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路施工典型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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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 路 施 工 典 型 案例分析,兰州铁路局工务处 2012年2月20日,【案例一】 事故概况:2006年9月23日,嘉峪关工务段中捣车在兰新线上行k898200896000处进行施工作业,作业时间为14时15分16时16分。玉门镇紧修工队利用封闭时间配合中捣车拆除上行k896950桥梁护轨,15时40分拆卸完k896950大桥护轨,曲护轨拨到碴肩上。16时15分正点开通线路。16时23分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典型案例,防护员486次临客通过军垦站,在接近施工地点时,司机发现摆放在桥西头碴肩上的曲护轨侵限,于16时26分停在k896400米处,16时37分开车,停车11分。定性嘉峪关工务段一般

2、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施工负责人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9条规定,未对拆除的护轨进行确认,护轨放置不稳侵限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盲目放行列车,导致拦停列车事故的发生。,【案例二】 事故概况:2006年8月1日,兰州工务机械段岔枕大修车间换岔班,在青山堡车站2道(上行正线)做线下焊联道岔准备工作中,使用的锯轨机摆放侵限,客车1086次司机发现后,15时05分停车,15时24分开车,停车19分钟。定性兰州工务机械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施工单位安全关键卡控失控、管理松懈,疏于对作业机具的管理,造成机具侵限所致。,【案例三】 事故概况:2008年6

3、月8日2:40分,成都局管内达成线金堂道观音间K302+800处山体崩塌落石,造成40074次货物列车两台机车及机后110位脱轨。 事故主要原因:危岩山体排查处置不到位,余震造成危石崩塌所致。 【案例四】 事故概况:2008年6月7日1时06分,乌鲁木齐开往阿拉山口的5 8 0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乌鲁木齐局兰新线包家店玛纳斯间K2009+575处,司机感觉晃车严重而停车,2时21分开车,区间停车1小时15分。,经检查发现K2008+946一孔1.5m框架涵处路基下沉20mm,造成线路几何尺寸严重超限,列车停车后尾部越过下沉地点218m。2时33分封锁区间,经工务部门抢修后于6时10分限速25km

4、h开通区间,影响正线行车 5小时4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单位违章蛮干。中铁电化局乌精二线S1标段桥涵附属工程未完工、桥涵基础等不能正常封闭的情况下,擅自拆除钢便梁,造成桥涵在地基受,到灌溉水浸泡湿陷后整体下沉。二是施工质量严重失控。中铁电化局乌精二线S1标段施工中违反设计要求,采用苯板和编织袋填充涵节接缝和沉降缝,造成防水性能下降。三是乌鲁木齐局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失控,未能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四是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在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与地方灌溉系统结合,造成该涵基底标高与涵洞进口标高落差较大,涵洞积水无法外排。五是建设项目验交工作

5、滞后。该处框,架涵施工地段于5月29日已恢复线路常速,乌精二线建设指挥部没有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六是设备管理单位奎屯工务段监护不到位。该段在明知工程没有验交,灌溉季节的排水对线路设备影响较大的情况下,没有把该处线路作为重点进行检查监护,盲目与施工单位共同申请恢复常速。 【案例五】 事故概况:2005年7月16日,原张掖工务段在截河坝青山堡间、宗家庄金昌间进行路基加宽作业,在施工负责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两处民工均擅自开工作业,盲目挖掘土方造成两处光缆挖断。分别影响行,车5小时08分、10小时14分。定性原张掖工务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原张掖工务段在路基加宽施工作业中,现

6、场管理混乱,施工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擅离岗位,施工现场失控。同时违反铁办2005133号文和局发“关于印发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兰铁运2005176号)有关规定,未与电务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电务部门人员未到位和信号电缆埋设点及走向不清楚的情况下,违章蛮干,盲目施工,挖断信号电缆。,【案例六】 事故概况:2005年8月21日,银川工务段在包兰线小坝青铜峡间k591+900米处,进行框架桥顶进施工作业,当日11时30分左右,将铁通一根综合光缆挖断,17时00分通知铁通公司前往处理,经铁通人员抢修,于18时35分临时接通使用,造成非正常引导行车达1小时40分钟之久,直接影响客车2

7、587次20分钟,货物列车41064次60分钟。定性银川工务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事故主要原因:银川工务段多经工程施工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与铁通公司青铜峡维修工区联系派人现场配合挑挖光缆未果的情况下,违反铁办2005133号文和局发“关于印发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兰铁运2005176号)有关规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光缆被挖断。 【案例七】 事故概况:2005年11月15日16时20分,兰新线腰泉子玉门上行K812K817,下行,K813K817出现红光带,经核实为嘉峪关工务段在该区间上行k820750处进行提速安全标准线浆砌片石护坡施工时,由于卡控措施不严

8、,民工队擅自动用铲车垫土方,收铲时将信号电缆刮断。定性嘉峪关工务段一般事故A2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嘉峪关工务段没有认真吸取前几次挖断电缆的事故教训,段、车间干部安全意识淡薄,疏于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场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严,导致事故发生。,【案例八】 事故概况:2006年3月2日15时44分,定西工务段在陇海线洛门武山间k1489580处进行增建12.0m框架涵施工时,使用推土机将信号电缆铲断,导致洛门车站西岔区上、下行出现红光带。定性定西工务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该段在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电缆埋设情况不明及配合人员未到的情况

9、下,擅自动用施工机械在埋设通信电缆和信号电缆处施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是在日常安全管理中,疏于对安全卡控措施的落实,在安全关键卡控上心存侥幸,各级管理者没有树立持之以恒的安全理念,干部作风漂浮、职工责任懈怠、现场控制不力,导致事故的发生。 【案例九】 事故概况:2006年6月29日7时02分,兰西工务段在兰新线低窝铺玉门镇区间进行安全标准线路基施工时,施工铲车将K891+600米处8芯、12芯两根信号电缆挖,断,导致8910号通过信号机灭灯。经电务人员抢修,于9时02分信号设备恢复使用。影响上行列车晚点3列。定性兰西工务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兰西工务段未能吸取以

10、往挖段电缆事故教训,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路基加宽开挖施工重视不够,检查不到位,结合部规定不落实,在配合单位未到位和电缆位置及走向不清楚的情况下,违章蛮干,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导致了事故的再次发生。,【案例十】 事故概括:2000年6月14日17:15,由广州开往乌鲁木齐的X295次行包专列(22辆,1148t,33.0计长)运行至兰新线武威分局管内梧桐泉许三湾间K644+345处,机后8、9、18位脱轨,1017位颠覆,其中16、17位侵入上线,造成车辆报废6辆、大破2辆、中破3辆,线路损坏350m,中断行车上行线9小时29分钟,下行线22小时15分钟。 原因分析:在事故发生地点,兰州工务

11、大修段正在进行平交道口改立交施工准备,,在没有要点又未限速的情况下,利用列车间隔抽换无缝线路枕木,事故发生前已更换了24根,K644+14号轨3842位连续5根轨枕无铁垫板及道钉其中1根枕木只穿入一半,与其相邻的1根混凝土轨枕无扣件,枕盒无道碴,枕木顶面与轨底空隙可塞入横握的拳头,线路的稳定性受到破坏,导致列车脱轨。 事故教训: 1、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事故发生在兰新线提速工程大会战的攻坚阶段,个别干部产,盲目抢时间、赶进度的想法,不能正确处理完成任务和确保安全的矛盾,违章蛮干的情况时有发生。 2、干部作风不实,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一部分干部到现场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

12、标准化作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落实的情况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3、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素质低。新任领工员既不懂无缝线路维修业务知识,又不知道利用列车间隔作业保证列车安全的卡控措施,却违章指挥,盲目乱干;作业人员也不具备无缝维修作业的专业知识和基基本技能。,4、大修施工作业地点属清水工务段管内,双方虽然签订了安全协议,但该段没能积极参与配合、监督、检查,放任自流,缺乏全局意识,互控措施不到位。 【案例十一】 事故概况:2010年9月29日7时56分,担任段兰新线下行K558+046处明渠改造施工慢行看守工作的嘉峪关桥隧车间桥隧工吴积军,在从施工临时住地赶往下行K558+046处慢行看守点接班途中,从

13、上行线K558+262处翻越防护网违章穿越上行线路时被T54次机车撞伤致死,构成责任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1、职工吴积军在赶往慢行看守点进行交接班途中,违反车间制定的进行交接班时必须穿越K558+350立交桥到达看守地点的规定,而是采取翻越防护网的方式进入兰新上行线。同时在进入防护网后由兰新上行线穿越至下行线路时,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2条“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清水桥隧车间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管理不到位,班前教育开

14、展不全面、不细致,对每日慢行看守人员交接班行走路线、安全注意事项未做重点要求和卡控,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段主管业务科室桥路科专业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安排不全面,人员分工不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检查、管理不到位。 4、段各级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重线路施工、轻桥路施工安全的思想,对桥路施工,从事慢行看守的单人单岗作业环节检查、盯控不到位,疏于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5、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段、车间、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有差距,特别是现场安全教育没有根据所从事的作业项目、内容、作业环境等等因素有针对性的组织教育培训,培训时效性、专业性不强,基础管理不规范。

15、 【案例十二】 事故概况:2006年7月27日11时43分,11007次货物列车运行至青藏线刚察至鸟岛间K199+580处,由于西宁工务段刚察养路工区工长带领3名职工、13名民工在未申请,天窗点的情况下,利用列车间隔成段撤除线路左股13根枕木垫板后,没有来得及捣固,也未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导致列车通过时,机后第16位空罐车前台车脱轨。 事故主要原因:西宁工务段刚察养路工区一是没有将撤除线路枕木垫板作业纳入天窗作业计划,违反规定利用列车间隔擅自作业。二是对放行列车条件把关不严。 【案例十三】 事故概况:2008年6月20日16时28分,81606B次列车运行至陇海线天水杨家河,河间上行K1403+

16、846处,机后第15位冷藏车后台车脱线,脱线后运行349m至1403+497停车。于22时22分开通线路,中断行车5小时54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事故A4.1类。 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反无缝线路作业轨温条件,未按要求测轨温,超轨温作业;二是违反关于明确工务施工“天窗”外作业项目的通知 ,点外超范围作业;三是放行条件把关不到位,盲目放行列车;四是应急处置不果断、不及时;五是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案例十四】 事故概况:2007年9月28日,武威工务段古浪线路车间古浪机械化作业工区在兰新线下行K201+100K201+150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线路病害整治时,擅自动用起拨道机进行作业,违反关于明确工务部门

17、“天窗”点外项目的通知,触碰工务“高压线”,定责武威工务段一般事故C24类。 事故主要原因:车间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蛮干,点外超范围作业。 【案例十五】,事故概况:2007年11月26日8时11分,广铁(集团)公司张家界工务段吉首线路车间周家寨工区7名职工,在焦柳线周家寨车站1道进行天窗点外的点油和整外观作业,当时天气大雾能见度不足10米。8时19分,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负责人并兼职防护员的工区工长谢忠全:13019次货物列车开过来了,但正在参与作业的谢忠全没有及时通知其他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23分,以74km/h运行的13019次列车将正在作业的两名职工当场撞死,构成铁路从业人员责任一般A类事

18、故。 事故主要原因: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工区工长谢忠全长时间无证上岗,作为现场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带头违章作业、盲目蛮干,严重失职,以致酿成严重后果。 【案例十六】 事故概况:2005年2月3日,原张掖工务段山丹养路车间紧修队班长带领6名职工在山丹西头出站K487+100处进行紧固扣件作业,12时28分客车K1043次从山丹站开出,司机发现作业人员未及时下道,12时32分在鸣笛未果的情况下将列车停在K487+050处,停车3分,停车地点距作业人员不足50米。定性原张掖工务段行车,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车站、现场防护员严重失职,车站防护员没有按照35分钟通话一次

19、的规定进行防护,没有及时将1043次客车从山丹站开出的信息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在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也未能选择瞭望较好的地点进行现场防护,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6条、第2.2.7条有关规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十七】 事故概况:2007年4月18日17时41分,柳州,铁路局百色工务段兴义车间品甸工区一名班长和工区指定临时负责人,带领两组作业人员在南昆线K487450处和K488815处利用列车运行间隔,分别进行扣件紧固、螺栓涂油补修作业和处理轨道检查车扣分处所作业,在两作业点之间的工地电话员和在K487450处的现场防护员,违反信息通报复述确认和不得参与维修作

20、业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防护职责,当由南宁方向开来的40233次货物列车运行至K487450处时无人防护,将进行涂油作业未及时下道的作业人员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构成责任重大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由于现场防护人员玩忽职守,违规参加维修作业,导致现场无人防护;电话防护员在通报来车信息未经现场防护员复述确认的情况下,也未继续跟踪卡控,导致现场管理失控,安全防护失效,最终造成这起性质严重、伤亡惨重的重大死亡事故。 【案例十八】 事故概况:2005年7月15日,兰州大型养路机械段在陇海线甘谷至新阳镇间上行线K1446+410K1446+630处(山柴堡1#隧道内)进行线路翻浆冒泥整治施工,现

21、场施工负责人在对列车运行情况掌握不清、心,中无数的情况下,盲目下令施工人员上道做准备工作,现场西头防护员发现上行线来车,于9时03分将12012次列车拦停在距施工地点173米处,停车35分。定性兰州工务机械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施工负责人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9条规定,对列车的运行情况和调度命令没有认真确认,在准备工作不充分的情况下,臆测行事,也未与防护员随时保持联系,盲目下达上道施工,命令;同时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没有严格执行35分钟通话、复诵、确认制度,没有认真执行防护标准。 【案例十九】 事故概况:2007年7月13日15时52分,哈尔滨局哈尔滨工务段

22、哈南线路车间长寿工区一名班长带领6名线路工,在哈尔滨南站四场上行峰下三道第二缓行器和第三缓行器之间进行紧固扣件和螺栓涂油作业,此时上行驼峰开始解体CZ06次作业,当解体至11项3道4辆时,溜放车辆将正在作业的5名线路工撞轧,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现场防护员在沿场内平过道跑回车间,报信途中,被14道解体溜放车辆轧死,构成生产安全较大死亡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哈尔滨工务段长寿工区无计划在避车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峰下作业,作业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所致。 【案例二十】 事故概况:2008年3月28日15时10分,兰西工务段永登线路车间永登线路工区在兰新线上行K88+300K101+300进行小机群捣固作

23、业前的准备工作时。已经下道避车的线路工董小军从兰新线上行K97+715km处左侧路肩接触网杆东侧突然上道,被本线通过的T70次客车撞出线路,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一般事故B1类。 事故主要原因:违反安规规定,在防护未设好的情况下上道作业所致。 【案例二十一】 事故概况:2008年1月14日12时05分,哈尔滨铁路局福前线45454次货物列车行至K137+020无人看守道口与一抢越道口的机动车相撞,事故造成车上11人中的6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的较大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机动车司机违章抢越道口,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执行通过道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案例二十二】 事故概况

24、:2008年3月4日7时20分左右,定西工务段定西线路车间景家店线路工区在陇海线上行K1606000k1607000处进行垫板作业。8时43分,T151次旅客列车通过唐家堡站,接近作业地点前,现场防护员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47分左右,T151次通过作业地点时,线路工陈世(男,54岁)突然越过上行线走向下行线,被T151次机次一位发电车运行右侧端部撞伤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3条规定,未按要求下道避车所致。同时违反了严禁来车时抢越的规定。 【案例二十三】 事故概况:2005年7月10日,原武南工务段打柴沟保养工队

25、计划7时20分9时20分在岔西滩车站1、3道岔进行机械维修作业,保养工队提前到达在做准备工作卸工具时,6时59分民工将三齿叉放在轨变箱导线上,联电造成红光带。定性原武威南工务段一般事故A8类(原事规标准)。,事故主要原因:原武威南工务段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带领民工的职工责任心不强,对民工搬运工具没有进行严格把关,下道前对料具没有按要求进行检查,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二十四】 事故概况: 2007年5月25日,兰州工务机械段岔枕大修车间换岔四班按计划在兰新线坡底下车站下行3#、5#、9#道岔及站内3道进行卸料作业,请求封锁坡底下站3道及下行线3#、 5#、9#道岔1小时(计划时间,23点至0点)

26、。22时25分左右,西头防护员翟宏建从兰新线K27+899米监护道口进入线路,背对列车沿上行线左侧由西向东行走,22时37分,当行走至兰新线上行K27+705米处(曲线半径800米)横越线路时,被上行客车T210次撞伤,立即组织送往兰州504厂职工医院救治,26日0时55分因伤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职工死亡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违反了工务安全规则第3.2.2条“步行上下班时,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和路局“高压线”的规定。,【案例二十五】 事故概况:2005年12月27日6时12分,兰新线尖山车站发现尖山至芨岭站间上行线K427275处4274号信号机红灯,车站于6时13分通知了原张掖工务

27、段尖山巡检工区和武南电务段尖山信号工区。6时24分尖山信号工区工长在尖山车站电务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4274信号机故障停止使用”之后就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尖山工务巡检工区工长谢建国在车站工务行车设备登记薄内签认后,带领4名职工赶赴,现场对工务设备进行检查,经过检查未找到工务设备故障便返回车站,7时14分在工务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经检查工务设备正常”。尖山车站根据工、电登记情况开通区间并向故障区间放行了3趟列车。7时55分仍在现场检查的电务工长汪勇和工务职工李建军发现,兰新线上行K427+11北股钢轨距乌鲁木齐方向接头7.25米处垂直断裂3毫米。8时05分立即通知车站封闭区间。8时

28、15分工务使用急救器加固后请求慢行开通区间,10时15分至10,时30分调度给点,工务更换故障地点钢轨,10时31分开通线路恢 复正常运行速度。定性原张掖工务段一般事故A17类(原事规标准)。 事故主要原因:原张掖工务段对冬季防“三折”五道防线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工务“盲目放行列车”高压线认识不清,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检查线路,在故障未找到、未排除的情况下,盲目放行列车。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一名领导去现场,没有本着眼睛向内举一反三的态度进行认真分析,在分析原因中找客观的多、找主观的少,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案例二十六】 事故概况:2008年5月26日,济南工务机械段在京沪线枣庄站(下行线73

29、4+260+500处)更换下行正线13#、27#道岔和3道25#、1521#(复式交分)道岔施工。下行线封锁时间计划210分钟,实际施工晚点1小时49分,3道封锁时间计划380分钟,实际施工晚点5时43分。 事故主要原因:施工组织不到位,对工作量以及影响施工的因素调查不细,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交底不清,预想意识不强。,【案例二十七】 事故概况:2008年6月11日,武汉局襄樊工务段在焦柳线朱市站下行更换3#、7#道岔施工。计划封锁下行线160分钟,由于施工组织不力造成实际封锁线路270分钟,延点110分钟,严重影响运输秩序 。 事故主要原因:施工准备不充分,对工作量以及影响施工的因素调查不细,关

30、键环节的技术培训交底不清,预想意识不强。 【案例二十八】 事故概况:2008年4月2日,兰州工务机械段按计划在陇海线陇西站下行线17#、21#、26#、32#道岔进行大机捣固施工,,封闭时间19时42分22时42分,在22时30分收车时,发现捣固单元提升无动作,采用导链及紧急顶升器进行人工提升,23时18分,32#道岔调试完毕并开通线路,造成施工延点36分钟,构成一般事故D9类。 事故主要原因:施工组织不到位,对工作量以及影响施工的因素调查不细,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交底不清,预想意识不强。 【案例二十九】 事故概况:5月4日,南宁铁路局柳州工务机械段在黎湛线根竹覃塘站间上行K39+600K37+

31、600处清筛换碴施工,开通后第二列23016次货车限速应为 80km/h,,但是由于施工人员插错减速信号牌,将该地点的限速错误设置为60km/h。 当23016次货车运行至设置减速信号牌的地点K40+400时,司机发现减速信号牌的限速值(60km/h)与机车监控装置限速值和车机联控告知的限速值(80km/h)不一致,立即采取非常措施停车,停车后司机立即向根竹站报告,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确认后,通知司机该处按限速80km/h恢复运行。23016次司机认真瞭望,及时发现现场限速设置错误并果断处置。 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单位柳州工务机械段没有认真吸取“4.28”事故教训;没有按照铁安监电200831号电报要求,对线,线路慢行数据进行“三核对”;现场关键作业环节失控。二是设备管理单位玉林工务段没有按要求对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没有对施工单位设置的减速信号牌进行检查确认。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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