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事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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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一首城管之歌http:/ 社会的发展中仍存在低贫百姓 缺乏法律去管理城管部门 城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国家监管不力 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这也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频繁发生,不仅对城市的和谐与稳定构成巨大的威胁,而且严重危及执法人员与市民的身体理健康,不利于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国家监管不力下,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大多数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社会的发展中仍存在低贫的百姓,小贩的出现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成熟

2、的表现,城管与小贩之间,矛盾日益尖锐,冲突此起彼伏,甚至发生了城管被刺身亡,小贩被殴致死的事件 。贫困使得一些农民当小贩,而在广大的地市县级城市,城管之于小摊贩,如同猫之于老鼠,街头追打哭喊不绝于耳。这是社会发展的矛盾,贫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仍值得我们去关心,值得专家去探讨。,缺乏法律去管理城管部门,完善城管执法制度,是各地视情况分散立法,还是制定位阶更高的法律,现在仍有不同声音。 但从2001年5月广西南宁制定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到北京刚刚通过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各地城管执法日益规范,而要求完善城管执法法律规范的呼声也日益强烈。,9月12日,银川市城管综合执法

3、局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展示“行政执法证”。当日起,银川市所有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律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城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1.其实城管的素质问题是“历史悠久”的问题。例如下面的一段话来自城管内部一个人员的,“广州是八几年有的城管,当时进来的那些都是些流氓,他们的工作就是打架,当时归建设局领导,是专门拆房子的,所以不是流氓诬赖的人进不来的,加上那时候靠关系能进别政府部门,所以有关系的人也不去做城管,加上那时候也不是公务员。” 2.某些素质低下的城管欺软怕硬,有矛盾、有仇气、酒后,就会打人,例如:在去年世界杯的时候,有个城管赌球输了钱,心情很是不好,一个卖玉米的中年妇女被他打了。有些城管则认为

4、自己有钱有势,看到走鬼不顺眼就打。这些暴力执法是由于执法人员真的是素质低下。 3.被人打的城管认为反手是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从学识地位的角度去分析,城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可说是受过良好教育和知道法律道德的人。而走鬼的大多数是农民,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对于法律几乎不懂。所以在那种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打了城管是无知的行为,城管应该顾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应出手打走鬼。,简述“城管打人”的解决办法,1、在国家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发展的同时应兼顾公平,缩小贫富差距,保障贫穷百姓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根本方法是发展经济。那么,贫困的百姓就不用当小贩来维持生计。城管打人的事件就不会发生在拥有悲剧人

5、生的百姓们身上了。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城管执法方面,应加强监督,以致在城管执法时不滥用职权,使城管执法异化。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和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2、在法律方面,明确城管法律授权以此消除理论困惑。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须现在法律上下功夫。因此,国务院法制办应当推动全国人大进行专门立法,至少应做出相应的法律解释,以消除人们对推行相对

6、集中处罚权的法律依据的疑问。全国人大关于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专门法律或者法律解释应当重点针对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关的法律依据,消除了法律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那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所有权力都必须通过法律赋予,否则行政机关不得享有和行使任何权力,任何权力都必须通过法来制约和控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通过法律使每一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下来。同时实行城管执法公开可以增加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一方面有利于相对人产生一种眼见为实的信任感,另一方面,使相对人了解整个运作过程后,有利于事后权利遭到侵害时能及时地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3、在城管执

7、法主体方面,应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并建立监督制度。作为城管执法主体必须遵循程序的规定,按程序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去作为,否则就应承担程序之法律责任。另外,作为被执法对象可以依该程序确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所以必须从加强城市管理的宣传工作入手,在群众中广泛地进行城市管理意义的宣传和教育,形成牢固的群众基础。 新形势下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而城管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因此,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一方面,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纯洁城管队伍,把经过教育、培训、整顿,仍不适合城管工作的人员调离城管队伍;选调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相关人员充实到城管队伍。另一方面,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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