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2928158 上传时间:2019-06-07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20.2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2危害国家安全罪.ppt(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讲义,,下编 刑法分论,,危害国家安全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1949年9月,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和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先后通电起义,新疆和平解放。以乌斯满、尧乐博斯等为首的地方武装团伙在美国驻乌鲁

2、木齐副领事马克南的煽动下,纠集反动势力和散兵游勇数千人,裹挟少数民族群众数万人,掀起反革伞武装叛乱。10月,王震司令员亲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部分部队以空运、车运和徒步行军方式进驻新疆,拉开了清剿残匪、守土戍边的大幕。,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危害国家安全罪,1第103、105、107条资助、煽动的单独成罪; 2第109条叛逃罪必须是(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军人叛逃罪(430条)是现役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 3. 第110条间谍罪:三种情况(含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构成间谍罪。(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3、。,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叛逃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台湾网络间谍李芳荣,台湾间谍,一次疯狂作案行动中就控制了数百个大陆的电脑和网络,此间谍至今尚未归案。据介绍,大陆军事、军工单位和重要政府部门的网络是被攻击的重点。“,间谍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中国大陆抓获美籍台湾间谍张董维,董维,英文名字DavidWeiDong,1952年5月生于重庆

4、,曾是中国某知名媒体驻四川记者站记者。1986年7月,他自费赴美留学,次年即获得绿卡,1995年加入美国国籍, 1990年,他前往新加坡与台湾“军情局”三处处长王西田见面王西田是台湾情报部门的重要头目。在王西田的要求下,董维正式加入台湾间谍组织 2003年9月,在台湾情报机关的强烈要求下,董维硬着头皮返回大陆,准备以做生意为幌子搜集更多的机密情报。向台湾情报机关提供了很多大陆赴美留学生的情况。以“海天基金会”为掩护,董维着手在大陆寻找对台湾有情报价值的人员,然后送他们到美国留学,并对他们中间的部分人进行策反。有的留学生就这样被他拉下水。,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解放军军总后勤部前军械部

5、长刘连昆少将,总后勤部前军械局局长邵振中, 以注射毒针的方式处死,“大陆军演用的是空弹“,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中国空军指挥学院院长刘广智少将,“中国在五个地点部署了四百九十六枚对准台湾的导弹.”,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国家社保基金办公厅主任佟达宁被揭发充当台湾间谍,事情败露,已於今年四月被处死。事件发生後,由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大管家、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王刚亲自挂帅,在全国党政机关发动一场规模庞大的保密育运动。本港金融界人士对佟达宁并不感到陌生。 二四年三月,他曾以国家社保基金司长的身份,就社保基金以QDII方式投资境外的政策性问题接受采访,本港传媒亦刊登其

6、讲话,引起广泛关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4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注意与间谍罪的吸收关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

7、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

8、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习题一: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

9、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2002年卷二11题,单选) A 以叛逃罪论处 B 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 C 以间谍罪论处 D 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答案:C,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习题二:依照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构成间谍罪?(1998年卷二30题,单选) A 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的 B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C 为境外组织非法提供情报的 D 为武装叛乱分子提供武器弹药的,答案:B,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3某甲是我国某通讯社的高级编辑,应香港

10、某报社记者之请,设法为其搞一份有关对台政策的机密文件。按规定该文件只下发到社长一级,通讯社只有社长那里有一份。某甲到社长办公室时发现该文件放在桌上,趁社长不注意时将文件拿出复制一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香港某报社记者。香港某记者为了表示感谢,给其2万港元。某甲的行为: A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B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c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解答:C

1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4下列哪种行为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A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明密级的事项,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 B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 C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 D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 解答:A、B、C。,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定刑,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Thank you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