置一个纵向连续的固定式通道,且每个通往舱室的通道附近安装一垂直通道梯子。 2.5.1 在舱

29、室每一端在纵向连续永久检验通道和舱底间应设置梯子。 2.5.2 作为替换,纵向连续永久检验通道可距甲板顶部下1.6米处通过环型腹板透光孔上腹板板,条件是该设置能更易于到达危险区域。加宽底纵骨可用于这样的走道。 2.5.3 对于双壳散货船,若使用可替换方法接近折点,则纵向连续永久检验通道设置距舭部折点6米的范围内。 2.6 如果在该舱底600mm范围内没有设置通向横向环型腹板的出入孔,且和强框架肋骨环的腹板高度大于1m,则应设置梯子和扶手栏杆以安全通过每个横向强框架环型肋骨。 2.7 对于高度小于6m的舭部底边舱,可以使用如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或可携式梯子替代永久检验通道。且这些设备能被可靠使用,1 压载舱,III -表2,双壳边舱 2.8 应按表1的适用部分设置永久检验通道。 首尖舱 2.9 对于防撞舱壁中心线处首尖舱深超过6米的,应设置合适的检验通道,以到达如甲板下结构、平台、防撞舱壁和边壳结构等危险区域。 2.9.1 对于距甲板顶垂向高度小于6米的平台,应在结合考虑可携式通道设备使用的条件下,提供合适通道。 2.9.2 若甲板顶到平台,平台间或最低平台到舱底距离6米以上,则要使用如技术规定3.9中定义的可替换设施。,III -表2散货船的检验通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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