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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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退税政策知识培训,主讲人:曾苗,目 录,01,02,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计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

2、征消费税” 我国出口退税基本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 一、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包括: 1.出口免税并退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适用免税政策;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适用征税政策。 出口退(免)税的四个条件: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1)出口企业: “两个登记一个权”的各类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

3、 “两个登记没有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 【待遇】:对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退(免)税 (2)非出口企业: 两个登记没有权非生产企业或个人委托出口 【待遇】:对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免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具体是指: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具体参照: 财

4、税201239号,出口加工区 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以实现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目标,专为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而开辟的特殊区域,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供出口。加工区内,鼓励和准许外商投资于产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加工企业,并提供多种方便和给予关税等优惠待遇。 如企业可免税或减税进口加工制造所需的设备、原料辅料、元件、半制品和零配件;生产的产品可免税或减税全部出口;对企业可以较低的国内捐税,并规定投产后在一定年限内完全免征或减征;所获利润可自由汇出国外;向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收费低廉的水、电及仓库设施等。,理解出口加工区的特殊性,关键在于理

5、解“境内关外”。 (1)所谓“境内”,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此适用中国的所有法律法规。公司的注册、运营和税收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 (2)所谓“关外”,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之外,即对海关而言,出口加工区视作境外。“关外”构成出口加工区的主要特征。所有在出口加工区内的物品视作在国外。 1,所有从中国进入出口加工区的物品都是出口。供应商能够获得出口退税。 包括:原料,设备,厂房建设材料,水电煤的消费等等。 2,所有从国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物品都是一般贸易,没有关税和增值税。 国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原料,设备均免关税和增值税。 3,所有从出口加工

6、区进入中国境内的物品都是进口。 从出口加工区进入中国境内的物品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所有从出口加工区进入国外的物品都是一般贸易。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没有增值税,也没有出口退税。,保税区 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不办理出口手续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7、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2.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 (1)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

8、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纳税信用等级A级。 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2)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9项。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

9、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

10、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主要有免退税,免抵退税,免税三种。出口货物也有按照规定征税不退税的情形。,(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享受退税的两大类,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

11、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基本含义的公式体现:,【政策归纳】 对于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免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剔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外销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抵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

12、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税的实惠。 “抵”之后企业应纳税额可能出现的结局结果为正数或结果为负数。 退在企业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在这个时候,内销的应纳税已经全部被出口应退税额冲抵掉了,而出口应退税还存在没有被抵完的金额。 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考虑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需要计算不予免抵退税的金额,从进项税中剔除出去,转入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中。因此,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增值税免抵退税涉及三组公式: 第一组是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体现免、剔、抵过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关于“剔”的

13、计算: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剔的简化计算公式: 剔出的金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关于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采用“实

14、耗法”的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2、采用“购进法”的: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例题】某企业签订进料加工进出口合同,5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18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计划分配率为60%,该企业征税率17%,退税率16%,则: 【答案】采用实耗法确定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40060%=240(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40(1

15、7%-16%)=2.4(万元) 当期需“剔”税=400 (17%-16%)-2.4=1.6(万元) 采用购进法确定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300+18=318(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18(17%-16%)=3.18(万元) 当期需“剔”税=400 (17%-16%)-3.18=0.82(万元)。,增值税免抵退税第二组是计算外销收入的免抵退税总额(最高限)的公式(计算限额的环节)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限度简化公式: 免抵退税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

16、格)退税率 增值税免抵退税第三组是将一、二两组公式计算结果进行比大小对比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明确退与免抵的金额的环节)。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例2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2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

17、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12 应交税费应

18、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1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例2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2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

19、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例题计算题】某外贸公司3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l)第一次购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均已

20、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将两次外购的电风扇700台报关出口,离岸单价20美元/台,此笔出口已收汇并做销售处理。(美元与人民币比价为1:7,退税率为15)。该笔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应退增值税=(500150+200148)15%=15690(元)。,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其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 (5)国家计划

21、内出口的卷烟。其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22、。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

23、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二)进项税额的处理计算。 1、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当转入成本。 2、出口卷烟,依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内销卷烟销售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1)当生产企业销售的出口卷烟在国内有同类产品销售价

24、格时 出口卷烟含消费税金额=出口销售数量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为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国内实际调拨价格。如实际调拨价格低于税务机关公示的计税价格的,“销售价格”为税务机关公示的计税价格;高于公示计税价格的,销售价格为实际调拨价格。 (2)当生产企业销售的出口卷烟在国内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出口卷烟含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出口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出口销售额”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生产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计算,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定调整。 3、除出口卷烟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其他出口货物劳务的计算,按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统一

25、规定执行。其中,如果涉及销售额,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为其加工费收入外,其他均为出口离岸价或销售额。,七、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

26、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

27、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

28、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归纳】出口照章征税的货物劳务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明确取消出口退税(限制出口)的货物劳务;二是有出口违规行为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三是未从事实质性出口经营活动。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案例】税务机关针对某企业违规使用出口票据行为停止某企业的出口退税权,该

29、企业有一批FOB价30万美元的一般贸易货物(汇率1:6.7)已在3个月前已在账面做免抵退税的免税和相关进项税转出处理,尚未取得退税。该批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5%,则: 该企业该业务视同内销计算销项税=306.7(1+17%)17%=29.21(万元) 该企业转入抵扣的进项税=306.7(17%-15%)=4.02(万元) 就该项业务而言,该企业应补税=29.21-4.02=25.19(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应征税的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1、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2、经过认定的出口企业及其他单位,应在规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委托方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申报退税。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停止其退(免)税资格6个月以上。,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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