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规范不明确的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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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河北省建设厅2008年2月,一 砌体结构,1 按照建设部的审查要点,抗震设计的砌体承重结构不 应设置转角窗。审查要点参照北京院的统一技术措施适当放松,在设防烈度为6、7、8度,、类场地时, 房屋层数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在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后,可以在房屋转角部位设置转角窗。不符合此条件的不允许设置转角窗。采取的措施有: 1)角窗两端增设构造框架,构造框架由柱和对角线明梁(或暗梁)构成,柱与墙体应有可靠的拉结。 2)加大角窗处房间的楼板厚度,使楼板厚度120mm,增加角窗范围内的楼板配筋。 3)尽量加大角窗梁的刚度。 4)洞口尺寸尽量减小。

2、,2 按照抗震规范不应采用砌体和框架结构混合承重的体系。 1)多层砌体房屋设置通长的阳台时,不应采取通长的框架结构承重。 2)不应采用砌体和钢筋砼墙体混合承重的体系,包括在砌体结构中局部增加少量的砼剪力墙的体系。 3)如果遇到个别大开间,在不形成内框架的情况下,可以在个别横墙间距不超过两开间(7.2m)的范围内设置仅承受竖向力的钢筋砼柱。 3 当房屋总高度与总层数已达到规范的限值时,不应在其上再增加任何形式的结构。 4 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的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个别楼层超高时,应于该楼层沿承重墙长每隔不大于2m增设构造柱。,5 抗震设防地区,房屋有错层时,相邻楼板高差一般

3、不应超过500mm。 1) 当错层不超过梁高或500mm时,错层部分的圈梁或大梁应采取抗扭措施; 2) 当错层超过500mm时,应将两侧楼盖质量作为两个质点,层数按二层进行抗震计算。 当相邻楼板高差500mm但不超过14层高且不大于800mm时,错层交界处的墙体,除两侧楼盖处圈梁照常设置外,还应沿墙长每隔不大于2m在墙中增设构造柱。 3) 当高差超过14层高或800mm时,宜按GB50011-2001第7.1.7条设置防震缝。,二 多层剪力墙结构、布置少量 剪力墙的框架结构和布置少量框架的剪力墙结构,1 对高度不超过28m和层数不超过9层的多层剪力墙结构,其结构设计的要求允许低于高层剪力墙结构

4、,可参照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4年)中的规定。 2 抗震设计时,强度计算满足规范要求而弹性位移角不满足1/550或扭转不满足规范要求设置了少量剪力墙的框架结构(当剪力墙的倾复弯矩小于结构底部倾覆弯矩的25时),仍属框架结构。计算时应按不计入剪力墙作用的纯框架结构和按框架剪力墙结构分别计算,取配筋较大值,框架的抗震等级按框架结构确定;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取三级或四级,剪力墙的配筋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计算的结果配筋。结构设计时应尽量避免采用。 3 在剪力墙结构中设置少量的框架,结构的主要抗侧力构件仍为剪力墙,少量框架根本起不到二道防线的作用,因此不能将其归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在结构设计中应采用包络

5、设计的原则。剪力墙设计时,可不考虑框架柱的抗侧作用,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按纯剪力墙结构取,按照框架剪力墙协同工作计算;框架柱设计时,框架的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构取,按照框架剪力墙协同工作计算。,三 复杂高层结构,1 当结构中只有个别结构为框支转换结构,且其负荷面积占楼屋面积范围很小时,可不必把整体结构作为框支转换结构,但其中的框支转换结构的抗震等级、计算、构造,仍应符合框支转换结构的要求。10% 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6220号中规定:不含裙房的楼层扭转位移比大于1.4时属超限高层建筑结构,指得是一半楼层超过1.4。 3 地下室连为整体、地上分为若干独立结构(塔楼

6、)时,可不按多塔楼结构对待,可不必遵守JGJ3-2002第10.6节的有关规定,但地下室顶板设计应符合JGJ3-2002第4.5.5条的相关规定。 4 框支框架指转换构件(如框支梁)以及其下面的框架柱和框架梁,不包括不直接支承转换构件的框架。如考虑结构变形的连续性,在水平方向上与框支框架直接相连的非框支框架的抗震构造设计可适当加强,加强的范围不少于相连的一个跨度。,四 抗震等级的确定,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实际嵌固部位所在楼层(与地面以上结构平面对应的部分)的抗震等级可

7、取为与地上结构相同或根据地下部分结构的有利情况适当放松。 裙房与主楼相连时,裙房的抗震等级不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具体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裙房为纯框架,主楼为剪力墙结构,裙房除按自身确定框架等级外,还不应低于主楼按剪力墙结构确定的抗震等级。,2) 主楼为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时,其框支层框架应按部分框支剪力墙确定抗震等级,裙房可按框架剪力墙确定抗震等级,若低于主楼框支框架的抗震等级,则裙房与框支框架直接相连的非框支框架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3) 裙房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面积较大,属乙类建筑(如大型商场),地震作用全部由裙房自身承担,主楼为丙类建筑。裙房的抗震等级,按裙房高度的乙类建筑(按提高

8、一度查表)和主楼高度的丙类建筑二者较高等级确定。 按照第3.3.3条、第4.8.4条的要求,建筑场地为、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的丙类建筑,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和9度时的各类建筑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选定提高一度后,就应按提高一度后的抗震等级采取构造措施。 高度小于60m的框架一核心筒结构,可以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此时,除应满足核心筒的有关设计要求外,同时应满足对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其他要求,如剪力墙所承担的结构底部地震倾复力矩的规定等。,表6.1.2、表4.8.2为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表,对乙类建筑8度时为一级者,按9度查表也是一级,虽同为一级,但对

9、应的适应高度是不同的,提高一度到9度后,还可能超过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和表6.1.2、第4.8.2的适用范围,如高度大于25m的框架结构、高度大于50m的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大于60m的抗震墙结构、高度大于70m的框架一核心筒结构和高度大于80m的筒中筒结构,以上这些结构的抗震措施,主要是抗震构造措施应比一级适当加强,加强的幅度与房屋高度有关,但有关抗震设计的内力调整系数一般可不必提高。,五 刚度比的计算,计算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比时,可采用剪切刚度比,按(6.1.14-1)式计算。 当高层塔楼部分带有大底盘地下室时,计算地下室楼层侧向刚度可考虑塔楼范围以外一定范围竖向

10、抗侧力构件的刚度贡献,其范围尚无统一的规定,可以这样考虑: 1)两个方向分别取地下第一层层高的2倍左右; 2)在塔楼周边引45线伸到地下室底板所划定的范围; 3)根据SATWE或PMSAP软件提供的结构整体空间振动简图,从振型图中找出结构大底盘中受上部塔楼振动影响最显著的部位,即为其范围。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第6.1.14条、第4.5.5、4.8.5、5.3.7条的要求,地下室为一层时,满足上述要求也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1.1倍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不应采用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 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坪的高差大于地下室层高的1/3时,不宜将地下室顶板作

11、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六 房屋总高度 、层数的计算。,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七度、七层、21m、地下室 带半地下室的砌体承重结构,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认为是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计算总层数时可不作为一层考虑,建筑物的总高度从室外地坪算起。 1) 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室内地坪的高度不小于地下室层高的12,无采光井或地下室层所开窗洞处均有窗井墙,且每道横墙均延伸到室外窗井处,与周围挡土墙连成整体。 2) 自室外地坪至室内地坪的高度不小于1.5m,室外地坪至地下室顶板上皮的高度不大于0.9m,开窗的宽度

12、不大于0.6m和开间尺寸的15,窗高不大于0.4m。如地下室用隔墙将一个开间分为两个开间时,这两个开间开窗的宽度之和不大于0.6m和开间总尺寸的15,且两个窗外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地面以上对应位置楼层的开窗宽度。 不论是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抗震验算和受压计算均应当作一层,并满足承载力要求。,2 带阁楼的房屋 1) 坡屋顶无吊顶或有轻质材料吊顶,无使用功能,坡屋顶可不作为一层,但总高度应算到山墙尖的12高度处。 2) 坡屋面有阁楼层,阁楼地面为刚性地面,有使用功能,作为储藏或居住之用时,最低处高度在2.0m以上时应算一层,总高度 仍算至山墙尖12高度处;最低处高度不超过2.0m,但算至山墙尖12处

13、的高度超过3.0m时也应算一层。 3) 屋面有局部突出的阁楼层,其面积小于12顶层面积,且阁楼最低处高度不超过1.8m时,可以不算一层,高度也不计入总高度内。此阁楼层作为房屋的局部突出构件进行抗震强度验算,按GB50011-2001第5.2.4条将局部阁楼层作为荷载,并乘以增大系数3.0计算地震效应,此增大部分不往下传递。 4) 当局部突出阁楼层的面积大于12顶层面积时,应看作与整层面积相同,按上述第2)款规定处理。,七 高厚比的计算,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不宜超过JGJ3-2002第4.2.3条的限值,当有少量超出时,除结构稳定,倾覆应符合规范要求外,可对侧向位移的限制更加严格控制。 计算高宽比时

14、,结构平面宽度的计算方法: 1 一般情况下,按平面各水平方向的最小投影宽度计算,尺寸很小的局部突出的楼梯间、电梯间等宽度不予计入。 2 L形平面的最小投影宽度,取相应直角三角形斜边的高度。 3 对较为对称的平面凸出或凹进的平面,当凸出部分宽度或凹进部分宽度不大于总宽度的一半时,取B3.46 IA ,其中I、A分别为对截面主轴的惯性矩和截面面积。引用的是砌体规范中折算厚度的概念。 结构的高度,一般从室外地面算起至主体建筑屋面的高度,不计入局部突出屋面的部分;大底盘结构的高宽比,可对整体结构和底盘以上的塔楼结构分别进行核算。,八 如何考虑双向地震和偶然偏心,高层建筑结构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

15、下的位移比以及周期比应符合JGJ3-2002第4.3.5条的要求,对异形柱结构,应符合JGJ149-2006第3.2.5-1条的要求。 质量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作用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地震作用计算时,无论考虑单向地震作用还是双向地震作用,都有结构质量偶然偏心的问题;反之,不论是否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地震作用的多维性本来都应考虑。 控制偶然偏心的主要目的是控制结构的扭转效应。当结构在偶然偏心作用下的位移比大于1.2时,则说明该结构的质量和刚度的分布不均匀,抗扭转的能力比较差。对于高层建筑,即便是均匀、对称的结构,也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对于多层建筑,则可以不考虑偶然偏心

16、的影响。,双向地震作用对结构竖向构件(如框架柱)设计影响较大,对水平构件(如框架梁)设计影响不明显。高规规定“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均匀、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一般而言,可根据楼层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之比值判断,若该值超过扭转位移比下限1.2较多(比如A级高度高层建筑大于1.4、B级高度或复杂高层建筑等大于1.3),则可认为扭转明显,需要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计算。当扭转不明显,对A级高度建筑位移比1.4,对B级高度或复杂高层建筑位移比1.3时,按双向地震作用计算了位移比后,仍应按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验算位移比。扭转明显,位移比大于上述数值,则在计算位移比及结构内力、配筋时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按双向地震计算后,可不再计算偶然偏心的影响。 当最大水平位移、层间位移很小,即当层间位移角不大于其限值的1/3时,其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位移比可略有放宽。 计算位移比、周期比时,应采用刚性楼板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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