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909759 上传时间:2019-06-04 格式:PPT 页数:36 大小:480.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产品型号组成.ppt(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汽车产品型号的组成,目 录,一、背景介绍 二、国内部分汽车制造商产品型号介绍 三、福田公司汽车产品型号介绍,一、背景介绍 1.国家标准GB/T 941719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虽已于2002年3月1日起废止,但国家在对汽车管理中暂仍沿用,而且可能会过渡使用较长的一个阶段。 GB/T 94171988的结构组成 ,企业自定代号(专用汽车代号国家另有相应规定。此部分位数不定),产品序号,主参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企业名称代号,2.国经贸产业 2001 808号文件 2001年8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联合发布:国经贸产业2001808号关于在生产及使用环节治理整顿载货类汽车产品的通知

2、中规定: 为加强对违章、违规汽车的清理整顿,打击车辆走私、非法拼装、假冒行为,控制其他涉车犯罪活动,加快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企业申报产品的型号中自定义代号部分要按照车辆识别代号(VIN)规则编制。 目录内现有的载货类汽车产品逐步向公告过渡,从2001年11月1日起,目录公布的载货类汽车产品型号作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依据目录办理载货类汽车的注册登记。,注: 公告:为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简称。 目录:为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 产品目录和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的简称。 3.我公司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情况 在目录转公告之前,汽车产品型号按照

3、GB/T 9417-1988的规定编制。 在目录转公告之后,汽车产品型号按国经贸产业2001 80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重新编制。2003年4月正式发布Q/FT B066-2003汽车和挂车 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并于2004年2月重新修订成Q/FT B066-2004汽车和挂车 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二、国内部分汽车制造商产品型号介绍 一汽集团公司 CA 主型号 车辆特征代号 主型号=企业名称代号+系列代号(按GB/T 9417) 车辆特征代号:以特定的符号表达变型车特定的车辆型式/结构(如:柴油/汽油、驱动、车身、轴距、转向),同一特征的不同型式在特定的符号后加数字进行区分;同一车辆的

4、多重特征其符号累加。 注:整个产品型号的字节长度不固定,最短6位、目前最长的已达22位甚至更长。 如:CA1060K22L载货汽车、CA1223P11K2L7T1A80型平头柴油载货汽车、CA5330CLXYP5K2L11T6A70型仓栅式厢式运输车等。,东风公司 EQ 主型号 车辆特征代号 主型号=企业名称代号+系列代号(按GB/T 9417) 车辆特征代号:以特定的符号表达变型车特定的车辆型式/结构(如:发动机、底盘、车身、转向),同一特征的不同型式在特定的符号后加数字进行区分;同一车辆的多重特征其符号累加。 注:整个产品型号的字节长度不固定,最短6位、目前最长的已达19位甚至更长(如:发

5、动机代码24位表示其型号/厂家/功率/扭矩)。 如:EQ1254G1型载货汽车 、EQ5040XXYGR14D3AC型厢容可变车、EQ5086XXYZE型厢式运输车等,三、福田公司汽车产品型号介绍 Q/FT B0662004规定的产品型号构成,(一)、主型号部分 1. 产品型号各部分的含义 1.1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名称代号代表国家认可的汽车生产企业,用“北京”两字汉 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大写字母“BJ”表示。 1.2 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的分类 ,按表1规定。,1.3 主参数代号 a) 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与挂车(不包括客车挂车

6、及客车半挂车)用整车的总质量(t)表示主参数代号。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为:处于可行驶状态的牵引车的质量、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的最大垂直静载荷、牵引车自身最大装载质量(如果有的话)的和。当总质量在100 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b) 客车及客车挂车、客车半挂车用整车长度(m)(挂车长度按挂车车身长度确定,国家另有规定除外)表示主参数代号。当车辆长度小于10 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值(m)的十倍数值表示。,c) 轿车用发动机排量(L)表示主参数代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d) 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

7、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大于10%,则应按4.2.1.3a)的规定重新确定主参数代号。 e) 除挂车外的各类汽车底盘(非完整车辆)(包括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底盘)的主参数代号,按其整车的主参数代号编制。 f) 主参数的数值修约按GB/T 8710的规定执行。 g)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1.4 产品序号:产品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专用汽车在设计开发、升级换代时的顺序。用一位0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a) 已经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平台编制;

8、 b) 尚未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首次开发的车型一般用“0”表示,以后换代依次用“1”、“2”、“3” 、“9”表示; 车身全新换代时,一般应改变产品序号; 当车辆设计主参数变化不大于原定型车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产品序号。,(二)、技术特征部分 1. 结构特征代号 1.1 专用汽车 结构特征代号:按表2的规定使用 用途特征代号:按GB/T 17350-1998的相关规定使用,详见Q/FT B0662004附录B。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用“JB”、随车起重运输车用“SQ

9、”、混凝土泵车用 “HB”表示。 特征参数代号:用表达专用汽车特定技术参数的两位数字表示,不同种类的专用汽车其特征参数含义及代号表达不同,详见附录B。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用罐体容积(m3)表示(08 m3 )、随车起重运输车用最大起吊质量(t)表示(55 t)、混凝土泵车最大泵升高度(m)表示(25 m)。,1.2 其它汽车及挂车 技术特征代号用Q/FT B005中规定的车辆识别代号(VIN)中VDS的前5位字码表示,用以区分整车的不同技术特征。 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客车、乘用车、挂车的技术特征代号,按Q/FT B005规定的VDS编制规定执行

10、。 包括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底盘在内的全部底盘(非完整车辆)型号的技术特征代号,应按Q/FT B005规定的相应整车的VDS编制规定执行。,2.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 编制产品型号时,当某产品的主型号部分和技术特征部分的前5位代号与已有产品完全相同、无法区分时,应使用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加以区别,否则不使用。技术特征状态区分号应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a) 专门开发的军车用“J1J99”表示。 b) 装配L项目车身的车型,应依次使用AZ(为避免混淆,I、J 、O、R、Z除外)之间的大写英文字母;装配其余车身的车型,应依次使用19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3. 特殊代号 与在国内销售的车型相比,若出口车型的

11、技术状态发生改变时,用特殊代号予以区分。出口产品的特殊代号用一位大写英文字母“R”表示。对于技术状态完全相同的、既在国内销售同时又出口的车型,其产品型号不加特殊代号。,型号示例 BJ1046V8JE6 BJ1046V8PE6 BJ1046V8AE6 V-普通货车; 8-总质量350045003950/4080/4229 、载质量(不含人)10001500 kg 1570/1620/1470; J /P/A - 平头单排/单排带卧铺/双排、敞开式货箱; E-四缸柴油机4100QB、Y4100Q、排量3.04.0L3.298; 6-轴距310034003200、2轴非全驱、液压制动 BJ1046V

12、8JE6-1 BJ1046V8PE6-2 BJ1046V8AE6-3 “-1”:换装驾驶室; “- 2”:换装CY4100Q、CY4100ZLQ发动机3.707 ; “- 3”:换装YZ4102Q1、4102Q发动机3.432,型号示例 BJ1046V8JB5 BJ1046V8AE5 V-普通货车; 8-总质量350045003640/4240 、载质量(不含人)10001500 kg 1490; J /A - 平头单排/双排、敞开式货箱; B -四缸柴油机YSD490Q、QC490Q(DI)、490Q(DI)、排量2.02.6L2.54; E -四缸柴油机4100QB、排量3.04.0L3.

13、298; 5-轴距3100 mm(总质量3500 kg)2800、2轴非全驱、液压制动,(三)、产品型号的管理 1.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的编制和管理规则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标准法规科统一组织编制。 2.汽车和挂车的产品型号由技术研究院产品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 3.产品型号必须经汽车及挂车产品型号审批单或车辆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表等经规定程序正式批准后才能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确定和使用未经批准的产品型号。,Q/FT B0052005 汽车及挂车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与管理规则(部分内容),1、M类汽车(包括乘用车、客车)VDS的编制规则,1.1 VDS的第一位表示车辆的类型,其代码及

14、含义见表1。,1.2. VDS的第二位表示车辆总长及座位数(包括驾驶员座),其代码及含义见表2。,1.3. VDS的第三位表示车身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表3。,1.4. VDS的第四位表示发动机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表4。,1.5. VDS的第五位表示制动及安全约束、变速器操纵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表5,2.N类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 VDS的编制规则,2.1 VDS的第一位表示车辆的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表6。,2.2 VDS的第二位表示总质量及载货质量,其代码及含义见表7,2.3 VDS的第三位表示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表8,2.4 VDS的第四位表示发动机类型 2.4.1 N类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不含客车底盘)发动机类型代码及含义按表9规定。,2.4.2 客车底盘的发动机类型按表10的规定,2.5 VDS的第五位表示载货车辆的轴距、底盘型式及制动型式,其代码及含义见表11,3.挂车的VIN编制规则 略。,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