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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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8章 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达到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图纸的提供与管理的要求,具备掌握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管理的能力。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会用到本章内容。,第8章 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8.1 标准和图纸 8.2 材料设备供应 8.3 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 8.4 质量检验 8.5 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案例分析,8.1 标准和图纸,8.1.1 标准 1)定义: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性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统一,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写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2)分类 (1)按标准内容划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技

2、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 (2)按适用范围划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3)按执行效力划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8.1.2 图纸 1)定义: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图纸是指由业主提供或者由承包商提供经工程师批准,满足承包商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国际工程中,存在由业主负责设计图纸和由承包商负责设计图纸两种情况。,8.2 材料设备供应,8.2.1 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 施工合同对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规定如下: (1)到货验收 (2)保管 (3)检验 (4)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一览表要求 (5)业主供应材料设备使

3、用前的检验或试验,8.2.2 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 有关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施工合同中相关规定如下: (1)到货验收 (2)退场 (3)检验 (4)代用材料,8.3 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是工程师进行质量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程师应当协助和监督施工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应该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对本施工现场内所有单位工程的质量负责;生产班组要对分项工程质量负责。现场施工员、工长、质量检验员和关键工种工人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以上岗。企业内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对各自的工作质量负责。,8.3 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施工企业必须设立质量检查

4、、测试机构,并由经理直接领导,企业专职质量检查员应抽调有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的人员充任。任何人不得设置障碍,干预质量检测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实验室检验,并经过实验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总包单位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施工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8.4 质量检验,8.4.1 质量检验概述 建设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施工合同中有很多条款对各方进行质量管理作出约定,同时

5、国家还有很多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作出强制性规定,施工合同当事人和管理者都必须遵照执行。,8.4.2 检查与返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及其委派的人员对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检验,这是他们的一项日常性工作和重要职能,是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承包商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承包商应该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因承包商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商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

6、包商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商承担责任,赔偿业主的直接损失,工期不应该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业主承担,相应顺延工期。,8.4.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合同双方应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需要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业主应该提供的便利条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商可自行组织验收,

7、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8.4.4 重新检验 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工程师进行质量管理的目的。因此,工程师应该有权随时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商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查合格,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商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商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4.5 工程试车 1.试车的组织责任 (1)单机无负荷试车 (2)联动无负荷试车 (3)投料试车 2.试车的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

8、达不到验收要求 (3)由于承包商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 (4)试车费用,3.工程师要求延期试车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必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向承包商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承包商可以自行组织试车,业主应该承认试车记录。,8.4.6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的重要环节。只有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才允许工程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没有通过的,业主不得使用。业主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业主承担责任。,8.4

9、.7 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规定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8.5 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8-4详见P228 案例分析8-5详见P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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